三 历史典故
1断狱不隐亲
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27],刑侯专杀,其罪一也。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曰义也夫,可谓直矣!”
——《左传》昭公十四年
2齐田稷母
齐田稷子之母也。田稷子相齐,受下吏之货金百镒[28],以遗其母。母曰:“子为相三年矣,禄未尝多若此也,岂修士大夫之费哉!安所得此?”对曰:“诚受之于下。”其母曰:“吾闻士修身洁行,不为苟得。竭情尽实,不行诈伪。非义之事,不计于心。非理之利,不入于家。言行若一,情貌相副。今君设官以待子,厚禄以奉子,言行则可以报君。夫为人臣而事其君,犹为人子而事其父也。尽力竭能,忠信不欺,务在效忠,必死奉命,廉洁公正,故遂而无患。今子反是,远忠矣。夫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子起。”
田稷子惭而出,反其金,自归罪于宣王,请就诛焉。宣王闻之,大赏其母之义,遂舍稷子之罪,复其相位,而以公金赐母。君子谓,稷母廉而有化。《诗》曰:“彼君子兮,不素飧[29]兮。”无功而食禄,不为也,况于受金乎!
颂曰:田稷之母,廉洁正直,责子受金,以为不德,忠孝之事,尽财竭力,君子受禄,终不素食。
——(西汉)刘向《列女传》
3以廉为宝
宋人有得玉者,献诸司城子罕,子罕不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与我者,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故宋国之长者曰:“子罕非无宝也,所宝者异也。”
——(西汉)刘向《新序·节士》
4弦章辞鱼
是时海人入鱼,公以五十乘赐弦章。弦章归,鱼乘塞涂,抚其御之手曰:“曩之唱善者,皆欲若鱼者也。昔者晏子辞以正君,故过失不掩。今诸臣谄谀以干利,故出质而唱善,如出一口。今所辅于君,未见于众,而受若鱼,是反晏子之义而顺谄谀之欲也。”故辞鱼不受。君子曰:“弦章之廉,乃晏子之遗训也。”
——(西汉)刘向《说苑·君道》
5法不私亲
楚令尹子文之族有干法者,廷理拘之,闻其令尹之族也而释之。子文召廷理而责之,曰:“凡立廷理者,将以司犯王令而察触国法也。夫直士持法,柔而不挠;刚而不折。今弃法而背令而释犯法者,是为理不端,怀心不公也。岂吾营私之意也,何廷理之驳于法也!吾在上位以率士民,士民或怨,而吾不能免之于法。今吾族犯法甚明,而使廷理因缘吾心而释之,是吾不公之心,明著于国也。执一国之柄而以私闻,与吾生不以义,不若吾死也。”遂致其族人于廷理曰:“不是刑也,吾将死!”廷理惧,遂刑其族人。成王闻之,不及履而至于子文之室曰:“寡人幼少,置理失其人,以违夫子之意。”于是黜廷理而尊子文,使及内政。国人闻之,曰:“若令尹之公也,吾党何忧乎?”乃相与作歌曰:“子文之族,犯国法程,廷理释之,子文不听,恤顾怨萌,方正公平。”
——(西汉)刘向《说苑·至公》
6法斩后至
穰苴既辞,与庄贾约曰:“旦日日中会于军门。”穰苴先驰至军,立表下漏,待贾。贾素骄贵,以为将己之军而己为监,不甚急;亲戚左右送之,留饮。日中而贾不至。穰苴则仆表决漏,入,行军勒兵,申明约束。约束既定,夕时,庄贾乃至。穰苴曰:“何后期为?”贾谢曰:“不佞大夫亲戚送之,故留。”穰苴曰:“将受命之日则忘其家,临军约束则忘其亲,援枹鼓之急则忘其身。今敌国深侵,邦内骚动,士卒暴露于境,君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百姓之命皆悬于君,何谓相送乎!”召军正问曰:“军法期而后至者云何?”对曰:“当斩。”庄贾惧,使人驰报景公,请救。既往,未及反,于是遂斩庄贾以徇三军。三军之士皆振栗。
——(西汉)司马迁《史记·司马穰苴列传》
7奉公如法
赵奢者,赵之田部吏也。收租税而平原君家不肯出租,奢以法治之,杀平原君用事者九人。平原君怒,将杀奢。奢因说曰:“君于赵为贵公子,今纵君家而不奉公则法削,法削则国弱,国弱则诸侯加兵,诸侯加兵是无赵也,君安得有此富乎?以君之贵,奉公如法则上下平,上下平则国强,国强则赵固,而君为贵戚,岂轻于天下邪?”平原君以为贤,言之于王。王用之治国赋,国赋大平,民富而府库实。
——(西汉)司马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8奉法不违
及光武破王寻等,还过颍阳,遵以。县吏数进见,光武爱其容仪,署为门下史。从征河北,为军市令。舍中儿犯法,遵格杀之。光武怒,命收遵。时,主簿陈副谏曰:“明公常欲众军整齐,今遵奉法不避,是教令所行也。”光武乃贳之,以为刺奸将军。谓诸将曰:“当备祭遵!吾舍中儿犯法尚杀之,必不私诸卿也。”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祭遵传》
9守正不贿
郑兴字少赣,河南开封人也。……子众。……建武中,皇太子及山阳王荆,因虎贲中郎将[30]梁松以缣帛聘请众,欲为通义,引籍出入殿中。众谓松曰:“太子储君,无外交之义,汉有旧防,蕃王不宜私通宾客。”遂辞不受。松复风众以“长者意,不可逆”。众曰:“犯禁触罪,不如守正而死。”太子及荆闻而奇之,亦不强也。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郑范陈贾张列传》
10李膺斩奸
李膺字符礼,颍川襄城人也。……初举孝廉……拜司隶校尉。时张让弟朔为野王令,贪残无道,至乃杀孕妇。闻膺厉威严,惧罪逃还京师,因匿兄让第舍,藏于合柱中。膺知其状,率将吏卒破柱取朔,付洛阳狱。受辞毕,即杀之。让诉冤于帝,诏膺入殿,御亲临轩,诘以不先请便加诛辟之意。膺对曰:“……昔仲尼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今臣到官已积一旬,私惧以稽[31]留为愆,不意获速疾之罪。诚自知衅责,死不旋踵,特乞留五日,克殄元恶,退就鼎镬[32],始生之愿也。”帝无复言,顾谓让曰:“此汝弟之罪,司隶何愆?”乃遣出之。自此,诸黄门常侍皆鞠躬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宫省。帝怪问其故,并叩头泣曰:“畏李校尉。”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党锢列传》
11羊续拒妻
时权豪之家多尚奢丽,续深疾之,常敝衣薄食,车马羸败。府丞尝献其生鱼,续受而悬于庭;丞后又进之,续乃出前所悬者以杜其意。续妻后与子秘俱往郡舍,续闭门不内妻,自将秘行,其资藏惟有布衾、敝祗裯,盐、麦数斛而已,顾敕秘曰:“吾自奉若此,何以资尔母乎?”使与母俱归。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羊续传》
12无立锥地
迁字子庐,沛国人,初为渔阳太守,以智略安边,匈奴不敢入界。及在公辅,有宅数亩,田不过一顷,复推与兄子。其妻尝谓曰:“君有四子而无立锥之地,可余奉禄,以为后世业。”迁曰:“吾备位大臣而蓄财求利,何以示后世!”在位四年薨,家无担石焉。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宣张二王杜郭吴承郑赵列传》
13郅恽拒关
恽遂客居江夏教授,郡举孝廉,为上东城门候。帝尝出猎,车驾夜还,恽拒关不开。帝令从者见面于门间。恽曰:“火明辽远”。遂不受诏。帝乃回从东中门入。明日,恽上书谏曰:“昔文王不敢盘于游田,以万人惟忧。而陛下远猎山林,夜以继昼,其于社稷宗庙何?暴虎冯河,未至之戒,诚小臣所窃忧也。”书奏,赐布百匹,贬东中门候为参封尉。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郅恽传》
14忠臣不私
拜武威太守,帝亲见,戒之曰:“善事上官无失名誉。”延对曰:“臣闻忠臣不私,私臣不忠。履正奉公,臣子之节。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善事上官,臣不敢奉诏。”帝叹息曰:“卿言是也。”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任延传》
15私恩公法
迁冀州刺史。故人为清河太守,章行部案其奸臧。乃请太守,为设酒肴,陈平生之好甚欢。太守喜曰:“人皆有一天,我独有二天。”章曰:“今夕苏孺文与故人饮者,私恩也;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公法也。”遂举正其罪。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苏章传》
16耿介尚操
协少清介有志操,初为廷尉正,冬服单薄,寺卿蔡法度谓人曰:“我愿解身上襦与顾郎,恐顾郎难衣食者。”竟不敢以遗之。及为舍人,同官者皆润屋,协在省十六载,器服饮食,不改于常。有门生始来事协,知其廉洁,不敢厚饷,止送钱二千,协发怒,杖二十,因此事者绝于馈遗。自丁艰忧,遂终身布衣蔬食。
——(唐)李延寿《南史·顾协传》
17鲁相嗜鱼
客有遗相鱼者,不受也。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仇其货乎?”
——(唐)魏徵等《群书治要·史记》
18杨震四知
杨震字伯起,弘农人也。迁东莱太守,道经昌邑,故所举茂才王密为昌邑令,谒见,至夜,怀金十斤以遗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无知者。”震曰:“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密愧而出,后转涿郡太守。性公廉,子孙常蔬食步行,故旧长者或欲令为开产业。震曰:“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
——(唐)魏徵等《群书治要·后汉书》
19执法一心
刑部侍郎辛亶尝衣绯裈[33],俗云利官,上以为厌蛊,将斩之,绰曰:“据法不当死,臣不敢奉诏。”上怒甚,谓绰曰:“卿惜辛亶而不自惜也?”命左仆射高颎将绰斩之。绰曰:“陛下宁可杀臣,不可杀辛亶。”至朝堂,解衣当斩。上使人谓绰曰:“竟如何?”对曰:“执法一心,不敢惜死。”上拂衣而入,良久乃释之。明日,谢绰,劳勉之,赐物三百段。
——(唐)李延寿《北史·赵绰传》
20独以官贫
彦谦居家,每子侄定省,常为讲说督勉之,亹[34]亹不倦。家有旧业,资产素殷,又前后居官所得俸禄,皆以周恤亲友,家无余财。车服器用,务存素俭。自少及长,一言一行,未尝涉私。虽致屡空,怡然自得。尝从容独笑,顾谓其子玄龄曰:“人皆因禄富,我独以官贫。所遗子孙,在于清白耳。”
——(唐)李延寿《北史·房彦谦传》
21效恽执门
显祖曾因近出,令耀居守。帝夜还,耀不时开门,勒兵严备。帝驻跸门外久之,催迫甚急。耀以夜深,真伪难辩,须火至面识,门乃可开,于是独出见帝。帝笑曰:“卿欲学郅君章也?”乃使耀前开门,然后入,深嗟赏之,赐以锦采。出为南青州刺史,未之任。肃宗辅政,累迁秘书监。
——(唐)李百药《北齐书·张耀传》
22大公无私
裴光德垍在中书。有故人,官亦不卑,自远相访。裴公给恤优厚,从容款洽,在其第无所不为。乘间求京府判司。裴公曰:“公诚佳士,但此官与公不相当,不敢以故人之私,而隳朝廷纲纪。他日有瞎眼宰相怜公者,不妨却得,某必不可。”其执守如此。
——(唐)赵璘《因话录》
23清慎之最
裴侠字嵩和,河东解人也。……除河北郡守,侠躬履俭素,爱人如子,所食唯菽盐菜而已。吏人莫不怀之。此郡旧制,有渔猎夫三十人以供郡守。侠曰:“以口腹役人,吾所不为也。”乃悉罢之。又有丁三十人,供郡守役,侠亦不以入私,并收庸为市官马。岁月既积,马遂成群。去职之日,一无所取。人歌曰:“肥鲜不食,丁庸不取。裴公贞惠,为世规矩。”……朝野服焉,号为“独立使君”。
——(唐)李延寿《北史·裴侠传》
24杜暹埋金
自暹高祖至暹,五代同居,暹尤恭谨,事继母以孝闻。初举明经,补婺州参军,秩满将归,州吏以纸万余张以赠之,暹惟受一百,余悉还之。时州僚别者,见而叹曰:“昔清吏受一大钱,复何异也!”俄授郑尉,复以清节见知,华州司马杨孚,公直士也,深赏重之。寻而孚迁大理正,暹坐公事下法司结罪,孚谓人曰:“若此尉得罪,则公清之士何以劝矣?”特荐之于执政,由是擢拜大理评事。
开元四年,迁监察御史,仍往碛西覆屯。会安西副都护郭虔瓘与西突厥可汗史献、镇守使刘避庆等不叶,更相执奏,诏暹按其事实。时暹已回至凉州,承诏复往碛西,因入突骑施,以究虔瓘等犯状。蕃人赍金以遗,暹固辞不受。左右曰:“公远使绝域,不可先蕃人情。”暹不得已受之,埋幕下,既去出境,乃移牒令收取之。蕃人大惊,度碛追之,不及而止。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杜暹传》
25依法拒旨
素立,武德初为监察御史。时有犯法不至死者,高祖特命杀之,素立谏曰:“三尺之法,与天下共之,法一动摇,则人无所措手足。陛下甫创鸿业,遐荒尚阻,奈何辇毂之下[35],便弃刑书?臣忝法司,不敢奉旨。”高祖从之。自是屡承恩顾。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良吏传》
26犯颜执法
上以兵部郎中戴胄忠清公直,擢为大理少卿。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赦令自首,不首者死。未几,有诈冒事觉者,上欲杀之。胄奏:“据法应流。”上怒曰:“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乎?”对曰:“敕者,出于一时之喜怒;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陛下忿选人之多诈,故欲杀之,而既知其不可,复断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上曰:“卿能执法,朕复何忧!”胄前后犯颜执法,言如涌泉,上皆从之,天下无冤狱。
——(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
27依律杀佞
崔隐甫,贝州武城人。……玄宗立,擢汾州长史,兼河东道支度营田使,迁洛阳令。梨园弟子胡雏善笛,有宠,尝负罪匿禁中。帝以他事召隐甫,从容指曰:“就卿丐此人。”对曰:“陛下轻臣而重乐工,请解官。”再拜出,帝遽谢,与胡雏,隐甫杀之,有诏贳死,不及矣。
——(北宋)欧阳修、宋祁等《新唐书·崔隐甫传》
28清廉感民
云南蛮乱成都,诏戎持节剑南为宣抚使。奏罢税外姜芋钱;当赋钱者率三之,以其一准缯布[36],优其估以与民;绥招流亡。凡废若置,公私莫不便之。还拜给事中。出为华州刺史。吏以故事置钱万缗[37]为刺史私用,戎不取。及去,召吏曰:“籍所置钱享军,吾重矫激以夸后人也。”徙兖海沂密观察使,民拥留于道不得行,乃休传舍,民至抱持取其靴。时诏使尚在,民泣诣使,请白天子丐戎还,使许诺。戎恚责其下,众曰:“留公而天子怒,不过斩吾二三老人,则公不去矣。”戎夜单骑亡去,民追不及乃止。至兖州,锄灭奸吏十余辈,民大喜。
——(北宋)欧阳修、宋祁等《新唐书·崔戎传》
29以身作则
穆宗初,以库部郎中知制诰。徙御史中丞,按治不法,内外澄肃。宿州刺史李直臣坐赇当死,赂宦侍为助。具狱上;帝曰:“直臣有才,朕欲贷而用之。”僧孺曰:“彼不才者,持禄取容耳。天子制法,所以束缚有才者。禄山、朱泚以才过人,故乱天下。”帝异其言,乃止。……
始,韩弘入朝,其子公武用财赂权贵,杜塞言者。俄而弘、公武卒,孙弱不能事,帝遣使者至其家,悉收赀簿,校计出入。所以饷中朝臣者皆在,至僧孺,独注其左曰:“某月日,送钱千万,不纳。”帝善之。
——(北宋)欧阳修、宋祁等《新唐书·牛僧孺传》
30孟容守正
神策军自兴元后,日骄恣,府县不能制。军吏李昱贷富人钱八百万,三岁不肯归。孟容遣吏捕诘,与之期使偿,曰“不如期,且死”一军尽惊,诉于朝。宪宗诏以昱付军治之,再造使,皆不听。奏曰“不奉诏,臣当诛。然臣职司辇毂,当为陛下抑豪强。钱未尽输,昱不可得。”帝嘉其守正,许之。
——(北宋)欧阳修、宋祁等《新唐书·许孟容传》
31迎奉无具
太祖以范质寝疾,数幸其家。其后,虑烦在朝大臣,止令内夫人问讯。质家迎奉器皿不具,内夫人奏知,太祖即令翰林司送果子床、酒器凡十副以赐之。复幸其第,因谓质曰:“卿为宰相,何自苦如此?”质奏曰:“臣向在中书,门无私谒,所与饮酌,皆贫贱时亲戚,安用器皿?因循不置,非力不及也。猥蒙厚赐,有涉近名,望陛下察之。”寻薨。开宝中,因相位乏人,太祖累言:“如范质,真宰相也。”嗟悼久之。
——(宋)王君玉《国老谈苑》
32法杖权贵
澳为人公直,既视事,豪贵敛手。郑光庄吏恣横,为闾里患,积年租税不入,澳执而械之,上于延英问澳,澳具奏其状。上曰:“卿何以处之?”澳曰:“欲置于法。”上曰:“郑光甚爱之,何如?”对曰:“陛下自内庭用臣为京兆,欲以清畿甸之积弊;若郑光庄吏积年为蠹,得宽重辟,是陛下之法独行于贫户,臣未敢奉诏。”上曰:“诚如此。但郑光殢我不置,卿与痛杖,贷其死,可乎?”对曰:“臣不敢不奉诏,愿听臣且系之,俟征租足乃释之。”上曰:“灼然可。朕为郑光故挠卿法,殊以为愧。”澳归府,即杖之;督租数百斛足,乃以吏归光。
——(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唐纪》
33法无假贷
帝聪明能断,善用人,行法无所假贷。隆虑公主子昭平君尚帝女夷安公主。隆虑主病困,以金千斤、钱千万为昭平君豫赎死罪,上许之。隆虑主卒,昭平君日骄,醉杀主傅,系狱;廷尉以公主子上请。左右人人为言:“前又入赎,陛下许之。”上曰:“吾弟老有是一子,死,以属我。”于是为之垂涕,叹息良久,曰:“法令者,先帝所造也,用弟故而诬先帝之法,吾何面目入高庙乎!又下负万民。”乃可其奏,哀不能自止,左右尽悲。待诏东方朔前上寿,曰:“臣闻圣王为政,赏不避仇雠,诛不择骨肉。《书》曰:‘不偏不党,王道荡荡。’此二者,五帝所重,三王所难也,陛下行之,天下幸甚!臣朔奉觞昧死再拜上万寿!”上初怒朔,既而善之,以朔为中郎。
——(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汉纪十四》
34岂可竞利
元嘉十二年,转在临海,并以简约见称。所得禄秩,悉散之亲故,妻子常饥寒。人有劝其营田者,秉之正色曰:“食禄之家,岂可与农人竞利!”在郡作书案一枚,及去官,留以付库。十七年,卒,时年六十。
——(南朝·梁)沈约《宋书·良吏传·江秉之》
35委版弃官
周敦颐,字茂叔,道州营道人。原名敦实,避英宗旧讳改焉。以舅龙图阁学士郑向任,为分宁主簿。有狱久不决,敦颐至,一讯立辨。惊:“老吏不如也。”部使者荐之,调南安军司理参军。有囚法不当死,转运使王逵欲深治之。逵,酷悍吏也,众莫敢争,敦颐独与之辩,不听,乃委手版归,将弃官去,曰:“如此尚可仕乎!杀人以媚人,吾不为也。”逵悟,囚得免。
——(元)脱脱等《宋史·周敦颐传》
[1] 雠法:运用法治。
[2] 夷:平。
[3] 高科:即“高坎”,指木材的凸出处。
[4] 灵囿:泛指帝王畜养动物的园林。
[5] 麀鹿:牝鹿。
[6] 数罟:细密的渔网。
[7] 饿莩:饿死的人。
[8] 易耨:勤于除草。
[9] 觳觫:意思是指恐惧得发抖,恐惧颤抖的样子。
[10] 庠序:学校。
[11] 大匠不斫:斫:砍削。高明的匠人不用斧头砍削。比喻居高位者不逞小智,不代下司职。
[12] 襮:绣有花纹的衣领,引申为表露。
[13] 遗躧:抛弃破鞋子,形容毫不珍惜。
[14] 悫:诚实。
[15] 狱掾:狱曹的属吏。
[16] 不赀:指无从计量,表示多或贵重。
[17] 酽:浓,味厚。
[18] 溪壑:山谷溪涧,此处比喻人的欲念。
[19] 缧绁:拘押犯人的绳索,指牢狱之苦。
[20] 曲糵:此处指酒。
[21] 悭:吝啬。
[22] 脱票:糙米饭。
[23] 恚:怨,恨。
[24] 缙绅:古代称有官职的或做过官的人。也作搢绅。
[25] 纠擿:举发纠正。
[26] 霪雨:连绵不停的过量的雨。
[27] 鬻狱:受贿而枉断官司。
[28] 百镒:极言货币之多。溢,古代黄金计量单位。
[29] 素飧:谓无功受禄,不劳而食。
[30] 虎贲中郎将:官名,比六百石。虎贲中郎将下属官员。
[31] 稽:拖延。
[32] 鼎镬:古代的酷刑。
[33] 绯裈:红色的裤子。
[34] 亹:无休无止。
[35] 辇毂之下:辇毂指帝王的车驾,引申为京都、帝都。
[36] 缯布:缯帛布匹。
[37] 缗:成串的铜钱,每串一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