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日常生活矛盾化解的民间智慧:以鲁中晓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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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民间智慧:日常生活中的矛盾与矛盾化解

第一节 矛盾与日常生活

一 研究背景

早在两千五百多年前,荀子就已提出“人生不能无群”。人既是群体动物,则群体何以维持和发展也就关涉到群体生活秩序之问题。良好的社会秩序、和谐的社会生态是社会运行与发展的基础,一定意义上说,自中华元典时代[1]至今,社会思想家、社会学家们无不为如何建立和维护规范运行的社会生活秩序而奔走。在转型时期的社会背景下,不同的社会阶层、社会群体分别有着不同的生活现状、生活期待以及不可避免的生活焦虑。而对于普通村民来说,日常生活就是居家过日子,就是奔波忙生计,每一个看似平凡的日子背后往往隐藏着无数的酸甜苦辣。当我们真正“目光向下”,把村民真实而琐碎的生活细节放大化、清晰化以后,或许原本种种乍看不可理解的日常举动将会变得合乎情理,日常生活从来不是静态和僵化的,而是鲜活灵动又充满魅力的,只有在每一个充满意义的日常生活图景中,我们才能够体味他们的行为逻辑以及背后所蕴含的文化机制。日常生活本身的价值与意义就在于它是实践主体之间构筑生活意义和社会秩序的熔炉,在这样的生活场域中,人们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触摸有血有肉的生活脉搏,在人情往来婚丧嫁娶中建立适宜自洽的村落秩序,这种踏实感与安全感是实实在在的,同样亦是无可替代的。

20世纪90年代,费孝通(1992)以世界性、全局性的广阔胸怀和视野提出中国的“文化自觉”问题,并倡导不仅要关注社会的“生态”,更要关注社会的“心态”,实质上这仍是一个将“人”作为核心关切的问题。那么具有各自独立主体性的人究竟依循怎样的规则以维系共同体的生活,换言之,当人们面临日常生活中人、事、物之间的种种矛盾、尴尬、难题时是如何化解的,人们在化解这些矛盾问题的过程中体现和应用了怎样的民间智慧?

相对于精英阶层的“显学”,民间智慧发轫于民间社会,是由广大普通民众创造的生活智慧,而与此同时,民间智慧亦深受主流精英文化之影响,或可说,古代先贤为后人留下的文化遗产尤其影响着民间智慧的发生发展。例如,之所以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说,其原因主要在于《论语》中包含了无数待人处世之道理:“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是告诫人们德育先于知识,极言品德修养之于做人做事的重要性;“礼之道,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论语·学而》),是将“和”作为人际和谐、减少矛盾的基本准则;“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是劝导人们宽以待人,不必过于纠结他人的过失;“里仁为美”(《论语·里仁》),点明了邻里和谐之于人的生活的重要性;“道听而涂说,德之弃也”(《论语·洋货》),是告诫人们避免口舌是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论语·颜渊》)是提醒后人消解矛盾的原则。而道家思想亦与儒家相辅相成:“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道德经·第七十八章》)揭示了以弱胜强的道理;“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道德经·第四十六章》)则告诫人们知足常乐;“无为无不为”(《道德经·第四十八章》),则提示人们遵循事物的自在规律,顺其自然。而进退从容的佛家亦劝导人们“万法随缘”的生活真谛。以上列举的甚或算不上先贤智慧之九牛一毛,足以见得传统文化中的处世智慧比比皆是。这些极富哲理意味的精英智慧往往通过士林阶层的社会流动,或社会政策的大力倡导等途径传播流散于民间社会。以受儒家思想浸染颇深的传统家训为例,在家国同构的传统社会,家训即可看作是儒家思想通向民间社会之桥梁。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在传统社会,统治阶层、士林阶层将儒家主流意识形态触及至每个社会成员的一条重要途径就是将儒家思想及其理论以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体现在家训中。作为古代家庭教育之典范,家训遂在日常潜移默化中使社会成员将精英思想自觉地内化于心并外化于形。精英文化与民间智慧正是以这种相互影响、互为补充的方式,从不同维度、不同层次阐释着广阔而鲜活的社会生活。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方式已经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这既是顺应时势的必然,也是人们对文明的不断追求使然。转型时期的社会背景下,城镇化、市场化强有力地持续渗透进农村基层社会,不断加速改变着村民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积极推动着村民日常生活各个层面的现代化转向。然而,看似柔弱无依的广大村民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并不总是消极被动的,他们是自己生活中的主人,在面对自我与自我、自我与他人、自我与社会的种种矛盾与尴尬时他们的日常行动和行为选择常常于不经意中显示出某种超凡的智慧,这种智慧往往不是学院式的知识获得,而毋宁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日常生活经验的沉淀,也或许是代际之间的口传心授和耳濡目染。这些日常生活智慧甚或已经完全消融在现实的日常生活场景中,并成为一种潜在不易获得却又实实在在发挥着作用的默会知识[2]。可以说,这些独到的民间智慧和默会知识构成了普通村民生活的法则,正是因为现实的生活实践中隐含了诸多或现或隐的处世智慧,才使得人们的生活有章可循,也才使各个不同社会群体、社会阶层有着不同的生活轨迹。

民俗学以研究民众的生活文化为己任,从民俗学的学科视角出发,以村民的日常生活为分析文本,考察村民在化解日常生活矛盾中的态度和行为,以进一步感受和理解村民的价值世界与精神世界,提取矛盾化解中的隐含智慧,这是从微观视角出发理解乡村社会生活的一种可行路径。认知、体会和理解社会变迁中的乡村社会,对于从具体实际出发推动乡村文明的进步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 研究问题与研究对象

本研究希望通过对村民日常生活的考察和研究,以村民化解日常生活矛盾为切入点,以此体会并理解他们的日常生活状态,并从矛盾化解中提取潜藏在他们生活中的智慧。本研究认为,这些生活智慧既是他们日常生活经验的内化,又深受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从中可以勾勒出他们对生活乃至对生命的认知和感悟,同时亦深深地体现着他们对现实生活的理解、态度和期望。就此而言,需要通过对村民日常生活的深入观察和体验,考察他们当下的生产生活状况,摸清他们在生活中常常面临哪些问题与矛盾,以及他们对此的态度和行为,与此同时,注重分析农村基层社会对外部社会力量的回应。

有鉴于此,本研究拟从两个方面对村民日常生活矛盾化解的民间智慧进行研究:一是以民俗学的视角为基点,将对日常生活本身的理解和体验作为一个深描的对象而不仅仅是种种生活事件发生的客观研究背景;二是从日常生活的微观视域出发,从村民的行动策略和行为选择中,考察并分析其化解矛盾的行动实践背后所隐含的日常生活理性,及由此凸显的自洽生活逻辑。具体来说,本研究提出三个基本研究问题:首先,村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面临哪些矛盾;其次,村民如何化解日常生活中繁杂琐碎的矛盾;再次,村民在矛盾的化解中体现了怎样的生活智慧。在研究对象上,本研究以村民日常生活中的种种矛盾为切入点,考察村民化解矛盾背后所体现的民间智慧。因此,本研究以村民的日常生活为研究主题,以村民的日常生活矛盾为研究对象。

针对以上研究问题、研究对象,在对已有文献的把握和反思基础上,立足田野调查资料,本研究试图达到的研究目标有两点,一是尽力充分捕捉村民在日常生活中所面临的种种矛盾,解读村民在化解日常生活矛盾时的不同行为选择,分析行为背后所体现的生活智慧及其隐含逻辑,努力勾勒出村民所思、所想、所盼的大致轮廓。二是考察并分析村民日常生活中的交往与行动策略,以揭示其民间智慧中的独特理性,尝试以此为契机,为社会转型时期如何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的生活秩序和进一步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做一点有益的探索。

三 研究意义

村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面临的矛盾问题以及矛盾的化解往往与乡村社会生活秩序、乡村精神文明以及乡村和谐息息相关。村民的矛盾化解逻辑既可以展现其对现实生活的态度和理解,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民众的社会心态。农村建设和发展问题在我国整体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事关国家发展大局的基本问题,对此,近年来多领域的跨学科研究分别从不同视角、不同立场对此进行研究和探讨,已有的相关研究充分说明了围绕乡村社会生活这一研究范畴进行多角度分析的现实意义。就本研究来说,该选题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均有一定的研究价值与意义。

首先,研究日常生活矛盾的意义。赫勒(1990:3)指出,“如果个体要再生产出社会,他们就必须再生产出作为个人的自身。我们可以把‘日常生活’界定为那些同时使社会再生产成为可能的个体再生产要素的集合”。由此可知,个体乃为日常生活之主体,个体的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条件就在日常生活中。日常生活并不是循环往复、毫无波澜的事件流,人们之所以能在日常生活中感到安定和踏实,正因为日常生活具有稳定的结构,并赋予人们以价值感和意义感。人,作为现实生活的行动主体,正是在日常生活中得以体现其本质和实质。日常生活带给人的体验往往是平实却深刻的,看似微不足道甚至不言自明的生活事件却暗含着村民鲜活的日常生活图谱。正如学者所言,研究日常生活的意义就在于从平凡琐碎中看到伟大、丰富的一面(吴宁,2007:42)。归根到底,人是“日常生活中的凡夫俗子”(刘怀玉,2006:35)。

农村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一直以来都是学界关注的焦点。同时应当看到的是,村民的日常生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更加繁杂细小的矛盾所组成。而这些微观层面的细小矛盾,或许可以更好地反映出社会底层“小人物”的生活方式、生存状态和生活理想。本研究以民俗学的研究视角为主,侧重通过对村民日常生活的把握,从民众的话语系统、行为方式、心理变化等多个方面展示民众现实中的多元生活体验。同时,辅以社会学、人类学等角度进行相关探讨,将个体层面的“人”本身作为探讨主体,以常见的日常生活矛盾为研究对象,将民众鲜活的生活本身纳入到研究视野中来,观察和把握人与人、人与家庭、人与社会的调适和互动。社会学的本土化既是适应现实国情发展、推进对社会发展现实认识的需要,又是加强学科自身的影响力与竞争力、形成特色性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的需要。本研究希望通过尽可能翔实的田野考察资料,在充分分析与研究的基础上增进对已有社会学理论的认识,尤其在具体的乡村场域中,发掘、完善、修正相关理论,增强社会学理论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同时,将民众的日常生活世界纳入研究视野,对民众的生活情状和生活意义进行深入挖掘,这本身就是实现民俗学学科转向的一种可行路径,对拓宽学科发展思路、丰实学科研究视角具有一定意义。

再次,研究村民日常生活矛盾化解的意义。如果说种种矛盾构成了人们的生活,那么某种程度而言,与之相应的矛盾化解则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主题。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寻常日子里往往潜藏着种种人与人、人与物的矛盾与冲突,正是这些大大小小的日常生活矛盾构成了村民真实而鲜活的日常生活,而村民化解这些矛盾的智慧亦同样弥散在现实的日常生活当中。这些化解智慧的显著特点就在于,它们几乎已经作为一种潜在的文化精神蕴藏在村民的生活里,潜移默化地引导着村民做出相应的生活选择。正因为这些生活智慧往往早已内化于心,故而村民面对各类的日常生活矛盾时,不论是人际交往上的,还是生活追求上的,既能够自然而然地听从本心,又能够积极汲取社会进步所带来的营养。这一方面使这些潜在的精神在某种程度上已内化成为一种不言自明的默会知识,另一方面也使得这些具有稳定性和传承性的智慧在社会发展、时代变迁的背景下更加弥足珍贵。

该选题不仅可以了解普通乡村民众在日常生活中是如何调适自身与他人的交往关系、处世之道及种种丰富的生活情境和行动逻辑,还可以据此在一定程度上真正体悟与之相关的民族心理、文化机制,理解人们的行为、态度如何受他们所处的社会、经济、文化等环境背景的影响,从而更好地把握基层民众的生活状况和生活愿景,了解村落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反思现代社会建设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之原因。对把握社会转型时期的民众社会心理,制定基层治理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以及构建公平公正、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有所裨益。同时,本研究通过从村民化解日常生活矛盾入手,考察村民的日常生活实践,进而折射出其生活中面临的方方面面的已有问题和潜在问题,这对充分发挥内力、外力的多元共治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对激活农村社会内生性秩序,重塑社会转型背景下的新型乡村社会秩序具有一定启发性。此外,本研究注重挖掘乡村社会日常生活矛盾化解的自有惯习和自在力量,以及村民个体矛盾化解的内在动力和需求,这对于立足本土并借助外力,以充分培植和发展乡村振兴的内在作用机制具有一定的探索作用。

四 创新点与难点

(一)研究创新点

本研究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平凡琐碎的日常生活为分析主体,试图揭示村民在村落日常生活中所面临的矛盾尴尬及其化解之道,目的在于通过村民的生活之道映射出村民的“活法”,而“活法”一说对丰富民俗学学科的本土化话语体系有所裨益。二是尝试从民俗学视角出发强调对日常生活和行动主体的研究,并认为村民化解日常生活矛盾的方式是一种潜在地弥散于生活中的生活智慧,而种种理性行为背后则潜藏着村民对生活的感受、体验等多种深层文化与心理机制。三是重视田野过程中的身心感触和经历,尝试在一定程度上将作为研究者自身的声音[3]融入其中,以进一步挖掘和阐释村民的生活意义与处世逻辑,这对于多角度地对研究的问题进行深挖有所启发。

(二)研究难点

本研究的研究难点主要体现在两点,第一,在家乡进行田野调查有利有弊。一方面,在家乡做田野容易因太过熟悉而导致“身在庐山而不自知”,尤其对村民行动选择背后所隐含的深层文化意涵难以敏锐捕捉和把握。与此同时,身处在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家乡,与研究对象天然的血缘、地缘关系增添了对研究者与局内人的双重身份的平衡难度和角色转换,这使本研究可能存在解读和阐释研究对象的误差。然而另一方面,本研究以村民在日常生活中的矛盾化解为切入点,这一研究问题本身带有一定的私密性,对该问题的探讨必须与研究对象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而在家乡对此进行调查的优势则显而易见,主要体现于对语言、环境、人脉关系等的熟悉程度这几个方面,因此可以利用熟人关系、亲密关系等显在优势展开调查。第二,本研究以民众日常生活实践中矛盾的自洽调适为切入点,试图借此揭示社会底层民众的生活概貌,即他们的“活法”。然而,社会生活是一个纷繁复杂的有机整体,撷取民众日常生活中某一个断面或无法全面、准确地理解并描述民众的生活情感及其背后所蕴含的理性逻辑。因此,如何在有限的田野工作中尽力完整地诠释和科学地分析还有待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