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长期以来,项目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管理中一种极为独特的现象。财政转移支付多以项目的方式进行,地方政府若拿不到项目则无法弥补财政缺口,无法履行管理和公共事务职能,甚至本以市场经营和竞争为生的众多企业也多通过申请各级政府的专项资金项目来提高自己的收益率。因此项目不仅是一种体制,也是一种能够使体制积极运转起来的机制;同时,它更是一种思维模式,决定着国家、社会集团乃至具体的个人如何构建决策和行动的战略和策略。[1]大型工程项目也是如此。作为投资大、参与主体多、建设周期长、影响面广、风险高的工程,大型工程项目不仅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也蕴含着巨大的风险源。稍有不慎,则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暴力冲突事件,成为社会稳定风险的重要导火索。因此对大型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化解的研究具有极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国内学界对大型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化解的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①风险社会及其预警的视角,认为风险社会是当今的时代特征,应从基本动因、助燃剂、导火线三个方面构建社会稳定预警系统[2],实现专题、综合两个层次的大型工程项目风险预警联动[3]。②公众风险认知的视角,认为公众对风险的认知、理解、行为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政府应该关注关键节点[4],舒缓公众焦虑[5],帮助公众建立合理的社会预期[6],区别对待公众的自保、传播和对抗行为[7]。③公众参与和协商民主的视角,认为“邻避”效应下专家共同体主导大型工程技术参数和边界条件的做法无法满足公众的参与需求[8],公众参与意愿与大型工程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显著相关,因此应根据公众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自我效能感和控制力建立长效参与机制[9],在政府、公众、项目方之间形成有效的协商[10]。④利益相关者的视角,认为大型工程项目包含核心型、战略型、外围型三类利益相关者[11],因此应构建包含利益相关者审计、利益相关者分析和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利益相关者导向型风险评估”模型[12]。⑤风险评估机制的视角,认为目前的大型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指标体系、“第三方”参与、机构独立性、制度建设、评估程序、结果应用、思想认识、风险点识别、问责机制等方面存在缺陷,未来应该将其放在“风险-灾害-危机”的大视野下,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对这些方面加以完善[13]。⑥政策过程的视角,认为公共政策过程及其利益调整、分配中存在社会稳定风险,因此要从系统、全面、战略的高度优化决策过程,细化利益分配方案[14]。⑦社会支持度的视角,认为邻避情结和补偿问题导致了大型工程项目总有极少数反对者,解决的关键是使补偿超过预期邻避情结[15]。
总结这些研究可以发现,当前关于大型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化解策略的文献已较为全面,并呈现由宏观体制与微观个体分析向决策体制与决策过程转化的趋势。尽管这些研究的结论是透彻深刻的,所提出的化解策略也是正确的,也有一些研究注意到应从优化决策程序的角度化解大型工程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但它们仍存在以下缺陷:①一些研究者提出的化解策略没有根植于真实情境,操作性和实用性有待提高;②较少有从决策论证视角系统地提出化解大型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策略的研究文献,尤其是,目前还没有研究者设计出程序化的决策论证机制,以保障多个利益相关者通过对话、论证实现项目的公共利益和共赢局面。为此,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问题-手段框架,力图从公共决策论证的角度探索大型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化解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