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常用单音节手部动作动词的选取
本研究以常用单音节手部动作动词为对象,从研究对象的特点来看,手部动作动词是一个相对集中的义类。因此,已有的义类研究成果是本书选取研究对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
在我国,义类词典编纂的历史源远流长。早在先秦时期,就出现了《尔雅》这样的分类词典,到了后代,模仿《尔雅》而作的历代“雅书”和分类词典也并不少见,这些书基本上都是对古代汉语词汇进行分类。而本研究是以现代汉语动作动词为研究对象的,因此,并不可以直接使用。在现代汉语中,以义类为单位编纂的词典也并不少见,常见的有《简明类语词典》《普通话三千常用词表》《同义词词林》《简明汉语义类词典》《汉语多用词典》《分类双序成语词典》《现代汉语分类词典》等。
经过比较,本研究决定把《同义词词林》作为初步选取研究对象的依据。主要原因是《同义词词林》采取了层层分类、词词系联的方法,在每一个大类下分出若干小类,而在小类中又根据标题词与标题词之间的亲疏关系分出组,在每组内部,同样按照词与词之间的关系来排列。可以说,上下位的分类层次清晰,词与词之间的亲疏关系一目了然,这是该词典最突出的优点。由于本研究所要选取的研究对象是一个大的义类中的几个小类,《同义词词林》的这种编排思路无疑为研究对象的选取提供了便利。
《同义词词林》收录词语近7万条,全部按意义进行编排,虽然其命名与同义词有关,但从本质上看,它更像是一部义类词典。从《同义词词林》对词语的分类来看,它首先把词语分为大类、中类、小类。第6个大类就是动作。其中又包括上肢动作、下肢动作、头部动作、全身动作这4个中类。我们选取的词语就属于动作这一大类中的上肢动作这一中类。至于小类,《同义词词林》则先列出标题词,每一个标题词下又有一系列意义相关的词语,也就是说在每一个标题词内部又包含了若干词群,这些词群按照相互之间的亲疏关系被编排在一个小类中。比如:Fa01这一小类中,包含以下五个标题词“打、拍、抚摩、搔、摸”,这五个标题词的排列体现了这五个词群之间的亲疏关系,例如“打”“拍”这两个词之间的关系就近于后三个词群的关系。在每一个标题词下又有若干个不同词,如标题词“打”下又包含“打、击、揍、擂;夯;鼓、叩、击、敲、筛、挝……”等几十个具有相关意义的词。因此,假如我们选取了《同义词词林》中的一个标题词,实则包含了以这一标题词为代表的一系列词群。其次,标题词内部的排列是按词语的亲疏关系编排的,这有利于从意义的亲疏关系上选取意义最相近的一组或几组作为研究对象,更有利于对某一语义范畴中的词语进行深入的研究。
手部动作是上肢动作的一种,《同义词词林》并未直接分出“手部动词”这一小类,而是将其包括在“上肢动词”这一类中。因此,我们首先需要对手部动作动词进行界定。
人类的很多动作都需要手的参与,从广义的角度看,凡是由手参与的动作动词就是手部动作动词。但是本研究所说的手部动作动词的范围相对较窄,是指手或手的组成部分(如手指、手掌)作为动作的主要发出部位,且直接发出动作并作用于受事的动词。
《同义词词林》中的上肢动词一共有35组[1],其中与手部动作有关的动词也较为常见。根据手部在这些动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手作为动作发出的主要部位,且直接参与动作的动词。如:抓、拿。
(2)手部通常需要借助其他工具才能完成的动词。如:填、埋。
(3)手部在动作中起辅助作用,且必须配合其他肢体才能完成动作的动词。如:扛、挑。
(4)双音节为主的上肢动词。
由于我们的研究对象是单音节手部动作动词,因此应排除第4类。从第1类到第3类手部参与动作的直接性以及手部在动作中的重要性,逐渐减弱。根据前面对手部动作动词的界定,我们所选取的手部动作动词应该是第1类,即最典型的手部动作动词。
接下来我们就从上肢动词中排除非典型的手部动作动词。在排除非典型的手部动作动词时,我们以《同义词词林》中所分的组为单位进行考察。由于《同义词词林》中的每组词内部是以意义之间的亲疏关系为原则进行编排的,这些词在意义上有着较为紧密的联系。一般情况下,每组词中的诸词在语义上相近,通常具有共同的语义特征。比如,一组标题词内的几个动作动词通常都需要借助工具,或者这几个动作通常都是手以外的其他肢体占主导地位。正是由于这一特点,我们才有可能依据每组标题词的特点来排除非典型的手部动作动词。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同义词词林》的编排原则与本书对上肢动词的分类原则并不完全一致,因此不可避免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即在一组标题词内偶尔会出现极个别的标题词与大多数标题词在语义特点上不一致的情况。例如:上肢动词中的第28组标题词有4个——“剪、刻、砍、刮”,按照我们对上肢动词的分类,这组标题词中的“剪、刻、砍”是通常需要借助工具才能完成的手部动作,但其中的“刮”则不一定需要借助其他工具,手直接可以参与动作。由于本研究筛选动词的最终目标是选取手部动词相对集中和典型的语义类,如果将“刮”纳入初步筛选的对象,它在语义上也不能形成一个相对集中的语义类,因此,我们将这组标题词看作“需要借助工具才能完成的手部动作”,排除在研究对象之外。我们可以将这一原则概括为“依照多数”,即依照每组标题词中大部分标题词的特点进行筛选。
首先,排除通常需要借助其他工具才能完成的动作动词。这样的动词一共有11组。它们是第10组、第11组、第21组、第22组、第23组、第24组、第25组、第26组、第27组、第28组、第29组。
其次,排除手部起辅助作用,必须配合其他肢体才能完成的动作动词。这类动词主要包括第3组和第7组。
最后,排除双音节为主的手部动作动词。在《同义词词林》的上肢动词中,以下几组标题词主要是双音词,它们是第32组、第33组、第34组、第35组。需要指出的是《同义词词林》主要的编排原则是依据意义之间的相关性,而不是依照词的音节数,因此,在意义相近或相关的一组标题词中可能既有双音词,也有单音词。在每一组下的词群中,单双音节也同样混合在一起。我们依然按照“依照多数”的原则,排除标题词中以双音节为主的组。
通过上述筛选过程,剩余的动词就是典型的单音节手部动作动词所在的组了。如表2-1所示。
表2-1 典型单音节手部动作动词所在的组
限于本研究的时间和笔者的精力,我们不可能对以上手部动作动词逐一进行研究。因此,需从中选取几组典型的常用单音节手部动作动词进行研究。要选取的几组手部动作动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该组中的动词在所表达的语义上较为集中;第二,语义类中手部动作动词数量较多,在语义上有利于形成一定的集中趋势,为下一步的比较分析奠定基础;第三,该组中的常用动词较多,便于将研究结果应用于汉语第二语言教学。
从语义场的角度来看,以上每组典型的单音节手部动作动词都属于一个小的语义类。但是每一组标题词内部语义的紧密程度和相似程度又不尽相同。例如:第30组的标题词有3个——“翻”“扇”“撒”,这3个标题词之间语义近似的程度比较低,因此,它们之间的关系相对较远。语义上的疏远不利于我们在一个语义关系相对紧密的语义场内研究这些词的异同,不符合第1个条件,应该排除。类似的共有8组:第5组、第8组、第12组、第13组、第14组、第17组、第20组、第30组。
在剩余的10组手部动作动词中,标题词之间的语义关系相对较为紧密。接下来就需要考察这几组词是否符合第2个条件,即内部的手部动作动词数量如何。从《同义词词林》中这些标题词引导的词群中词的数量来看,单音词总数在15个以上的有4组,即第1组、第6组、第2组、第15组,其单音词数量分别为42个、25个、16个、15个。
在单音词数量较为集中的这4组词中,我们发现每一组中都有一些不太常用的词。例如:第2组中,出现了“扽”“楦”等词,第6组中也出现了“搦”“捽”等词。单从字的角度来看,恐怕母语者尚需通过辞书才能了解这些词的读音和意义,它们尚不能被母语为汉语的人熟悉和认识,就更不能列入第二语言教学的课程中了。因此,必须从中去除这部分常用性较差的词。
由于这些单音词在书写形式上是一个个独立的汉字,为了便于检索,我们暂以《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为检索对象。可能会有学者提出这样的疑问:为何研究对象是单音词,这里又用常用字表作为标准呢?我们认为在形体上不属于常用字的词通常也不是常用词,加之这只是一个初步的筛选的过程,初步筛选的目的仅是确定每组词中常用单音词的数量,因此以便利可得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为标准并不会影响我们的研究。
按照这一思路,就需要从以上包含单音词数量较多的组中去除不属于《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的单音词。结果显示,这4组手部动作动词(第1组、第6组、第15组、第2组)的常用单音词数量依次为34个、19个、13个、11个。我们从中选取数量较多的前3组。
最终,第1组、第6组和第15组满足研究对象选取的三个条件,进入我们的研究视野。根据它们在语义上的类聚特点,分别将其命名为“敲击抚摸类”、“把持类”和“抛拾类”。
《同义词词林》的初步分组为我们确定研究范围提供了方便,但是这种分组相对粗疏,要想从语义场的角度保持研究对象的统一性和一致性,还需要在我们选定的每一小类内部进行严格的筛选和分类。
我们先看第1组,如果对这4个标题词“打”“拍”“搔”“摸”的语义类进行细分的话,“打”和“拍”可以单独划分为一类,这类动词都是对受事施加力量,从动作在意义上的特点来看,可以命名为“敲击类”。“搔”和“摸”在语义上与前两个标题词则分属不同的小语义类,我们可以称之为“抚摸类”。
《同义词词林》在每一小组的标题词下,列出了与该标题词意义相近的词。例如:从第1组的两个小的语义类的下属词来看,“敲击类”词的数量远远多于“抚摸类”。
由于本研究是面向汉语第二语言教学的,在此以《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为依据,从“敲击类”词群中选取属于该大纲的词汇作为研究对象。通过考察我们发现,属于纲内词的有6个,如表2-2所示。
表2-2 “敲击类”典型纲内词
其中比较可疑的词是“击”。在《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中,“击”有3个义项。《现汉》并未对这三个义项中的任何一个进行词性标注,这说明,在词典编纂者的眼中,“击”并不能单独成词。但是在《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中,“击”却出现在丁级词中,可见《大纲》是将其作为一个可以独立使用的词来处理的。由于我们后文的考察涉及单音动词参与构词的情况,因此,我们依照《大纲》的处理,暂时将其划入我们的研究范围,至于“击”到底能否独立使用,后文将有详细的考察。通过逐步筛选,至此,第一个语义类——“敲击类”需要研究的词语已经确定。
在典型的单音节手部动作动词词群中,我们把第6组命名为“把持类”,标题词有:拿、撮、揪、挎、夹。
从这几个标题词的特点来看,除了“挎”以外,其他词均属于主要依靠手部才能完成的动作。我们可以把“拿、撮、揪、夹”看作“把持类”中的典型代表。
在“把持类”标题词所引导的词群中,属于《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中的词有9个。如表2-3所示。
表2-3 “把持类”典型纲内词
同样,第15组“抛拾类”的标题词有:扔、接、拾。这3个标题词可以根据动作的方向分为两类:“抛掷类”和“拾取类”。
从《同义词词林》中所列的标题词的下属词来看,“拾取类”的下属词较少,仅有2个,不利于形成集中的义类。因此选取“抛掷类”动词作为研究对象。
“抛掷类”词群中属于《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的纲内词有6个。如表2-4所示。
表2-4 “抛掷类”典型纲内词
经过筛选,我们确定了手部动作动词中的3个语义类为研究对象,共有21个常用单音节手部动作动词。如下:
“敲击类”(6个):打、拍、抽、敲、击、揍;
“把持类”(9个):拿、抓、握、捕、捉、抄、捏、揪、把;
“抛掷类”(6个):投、抛、扔、摔、甩、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