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与宗社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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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姓是夏族的特點

姓氏是社會生活的基礎,是中國古代社會的一個重要制度。根據同姓、異姓的觀念建立了家庭,又建立了宗族。粗略地看,似乎所有的民族都一樣,其實不然。夏族的姓氏制度與其他民族都有很大的差異,以下將就具體的實例對此加以説明。

一 易洛魁人沒有姓

(一)易洛魁印第安人沒有姓

(1)命名與姓

摩爾根在《古代社會》中講到易洛魁人的氏族制度,其中講到易洛魁人的命名。他說每個易洛魁人都有兩個名字,一個是出生以後不久由家長所取,一個是十六或十八歲時由氏族首領所取。這叫換名,換名之後,童年時的名字就作廢了。如果有理由,還可以再換。問題不在於名字要不要換,或者名字能不能換,問題在於名字的結構。

摩爾根說,在蒙昧階段和野蠻階段,名字與家族、氏族的組織無關,他說:“每個家族是沒有名稱的。同一個家族內,各個人的名字並不能表示出彼此屬於同一家族的關係。代表家族的姓氏並不早于文明社會的出現。”到了文明階段,名字才與家族發生關係。他說每個印第安人氏族有一批屬於他們使用的專門名字,當嬰兒出生以後,他的母親就在氏族使用的專門名字中挑選一個,爲嬰兒命名。(這個名字沒有別人在使用,而且要得到最近親屬的同意。)(摩爾根:《古代社會》,商務印書館,1977,第76、77頁。)

因此,即使到了文明階段,印第安人衹能從名字中辨認出該人屬於哪個氏族。摩爾根舉出易洛魁人塞內卡部女孩名字的例子是“順流而下的獨木舟”、“懸掛的花”等,成年男子名字的例子是“美麗的湖”、“守門者”等等。他們的名字不包括氏族名,更沒有中國那樣的姓。摩爾根的說明不一定準確,但從他所舉的例子來看,可以肯定,易洛魁人的名字中不包含氏,更不包含姓。

摩爾根說:“印第安人的個人名字通常卻能表示出個人所屬之氏族……每一個氏族都有一套個人名字,這是該氏族的特殊財產。”(摩爾根:《古代社會》,第76頁。)據說印第安人的個人名字來自氏族共同的人名表,因此這個表能夠表明該人屬於哪個氏族。如果確是如此,則他們的名字可以防止同氏族的成員間締結婚姻。從這個角度看,名字也可以起“姓”的作用,可以用來“別婚姻”。但是這個辦法即使可行,也很累贅,比“姓”麻煩得多。總之,如果衹能用人名表來確定他的氏族,那麽易洛魁人一定沒有姓的觀念。[1]

(2)世系與姓

摩爾根又說,在密西西比河上游與密蘇里河兩岸一千多公里範圍,曾居住著美洲土著,易洛魁人可能是從這一支人分出去的。卡佛在那裏居住過,摩爾根引用他的話說:“他們當中最低能的人也記得住自己的世系,並根據自己所屬的家族來標誌本身。”(《古代社會》,第152頁。)重視世系,這不奇怪。因爲對於氏族來說,最重要的是血緣關係,所以任何人都需要知道這一點。記住自己的世系就能知道自己的血緣關系,也就知道婚姻的界線。但是如果要通過世系來標誌自己的血緣,這就間接地說明,印第安人沒有中國那種姓氏制度。如果有,就根本不必去記憶複雜的世系,衹要記住自己的“姓”即可。[2]

(3)氏族通婚關係與姓

摩爾根說易洛魁人的部落聯盟由六個部落組成,每個部落包含若干胞族,每個胞族包含若干氏族,易洛魁人的全部部落與氏族如下:

塞內卡部

第一胞族:熊氏、狼氏、海狸氏、龜氏

第二胞族:鹿氏、鷸氏、蒼鷺氏、鷹氏

卡尤加部

第一胞族:熊氏、狼氏、龜氏、鷸氏、鰻氏

第二胞族:鹿氏、海狸氏、鷹氏

鄂農達加部

第一胞族:狼氏、龜氏、鷸氏、海狸氏、球氏

第二胞族:鹿氏、鰻氏、熊氏

鄂奈達部:狼氏、熊氏、龜氏

摩霍克部:狼氏、熊氏、龜氏

圖斯卡羅臘部

第一胞族:熊氏、海狸氏、大龜氏、鰻氏

第二胞族:蒼狼氏、黃狼氏、小龜氏、鷸氏

(摩爾根:《古代社會》,第68、88頁。)

摩爾根說:“凡結成一個胞族的氏族通常都是原先由一個母氏族分化出來的。”(摩爾根:《古代社會》,第86頁。)而母系氏族則“包括出自一個假定的共同女性始祖,並由女性世系傳下來的所有的子孫”,而父系氏族則“包括出自一個假定的共同男性始祖,並僅由男性世系傳下來的所有子孫”。(摩爾根:《古代社會》,第66、67頁。)他又說氏族與胞族都是外婚的:“同一胞族內的成員是不許相互通婚的,但每一胞族的成員都可以和另一胞族內的任何一個氏族的成員通婚。”(《古代社會》,第88頁。)從通婚關係來看,氏族成員是同姓的,胞族成員也應該是同姓的,但不同的胞族應該異姓。既然如此,那麽氏族或胞族的名稱是不是其成員的姓呢?

現在來看易洛魁人塞內卡部,它有八個氏族,分屬如下兩個胞族:第一胞族包括熊氏、狼氏、海狸氏、龜氏;第二胞族包括鹿氏、鷸氏、蒼鷺氏、鷹氏。根據摩爾根所說的原則,則熊氏、狼氏、龜氏與海狸氏應該同姓。鹿氏、鷸氏、蒼鷺氏、鷹氏也同姓,但爲另一個姓。因此氏族名不是姓。

再看易洛魁人圖斯卡羅臘部的八個氏族,他們分爲下列兩個胞族:第一胞族包括熊氏、海狸氏、大龜氏、鰻氏,他們屬於同一個姓;第二胞族包括蒼狼氏、黃狼氏、小龜氏、鷸氏,他們屬於另一個姓。可是摩爾根說:大龜氏和小龜氏是從龜氏分化出來的。(《古代社會》,第91頁。)如果易洛魁人有漢族那樣的姓,那麽大龜氏和小龜氏必定是同姓的,可是它們屬於不同的胞族,這就可以說明易洛魁人的胞族名也不可能是姓。

(二)澳洲卡米拉羅依人沒有姓

摩爾根《古代社會》又說,比印第安人更爲原始的氏族制度爲澳大利亞卡米拉羅依種族之婚級制。看一下婚級制,亦即可知卡米拉羅依人沒有姓。

卡米拉羅依人分爲六個氏族,世系是按母系下傳的。不得在本氏族內通婚,而且六個氏族中的三個(即鬣蜥氏、袋鼠氏、負鼠氏)是由一個基本氏族分化出來的,不許通婚,不妨稱之爲A姓。另外三個(即鴯鶓氏、袋狸氏、黑蛇氏)也類似,不妨稱之爲B姓。因此六個氏族根據其婚姻權分爲下列兩組:

A姓爲鬣蜥氏、袋鼠氏、負鼠氏;

B姓爲鴯鶓氏、袋狸氏、黑蛇氏。

A姓之三氏族互相不能通婚,但可以與B姓的三氏族通婚。B姓的三氏族也類似。

但卡米拉羅依人又把成員分爲八個“婚級”,其中四個專由男子所組成,其他四個專由女子所組成。八個婚級如下:

男子的婚級爲(1)依排,(2)孔博,(3)慕里,(4)庫比;

女子的婚級爲(1)依帕塔,(2)布塔,(3)瑪塔,(4)卡波塔。

每個婚級內部都是兄弟或姊妹,例如所有的依排,不論屬於A姓或B姓,彼此都是兄弟,而所有的依帕塔彼此都是姊妹,卡米拉羅依人的八個婚級分成四個“婚姻組”(1)、(2)、(3)、(4),其中“婚姻組”(1)包括依排與依帕塔,“婚姻組”(2)爲孔博與布塔,“婚姻組”(3)爲慕里與瑪塔,而“婚姻組”(4)爲庫比與卡波塔。每一個“婚姻組”就相當於一個家庭。“這種以性爲基礎而不以親屬爲基礎的組織比氏族更早……它比迄今所知的任何社會形態更爲原始。”(《古代社會》,第49、51頁。)

卡米拉羅依人的每一個婚級的男子僅僅可以與另一個婚級的女子結婚,具體說,依排須與卡波塔結婚(其子女則男爲慕里、女爲瑪塔),而庫比須與依帕塔結婚(其子女則爲孔博與布塔)。注意這兩對婚姻中,依排與依帕塔爲“婚姻組”(1),庫比與卡波塔是“婚姻組”(4),因此“婚姻組”(1)與(4)類似于兄弟姊妹互換婚姻的兩個家庭,而它們的子女則是“婚姻組”(3)與(2)。下列圖解表示第一代的依排、依帕塔、庫比、卡波塔的通婚及子女關係。值得注意的是他們的第二代是孔博、布塔、慕里、瑪塔,而第三代又是依排、依帕塔、庫比、卡波塔。

同樣,孔博與瑪塔結婚(其子女爲庫比、卡波塔),而慕里與布塔結婚(其子女爲依排、依帕塔)。因此(2)與(3)也類似於兩個家庭。不過圖解中沒有把第一代的孔博、布塔與慕里、瑪塔的通婚及子女關係畫出來。

把這個圖解與[04]的圖解對比一下,是很有意思的。

同樣A姓(3)、A姓(4)與B姓(1)、B姓(2)也有類似的通婚及子女關係。

因此卡米拉羅依人確定婚姻範圍的不是姓氏,他們不是實行漢族那樣的姓氏制度。如果卡米拉羅依人按姓A、B分爲兩組,則每個男子在選擇妻子的時候,挑選的範圍限於卡米拉羅依人所有女子的二分之一。如果卡米拉羅依人僅有婚級的劃分,則“每一個男子在選擇妻子的時候,僅限於卡米拉羅依人所有女子四分之一的人當中挑選”。(《古代社會》,第51頁。)如果除婚級之外還要考慮姓氏,則每一個男子在選擇妻子的時候,挑選的範圍就限於卡米拉羅依人所有女子的八分之一了。這八分之一的女子都是可以娶的,因此卡米拉羅依人的婚姻制度對通婚的限制比姓氏制度嚴。通婚限制過嚴,便有礙於民族之發展。這即是姓氏制優於婚級制了。

(三)古希臘人、古羅馬人沒有姓

摩爾根認爲古希臘人比易洛魁人的社會狀態進步,因此他們的氏族有了新的特點,其中包括“崇拜一個共同的神,認作它們的始祖,並以一個專用的姓氏來作爲標誌”,而“凡是由男性傳下來的後裔都具有共同的姓氏”。(《古代社會》,第222、223頁。)到了羅馬人那裏,氏族成員的權利與義務中就包括“有使用本氏族姓氏之權”,因此“他們無論男女都用同一姓氏”。(《古代社會》,第283、284頁。)此姓氏當即“姓”。但是所謂氏族用“一個專用的姓氏來作爲標誌”,究竟是何含義?

摩爾根說:“當一個氏族由於分處兩地而分爲兩部分時,其一部分很容易取一個新姓氏。”(《古代社會》,第291頁。)從中國上古的姓氏制度來看,由於人口繁殖而分成兩部分的時候,通常形成一個新的氏而不是一個新的姓,漢族是“雖百世而婚姻不通”,姓是不能變的。因此古希臘或羅馬氏族的姓氏不是漢族的姓。

在古羅馬人的社會中有氏族、庫里亞、部落及民族等四個組織階段。據說庫里亞也有一個名字,以薩賓婦女的名字命名。但庫里亞是內婚的,“同一個庫里亞中的各個氏族彼此相互提供妻子”。(《古代社會》,第303頁。)因此庫里亞的名字也不是姓。

二 拓跋族沒有姓

(一)拓跋族

夏族在上古時代建立了姓氏制度,至今當已上萬年。但中國的許多其他民族卻沒有建立起同樣的制度,在他們融入夏族之後,才有了姓氏。故姓氏制度成爲中國各民族融合之象徵,北魏拓跋族與清代滿族爲最突出之例子。

(二)拓跋族沒有姓

兩漢、三國之後,大批北方民族南下,出現了“五胡十六國”。這些民族大抵屬於匈奴與鮮卑,其中影響最大者爲拓跋氏。先回顧拓跋氏之簡略歷史。拓跋氏屬於鮮卑族,根據《魏書·序紀》,拓跋氏之歷史可分爲五個時期:

第一個時期從五帝時代到西漢,拓跋氏大約生活於西伯利亞一帶。《魏書·序紀》謂拓跋氏爲“昌意少子,受封北土”。又說:“統幽都之北,廣漠之野,畜牧遷徙,射獵爲業。”但由於“不交南夏,是以載籍無聞焉”。據記載,到王莽年代,拓跋氏“統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威震北方”。

第二個時期約自東漢至曹魏,爲拓跋氏南遷的時期。他們逐步南遷到內蒙古。

第三個時期自曹魏至東晉,拓跋氏逼近長城。北魏始祖力微三十九年(公元258年),拓跋氏“遷於定襄之盛樂”(今呼和浩特西南之和林格爾)。[3]

第四個時期,拓跋氏越過長城。太祖拓跋珪天興元年(公元398年),北魏遷都平城(今山西大同)。

第五個時期,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北魏高祖孝文帝下令遷都洛陽。孝文帝要求所有拓跋族人改從漢姓(《魏書·官氏志》有改姓前後的姓氏對照),從此拓跋氏迅速融入漢族。在隋朝統一全國時,拓跋氏已完全融入漢族。

在拓跋氏社會中有沒有姓氏制度?

(1)拓跋氏的姓不同於漢族的姓

《魏書》多次提到姓氏,因此拓跋氏社會似乎有姓氏制度,但仔細分析之後,其所謂的姓不同於漢族之姓。例如下列記載:

初,安帝統國,諸部有九十九姓。至獻帝時(大約三國時期),七分國人,使諸兄弟各攝領之,乃分其氏。自後兼併他國,各有本部,部中別族,爲內姓焉。……獻帝以兄爲紇骨氏(後改爲胡氏),次兄爲普氏(後改爲周氏),次兄爲拔拔氏(後改爲長孫氏),弟爲達奚氏(後改爲奚氏),次弟爲伊婁氏(後改爲伊氏),次弟爲丘敦氏(後改爲丘氏),次弟爲俟亥氏(後改爲亥氏)。七族之興,自此始也。又命叔父之胤曰乙旃氏(後改爲叔孫氏)。又命疏屬曰車焜氏(後改爲車氏)。凡與帝室爲十姓,百世不通婚。(《魏書·官氏志》,第3006頁。)

即獻帝七個兄弟爲七個氏:紇骨、普、拔拔、達奚、伊婁、丘敦、俟亥,後來改爲:胡、周、長孫、奚、伊、丘、亥。這七個氏加上叔父、疏屬的兩個氏:乙旃、車焜(後改爲叔孫、車),再加上帝室之姓元,總共爲十姓。原來說的都是“氏”,但最後說的是“十姓”。這“十姓”究竟是不是姓?

獻帝把整個部落分爲七個部分,七個兄弟各領其一,這個作法猶如西周初年之封建。周天子把全國分爲各個諸侯國,並把自己的兄弟子侄分封爲諸侯。但在西周時期,魯、衛等兄弟國家有相同的姓,都爲姬姓。魯、衛則是國名,是氏,不是姓。因此獻帝時的紇骨、普、拔拔等七個氏正如魯、衛一樣,都是國(即氏)而不是姓。至於所謂的“內姓”,則即魯、衛等國內部的其他姓氏。

那麽所謂的“十姓”究竟是什麽意思?如果這是漢族那樣的十個姓,則他們互相應可通婚。漢族的姓是婚姻的界線,同姓不婚,但異姓都可通婚。何況在拓跋氏的十個氏中,還包括疏屬,更應該容許通婚。可是《官氏志》說十姓“百世不通婚”,可見得這“十姓”衹是一個姓,並不是十個姓。因此,在《官氏志》中所說的並非夏族的姓。從這個角度看,拓跋族沒有姓。

(2)從數目來看拓跋氏的姓

中國上古時代,姓的數量很少,顧炎武說:“言姓者本於五帝,見於《春秋》者得二十有二。”(黃汝成:《日知錄集釋·姓》,第796頁。)《春秋》記載二百五十年中魯、齊、晉、楚、宋、衛、鄭、秦、吳、越等國的政治軍事活動,牵涉到衆多的各種人物,但衹有22個姓。有人估計在上古時代姓的數目不超過五十。但在《魏書·官氏志》中列舉了一百多個姓氏,而且說“今舉其可知者”,可見得實際上不止一百。而且《序紀》說:“至成皇帝諱毛立……統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威震北方。”所謂“成皇帝”是拓跋氏的第一個“皇帝”,那時拓跋氏還在遙遠之西伯利亞貝加爾湖一帶遊牧,拓跋氏在第六代宣皇帝才南遷,“南遷大澤,方千餘里,厥土昏冥沮洳”,到第十三代獻皇帝時,打算再一次南遷,“此土荒遐,未足以建都邑,宜復徙居”,但是到第十四代聖武皇帝才成行,來到了蒙古一帶匈奴之故地。可見得第一代拓跋氏已經有“大姓九十九”是說不通的,如實行夏族之姓氏制度,就不可能有那麽多姓。故拓跋氏原來衹有氏,並沒有漢族那樣的姓。

(3)從北周對比來看

《魏書·序紀》說:“黃帝以土德王,北俗謂土爲托,謂后爲跋,故以爲氏。”(《魏書·序紀》,第1頁。)故拓跋爲氏而非姓,並不表達血緣關係。《魏書》在追溯拓跋氏的全部歷史時,第一個首領是“成皇帝諱毛”,其次“諱貸”、“諱觀”、“諱樓”等等,直到“始祖神元皇帝諱力微立。生而英叡”。“太祖道武皇帝,諱珪,昭成皇帝之嫡孫”(《魏書·太祖紀》,第18頁),所有的首領都衹有名字,即“毛”、“貸”、“觀”、“力微”、“珪”等等,都是名,都沒有提到姓。

試對比同時的北周。北周與北魏的情況相仿,北周宇文氏也屬於鮮卑。《周書》說“太祖文皇帝姓宇文氏,諱泰,字黑獺,代武川人也”。雖然明確提到姓宇文氏,但《周書》說:“有葛烏菟者,雄武多算略,鮮卑慕之,奉以爲主,遂總十二部落,世爲大人。其後曰普回,因狩得玉璽三紐,有文曰皇帝璽……其俗謂天曰宇,謂君曰文,因號宇文國,並以爲氏焉。”(《周書·文帝上》,第1頁。)故宇文氏是天君之義,與拓跋類似,故宇文爲氏亦非姓。而且《周書》敘述宇文氏的歷史時,亦衹有君主之名,都沒有提到姓。

因此無論北魏拓跋氏還是北周宇文氏,雖然有姓的記載,但所謂的姓實際上都是氏而不是姓。衹有在融入漢族之後才得以建立漢族的姓氏制度。

(三)北魏孝文帝對姓族的改革

(1)太和十九年的改革

北魏孝文帝在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下令改革,通常都認爲改革中拓跋氏的姓改爲漢姓。其實拓跋氏本來衹有氏,並沒有姓,故孝文帝無非將拓跋族之氏名加以漢化。《魏書·官氏志》所記載的無非是漢化前後的氏名,並不是建立漢族的姓氏制度。孝文帝看到當時的情況混亂,各人之氏、族與實際情況不符,於是重新登記,予以調整。而且“代人請(清?)胄,先無姓族。雖功賢之胤,混然未分”。於是對氏、族進行清理。他根據政治地位來確定氏、族,並非建立漢族的姓氏制度。這一點從孝文帝關於“姓族”的詔書中亦可看到。詔書規定按照政治地位來確定姓、族,政治地位高的爲姓,低的爲族。詔書規定了皇族、官員以及平民的姓族如下:

(甲)皇族

皇族指太祖拓跋珪(377~409)之後的八姓(穆、陸、賀、劉、樓、於、稽、尉),《魏書》:“其穆、陸、賀、劉、樓、於、稽、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勳著當世,位盡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魏書·官氏志》,第3014頁。)其中提到之“四姓”當爲太祖之前的皇親。從漢族的姓氏制度來看,這一些是皇族之氏。

(乙)官員

對於一百年來[即從太祖道武帝皇始元年(公元396年)到高祖孝文帝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的官員,根據其政治地位確定姓、族,地位高者爲姓,地位低者爲族。詔書說:

原出朔土,舊爲部落大人,而自皇始已來,有三世官在給事已上,及州刺史、鎮大將,及品登王公者爲姓。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來,有三世尚書已上,及品登王公而中間不降官緒,亦爲姓。諸部落大人之後,而自皇始已來,官不及前列,而有三世爲中散、監以上,外爲太守、子部,品登子男者爲族。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來,三世有令以上,外爲副將、子都、太守,品登侯以上者,亦爲族。(《魏書·官氏志》,第3014頁。)

以上說的是官員的姓族。

(丙)平民

詔書對於平民有下列關於姓族的簡單規定:

凡此姓、族之支親,與其身有緦麻服已內,微有一二世官者,雖不全充美例,亦入姓、族。五世已外,則各自計之,不蒙宗人之蔭也。雖緦麻而三世官不至姓班,有族官則入族官,無族官則不入姓族之例也。(《魏書·官氏志》,第3015頁。)

根據詔書,不是官親則不入“姓族”,故北魏孝文帝的“姓族”並非漢族的姓。

因此孝文帝清理了皇親官族的姓族,如果一個人的五世之內沒有官員,則沒有姓族。“凡此定姓、族者,皆具列由來,直擬姓、族以呈聞……皆須問宗族,列疑明同,然後勾其舊籍,審其官宦……令司空穆亮……等詳定北人姓,務令平均。……三月一列簿帳,送門下以聞。”(《魏書·官氏志》,第3015頁。)由於確定姓族的條件是曾經任職的官階,因此必然爭執不斷,《魏書》說“世宗世(世宗即北魏宣武帝,公元500~515年在位),代人猶以姓族辭訟”。那麽爲了姓族至少爭執了二十年。

(2)孝文帝改革的意義

因爲拓跋氏本來沒有姓,孝文帝衹是將氏的名稱加以漢化而已,雖然稱姓,但實際上並非漢族的姓。若當時不采取其他改革,則此種改變並無多大意義。由于原來沒有姓,故改革之後仍然沒有姓。但孝文帝當年還采取許多其他措施,如要求拓跋族的語言也要漢化,他要求拓跋族以洛陽爲籍貫,他命令“代人南遷者,悉爲河南洛陽人”,並下令:“遷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還北。”又下令:“不得以北俗之語言於朝廷,若有違者,免所居官。”(《魏書·高祖紀下》,第178、177頁。)有了這一些徹底的變革,因此拓跋族改用漢姓,就成爲一種實質性的變化。當拓跋族將“紇骨氏”改爲“胡姓”之後,由於他們與漢族混雜居住,“紇骨氏”就與胡姓的漢人合爲一體,因此他們衹能遵循漢人的風俗,即不得與胡姓的人通婚,但可以與任何非胡姓的人締結婚姻。這樣一來拓跋族就有了真正的姓氏制度,完全融入了漢族。

三 滿族沒有姓

(一)滿族的姓氏

(1)滿族

在隋唐之後,又有大批北方民族南下,先是“五代十國”,後來是遼、金,最後是統治全國的元、清兩朝,其中最值得注意的爲清朝。清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強大的王朝之一,也是中國最後的王朝,它是滿族建立的。據乾隆的諭旨說滿洲是部族名,來自肅慎:“我朝肇興時,舊稱滿珠,所屬曰珠申,後改稱滿珠。而漢字相沿,訛爲滿洲,其實即古肅慎,爲珠申之轉音。”(見《滿洲源流考》,第28頁。)《滿洲源流考》又謂滿族“歷虞夏商周,迄魏晉,傳世二千餘年不絕”。(《滿洲源流考》,遼寧民族出版社,1988,第4頁。)這些說法不一定可靠,但滿族自認爲肅慎之後,與金同族,稱爲女真。在明代分爲建州女真、海西女真與野人女真。又演化爲下列各遊牧部落:

建州女真:

建州部:滿洲部、蘇克素護河部、渾河部、哲陳部、王甲(王家、完顏)部、董鄂部

長白山部:鴨綠江部、訥殷部、朱舍里部

海西女真:

葉赫部

哈達部

輝發部

烏拉部

野人女真:

東海部:呼爾喀部、瓦爾喀部、窩集部

黑龍江部:索倫部、薩哈連部、使犬部、使鹿部

努爾哈赤先統一了建州部,1593年又打敗了長白山部與海西女真各部。滿族作爲狩獵民族,原有牛彔作爲狩獵的組織,約在1601年(明萬曆二十九年)努爾哈赤以牛彔爲基礎創建黃、紅、白、藍“四旗”(猶如狩獵的四方合圍)。約在1612年(明萬曆四十年)改姓愛新覺羅,乾隆皇帝上諭:“我朝得姓曰‘愛新覺羅氏’,國語謂金曰‘愛新’,可爲金源同派之證。”(《滿洲源流考》前言,第28頁。)1615年(明萬曆四十三年)建立了“八旗”。1616年建國,由於以金之同族自居,故以金爲國號。1636年皇太極改國號爲大清。1635年、1642年分別建成八旗蒙古與八旗漢軍。旗就成了一種新的軍隊與社會的基層組織。隨著力量的強大,由於八旗制度的建立,滿族成爲一個軍民合一的社會。八旗還吸收了大量的蒙古族、漢族及其他民族,他們往往稱爲旗人。雖然旗人並不都是滿族,但是其中有許多人基本上已被滿族同化。因此旗、漢往往仍然代表兩個民族,與滿、漢沒有根本的不同。[4]

(2)滿族的姓氏

滿族有姓氏,因此滿族人的身分包括名字、旗籍、世系、氏族以及居住地等五個項目。其中最特殊的是旗籍,姓氏就退居次位,這是滿族姓氏制度的一個重要事實。

滿族人的身分說明可從下列實例中看到,如:“敦拜,富察氏,滿洲正黃旗人,先世居沙濟。父本寇里。”(《清史稿》卷242,第9569~9574頁。)又如:“喀爾塔拉,滿洲鑲白旗人,先世亦居費雅朗阿。父圖爾坤詹。”(《清史稿·喀爾塔拉傳》卷242,第9581頁。)這裏沒有提到氏,但氏總是有的,可能是失去記載,如“何洛會,失其氏,滿洲鑲白旗人”(《清史稿·何洛會傳》卷246,第9642頁),又如“覺羅果科,滿洲鑲白旗人,未詳其屬籍”(《清史稿·覺羅果科傳》卷242,第9567頁)。所謂屬籍當即指“氏”。因此在說明滿族人的身分時,幾乎都注明他們的旗籍,氏則不一定,有時就說“失其氏”,這也說明到後來,旗籍比氏更爲重要。

旗籍與旗人的生活密切相關,但旗籍當然不是姓,同一個旗的人未必有血緣關係,而有密切血緣關係的人,卻未必屬於同一個旗,父子、兄弟可能屬於不同的旗。如費英東扎爾固齊爲鑲黃旗人,七弟郎格爲鑲白旗人,次子納海爲正黃旗人,六子索海爲鑲黃旗人。(見《八旗滿洲氏族通譜》,遼海出版社,2002,第31、33、32頁。)因此旗籍不是姓。名字與居住地當然與姓不同。世系主要是父名,是血緣的標誌,可是父名的作用相當於羅彝的父子聯名制。因此在滿族人的身分中,如果有姓的話,那就是氏。

滿族的氏似乎正是姓,《清史稿》說:“太祖……高皇帝,姓愛新覺羅氏,諱努爾哈齊。”猶如漢人講姓金氏,因此滿族的氏應該就是姓,問題是這個所謂的姓(即氏)與漢族的姓是否相同。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例如石氏:“石國柱,正白旗人,世居蘇完地方,本姓瓜爾佳。其曾祖卜哈,……祖阿爾松噶,……至父石翰,始遷居遼東。因名有石字,遂以石爲氏焉。太祖高皇帝取廣甯,石國柱偕弟天柱、延柱,舉城迎降。……其子達爾漢原任副都統,孫賽因達禮原任都統,曾孫石如璧、石如璜俱原任副都統,……元孫石繼祖……石憲祖,……四世孫石齡,現任千總。石翰子孫,今俱隸本旗漢軍旗分。”(《八旗滿洲氏族通譜》,第46頁。)按照記載,這個家族九世的部分成員如下:

卜哈-阿爾松噶-石翰-石國柱、石天柱、石延柱-達爾漢、班因達禮-賽因達禮、額爾濟圖-石如璧、石如璜、石文彥、石如金、達淳-石繼祖、石憲祖、石之玫、石之琰-石齡

從名單中可看到明顯的漢化過程。《八旗滿洲氏族通譜》說“本姓瓜爾佳”,後來“以石爲氏”,實際上是在漢族的影響下,由瓜爾佳改爲石,旗分也由正白旗改爲漢軍旗。改石以後,名字完全漢化。正如拓跋氏的情況一樣,“石”有可能真的成爲類似漢族的姓。但原先的“瓜爾佳”並不是姓。

(3)滿族的氏不是姓

在《八旗滿洲氏族通譜》中列舉的“氏”有瓜爾佳氏、鈕祜祿氏、舒穆祿氏、馬佳氏、董鄂氏、赫舍里氏、他塔喇氏、伊爾根覺羅氏、舒舒覺羅氏、西林覺羅氏、通顏覺羅氏、佟佳氏等等,每個氏又分爲不同的“部”(“地方”),如:

瓜爾佳氏:蘇完部、安褚拉庫部、尼馬察部、瓦爾喀部、嘉木湖部、長白山部、蜚悠城部等等

伊爾根覺羅氏:穆溪部、葉赫部、嘉木湖部、興堪部、撒爾湖部、呼訥赫部、雅爾湖部等等

舒舒覺羅氏:葉赫部、哈達部等等

這些“氏”與漢族的姓是否相同?《八旗滿洲氏族通譜》說:“覺羅爲滿洲著姓,內有伊爾根覺羅、舒舒覺羅、西林覺羅、通顏覺羅、阿顏覺羅、呼倫覺羅、阿哈覺羅、察喇覺羅等氏。其氏族蕃衍,各散處於穆溪、葉赫、嘉木湖、興堪、薩爾虎、呼訥赫、雅爾湖、烏喇、瓦爾喀、松花江……等地方。”(《八旗滿洲氏族通譜》,第181頁。)因此這一些覺羅都是從一個覺羅繁衍而來的。如果覺羅是姓,那麽這一些覺羅,還有愛新覺羅,都是同姓的。如果按照漢族的姓氏制度,這些覺羅都是一個姓,因此互相是不能締結婚姻的。可是這一些覺羅互相之間可以通婚,如努爾哈齊側妃有伊爾根覺羅氏(生饒餘郡王阿巴泰)、庶妃有嘉穆瑚覺羅氏(生鎮國公巴布泰、鎮國將軍巴布海)、庶妃西林覺羅氏(生輔國公賴慕布)。(《清史稿·后妃》,第8900、8966頁。)故“覺羅”在不長的時間內已分化爲多個不同的姓,互相可通婚。漢族的姓不會分化,不能因遷徙遙遠而另取新姓。因此滿族的“氏”雖然也稱爲姓,但並非漢族之姓。

(二)哈拉與穆昆

(1)滿族的哈拉與穆昆

滿族有哈拉及穆昆兩個用語。哈拉通常都譯爲姓,而穆昆的譯法不一,或譯爲氏,或譯爲族,或其他。但是哈拉、穆昆與中國上古的姓、氏不同。

對於“哈拉”,漢譯幾乎一致採用“姓”,而且滿人在生活中互相問“貴哈拉”,回答就是葉赫那拉、西林覺羅、富察、鈕祜祿等。因此哈拉與漢族的姓不同。漢族的姓是“雖萬世而婚姻不通”,而滿族的哈拉並非如此。前邊已經討論過,覺羅之間可以通婚。漢族的同姓關係甚至可以擴展到全國,而滿族的哈拉卻有一定的地域因素,一個哈拉因爲遷移與繁衍而可能從外婚團體變爲內婚團體。[5]

滿族的穆昆,通常譯爲氏,同一個穆昆中有不同的血緣關係。例如《滿文老檔》記載努爾哈齊所在的“穆昆塔坦”有三個穆昆:第一穆昆有12個塔坦;第二穆昆有13個塔坦;第三穆昆有12個塔坦。共近170人。在一個穆昆中可能有不同的姓,在第一穆昆中,努爾哈齊與五大臣額亦都等人不是同姓(額亦都或作額亦多,爲鈕祜祿氏);第二穆昆中除褚英(努爾哈齊的第一子)外,多爲海西納喇姓;第三穆昆有羅屯馬法、他塔喇氏、巴篤禮、莽阿圖、佟佳氏……又有同姓同族而分在不同的穆昆塔坦。因此穆昆不是漢族的姓。

《清史稿》說:“滿洲諸大家多以地爲氏,往往氏同而所自出異。”(《清史稿》卷242,第9682頁。)所謂以地爲氏,表明氏與地域有密切的聯繫。所謂“所自出”就是指血緣,因此氏同但血緣可能有別,亦即氏同並不表示血緣相同。從這一點來看,現在滿族的氏與中國上古時代的氏是類似的,因此滿族的氏也不同於漢族的姓。[6]

(三)滿族的漢化

滿族的姓氏是從金代承襲下來的,如《姓氏考》說:“《金史》所載姓氏,均與滿洲氏族相合,第譯對字訛,今悉據《八旗姓氏通譜》改正。”(《滿洲源流考》,第86頁。)經過改正之後,滿族的姓氏與金族的姓氏相對應,如金族的完顏、烏古論、紇石烈、徒丹等對應於滿族的完顏、烏庫哩、赫舍哩、圖克坦等,故滿族之“氏”(即所謂“滿洲氏族”)與金族之“部”(即所謂“姓氏”)基本上是一樣的。因此不妨先考察金族姓氏的漢化。

從文獻記載中可以看到,金族的姓氏也在漢化,如《金史》有“完顏希尹”或“希尹”,而他的孫子稱“完顏守道”或“守道”,其中完顏是姓,希尹、守道是名,與漢族完全類似。但他們原有的姓名並非如此。完顏希尹之父歡都,《金史》:“歡都,完顏部人。祖石魯,與昭祖同時、同部、同名,交相得。……子谷神、謀演。”(《金史·歡都傳》,第1591、1594頁。)在《金史》中不稱“完顏歡都”,衹說“歡都,完顏部人”。同樣,歡都之祖“石魯”亦不稱“完顏石魯”。其次,希尹原名谷神,《金史》:“完顏希尹本名谷神,歡都之子也。”(《金史·完顏希尹傳》,第1684頁。)故漢化之前他稱“谷神”,而在漢化之後他才稱“完顏希尹”。

金人之姓名稱呼發生兩個變化,第一是名字漢化,如完顏希尹之三個孫子本名習尼列、左靨、胡剌,後來改爲守道、守貞、守能。第二是將姓氏加於名前,金族原先衹單獨稱名,前邊並不加姓,如《金史》中前有《歡都傳》,而後有《完顏希尹傳》、《完顏守道傳》。這種變化即發生于完顏希尹之時。

完顏希尹對金人社會有重大之影響。金人本來沒有文字,“太祖命希尹撰本國字,備制度。希尹乃依仿漢人楷字,因契丹字制度,合本國語,制女直字。……其後熙宗亦制女直字,……希尹所撰謂之女直大字,熙宗所撰謂之小字。”(《金史·完顏希尹傳》,第1684頁。)雖然金人並没有直接采用漢字,但金人姓名之變化就發生在希尹之時。這是金族姓氏制度漢化的起始,所產生的姓如“完顏”是否能如漢姓那樣“雖百世而婚姻不通”,無法斷言。可能尚須進一步漢化,如將“完顏”改爲“顏”,則成爲真正之漢姓,那麽當他們與漢人生活在一起時,就能真正徹底漢化了。

滿族承襲金族之姓氏,亦走上類似的漢化道路。滿族與其他少數民族相似,一旦掌握政權,就面臨漢化的威脅。拓跋氏主動進行漢化,金族也開始漢化,但没有拓跋氏那麽徹底,而滿族則堅決抵制,因此滿族的漢化的過程比較曲折。

在入關之前,滿族是東北的一個不大的民族,當時許多民族融入滿族,其中包括不少漢人,他们由漢族變成了滿族。據估計,入關前後,八旗兵约20萬,其中滿洲八旗12萬,蒙古八旗3.6萬,漢军4.4萬人。按滿蒙一户七口,則滿洲人口90萬,蒙古人口約25萬,但八旗中漢人在150萬以上,故人口總共約300萬,其中一半多爲滿化的漢人(其中許多人的子弟已“滿語纯熟,與女真無異”)。從語言來看,滿族在入關前絶大多數人使用滿語,“開國之初,综滿洲、蒙古、漢軍皆通國語”。(盛昱:《八旗文經》卷60。)這是要求其他民族融入滿族的結果。

在入關之後,由於滿族比漢族人數少得多,故規定滿漢不能混居,不能通婚,滿人不能從事工商業。清廷要求滿人學習滿語,不許滿人採用漢人姓名。他們要求滿人學習騎射,他們把儒家經典譯成滿文,旗人可以閱讀,但不能參加科舉考試,等等。但所有這些措施起不了多大作用。入關之後剛過了三十年,康熙十四年上諭:“今見八旗人民,崇尚文學,怠於武事,以披甲爲畏途。……至於官員子弟及勢力望族,……本身不充兵役,盡令家僕代替。”他最後下令“其蔭入國子監讀書各官弟子,盡行停止,令其學習武事。”(《八旗通志·旗分志一》,第10頁。)這一類聖旨也扭轉不了漢化的趨勢。到辛亥革命前夕,許多滿洲人不會滿語,故滿族進關後,實際上一直在漢化。[7]

到清朝末期,許多限制也開始逐步取消,如容許滿漢通婚,容許滿漢混居。在王朝崩潰後,滿人須要登記姓名籍贯,他們大多都進一步採用了漢姓。由于滿人失去了特殊的生活環境,因此他們的姓氏制度一改變,很快就融入了漢族,比其他許多少數民族更爲迅速而徹底。[8]


[1] 摩爾根關於易洛魁人名字的說法,使人相當疑惑。從他所舉的名字例子來看,一張氏族的“名字表”怎麽可能在氏族成員之間不出現雷同,尤其是在不同氏族之間,怎麽可能不出現雷同?因此對於保證氏族外婚來說,“名字表”的辦法即使可行,恐怕也太困難了。

[2] 一位受到漢族學者培養的羅彝青年出版了一本書,作者署名爲“曲木約質(漢名何定安)”。他在書中說:“我的全名是:曲木·失哩·約質。‘曲木’是本氏族名,‘失哩’是父名,‘約質’是本人之名;通常略去父名,衹在本人名之前冠本氏族名,即曲木約質。”(曲木約質:《涼山白彝曲木氏族世家》,雲南人民出版社,1993,第20頁。)照他的說法,“曲木約質”似乎類似於漢族的姓名,曲木是姓,約質是名,但事實並非如此,把氏族名放在前邊而構成“曲木約質”,可能也是作者受到漢族的影響以後才這樣做的。其實這位青年的名字應該是失哩·約質,父名是不能略去的,父子連名,才可以用來對系譜。至于氏族名曲木,當是他某個祖先的名字。他的書中说,“沙則亞氏族成員是氏族系譜中的‘哦布沙則’的後裔”(第23頁),所以亞氏族的名字沙則,實際上是祖先哦布沙則的名字。
馬長壽說:“姓氏在漢族人系譜上乃普遍存在,而羅彝系譜則衹有人名,沒有姓氏。……直到近代始模仿漢族而有姓氏。且姓氏衹限於涼山邊緣漢化羅彝部分。……已故的陶雲逵先生曾云:雲南羅彝的姓氏與其所信仰的圖騰有關,但我在涼山並沒有遇到過這種事實。據我所知,涼山羅彝因模仿漢族而有姓氏者,約有五類。”這五類都沒有歷史基礎,“羅彝之姓既漫無準則,故有原爲一族而姓氏不同者。如a chou族有姓趙(烏角)、朱(小涼山)、楊(雷波)之不同。”(馬長壽:《涼山羅彝考察報告》,第206頁。)按馬長壽的意見,把氏族名放在名字前作爲姓氏,是漢族姓氏制度的仿製品。
羅彝没有姓,因此衹能通過父子連名的系譜來確定血缘關係。不妨看曲木約質講的一個故事。他說:“冕甯冕山曲木氏族與‘達久氏族’女子定了婚。將結婚之際,曲木氏族人經過對系譜得知‘達久氏族’也是曲木氏族,是達久曲木,即他們是相隔近二十代的曲木氏族成員,因此是曲木氏族內開親,是禁止的。”但雙方不願意解除婚約,曲木氏族的兩三個“亞氏族長者”召集雙方,最後議定由曲木氏族各成員募集到800元償還男方,舉行儀式退了婚。(同上書,第94頁。)如果羅彝有漢族那樣的姓,一聽到姓就知道血緣關係了。可見得羅彝沒有姓,通過連名譜可以找到他們共同的祖先,並不是找到他們共同的姓。氏族名是某個祖先的名字,並不是姓。因此羅彝雖然有氏族名,但沒有漢族那樣的姓。

[3] 在《三國志》中記載了曹魏元帝景元二年(公元261年)爲北魏始祖四十二年(《魏書·序紀》,第2、4頁)。這是拓跋氏留下的第一個準確的歷史紀年。因此北魏始祖與曹魏文帝(曹丕)是在同一年(公元220年)即位的。

[4] 所謂民族是就文化來說而不是就血緣來說的,由於民族的融合,故民族不能完全以血緣爲標誌。從整個東北來看,在明清之際的戰爭中,有許多漢族被俘而加入了滿族。《清太祖實錄》記載撫順之戰後俘獲了30萬人,對滿軍論功行賞,這些人分給了將士而部分加入了八旗滿洲。因此旗人或滿人是一個血緣關係十分複雜的民族。(見瀛雲萍《八旗源流》,大連出版社,1991,第95頁。)漢族當然也是如此,它也是血緣關係十分複雜的民族。
例如旗人中還包括大量宋朝宗室的後裔。據《嘯亭雜錄》說,正黃旗鐵保(姓董鄂氏)就是宋英宗的後裔:“兩漢以下,惟宋室最爲悠久,……即亡國後,其後裔亦未有遭酷毒者。按野史謂元順帝爲天水苗裔,事雖暗昧,未必無因也。近日董鄂冶亭制府考其宗譜,乃知其先爲宋英宗越王之裔,後爲金人所遷,處居董鄂,以地爲氏。”(昭槤:《嘯亭雜録·宋人後裔》,中华書局,1980,第325頁。)按宋太祖之父於周代封天水縣男(見《宋史》卷一),故所谓“天水苗裔”當指宋之宗室。又宋英宗四子爲神宗、吴榮王、潤王、益端獻王(見《宋史》卷二百三十三《英宗四子》),並無越王,故所謂“宋英宗越王之裔”,不知所指。
據考證,宋代宗室三千多人遷於五國頭城(今伊蘭,即牡丹江注入松花江處),其子孫同化於女真,趙姓改爲覺羅哈拉,他們是今天許多覺羅氏的先民。當時女真人大部分南下中原,所以留在當地的居民中宋宗室所占的比例不是很小的。後來當滿族改爲漢姓的時候,這些覺羅哈拉大多改爲趙姓。(見《八旗源流》,第96頁。)

[5] 漢族的姓與地域無關,不管搬遷地域有多遠,姓是不會改變的,滿族沒有這種觀念。滿人的哈拉如果人口繁衍,分處不同的地域,往往就視爲不同的哈拉,成爲新的哈拉。金啟孮說:“如輝發那拉氏原姓伊克得里,後投那拉氏,改姓那拉。因居住在輝發河畔,又改輝發那拉,沒有改姓是耻辱的習慣。”(《金啟孮談北京的滿族》,中華書局,2009,第107頁。)
因此當滿族改用漢姓的時候,就出現了問題。一個哈拉相處遙遠的成員就不一定採用同一個統一的漢姓。“同宗不同支的人常有不同姓氏的現象。《呢嗎察氏族譜》說:‘滿族普通一姓,凡姓氏者,以名爲姓,果有父子不同姓之說。’愛新覺羅氏有漢字肇、趙、金等姓;呢嗎察氏有漢字張、障、和、榆等姓;章佳氏有漢字車、章等姓;赫舍里氏有漢字赫、康等姓;那拉氏有漢字那、葉、王等姓。”(李林:《滿族宗譜研究》,遼寧民族出版社,2006,第117頁。)金啟孮說:“在東北多清太祖努爾哈赤以及努爾哈赤以上各代的後裔,他們都不冠姓金,而冠姓‘肇’或‘趙’。”(《金啟孮談北京的滿族》,第114頁。)這種現象也是滿姓與漢姓不同的一種反映。

[6] 史祿國(Shirokogoroff)把滿族氏族定義爲源于一個男性祖先,有共同的氏族神靈,必須實行族外婚制。關鍵的一點是族外婚。在這個定義下,他說:“在滿語裏,氏族稱爲哈拉。”他又說:“當這些族外婚單位在廣闊的地域裏擴散開時候,滿族人形成了新的族外婚單位,……那麽一個哈拉變成了包含若干族外婚單位——嘎爾幹這種新的分支——的一個群體。這些新的單位繼續移動……於是滿族人創設了一種新的單位——莫昆。”“它(莫昆)發揮了氏族(哈拉)的全部功能,包括對土地的依賴。”一個哈拉可能包括若干個嘎爾幹,或包括若干個莫昆,這些嘎爾幹或莫昆是否可以互相通婚?看來是這樣的。進一步說,這些嘎爾幹或莫昆是否可能在擴張中再一次產生新的族外婚單位?看來是這樣的。因此史祿國做出一個非常重要的結論:“根據上面的說明,我們進一步認爲,滿族人沒有特指族外婚單位的術語。”(史祿國:《滿族的社會組織》,商務印書館(1924年英文本,1997年中譯本),第23、24、27、25、26頁。)因此滿族沒有(漢族的)姓的觀念,無論哈拉、莫昆或嘎爾幹,都不是姓。

[7] 在入關之初,“滿洲人材,並未嫻漢文,不能漢語。”但到了道光七年(1827年),道光皇帝曾對滿洲侍郎以下至五品京堂官員的清文進行考試,“竟有不能落筆者過半”,更有“不識清字己名,持以問人者,實不能落筆以白卷書漢字銜名而進,上亦無如何也”。那批開國前滿化的漢人,到清代中期大概又從滿族回歸漢族了。(季永海:《滿族轉用漢語的歷程與特點》,見《民族語文》1993年第6期。)
從姓氏的角度來看,滿族很早就開始採用漢族的姓氏、名字。例如《白氏源流族譜》的前六世用滿語,用漢字譯音,到第七世以後(約在嘉慶、道光年間)已用漢字命名。在《馬佳氏族譜》中,從九世(乾隆年間)開始就有極個別用漢字。道光二年(1822年)決定從十四代開始(約同治年間)改用漢字寫姓馬,並依所定輩字命名。《富察氏譜書》中,第八世開始(約在嘉慶、道光年間),仿照漢俗,取漢字良字統一命名,但同時仍沿用傳統習慣,以滿語語音與漢字結合而命名,如豐升額、依昌阿等,遂將兩種形式所命名字並列於譜中。到同治十年(1871年)修譜時,即十一世開始,正式仿照漢俗,單以“毓麟廣成慶,恩德永文明”十個漢字爲行輩統一命名。(李林:《滿族族譜研究》,遼寧民族出版社,2006,第115頁。)用漢字排輩命名,清皇族早就開始了,乾隆以來皇室近支後裔的排輩如下:永、綿、奕、載,溥、毓、恒、啟,燾、闓(凱)、增、祺。而且滿族貴族官員往往都取了一個漢族的字號,如端方姓托忒克氏,滿洲正白旗人,他字午橋,因而稱“端午橋”,完全是漢族的稱呼格式,衹是把“端”放在漢姓的位置,有點不倫不類。他在武昌起義時督辦川漢、粵漢鐵路,去四川彈壓。其實他在文化上已經完全融入漢族了。《清史稿》說他“由廕生中舉人,……篤嗜金石書畫……一時文采幾上希畢(沅)、阮(元)云。”(《清史稿·端方傳》,第12786頁。)

[8] 現在中國雖然有滿族,但並不反映民族的實質。據統計,現在滿族没有人使用滿語單語的,使用雙語的有500人(占全人口的0.01%),轉用其他語言的4304481人(占99.99%)。(何俊芳:《也論我國民族的語言轉用問題》,《民族研究》199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