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体制选择:创造新路线还是照抄国外经验
时下人们几乎有一个共识,认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尤其是经济体制改革能够取得成功,关键性的环节在于有效地突破苏联经济体制模式的束缚,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然而,实事求是地对待历史,在中国的政治领袖群体中,率先发起对于苏联经济体系模式的反思与冲击的就是毛泽东,率先提出为中国创造社会主义建设新路线的也是毛泽东。
作为中国共产党杰出的政治领袖,毛泽东深知中国革命成功的基本经验,在于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实际的结合。然而,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在政治、经济与文化建设等诸多方面,却几乎表现出一种接受苏联模式的过度辐射,甚至呈现出某种照搬苏联做法的态势。究其原因,大致有两个。一是新中国对于如何进行社会治理和建设社会主义,缺乏应有的经验积累。尽管中国共产党有过根据地和解放区的治理和建设经历,但毕竟不是国家规模上的治理,也不是社会主义意义上的建设。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是一个陌生而又巨大的考验,因而不可避免地需要借鉴苏联做法。二是新中国在外交上选择向苏联“一边倒”的政策。对于这一选择,毛泽东认为是当时国家利益之所在。它既有抵御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扼杀新中国威胁的考量,也有获取苏联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更多经济技术援助的期待。后来随着1000多名苏联专家出任中国众多行业和部门的顾问,仿效、移植乃至复制苏联的做法,就成为更加自然而然的现象。
然而,这种状况的出现毕竟有悖中国革命的基本经验。毛泽东对此十分不满。后来他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指出,“建国之初,没有办法,搬苏联的,这有一部分真理,但也不是全部真理,不能认为非搬不可,没有其他办法”。根本的原因“就是不独立思考,忘记了历史上教条主义的教训”。因此,随着1956年苏共二十大对于斯大林错误的批评,打破了对斯大林和苏联经验的“神化主义”,毛泽东也开始公开检讨新中国对于苏联经验的教条主义倾向,重新强调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基本经验。他指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不能机械照搬,“我们要学的是属于普遍真理的东西,并且学习一定要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如果每句话,包括马克思的话,都要照搬,那就不得了。我们的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1]。他告诫外国友人,不要迷信社会主义一切都是好的,中国不能照搬苏联经验,只能学习苏联的先进经验。外国也不能照抄中国的经验。“各国应根据自己国家的特点决定方针、政策,把马克思主义同本国特点结合起来。”[2]
进入1958年,毛泽东对于这种教条主义的态度从一般性的批评转为对具体工作领域的批评。尤其在1958年3月的“成都会议”上,他尖锐地批评许多领域上的教条主义。他说:“少奇同志在南宁会议上谈了规章制度问题。规章制度从苏联搬来了一大批,如搬苏联的警卫制度,害死人,限制了负责同志的活动,前呼后拥,不许参观,不许上馆子,不许上街买鞋。陈云同志让他亲戚煮饭,警卫部门认为不得了。这是讲公安部。其他各部都有规章制度问题,搬苏联的很多,害人不浅。”[3]他认为:“工业和教育两个部门搬得厉害。农业部门搬的也有,但是中央抓得紧,几个章程和细则都经过了中央,还批发一些地方的经验,从实际出发,搬得少一些。农业上见物也见人,工业上只见物不见人。商业好像搬得少一点,计划、统计、财政、基建程序、管理制度搬得不少。基本思想是用规章制度管人。”[4]在成都会议上的第二次讲话中,他再次抨击经济工作和文教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全国解放后,一九五○年至一九五七年,在经济工作和文教工作中产生了教条主义,军事工作中搬了一部分教条,但基本原则坚持了,还不能说是教条主义。经济工作中的教条主义,主要表现在重工业工作、计划工作、银行工作和统计工作方面,特别是重工业和计划方面,因为我们不懂,完全没有经验,横竖自己不晓得,只好搬。统计几乎全部是抄苏联的。教育方面搬得也相当厉害,例如五分制,小学五年一贯制等,甚至不考虑解放区的教育经验。卫生工作也搬,害得我三年不能吃鸡蛋,不能喝鸡汤,因为苏联有一篇文章说不能吃鸡蛋和喝鸡汤,后来又说能吃了。不管人家的文章正确不正确,中国人都听,都奉行,总是苏联第一。”[5]从这里引用的毛泽东的言论看,他对于当时中央政府的许多工作评价是不高的,甚至对于经济口的许多部门照搬苏联的做法,是颇为不满的。用他在1959年的说法是“总觉得不满意,心情不舒畅”[6]。1962年他再次谈到这一问题时又说:“那时候有这样一种情况,因为我们没有经验,在经济建设方面,我们只得照抄苏联,特别在重工业方面,几乎一切都抄苏联,自己的创造性很少。这在当时是完全必要的,同时又有一个缺点,缺乏创造性,缺乏独立自主的能力。这不应当是长久之计。”[7]
对于毛泽东的“心情不舒畅”我们可以理解为一种个体心理感受,而认为照抄苏联的做法“不应是长久之计”,却具有某种战略性考量,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必须走自己的发展道路的一种特殊表达。这意味着历经中国革命时期的独特性创造后,毛泽东为中国共产党提出实现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建设实践相结合的新的历史性课题。这就是毛泽东这一时期反复提到的进行新的路线创造的问题。
进行新的路线创造是毛泽东这一时期的一种自觉行为。他始终认为,这种创造本质上无非是“反映了群众斗争的创造”,而这种自觉创造的标志,就是1956年《论十大关系》的发表。他指出,“一九五六年四月的《论十大关系》,开始提出我们自己的建设路线,原则和苏联相同,但方法有所不同,有我们自己的一套内容。在十大关系中,工业和农业,沿海与内地,中央和地方,国家、集体和个人,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这五条是主要的”[8]。1958年6月,毛泽东在一个批示中,进一步指出:“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破除迷信、独立自主地干工业、干农业、干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打倒奴隶思想,埋葬教条主义,认真学习外国的好经验,也一定要研究外国的坏经验——引以为戒,这就是我们的路线。[9]”显然,这条路线的核心在于“独立自主地干工业、干农业、干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这实际上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立足于开创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宣示。
当然,毛泽东也清醒地认识到,进行新的路线创造不可能一蹴而就。他反复强调,这种新的路线虽然“已经开始形成,但是尚待完备,尚待证实,不可以说已经最后完成”。同时,对于党内和国内就这种新路线的认同,他也很不乐观:“全国六亿人,全党一千二百万人,只有少数人,恐怕只有几百(万)人,感觉这条路线是正确的,可能还有很多人将信将疑,或者是不自觉的。……再有一部分人根本不信,可能有几千万人(地、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民主人士以及劳动人民内部和我们干部中的一部分)。”他还预言,这种创造将会是一个曲折的过程,还会犯错误,甚至出乱子。这里反映了毛泽东作为政治家的清醒与自信。他认为,即使发生这种错误,也是发生于积极探索新道路的过程中的,与固守苏联模式的教条主义错误性质不同。因此,这种“犯错误正是形成正确路线的必要条件”[10]。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把这种路线创造的过程当作不断探索和试错的过程。他希望的是错误“犯得少一点,犯得小一点”[11]。但无论如何,他始终确信,照搬苏联的做法一定是没有出路的。于是,在成都会议后不久,他近乎以斩钉截铁的口气说:“反对这条路线的人们,如果不能说服我们,他们就应当接受这条路线,‘既不能令,又不受命,是绝物也’,走进死胡同,请问有什么出路呢?”[12]这种言论的发出,使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毛泽东正在进行的新的路线创造所面临着的巨大阻力。
当然,历史的发展表明,毛泽东虽然自信并殚精竭虑地致力于新的路线创造,但是,其实际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尤其作为这种创造产物的“三面红旗”,在某些地区发生了十分消极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后果。尽管从毛泽东的相关言论看,这种后果的出现似乎也在他的预言之中,但这毕竟使人民和国家面临着极大的困难。然而,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尤其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成共识的今天,毛泽东当年反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照搬苏联模式的“教条主义”和自觉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新道路的实践,意义尤为深远。后来中国的改革开放的实际进程,正是在消除苏联模式影响和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旗帜下,不断展开与深入的。毛泽东的探索实际上成为改革开放的响亮先声和重要的思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