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中的市场经济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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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资本论》的对象、方法和逻辑结构

对于《资本论》,首先应讨论的议题就是其研究对象是什么?换言之,《资本论》这一掀起经济学革命,开启了经济学新时代的鸿篇巨制,其研究对象到底该怎样来把握,其研究方法究竟有什么独特性,其逻辑结构又会给我们怎样的启迪?显然,准确把握这些问题是深入理解《资本论》的前提。

理论经济学在19世纪中期发生了“双重革命”:其一是马克思对以斯密和李嘉图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的革命;其二是杰文斯、门格尔和瓦尔拉斯对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的变革——边际革命[1]。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场双重革命中,马克思的革命更多地发生在“内容”和“本质”层面,却还保留了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形式——劳动价值论是古典经济学的重要旗帜[2];而杰文斯等人的边际革命,虽然在形式上轰轰烈烈,包括彻底抛弃劳动价值论,但其“革命”更多的是在研究方法和表达形式层面,其变革之后的理论在精神实质上和作为其革命对象的古典经济学还是一样的——进一步论证“看不见的手”的合理性。所以,杰文斯等人的边际革命的结果是产生了“新古典经济学”——边际分析方法是新的,但在崇尚经济自由主义,坚信市场机制这一精神实质方面与古典经济学一脉相承。而以这场边际革命的集大成者,剑桥学派创始人马歇尔为主要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3]又构成了今天西方主流经济学基本原理的核心。因而,如果高度概括的话,纷繁复杂的理论经济学,其实主要就是两大类:以《资本论》为代表的马克思经济学和以《国富论》为代表,并发展至今的西方主流经济学。从这一角度来看,正确理解《资本论》的对象、方法和逻辑结构,也就有了非凡的意义。

第一节 《资本论》的研究对象

一 《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确切含义

一般来说,在思想史上真正享有经典地位的著作,其思想内涵都比较深刻,所讨论的议题也都会有比较大的张力,因而也就会促使后人从多方面去进行解读和从多方面去思考,从而生发出洋洋大观的,在宏观趋势上大体相同而微观层面又各具特点和独特面貌的学术派系。于是,这样的奠基者也就被后学看成大师级的学术领袖。《资本论》就是这样的学术经典,而其研究对象到底是什么,首先就是学界争论的一大问题。

这一争论源自对马克思自己的一个表述的理解。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1版序言中说:“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4]显然,这句话清楚明了地交代了《资本论》的研究对象。然而,学界对这句话本身却产生了不同的理解。首先,对这里所讲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究竟是指什么,学界存在多种互异的解读。卫兴华先生曾将这些互异的解读概括为:“生产力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统一说、生产关系总和说、生产力含义上的劳动方式说、作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中介的资本主义劳动方式说、从经济形态看的资本主义社会说、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相结合的社会方式说,等等。”[5]其次,这里的“生产关系”到底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它包含不包含“交换关系”?最后,这里将“生产关系”与“交换关系”并列,那这里的“交换关系”又是指什么?也就是说,争论关系到对马克思自己的这一明确交代《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讲法所涉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这三个基本范畴到底该怎样来理解。这种争论并非无的放矢,它既关系到对《资本论》全书的宏观把握,也涉及怎样科学认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还包括怎样科学地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研究对象,而其争论的一个焦点就是政治经济学到底要不要研究生产力和怎样来研究生产力。限于篇幅,这里不便对相关讨论进行展开[6],而是只提几点看法。

第一,马克思自己对《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无疑是清楚的,三卷《资本论》的内容、结构和严密的逻辑体系就是证明。而且,在马克思的这个表述里也不可能存在同义语的反复或笔误,因为如果有这类问题,马克思在生前对《资本论》第1卷的反复修改当中绝不会置之不理。《资本论》是马克思倾其一生之心血凝练而成的经济哲学著作,对其中基本范畴的运用是极为谨慎和极为讲究的,而他自己执笔介绍这一著作的第1版序言,在写作方面的高度凝练和精雕细琢更是可想而知。所以,争论绝不会是因为马克思自己没说清楚,或马克思自己就不清楚所引起的,而只能是后人的理解差异使然。

第二,争论涉及《资本论》到底是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还是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显然,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两者并不等同。否则,马克思在这个表述中就不会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了。马克思这样来规定他的《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一定是非常严谨的,是有其具体的确切含义的。笔者认为,马克思这里所讲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不是平行并列关系,而是逻辑递进关系。也就是说,不能抽象地和空洞地来研究生产关系,因为那样研究会滑到黑格尔的“绝对精神”那里去。马克思坚持的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能动的反映论,理论的阐释是现实经济活动的内在逻辑在人的思维层面的“开显”。作为具体的生产方式之下的生产关系才是马克思在《资本论》里要研究的现实的、具体的生产关系,马克思就是借助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全方位的解剖来揭示其生产关系的本质与运动规律的。最为直接的证据就是马克思在讲了“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之后,紧接着说的就是:“到现在为止,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是英国。因此,我在理论阐述上主要用英国作为例证。但是,如果德国读者看到英国工农业工人所处的境况而伪善地耸耸肩膀,或者以德国的情况远不是那样坏而乐观地自我安慰,那我就要大声地对他说:这正是说的阁下的事情!”[7]如果学界在争论中能多关注马克思强调以英国为研究例证的这一说法,或许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猜想。

第三,关于学界对马克思在这一表述中讲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具体是指生产的技术方式,还是生产的社会方式,或者还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方式的等等推测,我的看法是:从整个《资本论》来看,马克思在序言中讲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也就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技术上,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上,与一定的所有制相联系的资本和雇佣劳动相结合的方式。所以,笔者基本赞同卫兴华先生“将作为《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理解为资本主义所有制和资本与雇佣劳动相结合的方式”[8]的说法。卫兴华先生对他自己的这一看法有大量考证,[9]这当然很严谨,也很有说服力。但我觉得也不必如此烦琐,因为马克思在序言中讲其《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这句话一定是希望读者更明白而不是更糊涂。他希望《资本论》能在社会上,特别是在工人阶级当中得到广泛传播,所以对于其研究对象绝不能表述得不经过深入、详细的专业考证就不能理解的程度。马克思既是哲学大师,又是语言学大师,在范畴的表述上绝不会制造迷魂阵。如果说一个范畴在不同的地方有着某种差异,那也一定是被反映的客观对象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演化当中有了某种新的内容和需要关注的新的侧面。或许,正是为了便于让读者理解他对《资本论》研究对象规定当中所讲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涵,所以马克思才紧接着强调他的这种研究是以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英国为例证的。同时,还要明确告诫德国读者,若是看到英国工人所处的境况而伪善地耸耸肩膀,暗自庆幸德国的境况还远不是那样坏的话,那马克思则要大声疾呼:这里说的其实正是阁下的事情。

那马克思说的是什么事情呢?不就是在一定的生产技术基础上,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上,与一定的所有制相联系的资本和雇佣劳动相结合的方式吗?因为,这里讲的生产方式是具体的,而绝不是抽象的,它应是以资本主义的生产技术方式为基础的,但又不是生产的技术方式本身。马克思所研究的就是以资本主义的生产技术方式为基础的,并且以资本与雇佣劳动相结合为主要内容的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方式。对于这一点,还可以从整个《资本论》的体系和其所研究的内容来得到印证。马克思所关注的是以资本主义的生产技术方式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方式。但是,马克思并没有简单地、抽象地探讨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方式,而是研究与资本主义生产的技术方式相统一的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方式或社会形式。因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本身就是具体的,而这个具体就必然是以资本主义的生产技术方式为基础的。马克思对于从工场手工业到机器大工业中的“劳动对资本从属关系”的详尽考察,以及有关“资本技术构成”和“资本价值构成”的相互关系和“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之规律,以及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之社会后果的分析都深刻印证了这一点。也只有把资本主义生产的技术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方式结合起来,即关注到这种“二重态及其统一”,才有可能揭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正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研究揭示了“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

第四,对马克思这里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并列该如何解释呢?我的看法是,马克思所面对的研究对象是由资本主义生产的技术方式所决定的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方式,而在对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方式的关注中,核心议题又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本身,而资本主义这样一种生产方式及其生产关系,又是以商品交换关系来连接,以商品经济,今天说是市场经济来呈现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及其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都是以商品交换关系来承载的。也因此,马克思才强调商品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细胞,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资本论》才必须要从庞大的商品堆积和一般的商品交换开始;也正因为如此,劳动价值论作为马克思经济学的基础也就更为重要了,劳动二重性学说也才成为理解马克思经济学的枢纽。也就是说,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必须研究资本主义的交换关系,必须研究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不仅是马克思的看法,更是马克思的做法。从而,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主流经济学的重大差异,就并不在于是否研究了市场经济,而是在于马克思经济学并不是为研究市场经济而研究市场经济[10],马克思经济学是借助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研究来研究现实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来探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命运的。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到哪里去研究,到哪里去把握呢?当然要到资本主义的现实“交换关系”中去把握。而且,由于这种研究的目的是要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的运动规律,所以,其根本的研究方法也就只能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的哲学在这里也就派上了用场,马克思的经济学也就上升到了经济哲学的层面,《资本论》也就成为划时代的经济哲学巨著。

由此也可以看出,青年学生常常疑问的“到底是马克思经济学有用还是西方经济学有用?”或者,“到底是马克思经济学应该学还是西方经济学应该学”的问题,就如同追问“到底是哲学有用还是经济学有用”一样,既无法简单类比,也不具有可比性。话说回来,正是由于“交换关系”,即市场及市场的交换关系也是马克思为其《资本论》所规定的研究对象,而过去我们对这个方面又关注不够,所以,才需要从市场经济的视角来对《资本论》做一些新的解读和讨论,而这正是笔者写这本书的动因之一。

有的学者把马克思对《资本论》研究对象表述中提到的“交换关系”理解为生产关系四环节中的“交换关系”。因而,面对马克思这里未提及生产关系四环节中的“分配关系”是不是轻视分配关系的追问,就来论证马克思并没有忽视分配关系,《资本论》全面研究了分配问题,如工资问题[11]和剩余价值在产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借贷资本家、农业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分割问题。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详细论证过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辩证关系,马克思当然不会忽视分配关系,等等。

在笔者看来,上述这种解释既无必要,也难免有些牵强。因为,既然马克思早已知道并论证了生产关系包含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四个环节,那他强调《资本论》是专门来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时候,就根本没有必要再把作为生产关系内部四环节之一的“交换关系”单拿出来作为《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之一而与前面的“生产关系”并列,因为这样的并列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之所以会产生这类牵强的解释,可能正与没有理解《资本论》是研究市场经济学的著作有关。笔者认为,对于这里马克思将“交换关系”与“生产关系”并列的合理解释就是马克思这里讲的“交换关系”并非指生产关系四环节之中的交换关系,而是指现实的市场经济运行本身。对此,如果我们能从《资本论》是研究市场经济的经济学著作来看问题,那马克思在其研究对象上特意强调研究“交换关系”就很好理解了。马克思的《资本论》正是对交换关系已经普遍化,一切都表现为商品,商品拜物教已经发展到极点的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方式来进行研究。如此说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1版序言中那句让学界绞尽脑汁的关于《资本论》的研究对象的表述,其内涵也就一清二楚了。这一表述不仅具有高度的科学性,而且有着深刻的启发性。

第五,同样是在这一序言中,马克思还明确提到:“本书的最终的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12]那这个讲法和前面的讲法又是什么关系呢?这也是引发争议的一个地方。我们知道,“对象”是被研究之“客体”,“目的”则是研究主体的“主观诉求”。研究者实际上是通过对研究对象的研究来达到研究的目的,或者说,正是为了达到特定的研究目的,才规定了特定的研究对象。所以,“对象”和“目的”显然是不同的。也就是说,上引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1版序言中的两段表述,其层次清晰,意旨明确,并不矛盾。而且这后一句“本书的最终目的……”正是前文“我要在本书研究”所要达到的结果。

第六,这里还涉及一个对“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关系该怎样来理解的问题。据吴易风先生考证,马克思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原理的完整表述形式应该是“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的原理[13]。也就是说,不是生产力直接决定生产关系,而是生产力直接决定生产方式,而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而“马克思关于《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规定,正是建立在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之上的”[14]。理解了这一点,那马克思把《资本论》的研究对象表述为“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也就不再是难解之谜了。[15]吴先生的这一见解是比较有说服力的。

二 澄清《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现实价值

澄清《资本论》的研究对象,至少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重要价值。

首先,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资本论》本身。搞清了《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才可以更好地理解《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分析,才可以更好地理解《资本论》的研究方法和《资本论》的理论逻辑。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商品生产和商品经济范畴的分析,以及对资本主义生产和资本范畴的分析都是“两重”的。如果我们索其源,就可以看到它在研究对象上其实就是“两重”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两重性”是理解马克思经济学的枢纽,那是因为“两重性”首先是构筑其理论体系的方法。

其次,有助于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恰当把握。马克思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规定,其科学性是不言而喻的。这一规定不仅解决了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问题,而且也为解决广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提供了基础。因为,从马克思的规定中可以顺理成章地引出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那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就要来研究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在承认社会主义也还存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必然如此。从马克思的规定中还可以引出广义政治经济学或说理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那就是,政治经济学或说理论经济学要研究人类社会各个历史阶段上的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无疑要揭示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但我们的经济学不应该仅限于揭示生产关系的本质。这是因为,今天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任务与马克思当年研究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任务有所不同。马克思没有把其研究意图放在资本主义经济怎样更好地增长和怎样更好地发展方面,而我们现在是要研究社会主义的经济怎样更好地增长和怎样更好地发展,要研究采用什么样的经济体制才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为此,就应该研究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规律,就应该研究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问题,而不能仅仅限于研究生产关系,尤其不能仅仅抽象地研究生产关系。所以,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要拓宽自己的研究对象。总有些人认为,只有西方经济学才有经济运行机制的理论,而马克思则没有。在笔者看来,《资本论》中虽然没有充满“经济运行机制”的现代词汇,但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时,不能不在客观上通过分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机制来揭示它的经济关系。比如,《资本论》里同样讲了竞争、供求和价格运动的关系问题,实际上也就是讲了竞争机制、供求机制和价格机制的问题,《资本论》里的很多问题都涉及了经济运行机制问题。在拓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方面无疑应当把经济运行机制问题,以及经济运行机制得以发生作用的经济体制问题囊括进来。

再次,有助于理解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区别。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资源配置与资源利用。在经济学研究对象的问题上,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根本分歧不在于要不要研究资源配置与资源利用,而是在于:(1)要不要研究生产方式;(2)要不要研究和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3)要不要区分抽象的生产一般的资源配置与资源利用和具体的特定生产方式下的资源配置与资源利用,以及要不要研究具体的特定生产方式下的资源配置与资源利用。在这三个问题上,马克思经济学的回答都是肯定的,西方经济学的回答都是否定的。[16]不过也要看到,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已经开始了对上述“否定回答”的某种动摇和向马克思经济学的某种“靠拢”。科斯关注“生产的制度结构”就是这种倾向的代表,其于1991年12月9日发表的获诺贝尔经济学奖感言——“生产的制度结构”,实际是在向主流经济学界诉说他为什么要进行“制度转向”。[17]

最后,有助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新形势下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的前提是先要搞清楚马克思经济学的原意是什么。而要搞清其原意,又有赖于搞清它的研究对象。过去,由于把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理解得过窄,仅限于生产关系本身,从而一度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变成了政治说教和政策注释,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若是对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缺乏正确理解,那么,简单抛弃政治说教和政策注释的结果就是倒向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倒向脱离具体社会现实去研究抽象的资源配置与资源利用,目前明显存在这种偏颇。当今,人们对经济学界不满意,对经济学家无视社会分配不公问题多有批评,以及社会学越来越走向“前台”,都一再佐证了马克思对理论经济学研究对象规定的科学性与现实价值。

第二节 《资本论》的研究方法

至今,《资本论》中使用的方法依然是非凡和独特的。恩格斯在1895年致威·桑巴特的信中强调:“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18]马克思的世界观,或说马克思主义作为完整的理论运用就体现在《资本论》中。要向恩格斯提醒的那样,不是把马克思的学说当作教义去框后人的实践,而是作为方法去吸收,并以此为武器去研究我们所面对的现实社会经济问题,从而真正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就必须深入研究和科学吸收《资本论》的方法。

《资本论》运用的方法之所以迷人,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简单的一两个孤立的方法,如张五常先生洋洋自得的所谓“一招一式”[19],而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且至少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资本论》的哲学基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它既是《资本论》的根本方法,也是理解和把握《资本论》的门径。怀疑和否定《资本论》的人,首先是对《资本论》的这种哲学方法缺乏理解和认同。其实,对《资本论》的哲学方法缺乏理解自《资本论》出版以来一直存在,《资本论》第1卷第2版跋中就“人们对《资本论》中应用的方法理解得很差”[20]有多方面的举证。

第二个层次是马克思经济学的特殊研究方法,即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一系列逻辑方法。

第三个层次是马克思所称的叙述方法,即建立科学范畴体系的方法,也就是马克思阐述自己的理论体系的方法。马克思将其表述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21]

这三个层次也可简称为哲学方法、逻辑方法和阐述方法。

现代经济学谈经济学研究方法多是技术层面的,诸如实证的方法、规范的方法、宏观的方法、微观的方法、统计的方法、计量的方法、实验的方法、调查的方法和检验的方法,等等。[22]不是说这些方法不重要,而是要清楚这些方法不够用,特别是当研究对象是社会生产方式及其发展规律的时候,这些相对长于处理微观具体层面问题的“技术方法”就远远不够用了。而且,这些方法要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也还需要“经济哲学”的方法来统领。也正因为如此,《资本论》的方法才一直耐人寻味。

一 经济哲学的根本方法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资本论》是经济哲学,其根本的方法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资本论》既是马克思“两大发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的具体展示,又是其“两大发现”的具体运用。《资本论》是恩格斯晚年强调的马克思的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的典范,《资本论》的宏观性、历史性与批判性需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

《资本论》作为从经济哲学高度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动规律的鸿篇巨著,具有鲜明的宏观性特点。而这种宏观性首先就表现在:“《资本论》从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出发,把世界统一在物质之中,把人类生存环境统一在自然与社会的交错运动之中,把人类实践活动统一在劳动的社会联系之中,把社会劳动统一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耦合的社会生产方式之中,把生产方式统一在不同利益群体的博弈关系之中,把各种利益关系统一在时空变化的历史框架之中。”[23]正因为如此,所以“《资本论》强调构成世界的一切要素是客观的、普遍联系的、互动的、变化的、发展的,一切自然关系、社会关系、人文关系是相对的、二重的、辩证的,一切物质结构、社会结构、文化结构是运动的、演化的、变迁的,一切经济形态、制度形式、人文环境、精神风貌是人文的、历史的、与时俱进的,一切实践活动是以具体的、交互的、以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和人文条件为基础的。”[24]因而,《资本论》的基本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25]也因此,马克思的一个基本结论才是“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26]

《资本论》的宏观性其次还表现在把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统一在一起,从而把马克思观察世界的方法和处理问题的方法统一在一起,因而也就践行了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强调的哲学——宽泛地说做理论研究——当然要解释世界,但更为重要的是改变世界的理论研究诉求。因为要真的去改造世界,就不能仅仅停留在思辨哲学的研究层面,而是必须去关注现实社会经济生活本身。正如恩格斯所说:“唯物主义历史观从下述原理出发: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伴随的社会之划分为阶级或等级,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所以,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27]

作为经济哲学的,具有宏观性的《资本论》其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正是运用这一方法来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关系及其发展规律才建立了他的经济学。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运用这一根本方法,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与发展规律。

马克思在1858年1月16日致恩格斯的信中谈道:“我又把黑格尔的《逻辑学》浏览了一遍,这在材料加工的方法上帮了我很大的忙。”[28]后来,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指出:“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特别是它的第1章。”[29]当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运用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根本不同,马克思对此特有说明:“将近30年以前,当黑格尔辩证法还很流行的时候,我就批判过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方面。但是,正当我写《资本论》第一卷时,今天在德国知识界……对待黑格尔,即把他当作一条‘死狗’了。因此,我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没有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30]马克思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使辩证法摆脱了唯心主义的外壳,创立了唯物辩证法,并将它用于自己的经济学研究。

马克思在1858年1月16日致恩格斯的信中还写道:“我很愿意用两三个印张把黑格尔所发现、但同时又加以神秘化的方法中所存在的合理的东西阐述一番,使一般人都能够理解”[31]。十年后,在1868年5月9日写给约瑟夫·狄慈根的信中,马克思又提到:“一旦我卸下经济负担,我就要写《辩证法》。辩证法的真正规律在黑格尔那里已经有了,自然是具有神秘的形式。必须把它们从这种形式中解放出来……”[32]。显然,马克思非常想把他在《资本论》中运用的辩证法概括出来,只可惜未能完成这一夙愿。也正因为如此,通过阅读《资本论》来体会和总结马克思的辩证法就成为后人研究《资本论》的任务之一。

对《资本论》的价值理论部分,恩格斯指出“庸人确实不习惯于这种抽象思维,而且一定不会为价值形式去伤脑筋”。然而,“谁能辩证地思维,谁就能理解它”。[33]今天学习《资本论》的辩证方法就是要学会辩证地思维,学会了辩证思维,才会有助于理论创新。

唯物辩证法强调从客观的社会经济现象和社会经济过程出发来研究一种关系所包含的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即矛盾的方面。《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动规律的探索,正是从对商品内部矛盾的分析入手,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矛盾的萌芽和这些矛盾自始至终的发展与演化。“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34]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看法正是如此!马克思认为:“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35]运用唯物辩证法探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动规律就可以看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辩证的运动过程,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必然导致其走向灭亡。而这正是《资本论》所强调的“历史性”与《资本论》所蕴含的“批判性”的充分显现。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可能是永恒范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其自身发生、发展、演化与走向自身的反面的内在逻辑。而这一切,皆是其自身内在矛盾运动使然。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其在经济学研究中运用的历史唯物主义进行了高度概括:“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36]因而,社会运动的基本动态模型是:“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37]同时,特别应当看到的是:“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38]“两个决不会”的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精彩论断是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正是基于上述看法,马克思认为,政治经济学对社会生产关系的研究,必须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为基础。

二 经济哲学总体方法统领之下的逻辑方法

《资本论》中马克思经济学的特殊研究方法主要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逻辑方法。马克思强调:“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39]这里说的“抽象力”,是指人脑从事物的表面现象中抽取和概括其本质特征的能力,而这种运用抽象力来分析经济形式的方法就是逻辑方法,也被称为辩证逻辑方法。马克思的这种逻辑方法是由一系列具体方法构成的体系。该体系以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为基础,科学运用抽象和具体、内容和形式、本质和现象、原因和结果、必然和偶然、可能和现实、一般和特殊、简单和复杂、整体和个体、质量和数量等一系列的辩证思维范畴,同时又兼顾了历史和逻辑、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动态分析和静态分析相统一以及系统分析等科学研究的常规方法,而且还特别强调经济范畴的物质内容与社会形式的区别,并与阶级分析融为一体。限于篇幅,这里只作几点提示。

(一)《资本论》中确定逻辑起点的方法

寻求和确定逻辑起点对形成科学的理论体系十分重要。因为,只有从正确的逻辑起点出发,才能使内容得到有序展开,并辩证系统地阐述出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开宗明义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40]显然,马克思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普遍联系和复杂结构中把“商品”这个“细胞形态”抽取出来,并把商品的概念作为《资本论》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选择事物细胞形态的概念作为理论阐述的逻辑起点,就是要从对事物细胞形态的分析中揭示出其中所包含的一切矛盾的胚芽、运动和发展,从而使理论阐述成为被阐述之事物的客观演化的思维抽象,即将现实的具体上升到思维的具体。

应当看到,这里的事物的“元素形式”或“细胞形态”绝不是从事物的普遍联系中任意抽取出来的部分与因素,它们与整个事物的联系也并不是一般的“部分与整体”“因素和结构”的关系,而是包含着“一切矛盾的胚芽”的辩证概念。马克思把商品当作逻辑起点,是因为他看到了在商品中隐藏着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发展阶段上将会变为现实资本主义生产的矛盾的胚芽。不仅如此,他还看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矛盾发展的同时也正“是这种形式瓦解和新形式形成的惟一的历史道路”[41]

以《资本论》为代表的经济哲学,作为科学的理论体系,不仅在总体上有它的逻辑起点,而且其中每一个层次、每一个部分也还有其本层次、本部分的逻辑起点,是总体的大的逻辑起点套着若干个小的逻辑起点的复杂的逻辑体系。研究《资本论》的理论体系在总体上和在各个层次上,以及各个部分上的逻辑起点,有助于深入、系统地理解《资本论》的范畴体系和逻辑结构。[42]长期以来,质疑《资本论》的人的一个共同不足就是无视《资本论》是大的逻辑起点套小的逻辑起点的有序的辩证逻辑之展开,从而使他们的质疑常常文不对题。

(二)《资本论》中科学抽象的方法

理论经济学的任务是揭示经济现象背后的逻辑,而理论经济学的研究由于其所面对的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本身,也就使其研究不可能像自然科学那样通过“人为保证过程以其纯粹的形态来进行”的条件设定来进行“可控实验”[43]。所以,马克思强调只能运用抽象思维能力来对经济现象和经济形式进行剖析。也就是说,只能在研究者的头脑中建立起思维形态的实验室,并在思维的层面上探求经济现象背后的逻辑。具体来说,就是要从事物及其过程的纯粹形态上来分析和推断它们,即在研究者的头脑实验室中撇开各种次要的因素和条件,将所研究的事物及其过程“纯粹化”起来,从而使隐藏于其背后的内在规律显露出来。[44]

所谓科学抽象,就是正确运用人的抽象力,即在对感性的具体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舍弃其个别的、表面的和非本质的东西,抽取出一般的和本质的内容的思维活动。在实践中,思维着的主体和被认识的客体处于不断的相互作用之中,正确运用抽象力就能推动人们的认识从生动的直观到达科学的抽象,再由抽象的思维到具体的实践。这样,人们的认识就会逐步深入。列宁曾指出:“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等等,一句话,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自然。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途径。”[45]

科学的抽象有助于我们克服表象的局限,深入事物的本质,因为通常现象与本质是不一致的。“事物在其现象上往往颠倒地表现出来,这是几乎所有的科学都承认的。”[46]“事物在其现象上往往颠倒地表现出来”非常值得关注,因而做研究就不要轻易相信“眼见为实”,因为你眼见的那个“实”,只是“现象层面的实”。而研究工作的任务是要揭示那个“现象层面的实”为什么是那个样子?至于为什么是那个样子,说道儿可能就复杂了,就需要解剖具体的约束条件。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是要揭示具体约束条件之下具体的行为逻辑与扭曲的现象之间的关系。而且,如果约束条件改变,行为就可能改变,于是就可能出现新的扭曲。现象是对本质的扭曲,本质难以直接地呈现。如果本质和现象完全一致,科学研究也就成为多余。

科学的抽象,就其抽象的思维形式来说是主观的,但就其内容来说却是客观的。因此,就不能从概念到概念进行纯粹抽象的演绎。搞经济学研究更不能单纯地“玩儿”数学推导,搞数学模型的花架子。经济学界目前这方面的问题是严重的,动不动就是复杂的数学模型与数学推导,说了半天却没多少推进相关认知的内容。科学的抽象必须以实践为基础,正如恩格斯所言:“逻辑的发展完全不必限于纯抽象的领域。相反,它需要历史的例证,需要不断接触现实。”[47]当然,要形成科学的抽象仅仅靠参加实践还是不够的,“只有通过辛勤的理论研究才能从日常实践中把它们抽象出来”[48]

(三)《资本论》中分析与综合相统一的方法

所谓分析,就是“分着析”,即思维把对象分解为各个部分加以考察,也就是在人们的认识中,把研究对象的整体区分为各个部分、各个因素,对它们分别加以考察。所谓综合,是在分析的基础上,将人们对研究对象的各个部分、各个因素的认识联结起来,形成一个整体性的认识。分析与综合是有着内在联系的思维活动,辩证逻辑把分析与综合视为同一方法的不可分割的两个环节,并研究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在辩证思维过程中,从问题提出到问题的解决,都应是分析与综合的结合运用。

分析与综合相统一,就是把分析的精确性与综合的整体性统一起来。唯物辩证法以对立统一的观点来看待客观世界的一切事物。“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49]辩证分析的目的在于认识事物内部的矛盾、揭示由于内部矛盾而引起的事物自身的运动。辩证的综合并非把已认识到的矛盾各方机械地相加,而是研究事物的矛盾如何在运动中得到解决,以及这种矛盾的双方怎样在新的条件下达到统一。因而,在对社会经济运动规律的探究上,唯物辩证法关于分析与综合的方法比形式逻辑和一般科学的方法更有洞察力。

运用辩证分析方法来揭示社会经济矛盾的自身运动主要是着力于对事物的“二重性”进行分析。马克思在1868年1月8日致恩格斯的信中写道:“经济学家们毫无例外地都忽略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既然商品有二重性——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那么,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也必然具有二重性,而像斯密、李嘉图等人那样只是单纯地分析劳动,就必然处处都碰到不能解释的现象。实际上,这就是批判地理解问题的全部秘密。”[50]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更加明确地指出:“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的。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51]不懂得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二重性,就不可能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辩证的分析方法不仅要求透过事物的现象揭示其本质,而且还要说明本质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形式。如此,才会形成完整的科学范畴。《资本论》借助从商品到使用价值,到价值;再由价值到交换价值,到商品拜物教的完整分析才深刻揭示了价值这一商品经济的基本范畴。

分析和综合,虽然在纯粹形态上表现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过程,但在实际思维过程中,分析和综合又相互渗透,分析中有综合,综合中也有分析。《资本论》第1卷以分析资本的生产过程为主,第2卷以分析资本的流通过程为主。但在分析的过程中也有综合。到第3卷,马克思不仅把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综合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而且“要揭示和说明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52]。可见,在综合过程中又有分析。总之,《资本论》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分析和综合而形成的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四)《资本论》中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

理论研究一般是历史的方法和逻辑的方法并用。对于为什么不宜单纯使用历史的方法,恩格斯写道:“历史常常是跳跃式地和曲折地前进的,如果必须处处跟随着它,那就势必不仅会注意许多无关紧要的材料,而且也会常常打断思想进程。”[53]因此,逻辑的方法就有了重要的用场。但是,实际上逻辑方法无非也是历史的方法,只“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而已”[54]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常常把最简单、最单纯的概念作为某个问题的逻辑起点,之后,再进一步在逻辑思维中把复杂的整体再现出来。然而,这个从简单上升到复杂的思想进程必须符合历史进程。“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55]因而,这种方法使我们能够以逻辑顺序的形式把历史进程呈现出来。

唯物史观把经济范畴看作是现实关系的理论抽象,因而也就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资本论》中的一切概念和范畴都是作为现实关系的反映而被表现出来的。当然,如果仅仅是概念、范畴纯粹机械的堆积,并不能反映相互制约和转化的现实关系的全部复杂内容。因而,关键是要掌握“运用概念的艺术”。为此,就要研究概念、范畴的运动和转化。而且,只有通过范畴的体系才能用思维的形式把复杂的现实关系以理论的形态完整地再现出来。《资本论》的范畴体系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历史发展的逻辑再现,就体现了历史与逻辑的相统一。

马克思用历史的观点来看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把它当作一种特殊的社会生产类型。马克思认为,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必须充分揭示其历史性特征,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性特征就在于商品生产的普遍化,在于劳动产品的价值形式成为社会生产最一般的形式,因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通过商品与商品之间的关系而颠倒地反映出来的。为此,《资本论》的前几章通过对商品分析的逻辑展开,阐明了简单商品生产向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转化的具体历史条件,揭示了资本这一范畴真实的历史内容。而在《资本论》第1卷第24章中,马克思又借助对资本原始积累的历史叙述,从事实上说明了资本的出现是以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相分离作为条件的。也就是说,《资本论》对“资本”这一范畴的阐述,绝不仅仅是资本总公式的抽象推演,而是有着真实历史事实作支撑的。

理论的逻辑思维进程必须在本质上符合历史发展的过程,反之,历史的过程也只有在逻辑思维的进程中才可能“再现”出来。因为历史过程本身是不能在现实社会中重复的,人们对其所谓的认识,顶多是在人们的思维进程中将其再现出来,只能是“说给人听”,而不可能现实地展现在世人面前。当然,这种说给人听的,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的理论阐述,必然要求撇开一些不必要的,反而会使历史过程模糊不清的偶然因素和次要成分。而且,在概念、范畴的顺序安排上也不必完全按照它们在历史上起作用的先后次序,而是需要按照事物的内在结构与内在逻辑来决定其先后次序。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逻辑范畴体系中来再现历史过程的本质。

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相统一,是说逻辑的进程,即理论推演的进程——从比较简单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范畴逐步上升到比较复杂的、比较具体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范畴,以阐明社会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的逻辑发展进程——要符合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是社会经济历史发展进程的反映,是理论上的高度再现,是凝练的再现、浓缩的再现,因而是其本质进程的再现。但同时,在运用历史方法研究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时,又必须排除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偶然现象和偶然因素,以及各种曲折过程。也只有排除了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偶然现象和偶然因素,以及各种曲折过程,才谈得上所谓凝练的再现、浓缩的再现,即本质进程的再现。这里,历史方法是对逻辑方法的印证,是为逻辑方法来服务的,而逻辑本身才是根本。历史的印证是为了增强逻辑展开的征服力量,是为了“思想上的那个具体”真正确立起来。“理论的具体”的基础是“现实的具体”,但理论的具体又不同于现实的具体。这种不同就在于,它是理论的具体,是思想的具体,是“许多规定的统一”,即理论层面的许多必要假设前提与约束条件下的统一,而不是自然和混沌的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统一。所以,有些范畴就不能机械地按历史的顺序去安排,而是要注意到“一种普照的光”的作用。马克思写道:“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56]至于其他,则都是在这种普照的光之下,因而必然带有这种普照之光的色彩。“因此,把经济范畴按它们在历史上起作用的先后次序来排列是不行的,错误的。它们的次序倒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这种关系同表现出来的它们的自然次序或者符合历史发展的次序恰好相反。问题不在于各种经济关系在不同社会形式的相继更替的序列中在历史上占有什么地位,更不在于它们在‘观念上’的顺序。而在于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结构。”[57]《资本论》把资本主义土地制度和地租问题放到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和借贷资本之后予以讨论,就是因为只有阐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特征才可以更好地说明在资本主义的“普照的光”之下的资本主义地租的独特色彩。

在笔者看来,逻辑的方法就是分析的方法,就是抽象演绎推理的方法;而历史的方法就是叙事的方法,就是综合的视角。历史的与逻辑的既不是简单的等同,又必须在本质上一致,这是历史与逻辑相统一方法的基本要求。历史是过程,而过程是立体的,是动态的和演化的,所以历史的也就是综合的。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相统一,也是分析和综合相统一。一个理论如果实现了历史和逻辑的相统一,也就既实现了内部的逻辑自洽,又遵循了实践检验的标准。当然,这个标准也只能是以历史的实践来检验的标准。今天,“标准的”经济学论文强调提出假设,构筑假说,进行计量检验,一定程度上其实正是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相统一的具体运用。《资本论》所践行的历史和逻辑相统一,就方法而言,与今天国际上通行的标准经济学论文的写作要求是一致的。论文必须对提出的假说进行实证检验,而能够进行的所谓实证检验无非是用历史上曾经的实践来检验,看似高深的“计量检验”不过是历史检验的复杂而华丽的外表。

(五)《资本论》中区分经济过程和经济范畴的“物质内容”与“社会形式”的方法

在马克思看来,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既是社会的生产,又是具体的生产。因而,对人类社会的经济过程和经济范畴就应从其“物质内容”和“社会形式”两个方面进行考察,也就是要揭示出经济过程和经济范畴的物质内容在一定条件下的同一性和发展的连续性,以及在经济过程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同一经济范畴所反映的不同的社会形式。如此,才可以阐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性——非永恒的自然形式,也才可以阐明社会生产方式的变迁是一个扬弃的过程。《资本论》作为经济哲学著作,其研究当然必须关注经济范畴的物质内容,但落脚点却是这一经济范畴的社会形式,即它在生产关系上的本质属性。正因为这个现实的社会形式不是悬置于空中的,它必须有其具体的载体,而这个具体的载体就是其范畴的物质内容。所以,科学的理论经济学就需要达到物质内容与社会形式的有机统一。西方经济学更多地停留在物质内容的层面,因而呈现出“见物不见人”的理论倾向;而我们过去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研究更多的是关注脱离了物质内容的空洞的社会形式,因而教条主义盛行,形而上学猖獗。将物质内容和社会形式并重,研究物质内容是为了更深刻、更现实地说明其社会形式才是经济哲学的正道。在这一点上,《资本论》树立了光辉典范。

比如,对商品、价值和资本等一系列范畴,马克思都从物质内容和社会形式的不同层面进行了考察。《资本论》第1卷第5章中特别指出:“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58]《资本论》第2卷第1章中又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它们就必须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59]《资本论》第3卷第50章还指出:“如果我们把工资和剩余价值,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独特的资本主义性质去掉,——那么,剩下的就不再是这几种形式,而只是它们的为一切社会生产方式所共有的基础。”[60]马克思的这些论述表明,区分经济过程和经济范畴的物质内容与社会形式是贯穿《资本论》始终的具体方法。因为,仅有物质内容或仅有社会形式的所谓社会经济活动在人类现实社会中根本就不存在。理论经济学如果仅仅停留在单纯研究经济活动的物质内容或单纯分析其社会形式,都将难逃形而上学之噩运。科斯对“黑板经济学”的批评及其对“真实世界经济学”的倡导,实际上已经开始动摇西方主流经济学单纯研究经济活动的物质内容的传统。[61]

三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叙述方法

这里说的“抽象”,是指事物某个方面的本质规定在思维中的反映,而“具体”则是指思维对事物各方面的本质规定的完整反映。科学的认识不仅要把感性的具体事实作为科学抽象的依据,从具体到抽象;而且还必须从抽象再上升到理性的具体或者说思维的具体。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是阐明思维如何复制具体和掌握具体的方法。运用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形成理论体系,即把具有许多规定性的具体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在思维进程中复制出来,也只有这样,才是研究活动所追求的那个“理性认识”。

马克思成功地运用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来构造他的经济理论体系,从而使资本主义经济形态这样复杂的整体能够在思维中被复制和再现出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对这种方法作了详细说明,强调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进程不能从实在和具体开始,而应当从抽象开始,应该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62]在这里,“具体”并不是指可被感知的事物本身。这里的“具体”是理论形态的具体,是意味着“结合起来的”,即有许多规定的综合和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63]感性的具体只是最初的认识对象,而思维的具体才是感性具体的理论再现。在对研究结果进行叙述当中的那个具体已经不再是感性的具体,而是思维的具体,是被理性认识了的具体。但是,由于思维具体是许多规定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进程中就表现为结果,而不再表现为起点。所以马克思强调科学上正确的方法,就是把抽象的规定当作起点,并让“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64]。而这时,我们所得到的就“已不是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65]。当然,这个丰富的总体不可能是直接的、现实的总体本身,而只能是思维的总体,是思维的结果,是理论的形态,是理性认识的形式。从这个角度看,由抽象上升为具体的方法也就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思维中的具体再现出来的表达方式。

怎样才能发现和把握作为思维进程起点的抽象规定呢?这就要把作为感性具体的“直观和表象”先加工成概念,即加工成抽象的规定。[66]这种抽象的规定是指从具体中抽取出来的单一方面的规定。但是,并不是从任何一个抽象的规定都能上升到具体,而是只有作为科学分析之结果的那种抽象规定才是思维进程的起点。在马克思经济学里,只有商品的内在矛盾,即在潜在形式上包含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本矛盾内在逻辑的抽象规定才能作为马克思所需要的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起点。《资本论》的逻辑体系固然要以资本作为中心范畴,但绝不能把它作为逻辑起点。因为资本这个具体当中包含的各种规定,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还需要加以分析和论证。因为“资本,如果没有雇佣劳动、价值、货币、价格等等,它就什么也不是”[67]。如果不弄清上述这些范畴,资本就会成为不可理解的具体。因此,要揭示资本这个具有许多规定的具体的全部内容,正确的方法就是按照“商品→货币→资本”的逻辑进程,即从资本主义财富的元素形式——商品出发,才能在后来“上升”的过程中把构成资本总体的各个环节和内部结构在思维形态中复制出来。

抽象上升到具体不仅要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来进行,而且要通过一环扣一环的逻辑中介来逐步地实现上升。所谓“逻辑中介”,就是逻辑推演的中间环节,换言之,就是那些被考察对象存在和发展的具体条件。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进程是通过范畴之间的转化来实现的。事物的辩证发展过程反映到思维中就是范畴之间的转化,而用一定的思维形式来反映事物的这种转化的条件,就成为前一范畴转化为后一范畴的逻辑中介。

例如,《资本论》第1卷的逻辑进程是按“商品→货币→资本”的次序上升的。在这个进程中,商品的“价值形式”就充当了由商品上升到货币的逻辑中介。因为,如果没有对商品的价值形式进行分析,不可能形成“一般等价物”的概念,也就不可能导致货币范畴的产生。进而,在从货币到资本的上升过程中,又是以“劳动力”的买卖作为逻辑中介的。因为,没有说明劳动力的买卖,就不可能说明资本总公式和阐明资本的本质。显然,这样的逻辑中介在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中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如果缺少这种必要的中介环节,就会在上升过程中出现逻辑跳跃的错误,造成理论体系的断裂。

因此,要正确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必须在科学抽象的基础上,从一般的抽象规定出发,在思维进程中逐步上升,把一些具体的规定依次加入,最后综合为思维中的具体,并在思维中把具体完整地再现出来。不过,这里的具体不再是起始阶段的那个具体,即不再是现实的事物本身,而是从理论上再现的具体,是理论形态的具体,是思维上的具体或观念上的具体。因而,这种具体也就是理性认识的升华。我们搞理论研究,应努力学习马克思的这个先从现实的具体上升到思维的抽象,然后再从思维的抽象上升到思维的具体的方法。只有这样,才不再是感性地去感觉现实的具体,而是借助思维的具体去理性地理解那个现实的具体,从而我们才有可能真的去把握那个现实的具体的运动规律。要知道,思维上的具体,一定是“思”的结果,是“思”的升华和“思”的结晶。什么叫做学问?不思是算不上做学问的。中国古人强调“思理为妙,神与物游,物色之动,心亦摇焉”。没有“思”的活动过程,就没有“创造”可言。钱学森去世前曾追问中国人为什么创造力不足,为什么培养不出大师来。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我们缺少积极鼓励人们去思索、去探究的社会氛围。要培养创造力,就要鼓励人们去科学地“胡思乱想”,并为这种科学的“胡思乱想”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卷《资本论》正是从各个不同层次来反映资本主义的经济形态,从而构成了一个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理论体系。第1卷考察资本的生产过程,要阐明的是剩余价值的生产;第2卷加进了资本的流通过程,主要阐明剩余价值的实现,在这一层次上,剩余价值的生产只是作为资本循环、周转的一个环节来理解;到第3卷,则是来考察作为一个总体过程的资本及其在社会表面上所呈现出来的各种具体形态,要阐明的是剩余价值的分配。只有经过这样的综合上升,才能构成《资本论》这样一个严密的理论体系。

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在理论的逻辑结构中再现现实经济运动的方法,也就是运用经济范畴建立理论体系的方法。在《资本论》中,抽象是起点,是最简单的经济范畴,具体则是在简单的经济范畴转化过程中展开的复杂的经济范畴,“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抽象和具体之间的关系反映的是生产关系方面各个经济范畴之间的关系,是经济范畴的简单规定性和复杂规定性之间的关系;抽象上升到具体则是由简单的经济范畴上升到复杂的经济范畴的逻辑发展进程,马克思把它看成“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68]《资本论》从商品上升到货币、从货币上升到资本、从剩余价值上升到利润、从利润上升到平均利润、从平均利润上升到各种具体形式的利润、从价值上升到生产价格[69]等等的逻辑进程的考察,就是运用抽象上升到具体方法的充分体现。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也是辩证的叙述方法。在马克思看来,叙述方法和研究方法是不同的。1872年,《欧洲时报》发表了一篇专门讨论《资本论》方法的文章,其作者认为,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是严格的现实主义的,而他的叙述方法则不幸是德国的辩证法。针对这种不正确的理解,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2版跋”中向读者阐明了他的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的关系。实际上,这两种方法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唯物辩证法。但是,这两者在形式上又是有区别的。马克思指出:“当然,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在观念上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70]由此可见,叙述方法在形式上同研究方法是有区别的。这种叙述的逻辑体系看起来好像是先验地构成的,而实际上是在完成了科学研究工作之后才能形成。

由于《资本论》从“商品→货币→资本”的辩证发展过程这种抽象的理论叙述在形式上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有人便认为是思辨的结果,是纯逻辑的演绎,这其实是极大的误解。马克思曾深刻地指出:“通过批判使一门科学第一次达到能把它辩证地叙述出来的那种水平,这是一回事,而把一种抽象的、现成的逻辑体系应用于关于这一体系的模糊观念上,那完全是另外一回事。”[71]就是说,要使一门科学能够辩证地叙述出来,并不是简单套用现成的逻辑公式就可以做到的。一门科学的辩证叙述,必须以一系列研究与批判的成果为前提。而且,这种叙述的逻辑体系在思维中也不是一次被构造出来的,而是经过思维过程的不断修正、补充才逐步形成的。这个过程往往会呈现出长期的、痛苦的、无路可走的状态,这是一种长期的思想折磨与挑战,长夜难明路漫漫,但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有突然收获“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

总之,研究是从现象到本质的过程,是在占有大量实际资料的基础上,运用人脑的抽象思维能力即抽象力,排除各种外在的、非本质的东西,抽取某种共同的、本质的东西,即“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揭示出经济过程发展变化的规律性。但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叙述,即将已经获得的研究成果依其研究对象的内在逻辑阐述出来,则是从本质回升到现象的过程。如果没有深入研究,没有抓住本质,也就谈不上从本质开始向现象回升的叙述。今天,学术氛围日益浮躁,一些人还没研究就先开始叙述了,于是,抄袭和低水平重复制作也就在所难免。

一定要清楚,叙述是由抽象范畴上升到具体范畴的过程,因而是建立理论体系的过程。马克思对错综复杂的资本主义经济现象背后的规律的研究,以及以《资本论》的理论体系的形式对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及其运动规律的揭示,正是对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的综合运用。

四 “二重态”的理论视野与“二重性”的逻辑思维展示了经济哲学的独特魅力

《资本论》作为经济哲学的结晶,不仅有着与西方主流经济学不同的风貌,更有着和当今流行的各种非马克思经济学不同的本质。在笔者看来,马克思经济学独特性的重要根源就在于其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的“二重态”视野与“二重性”思维。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马克思经济哲学的指导不是教条式的、贴标签的或两张皮的,而是水乳交融、融为一体的。而其水乳交融、融为一体的载体就是其“二重态”的理论视野与“二重性”的逻辑思维。

“二重态”的理论视野并非主观臆造,而是客观现实的社会生产活动在人们思维中的投影。由于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是自然和社会的交错运动,因而客观现实的物质生产活动中“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物”的关系的统一就成为马克思“二重态”理论视野的客观基础,“二重态”理论视野不过是自然和社会交错运动这一客观现实在研究者头脑中的“开显”而已。马克思经济学相对于其他经济学而言之所以呈现出更本质的特点,关注的是更深层的所谓本质问题和更为长程的所谓历史发展规律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这种“二重态”的理论视野使然。如果忽视了这个根本点,简单地拿流行的“长于”对经济现象进行描述的各种经济理论来贬斥马克思经济学,那就是“燕雀不知鸿鹄之志”的文不对题了。

所谓理论,说到底,无非是对所研究之对象的客观运动过程的逻辑抽象。由于现实的具体的客观经济活动本身是自然与社会的交错运动,即客观过程本身呈现为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活动的二重态,所以,对于这一客观过程的理论抽象也就必然呈现出“二重性”,“二重性”也就成为揭示客观经济活动过程之“二重态”的经济哲学的最为突出的特点。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是批判地继承黑格尔哲学而来的。作为“哲学全书”般的黑格尔体系“分门别类地处理了自然哲学、历史哲学、政治哲学、法权哲学、宗教哲学、艺术哲学(美学)等等,并通过逻辑学把它们联系起来,唯独没有独立的经济哲学”[72]。因而,黑格尔就不可能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释近代国家的阶级结构与法权关系,而是相反,从国家出发来引申出市民社会。马克思虽然沿着黑格尔开辟的道路前进,但马克思建立的经济哲学恰恰是要把被黑格尔颠倒了的东西颠倒过来,即从市民社会出发,从中引出政治、法权和国家关系。这就是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独特路径。

正如孟氧先生所指出的,“经济哲学,按其本性来说,它是经济运动辩证过程的理论抽象;……是关于经济社会的历史观和方法论的统一”。[73]换言之,经济哲学就是对客观经济活动“二重态”的理论阐释。于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成为根本方法。由此我们也就可以理解,马克思研究经济学最初是为了看清法的本质,为了揭示国家的本质,为了理解上层建筑。而且,马克思认识到要理解上层建筑的这些问题,不能只是在上层建筑里“打转转”,而是必须到市民社会中去寻找,要到经济基础中去寻找。然而,研究经济基础必须关心生产关系、生产方式和生产力。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二重态”规律决定着经济基础,并最终决定了上层建筑。所以,要解剖经济基础——市民社会,就必须真正解剖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二重态。所以,《资本论》里的许多范畴都是二重态的表现,其“绝对和相对”又是二重态的辩证的统一。马克思经济学是经济哲学,并不只是因为借用了很多哲学范畴,而更重要的是渗透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思维。

所以,《资本论》里才有一系列范畴及其辩证逻辑的展开,如商品是二重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生产商品的劳动是二重态的:既是具体劳动(劳动过程)和抽象劳动(价值形成过程)相统一的二重态,同时还呈现着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二重态;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二重态的统一;资本的功能是二重态的:从增殖的角度看是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从周转的角度看是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资本构成是二重态的:资本的技术构成和资本的价值构成以及二者的统一——资本有机构成;资本运动的领域是二重态的: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资本运动的形式是二重态的:资本的循环和资本的周转;考察资本的角度也是二重态的:单个资本和社会资本;剩余价值生产是二重态的: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资本主义的再生产也是二重态的:既是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又有生产规模上所呈现的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社会生产的部类是二重态的:生产生产资料的部类和生产消费资料的部类。另外,劳动本身是二重的,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工资有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两种基本形式;剩余价值有本质形态和现象形态;资本有职能资本和借贷资本,职能资本又分为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地租有封建地租和资本主义地租,资本主义地租有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级差地租还有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且地租和租金又有差别;等等。

在《资本论》里,不仅尽显了“二重态”的理论视野和“二重性”的逻辑思维,而且对问题的探讨还是辩证的、发展的和演化的。比如,商品的价值从其实体看是绝对的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但其表现却又是相对的;资本首先表现为货币,但货币本身并不直接就是资本;劳动是劳动力的使用,工资作为劳动的价格掩盖了劳动力价值的本质;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但价格和价值又不等同,价值和生产价格既在总量上重合又在个量上不一致;生产过程既是物质产品的生产过程;又是生产关系的生产过程,经济学的研究既要关注生产的物质内容,更要关注生产的社会形式;等等。

由上述可见,构成马克思经济学的一系列基本原理和范畴都充满了辩证统一性和历史性,充分体现着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抽象与具体、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量变与质变、对立统一和否定之否定等辩证思维。所有这些,就使马克思经济学成为十足的经济哲学。所有这些,在非马克思经济学中基本上难觅踪影。因而,如果将其与西方主流经济学作简单类比,并质疑马克思经济学的非科学性和非实用性,实属风马牛不相及也。

应当看到,《资本论》中运用的方法是丰富多彩的,可以说,《资本论》是马克思方法论的宝库与实验室,是马克思留给后人的智慧财富,汲取马克思的方法是今天学习、研究《资本论》的主要目的之一。当今的中国经济学界,就事论事的微观化对策研究日趋明显,数量方法花样翻新,但理论思辨贫乏,不触及社会经济关系的本质的研究现状与丢掉马克思的方法有很大关系。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经济学任重而道远,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足下就是要学习《资本论》的方法。

第三节 《资本论》的逻辑结构与现实价值

一 关于“结构”的含义

《资本论》的逻辑结构同样是很多研究马克思经济学的人感兴趣的问题。搞清《资本论》的逻辑结构,既有助于对《资本论》的深入理解,更有助于从《资本论》中汲取理论创新的营养。

马克思非常看重结构在其经济学体系中的地位。他在1866年2月20日致恩格斯的信中写道:“在像我这样的著作中细节上的缺点是难免的。但是结构、整个的内部联系是德国科学的辉煌成就。”[74]马克思对逻辑结构的“结构”内涵及其关系有过许多论述,顾海良先生经过梳理,认为大体可分为三个层面[75]

首先是对象的结构,即怎样来理解经济学研究对象的问题。对对象结构的理解程度制约着经济学发展的程度,经济思想上的重大突破和创新一般起始于对对象结构的新认识。马克思经济学的发展,起点就是对对象结构的新的理解,即对现代市民社会的新的理解。马克思所讲的对象的结构,就是他生活在其中的资本主义社会客观存在的内部结构,因而这一含义的“结构”也是指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本身——作为客体存在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本身——的结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政治经济学所要研究的就是“形成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结构并且成为基本阶级的依据的范畴”[76]。当然,这些范畴在经济学理论体系中的“次序”绝不是主观任意的,而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也就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结构”决定的[77]。这里所谈的“内部结构”,就是作为研究对象的结构。

其次是思维的结构,也就是经济范畴和经济运动过程在思维中的结构,即经济范畴和经济过程内在的逻辑联系。显然,对对象结构的理解程度依赖于思维结构对对象结构的反映程度,因为思维结构是在对对象结构认识的基础上产生的。而思维结构成熟程度的标志是,不仅要有新概念、新范畴的产生,而且还要明了新概念、新范畴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而,还要找到科学阐述的逻辑起点范畴。这也就是今天所说的形成了新的理论范式。被马克思称为“德国科学的辉煌成就”的结构正是这一含义的结构。

最后是理论著作行文编排顺序的结构。如册、卷、篇,章、节、目等理论阐述本身所展现的外在的文字形态的结构。

应当看到,第一层含义的结构反映着研究对象本身的结构。作为被认识的客体,它既是实际存在,也是潜在存在,因为它只是主体思维的对象,并且只有经过人的思维加工和过滤,才能相对完整地得以体现。第二层含义的结构是对第一层含义的结构在思维上的再现,是在主体的思维中对客体本身的内在逻辑的把握。而第三层含义的结构则是借助思维的语言与文字形态将第二层含义的结构以特定的叙述形式外在地表现出来,以达到把对对象结构进行研究所得到的思维结构——理性认识——转达予他人的目的。实际上,读者正是通过理论研究者所提供的这一理论外化形式的结构才有可能理解理论研究者对其研究所得到的思维结构,即思想总体,并借助对其思维结构的理解来认识其研究对象的结构。理论研究者的职责就是要提供认识现实客体的思想总体,即所谓“理论武器”。

由此也就不难理解,马克思经济学著作由《政治经济学批判》开始,经“五篇结构计划”到“六册结构计划”,再到三卷《资本论》结构的这一演化过程本身,正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既定结构的主体认识与外化——以严谨的逻辑文字体系阐释出来——的过程。

二 三卷《资本论》的具体结构

《资本论》第3卷开篇就点明了三卷《资本论》的对象和结构:第1卷研究资本主义直接生产过程和它所呈现出来的各种现象;第2卷研究资本的流通过程;第3卷研究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呈现的各种具体的形式。[78]恩格斯对此也有个说明:“第一卷表明,资本家怎样从工人那里榨取剩余价值,第二卷则表明,这个最初包含在商品里的剩余价值怎样实现为货币。……第三卷所阐述的就是剩余价值的分配规律。”[79]

如果为了便于掌握而加以简要概括的话,庞大的三卷《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研究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构成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基础;第二,剩余价值理论是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核心;第三,资本积累及其历史趋势的理论从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角度论证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特殊历史阶段;第四,资本循环、周转和社会资本再生产与流通的理论从社会生产所应遵循的客观比例关系的角度阐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局限性;第五,利润、利息及地租理论则从剩余价值的实现形式上揭示了资本家阶级与无产阶级在根本利益上的对立以及剥削阶级内部的矛盾,即从资本运动总过程的角度进一步阐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局限性。这五个方面的前三个集中于《资本论》第1卷,第四个集中于《资本论》第2卷,第五个集中于《资本论》第3卷。上述五个方面构成一个整体,三卷《资本论》也就成为一个艺术整体。马克思在1865年7月31日致恩格斯的信中指出:“不论我的著作有什么缺点,它们却有一个长处,即它们是一个艺术的整体。”[80]一些人对马克思经济学有这样那样的偏激看法,其原因之一就是没有从这个“艺术的整体”来看马克思经济学。

作为艺术整体的《资本论》,其体系结构是:第1卷第1篇建立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第2~6篇阐述剩余价值生产理论;第7篇阐述剩余价值如何转化为资本,建立了资本积累理论。第2卷第1、2两篇研究单个资本循环周转的运动规律;第3篇研究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实现条件。第3卷第1~3篇研究利润和利润率;第4~6篇研究商业资本、生息资本、农业资本等各种资本的具体形式及剩余价值在各种资本具体形式间的分割;第7篇阐明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是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理论整体上,也是思想总体上的再现。

下面再从篇章结构上来看看《资本论》这个“艺术整体”:

《资本论》第1卷研究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共有7篇25章。第1篇“商品和货币”,由第1~3章组成,主要阐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货币理论,奠定《资本论》的逻辑基础。第2篇“货币转化为资本”,由第4章构成,是从“商品一般”到“资本特殊”的过渡。第3篇“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由第5~9章构成,揭示剩余价值生产的基本逻辑。第4篇“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由第10~13章构成,在生产的技术变迁与制度变迁的关系中看剩余价值生产的规律。第5篇“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由第14~16章构成,阐述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之间的辩证关系。第6篇“工资”,由第17~20章构成,揭示工资形式掩盖了资本榨取剩余价值的本质。第2、3、4、5、6篇主要阐述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生产理论。第7篇“资本的积累过程”由第21~25章构成,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再生产的角度来揭示资本积累的实质与趋势。

《资本论》第2卷研究资本的流通过程。这里,是在第1卷揭示了剩余价值来源和实质的基础上考察剩余价值怎样在运动中得以实现,以及各种“个别资本”在运动中的相互交错关系和“社会资本”的运动规律。第2卷由3篇21章组成:第1篇“资本形态变化及其循环”,由第1~6章构成,研究产业资本运动的阶段和形式,着重考察产业资本运动的连续性和条件;第2篇“资本周转”,由第7~17章构成,关注资本运动的时间问题,着重说明产业资本运动速度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影响;第3篇“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由第18~21章构成,主要研究社会总资本的实现条件以及实物补偿和价值补偿的依存关系。

《资本论》第3卷研究资本运动总过程中的各种具体形式,由7篇52章构成:第1篇“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和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由第1~7章构成,揭示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的客观必然性;第2篇“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由第8~12章构成,阐述市场竞争导致利润率具有平均化的趋势;第3篇“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由第13~15章构成,揭示利润率趋向下降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影响。第1、2、3篇主要阐述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是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在现象层面的进一步展开。第4篇“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转化为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由第16~20章构成,主要说明商人资本的产生、职能与对剩余价值的分割;第5篇“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生息资本”,由第21~36章构成,主要说明借贷资本的产生、职能及对剩余价值的分割,同时广泛研究了资本主义信用问题;第6篇“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由第37~47章构成,主要研究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和资本主义地租的各种具体形态,进一步说明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矛盾;第7篇“各种收入及其源泉”,由第48~52章构成,主要阐明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既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整体上的再现,又是对三卷《资本论》的总结。

三卷《资本论》,共17篇98章。如果再加上第4卷“理论史”的部分,篇幅就更大了,《资本论》博大精深,由此可见一斑。

三 探究《资本论》逻辑结构的现实价值

我们今天研究《资本论》,是为了沿马克思开辟的经济哲学之路继续前进来发展理论经济学。从这个意义上说,探究《资本论》的逻辑结构就有着重要的现实价值。

首先,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也应是严密逻辑结构的理论展开。然而,就确定合理的逻辑起点,并从生产到流通,再到分配的递进关系来阐明我们的现实生产关系这一点而言,目前还没有比较成功的理论成果。不少人认为,其主要原因是社会主义的实践与发展还不充分,还不具备对其进行理论提升的客观条件。这种看法或许不无道理,但马克思所面对的资本主义就已经充分发展了吗?立足今天回头看,恐怕也还只能说那时是“资本主义的初级阶段”。显然,我们的主观努力不够也是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严密逻辑结构还未形成的原因之一。

《资本论》的逻辑结构是围绕对资本主义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关系的研究,以剩余价值的生产、实现和分配为核心而建立起来的。第1卷阐明剩余价值生产的规律,第2卷阐明剩余价值实现的规律,第3卷阐明剩余价值分配的规律。《资本论》虽然没有专门的一卷来研究资本主义的消费关系,但各卷中都有关于消费关系的论述。三卷《资本论》所深刻分析的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四个环节及其有关的经济范畴,正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理论表现。与此同时,三卷《资本论》还以剩余价值的生产、实现和分配为核心,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和实质,论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发展和其必然灭亡的规律,从而指明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性。特别是,这种历史性还是一种自我发展、自我否定的辩证关系。西方学者曾说过马克思是以“铁的逻辑”来得出其结论的。我们要建立自己的理论经济学,也必须有“铁的逻辑”。为此,也就需要深入钻研《资本论》的逻辑结构,从中汲取理论智慧。

其次,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从本质回升到现象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运用得非常娴熟的建构理论体系的方法。这不仅提高了理论的感染力,增强了理论的征服力,而且还使后人难以撼动他的理论大厦。虽然一个多世纪以来总有人想去撼动,甚至有人宣称早已撼动,但还拿不出已经撼动的逻辑证明,还没有能够在逻辑层面将《资本论》的理论体系给予证伪。学界应共同遵循的基本规则是,当你还不能将某个学说进行证伪时,你就得尊重其学术地位。当然,无法在理论的逻辑层面去证伪,还可以靠实践去检验。由于马克思运用他的逻辑结构去论证的是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所以,真正完整的社会实践检验最终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退出历史舞台以后才可见分晓。不过,从资本主义已经走过的发展历程来看,在“趋势层面”上实际正逐步印证着马克思关于“私有制逐步否定自身”的逻辑论断。从这里不难看出,巧妙、严密和科学的逻辑结构是构筑理论体系的基石。

现实中,社会公众对经济学界不满意,对经济学家有微词,对很多研究现实问题的经济理论著作,尤其是教科书不满意,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其理论阐述还缺乏巧妙、严密和科学的逻辑结构,从而还征服不了广大读者。理论要征服人只能靠理论本身,靠理论自身的彻底性,靠其自身逻辑的一贯到底性,靠“以理服人”,而不能靠“强权”压人。强权下的所谓说服,充其量只是形式上的征服。马克思在世时没有任何强权,甚至连其自身的生存都很艰难,所以他只有靠“铁的逻辑”这一思辨的锐利武器来为自己的理想与信念而战。我们曾高度关注《资本论》的政治色彩,但对其科学本质的研究和宣传却明显不足,“说教强于说理”的理论研究环境还需进一步改善。

在中国的文化传统里,从来就是富于现象层面的“形象描述”,而缺乏抽象层面的“哲学思辨”。不少人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基本知识点可能会背诵,但不能深刻理解,因而一到应用层面就会走到怀疑的方向上去。因为应用层面是现象层面,是具体层面;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主要讲的是抽象层面,是本质层面。王亚南先生在他的《〈资本论〉研究》一书中写道: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创建的结构是“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把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作为研究对象,并把这个对象,当作是各方面相互联系的和内在矛盾的辩证发展关系来处理,它所要把握的,是本质的东西,是主要的东西,不是一般的表面现象及其联系”[81]。站在哲学思辨的高度,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来阐述现实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今天中国经济学界的软肋。既然我们缺乏思辨传统,那么,认真学习《资本论》的逻辑结构就是一个非常必要的补课过程和训练过程。在逐渐接受西方学者奉行的提出假设,建立概念,形成假说和进行检验的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同时,我们同样需要学会娴熟地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从本质回升到现象这一处理理论的逻辑结构的方法。

最后,概念、范畴的层层展开,逐步递进与逐渐提升和适时转化是《资本论》逻辑结构的“具体形态”,这里的关键是要掌握“运用概念的艺术”。为此,就要研究概念、范畴的“运动”和研究概念、范畴的“相互转化”。只有借助概念、范畴的逻辑体系才能把复杂的现实关系完整地在理论形态上再现出来。《资本论》的范畴体系,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历史发展的逻辑再现,体现了历史与逻辑的相统一。我们今天研究社会经济问题,构建我们的理论经济学体系,也必须处理好概念、范畴的层层展开,逐步递进与逐渐提升和适时转化的问题,这将是理论经济学研究中最为艰难的地方,从而也是特别需要向《资本论》学习的地方。


[1] 王明友、王天一:《从边际主义经济学的先驱看边际革命的产生》,载《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2]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有着本质的不同。

[3] 英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于1890年出版的《经济学原理》是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奠基之作。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8页。

[5] 卫兴华:《政治经济学中的几个理论问题辨析》,载《学术月刊》2012年第11期,第67页。

[6] 有兴趣的读者可参见卫兴华《〈资本论〉的研究对象问题》,载《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82年第1期;胡钧:《关于〈资本论〉的研究对象问题——与卫兴华同志商榷》,载《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82年第6期;卫兴华:《〈资本论〉究竟研究什么?——与胡钧同志商榷》,载《中国经济问题》1983年第4期;郭树清:《生产的自然形态和生产的社会形式的辩证统一——马克思的生产方式概念》,载《中国社会科学》1985年第5期;袁绪程:《从〈资本论〉研究对象的提法看生产方式的含义》,载《中国社会科学》1985年第5期;吴易风:《论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载《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卫兴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象问题再探讨》,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6年第1期;林岗:《论〈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方法和分析范式》,载《当代经济研究》2012年第6期;等等。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8页。

[8] 卫兴华:《卫兴华自选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第11页。

[9] 参见卫兴华《〈资本论〉究竟研究什么?——与胡钧同志商榷》,载《中国经济问题》1983年第4期;卫兴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象问题再探讨》,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6年第1期等。

[10] 为研究市场经济而研究市场经济的做法恰恰是市场经济当事人在市场经济中的沉浮所需要的,因而表现为对市场经济当事人似乎更有实用价值。今天,不少国人觉得西方经济学比马克思经济学更实用的原因之一就在这里。

[11] 马克思把劳动力的购买看成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条件,所以工资问题是放到直接生产过程中来研究的。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10页。

[13] 参见吴易风《论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载《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

[14] 吴易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吴易风文选》,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第7页。

[15] 参见吴易风《论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载《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

[16] 参见吴易风《论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载《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

[17] 参见〔美〕罗纳德·H.科斯著《论经济学和经济学家》,罗君丽、茹玉聪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第3~17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742~743页。

[19] 张五常先生认为,复杂无比的经济学其实就是“两招基本原理”:第一招,自私的假设;第二招,需求定律,或言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前者为“一招”,后者为“一式”。参见张五常《学术上的老人与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第27~28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19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9页。

[22] 参见〔美〕谢拉·C.道《经济学方法论》,杨培雷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23] 杨志:《“〈资本论〉选读”再版说明》,载《教学与研究》2004年第6期,第93页。

[24] 杨志:《“〈资本论〉选读”再版说明》,载《教学与研究》2004年第6期,第93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10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9~10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740~741页。

[2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43页。

[29] 《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第151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22页。

[3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43页。

[3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74,第535页。

[3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308页。

[3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22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22页。

[3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32页。

[3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32~33页。

[3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33页。

[3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8页。

[4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47页。

[4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562页。

[42] 我国学者田光先生对此有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参见田光《〈资本论〉的逻辑》上下册,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

[43] 虽然实验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一个新的分支正在探索,但也主要限于微观领域的具体技术操作层面。

[44] 关于经济学研究需要运用抽象法是马克思经济学和非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共识之一,虽然两类经济学对抽象的具体理解和运用存在很大差异。

[45] 《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第142页。

[4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616页。

[4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5页。

[4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2003,第1018页。

[49] 《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556页。

[5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74,第11~12页。

[5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54~55页。

[5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2003,第29页。

[5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3页。

[5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3页。

[5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3页。

[5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4页。

[5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5页。

[5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210页。

[5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2003,第44页。

[6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2003,第992页。

[61] 王明友、崔希福:《唯物史观视阈下的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载《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6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8页。

[6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8页。

[6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8页。

[6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8页。

[66] 这个“加工”就是具体的研究工作,即确定基本的概念范畴。

[6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8页。

[6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9页。

[69] 包括马克思曾计划研究的从国内价值上升到国际价值和国际生产价格。

[7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21~22页。

[7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264页。

[72] 孟氧:《经济学社会场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第4页。

[73] 孟氧:《经济学社会场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第5~6页。

[7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185页。

[75] 参见顾海良《马克思的〈资本论〉及其经济学手稿》(讲稿),载邹东涛、岳福斌主编《经济中国之〈资本论〉与中国》,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第66~68页。

[76]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6页。

[77]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5页。

[78]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2003,第29页。

[7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第511页。

[8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31页。

[81] 王亚南:《〈资本论〉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第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