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中亚国家的政治转型轨迹
第一章 政治转型的起步阶段与总统制的初步确立(1988~1996)
苏联后期的政治改革在全联盟范围内取消了苏联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实施多党政治和总统制,最终瓦解了苏维埃集权体系。与此同时,苏联各加盟共和国也在“民主化”“公开性”政治改革旗帜下,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共和国“主权大检阅”,纷纷向联盟中央争取权力,架空了苏联最高领导人戈尔巴乔夫的权力,最终酿成了苏联解体的悲剧。
第一节 苏联后期的政治改革与中亚国家政治转型初探
政治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对国家政权结构的改组、改制和重建。戈尔巴乔夫的政治改革始于1988年。在实行了三年“加速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经济体制改革未见成效之后,戈尔巴乔夫将改革重心转向了社会政治领域,试图通过消除政治体制中的阻滞因素,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政治改革的初衷是还权于苏维埃,改变长期以来苏联共产党“以党代政”的局面,恢复苏维埃的职能,恢复列宁时代“一切权力归苏维埃”的原则。[1]
1988年6月,苏联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会议将改革的重心由经济体制转向政治体制,全盘否定苏联过去的政治体制,主张以“民主的、人道的社会主义”模式全面改造社会。会议指出了进行政治改革的重要性与目标,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它应通过全民普选产生,在选举制中要引入竞争机制;最高苏维埃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常设的国家最高的决策立法、发布命令和监督执行机关。戈尔巴乔夫在随后的改革中,进一步将国家的权力重心从苏联共产党转向苏维埃,以消除苏联长期以来“以党代政”的局面。在1990年召开的苏共第二十八次代表大会上,戈尔巴乔夫在题为《苏共中央委员会对苏共二十八大的政治报告和党的任务》的报告中提出修改苏联宪法第六条即取消苏联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建议。而后,大会通过了《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纲领性声明以及新党章,取消了苏联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使多党制和政治多元化合法化。戈尔巴乔夫的本意是希望借助人民代表的选举使共产党重新获得人民的认同,并通过差额竞选吸纳社会上支持“改革”的力量进入政权机关。但“8·19事件”之后,苏共的改革派与保守派的矛盾彻底激化,戈尔巴乔夫也改变了立场,于1991年8月辞去了苏共总书记的职务,同时下令解散各加盟共和国的共产党和地方党组织。作为苏联国家权力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苏联共产党在权力体系中的自我瓦解直接导致了苏联权力体系的坍塌。
面对大势已去的苏联共产党,最高苏维埃已无力承担国家最高决策机关的职责,戈尔巴乔夫不得不再次将改革的重心转向了权力机构体系。他建议设立总统职位,实行总统制,通过总统治理来挽救苏联的颓势。为了防止局面失控,他开始转而寻求权力集中的政治体制。既然重回旧模式是不可能的,那么他决定转向总统制。正如中国学者左凤荣教授在评价苏联后期的政治改革弊端时所指出的,戈尔巴乔夫要把不属于党的那些权力和职能统统归还给国家政权机关。[2]在民主化改革的推动下,包括中亚共和国在内的苏联各加盟共和国纷纷效仿联盟中央,相继举行了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通过普选产生了新一届苏维埃人民代表大会。同时,解散甚至取缔了本共和国的共产党组织,修改了各自的共和国宪法,设立了共和国总统职位。与戈尔巴乔夫本人由最高苏维埃主席当选为苏联第一任总统的做法相同,除吉尔吉斯斯坦外,时任中亚各共和国的最高领导人大多于1990年3~11月间相继被选为本共和国的总统,实现了国家最高领导人在新政治体制下的角色转换。现任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以及因病去世的土库曼斯坦前总统尼亚佐夫都是在这一时期成为各自国家最高领导人的。
第二节 告别苏联
苏联后期,苏共领导地位的丧失,不仅使执政体系陷于瘫痪,而且还直接斩断了以共产党为核心的维系各加盟共和国的纽带,从而导致整个苏联大厦的倾覆。戈尔巴乔夫全面否定斯大林时期的强制做法,希望通过民主化解决包括民族问题在内的一切问题,这在客观上刺激了各加盟共和国民族自我意识的发展,致使民族主义借改革陷入混乱之机迅速膨胀,出现了难以抑制的民族分离主义局面,最终使各加盟共和国寻求独立的政治活动不断加剧,苏联解体也就在所难免了。
波罗的海三个加盟共和国率先于1990年3月宣布脱离苏联。而后,1991年6月,叶利钦在竞选总统时也主打“独立与主权”牌,要求扩大俄罗斯联邦的主权,并带头通过了俄罗斯《国家主权宣言》,宣布俄罗斯联邦是一个主权国家。在俄罗斯的示范作用下,苏联各共和国开始了“主权大检阅”。[3]但与俄罗斯和波罗的海国家不同的是,多数中亚加盟共和国并没有表现出强烈的独立愿望,而是希望继续保留苏联。1991年3月17日,在苏联全境进行的“有关是否保留苏联”的全民公决中,中亚各加盟共和国的投票率与投赞成保留苏联票的比率都超过了93%,远远高于全联盟平均76.4%的支持率。其中,土库曼斯坦和塔吉克斯坦投票支持保留苏联的民众超过96%。[4]对此,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曾指出:“戈尔巴乔夫的基本错误在于,他没有倾听加盟共和国要求赋予它们经济独立的呼声。除波罗的海诸国外,大多数加盟共和国含哈萨克斯坦在内,并没有追求分离、完全和盲目的独立。我们想到一点——可能会自我掌握本身的命运。戈尔巴乔夫及其同伙应及时向各共和国提供在联盟框架中最大的独立。”[5]由此可见,苏联后期,尽管苏联内部出现了严重的政权危机,但中亚各共和国的广大民众仍对联盟怀有很深的依恋与归属感,他们积极支持戈尔巴乔夫关于维持苏联和成立新联盟的倡议,希望在维持原苏联联盟关系的前提下,建立一个保留更多自主权的新联盟国家。当然,这一时期,中亚各共和国对联盟的态度也并非完全一致。其中,乌兹别克斯坦很早就表明了独立的意愿。在俄罗斯发表《国家主权宣言》后不久,乌兹别克斯坦就紧随其后,先于中亚其他共和国发表了自己的《国家主权宣言》。与乌兹别克斯坦形成对比的是,哈萨克斯坦是维护苏联存在的坚定的拥护者,也是最后一个告别苏联的国家。1991年6~12月中亚五国相继通过了本国的《国家主权宣言》。
“8·19事件”后,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乌克兰三个斯拉夫国家于1991年12月8日达成了关于建立独立国家联合体的“别洛韦日协议”,声称苏联“作为国际法的主体和地缘政治现实停止存在”,彻底摧毁了戈尔巴乔夫建立新联盟国家的构想。面对新的政治形势的挑战,1991年12月,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曾提议建立“中亚五国联盟”,即“突厥联盟”,以对抗以俄罗斯为首的斯拉夫联盟。但这一提议遭到了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和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的强烈反对,因而未能付诸实行。[6]1991年12月21日,由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出面,邀请原苏联各加盟共和国领导人,在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共同签署了《阿拉木图宣言》,宣布成立独立国家联合体。中亚五国与俄罗斯等国一起,以创始国的身份加入独联体。1991年12月25日,苏联宣布解体。自此,中亚五国正式成为独立主权国家,走上了构建独立国家的道路。
第三节 独立国家的巩固
苏联解体后,中亚五个加盟共和国获得了独立国家的法律地位。从1992年到1994年,中亚五国相继通过了独立以来的首部宪法。其中,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早在独立后的第二年就颁布了首部宪法,是中亚国家乃至独联体国家中最早通过新宪法的国家。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于1993年通过了首部宪法,而塔吉克斯坦因内战直到1994年11月才颁布了独立以来的首部宪法。中亚各国的宪法均宣布自己是主权国家,国家的边界和领土不可侵犯。同时,各国的新宪法也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苏联时期对国家性质、公民与国家的权利及义务等的提法,为新独立国家的构建确立了法律依据。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新宪法的出台对于巩固国家独立与确定国家政治发展方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独立后,中亚各国与苏联的继承国俄罗斯在政治、经济、军事上存在着较强的依存关系,因而希望同俄罗斯保持一定程度的联盟关系,可以说,此时的中亚五国在心理上尚未真正迈出独立的步伐。而此时,俄罗斯社会正处于民族主义兴起和民族情绪上升的时期,民众普遍认为,苏联时期“拉平”地区差距的政策使俄罗斯成为向落后地区不断进行资源输出的“奶牛”,从而阻碍了俄罗斯的发展。独立初期,俄罗斯在经济上开始对包括中亚国家在内的原苏联加盟共和国实行“甩包袱”政策,如采取停止提供财政补贴、单方面实施“休克疗法”、逼中亚国家退出卢布区等极端政策,试图通过割断同这些国家的经济联系,摆脱它们对俄罗斯独立与发展的羁绊。1993年5月,为挽救急速恶化的国民经济,吉尔吉斯斯坦实行了“休克疗法”式的经济改革,宣布发行本国货币索姆,从而启动了中亚国家退出“卢布区”的日程表。由于俄罗斯不顾独联体其他国家的反对,强行发行新卢布,给“卢布区”内的中亚五国的经济造成了重大损失,继吉尔吉斯斯坦之后,1993年7月始,其他中亚四国也相继发行了本国货币。到1996年,中亚五国全部退出了“卢布区”,迈出了自己经济独立的第一步。中亚国家在货币与经济上的独立进一步推动了整个国家的独立进程,换言之,中亚国家在心理上接受“独立”这一事实是从退出“卢布区”开始的。
与经济领域不同,在军事防御安全领域,多数中亚国家都难以摆脱对俄罗斯的过度依赖。独立之初,多数中亚国家都没有能力建立自己的军队和边境防御体系。乌兹别克斯坦直到1992年3月才组建了本国的第一支边防军。1992年5月,哈萨克斯坦正式宣布成立国防部。[7]而对于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而言,其国防安全至今仍有赖于俄罗斯军队的支持,两国境内至今仍保留着俄罗斯的军事基地和驻军。1993年,俄罗斯向塔吉克斯坦派驻了第201摩托化步兵师,其驻地经2005年改建为201号军事基地后,已成为俄罗斯在海外最大的军事基地,目前有驻军7500人。2011年,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在与时任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商讨俄罗斯在塔吉克斯坦的驻军期限协议时指出,俄罗斯在塔吉克斯坦驻军是确保塔吉克斯坦稳定与安全的重要因素。[8]
第四节 中亚五国总统制的确立
1991年至1996年间,中亚五国陆续确立了本国的总统制权力结构体系。这一时期,由于社会政治条件与政治分化不同以及领导人的治国理念存在的差异,中亚五国在确立总统制权力体系的过程中呈现出不同的特色。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是后苏联国家在独立与建国进程中少有的两个相对平静地实现独立与体制转变的国家。两国无论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内部,还是社会中的各种政治力量之间,都没有出现过激烈的政治争斗和社会动荡,领导人通过选举顺利地完成了从苏维埃主席向总统制国家元首的政治角色转换。1990年10月,时任土库曼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主席的尼亚佐夫当选为该国首任总统。国家独立后,1992年6月,尼亚佐夫再次以99.5%的高票当选为总统。1991年12月,卡里莫夫以86%的得票率顺利当选乌兹别克斯坦独立后的首任总统。
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先后于1992年5月和12月通过了独立后的首部宪法,将以三权分立为原则的总统制国家权力体系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下来,两国也因此成为中亚国家乃至独联体国家中最早确立总统制的国家。俄罗斯在时隔一年后经历了炮轰白宫的“十月流血事件”才结束了府院之争,通过了确立总统制的新宪法。由于缺少可借鉴的模式,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在总统制的建制过程中沿袭了很多苏维埃体制的做法及苏维埃体制的政治传统,实行一院制议会。如1992年土库曼斯坦宪法规定的最高权力机关——人民委员会就保留了苏维埃体制的特征。土库曼斯坦1992年宪法在确立国家三权分立政治体制的同时,在各权力机关之上还建立了人民委员会,它行使国家最高决策权与立法权,是行使立法与行政权力的最高国家权力机构。它凌驾于三权之上,由总统、议会议员、每区一名民选人民代表、最高法院院长、最高经济法院院长、总检察长、内阁成员以及各州、市、镇的行政负责人组成,拥有最高的立法权,任期五年。[9]土库曼斯坦议会称为国民议会,由50名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行使国家的立法权,任期五年。[10]人民委员会的设立使三权分立形同虚设,总统超然于各个权力之上,成为国家权力的绝对核心。人民委员会对总统代表的任命和地方权力机关的组成也拥有权力。乌兹别克斯坦议会称为最高会议,由150名在多党制的基础上通过民选产生的代表组成,任期五年。可以说,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两国最高领导人在国内均享有很高的威望,对行政、立法与司法均拥有实权,因而成为名副其实的政权核心,避免了转型初期国家因分权而可能引发的社会政治动荡。也正是由于这种平稳过渡,使得两国对于政治改革的需求较小,缺乏改革的内生动力,政治改革的步伐也相对较小,其政治体制的特征表现为对苏维埃体制的继承多于变革,在政治转型进程中呈现出较大的保守性。
独立之初,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在解散和取缔本国共产党的同时,积极鼓励意识形态多元化的发展,采取了较为宽松的政党政策,促进了本国多党政治的发育。同时,由于国内民族、部族、地方势力和宗教等因素的影响,社会出现了较大的政治分化,其结果是在政治生活中培育了强有力的反对派势力,并在议会内外挑战总统的政治权威,致使社会矛盾和地区性政治冲突加剧。在塔吉克斯坦,伊斯兰复兴党领导的反对派势力甚至发起了反对世俗政权、复兴伊斯兰国家的示威游行,最终酿成长达五年之久的流血冲突与内战。因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三国独立以后,新宪法的出台均晚于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
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两国的新宪法虽然都确立总统制为国家的权力结构体系,但在机构与职能设置方面,依旧保留了从苏维埃体制中继承下来的一院制最高苏维埃议会,并赋予其较大的立法权与人事任免权。1993年的哈萨克斯坦新宪法规定,最高苏维埃为国家最高的代议机关,行使国家最高的立法和监督职能,拥有确定国家内外方针以及选举产生国家最高司法机关领导人等。1993年吉尔吉斯斯坦的宪法规定,吉尔吉斯斯坦为半总统制,或者为混合总统制国家:总统经议会同意可以任命总理及内阁成员,[11]但是,议会中得票率最多的政党享有政府组阁权的相关规定又具有议会制的特征。在新的权力体系下,立法机关同行政机关之间,特别是在议会与总统之间的权力划分方面缺乏明确的宪法规定,总统选举与议会选举二者拥有各自独立的选举基础,因而造成民主合法性基础的二元化,这也是政治学者J.林茨所认为的导致政治不稳定的根源。这一时期,哈萨克斯坦与吉尔吉斯斯坦两国的总统与议会之间彼此掣肘,龃龉不断,严重阻碍了政府工作的推进。因此,理顺立法机关同行政机关的权责关系是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在此时期的当务之急,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选择问题。事实上,有关建立总统制还是议会制的问题,在当时的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都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在独立之初,哈萨克斯坦并未将国家的权力结构设计为总统制,在保留了苏维埃权力结构的情况下,总统的权力相对有限。[12]
执行权力与立法权力机关在权限划分上的分歧直接体现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之间的权力争夺上。1994年,吉尔吉斯斯坦总统与议会之间的较量不断升级,以总统阿卡耶夫为首的执行权力机关同以舍利姆库洛夫为首的议会之间因改革和政权分配问题产生了激烈的矛盾,并发展为对国家政治体制选择的争论。前者主张实行总统制,后者主张对总统权力加以限制。1994年1月,在总统阿卡耶夫的倡议下,就是否信任总统的问题举行全民公决,结果阿卡耶夫获得了96.4%的支持率,这使他敢于在同年9月做出解散最高苏维埃的选择。[13]总统与议会矛盾再次被激化。1994年9月,支持阿卡耶夫的143名议员因拒绝参加议会活动,迫使议会自行解散。[14]为了进一步巩固总统的胜利果实,1994年10月22日,吉尔吉斯斯坦就关于议会由一院制改为两院制的问题再次举行全民公决,并获得通过。自此,苏联沿袭下来的最高苏维埃退出吉尔吉斯斯坦的政治舞台,阿卡耶夫的总统权力得到加强。根据1994年全民公决的结果,吉尔吉斯斯坦对1993年的第一部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以两院制议会取代了一院制最高苏维埃,议会两院分别为立法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议席从350席减少至105席,上下两院席位分别为35席和70席。[15]两院制议会大大削弱了立法机关对总统的制衡能力,从而降低了议会对总统权力的威胁。1995年2月,吉尔吉斯斯坦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议会两院,但两院的权力依旧遵循1993年的宪法架构,没有实现完全的分开。[16]1996年2月,吉尔吉斯斯坦再次以全民公决的方式修改了宪法,对议会两院的权力划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对立法机关监督与制衡总统的职能做出了严格的限制性规定。同时,新宪法还扩大了总统的权力,赋予其较大的立法权限。如1996年新修订的宪法规定,总统不仅拥有立法动议权,还被授予一定的立法权,在议会解散的情况下,立法权将转交给总统。有学者认为,1996年的宪法极大地加强了总统的权力,标志着吉尔吉斯斯坦开始从混合式总统议会制向集权的总统制转变。[17]1995年12月24日,吉尔吉斯斯坦举行了独立以来的第二届总统选举,这也是1993年宪法颁布以来的首届总统选举。申请参选的候选人中,有前吉尔吉斯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阿曼巴耶夫和反对派领导人捷克巴耶夫,但他们均由于在竞选资格上存在问题,而未获准登记。最后只有三位候选人通过了登记,他们是时任总统阿卡耶夫、吉尔吉斯斯坦共产党领导人А.马萨利耶夫和前最高苏维埃主席М.希利库洛夫,阿卡耶夫最终以71.65%的得票率胜出,位居第二位的是马萨利耶夫,获得了24.4%的选票。[18]本届总统选举虽然没有改变总统阿卡耶夫连任的局面,但吉尔吉斯斯坦社会各派政治力量“群雄逐鹿”之势已然展开。
此时的哈萨克斯坦也深受府院之争的困扰。由于首部宪法未能理顺立法机关同总统之间的权力关系,1993~1994年在哈萨克斯坦也出现了总统与议会之间的府院之争。哈萨克斯坦总统与议会矛盾激化,先是地方苏维埃自行解散,后来发展到最高苏维埃停止活动,之后,由于新选出的议会依旧与总统发生不和而被再度解散,其结果是在1995年3月至1995年12月新议会产生之前,哈萨克斯坦一直处于无议会的总统治理时期,总统以“总统令”的形式行使立法职能。[19]1995年8月30日,哈萨克斯坦以全民公决的方式废除了1993年宪法,颁布了独立以来的第二部宪法,最终确立了总统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主导地位,从而结束了总统与议会之间长期掣肘的局面。新宪法进一步明确了总统与议会的权限,同吉尔吉斯斯坦相似,总统除了对行政、司法权力机关以及议会上院的领导人拥有任免权外,还被赋予立法动议权以及部分的司法仲裁权。同时,新宪法也相对减少了议员的席位和任期。议会实行两院分治,上院马斯里哈特为参议院,下院马日利斯为众议院,两院任期由五年分别缩短至四年和两年。议会席位由176席减少至67席。[20]另外,新宪法还取消了副总统职务,以防止总统权威遭遇来自权力上层的挑战以及总统权力被分割。1995年12月9日,哈萨克斯坦举行了议会下院选举,顺利选出67名议员。[21]1995年宪法在哈萨克斯坦的独立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地位,它标志着总统制的权力结构在哈萨克斯坦的确立,奠定了国家的政治发展方向。本部宪法的颁布日期也作为哈萨克斯坦的重大节日——“宪法日”而被纪念。此外,为巩固以总统为核心的权力结构体系,1995年,哈萨克斯坦还出台了《议会及议员地位法》《政府法》和《司法体系及其地位法》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法律,进一步理顺总统制权力体系下各种权力机关间的关系。[22]
与其他中亚国家相比,塔吉克斯坦确立国家政治发展的道路并不平坦。独立之初,自由化和民主化促使塔吉克斯坦国内民主反对派不断涌现,伊斯兰势力也随之发展壮大,并逐渐与民族-民主反对派联合成一股反政府势力。早在1990年马赫卡莫夫担任塔吉克共产党第一书记和塔吉克共和国总统期间,反对派就曾多次在杜尚别组织反政府示威活动,要求马赫卡莫夫下台、解散塔吉克共产党、取消对伊斯兰解放党的禁令。1991年11月,来自列宁纳巴德的代表纳比耶夫以56.92%的微弱优势当选为独立后的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首任总统。其竞争者是由人民民主党、伊斯兰复兴党、民族民主运动“拉斯图海兹”以及穆斯林宗教人士联合推举的达夫拉特·库达纳扎罗夫,后者获得了34%的民众支持。[23]1992年5月纳比耶夫同意组成民族和解政府,允许反对派进入联合政府。此时,伊斯兰复兴党逐渐成为反对派的核心力量,并将反对派与政权之争发展为部族之争和伊斯兰政权与世俗政权之争。1992年6月,在塔吉克斯坦南部地区,纳比耶夫的支持者与反对派发生武装冲突,社会矛盾不断激化,最终发展为国内战争。1992年9月,纳比耶夫在反对派的压力下被迫辞职。此时,政府的支持者也组织了军事政治组织——人民阵线,号召在国内恢复宪法秩序。11月,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最高苏维埃推举拉赫莫诺夫为最高苏维埃主席,成为塔吉克斯坦事实上的领导人,并得到了人民阵线的支持。在乌兹别克斯坦等中亚国家的政治支持与联合国的积极斡旋之下,塔吉克斯坦局势出现转机,交战双方进入了会谈阶段,总统拉赫莫诺夫的势力和政治威信得到不断加强。此间,塔吉克斯坦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发生了变化。1994年11月6日,塔吉克斯坦通过全民公决修改宪法,由以苏维埃为核心的议会制政体改为总统制。总统由全民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在1994年11月重新举行的总统选举中,拉赫莫诺夫当选为塔吉克斯坦总统。立法机关虽然在苏维埃体制与总统制权力结构中的地位有所变化,但由于连年的内战和战时的需要,塔吉克斯坦议会一直保持着一院制最高苏维埃的结构,直至1999年重新修宪。此间,最高苏维埃为国家最高代表机关,代表任期五年,拥有确立国家内外政策方针、解释宪法及法律、选举和召回司法机关领导人等权力。[24]
总体而言,这一时期中亚国家的政治体制转型是在中亚五国独立建国的政治背景下逐步推进的。中亚国家在从苏联加盟共和国到独立国家、从苏维埃体制转变为总统制的过程中,经历了巩固独立和建立建全国家政治体制及国家权力机关的过程。虽然在政体选择过程中,不同国家因特殊的国内社会政治因素,引发了关于选择总统制还是议会制的争论,但中亚五国在政治转型之初最终还是无一例外地选择了以三权分立为原则的总统制政体模式。
[1] 左凤荣:《戈尔巴乔夫改革开始得太晚了》,《同舟共进》2011年第5期。
[2] 左凤荣:《戈尔巴乔夫改革开始得太晚了》,《同舟共进》2011年第5期。
[3] 左凤荣:《俄罗斯争主权:苏联遭受致命打击》,《东方早报》2011年11月28日。
[4] 中亚各加盟共和国投票率与赞成率及全联盟对于保留苏联的支持率参见Референдум о сохранении СССР 17 марта 1991 года. Справка,http://ria.ru/history_spravki/20110315/354060265.html。
[5] 〔哈〕努·纳扎尔巴耶夫:《时代、命运、个人》,陆兵、王沛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第60页。转引自左凤荣《戈尔巴乔夫、叶利钦与苏联解体》,《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10年第5期。
[6] 赵常庆主编《十年巨变——中亚和外高加索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第15页。
[7] 赵常庆主编《十年巨变——中亚和外高加索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第22页。
[8] 《俄塔拟明年签署协议延长俄军事基地驻扎期限》,新华网,2011年9月3日,http://news.eastday.com/w/20110903/u1a6085939.html。
[9] Конституция Республики Туркменистана 1992 г,см. cтатья 45,48.
[10] 施玉宇:《列国志——土库曼斯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第71页。
[11] Гульнара Искакова,Президент-премьер-министр:изменение взаимоонтношений?(от конституции 1993 до конституции 2006),www.open.kg/engine.php?module=analytics&mode=file&id=34.
[12] Ашимбаев М. С.,Политический транзит:от глобального к национальному измерению,http://www.kisi.kz/Parts/bookslO-23-02.Ashimbaev.html.
[13] 吴伟:《逝去的岁月,难忘的经历——〈难忘的十年〉读后》,《东欧中亚研究》2002年第6期。
[14] Кыргызстан до и после 《т.юльпановой революции》,Политическая ситуация в Кыргызстане в 1990-2004 голах,19 октября 2005,http://www.stratagema.org/polittechnology.php?nws=gq14p1781632563.
[15] Чотаев З.Д.,Парламентская формаправления в Кыргызстане:проблемы и перспективы,orasam.manas.kg/books/Z.Chotaev.pdf.立法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俄文名称分别为Законодательное собрание(立法会议)和Собрание народных представителей(人民代表会议)。
[16] Кыргызстан до и после 《Тюльпановой революции》,http://igpi.ru/info/people/kynev/1128082583.html.
[17] Элебаева А.Б,Особенности политической трансформации в Кыргызской Республике,естник АУПКР 2011 №12,http://www.sak2010.com/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40:2011-09-23-12-55-07&catid=7:2011-06-20-23-02-58&Itemid=16&lang=ru.Байтерекова Ж.С,Справка о Кыргызстане,http://inlang.linguanet.ru/Cis/CisCountries/detail.php?ELEMENT_ID=2228&SHOWALL_1=1.
[18] Кыргызстан до и после《Тюльпановой революции》,http://igpi.ru/info/people/kynev/1128082583.html.
[19] 赵常庆:《列国志——哈萨克斯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第45页。
[20] История развития парламентаризма в Казахстане,http://www.parlam.kz/ru/history.
[21] История развития парламентаризма в Казахстане,http://www.parlam.kz/ru/history.
[22] История развития парламентаризма в Казахстане,http://www.parlam.kz/ru/history.
[23] 达夫拉特·库达纳扎罗夫的得票率参见黄陵渝《塔吉克斯坦的伊斯兰教》,《东欧中亚研究》1997年第1期。
[24] 《塔吉克斯坦宪法(1994年)》,姜士林主编《世界宪法全书》,青岛出版社,1997,第4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