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民生活政治:滇越跨境民族的记忆、心境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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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越边境:从“有陲无界”到“有疆实界”

越南与中国的关系,经历了越南作为中国边郡、“藩属”到主权民族国家三个重要时段。五代十国前,越南北部和中部均属于中国的南部地方边郡,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疆界划分和疆域争端问题。《后汉书·阴礼记》中说:“南方曰蛮,雕题交趾,其俗男女同川而浴,故曰交趾。”《后汉书·南蛮传》说:“交趾之南,有越裳国。周公六年,制礼作乐,天下和平。”交趾是当时的越南北圻,越裳国则为当时的越南南圻。

刘伯奎先生在考证研究中发现,安南人系出中华民族之说有各种记载。在种族方面,越南古史说,其国系出神农,第一王朝鸿□氏就是炎帝神农的后裔。第二王朝为瓯骆氏,君主名安阳,也是巴蜀人。[21]

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遂派大将军屠瞧率领50万大军,兵分五路大规模进入岭南地区。第一路经广西兴安至桂林;第二路由湖南江华萌诸岭抵达广西贺县;第三路经广东骑田岭抵达广州;第四路经粤赣界上大庾岭进入广东北部;第五路主要以江西余干为据点。但秦军在进军途中,遭到南岭越族的顽强抵抗,“秦军三年不解甲驰弩”,主将屠瞧在激战中牺牲。秦军“伏尸流血数十万”,在付出惨重代价之后,方才平定岭南。为有效治理,秦廷在岭南地区分别设置了桂林、象和南海三个地方郡县。其中,桂林郡设于广西桂平西南,管辖广西东部以及肇庆、茂名等地;象郡设于临尘(今广西崇左),辖区包括广西西部和贵州都匀、越南凉山一带;南海郡设于番禺(今广州),统治广东大部分地区。

然而,秦二世时期,地方郡守赵佗“诛秦所置夷长替以己党,掘道自守”。之后,赵佗合并了秦时设置的桂林郡和象郡,自立为南越武王,正式建立南越国,其辖境包括秦时的南海郡、桂林郡和象郡所有地区。

赵佗随后遣兵攻破越南北部的安南国,将郡县范围直接扩大到今越南北部和中部地区。南越国是秦朝末年赵佗在岭南地区建立的一个地方政权,共传承五代,及至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才被击灭。在历时近百年的时间里,南越国在岭南历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南越国北界范围较广。北界之西,起自今广西三江、龙胜县南境,经兴安严关,东南折向恭城、贺县,再折向广东连山、阳山、乐昌、南雄等县北境,又南折向连平,再沿和平、蕉岭等县南境,经福建永定、平和、漳浦而东达于海。当时,南越国西边有夜郎、毋敛、句町三国。三国东界,大致到达今广西环江、河池、东兰、巴马、白色、德保一线,故南越国当在此线以东。[22]越南古史曾一直把南越国列入王统,称赵佗为赵武王,推尊为开国之君。

赵佗建立南越国之后,曾积极加强与中国的联系。据各种史料记载,越南接受汉文化已经有数千年历史,远溯秦朝时期就已经开始。自赵佗合并秦时设置的三个郡并自称南越王,即开始了接受和输入中华文化,并在其国内倡导使用汉字。[23]汉字流通的同时,中原汉族的封建伦理道德和礼仪、葬制也传入岭南,并逐渐为岭南地区的越人所接受。[24]

尽管公元前196年,赵佗接受汉帝封号,称臣于汉,但历史演进到公元前113年,南越相吕嘉发动叛乱,越南称臣于汉的“藩属”关系并没有得到很好发展。吕嘉叛乱南越国时,汉武帝速派伏波、路博德两位将军率军前往征伐,并于公元前111年灭掉南越国,在其地设置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涯和詹尔九个郡县。九郡之上设交趾部,委派刺史统管。

其实,西汉时期的交趾敕吏部所属只有七郡,分别是南海郡(广东广州市)、苍梧郡(广西梧州市)、合浦郡(广西合浦东北)、郁林郡(广西桂林西南)、交趾郡(越南河内)、九真郡(越南清化西北)、日南郡(越南广西西北)。七郡中,前四郡之地,早在秦时就已经设置,后三郡(交趾、九真、日南)位于今越南北部和中部,是汉武帝时期才开始设置的。前四郡中的南海郡和合浦郡虽然面海,但海中并无领国,地域不属西南的范围。苍梧郡和郁林郡靠近内地,地域也不属西南的范围。所以,交趾敕吏部所属七郡中,实际上只交趾郡、九真郡、日南郡临边,并且地域跨入了中国西南范围。[25]

王朝历史的更替,曾作为中国古代封建帝国重要组成部分的南部郡县(交趾),逐渐发展成为臣属于中国的地方“藩属国”。939年,安南人吴权割据称雄,赶走了汉帝委派的中国官吏,自立为王。但吴权死后,安南地区又出现“十二使郡”割据纷争局面。968年,安南人丁部统一安南,建立大瞿国。973年(宋太祖开宝六年),丁部遣使带物上表宋廷,请求北宋王朝册封,诚心做宋朝的“藩属”。宋太祖接受丁部的请求,封其为检校太尉、交趾郡王。至此,尽管没有完全的独立主权,但标志着越南已经由曾经的地方郡县完全变成了真正的国家。

在后来数百年的时间里,虽然越南始终与中华帝国统治者保持“藩属”关系,但它拥有了自主发展和治理国家的足够空间。淳化四年(993年),宋廷册书,进封黎桓为交趾郡王。“交趾郡王”的册封,是宋朝对黎氏王朝在交趾统治的正式承认。至道三年(997年)四月,宋廷加封黎桓兼侍中,进封南平王。黎桓卒,景德四年(1007年),其子龙挺,先后被宋王朝授以检校太尉、静海军节度使、安南都护、交趾郡王封号,赐推为顺化功臣,改名至忠,并追赠黎桓中书令,追封南越王。宋廷“铸交趾郡王印,制安南族节,付广南转运司就赐之”,更加深了宋与黎氏王朝之间的关系。

历史演进到越南李氏王朝,作为“藩属”的交趾与作为宗主国的宋王朝之间的请封与册封制度更趋于成熟完善。《宋大诏令集》卷二三八记载,交趾郡王李乾德省所上表:念臣年幼,诏追问宣抚招讨,休散兵马,愿依旧入贡,并奏谢过尤,不复敢侵犯省地,事具悉。卿抚有南交,世受王爵,而乃背德奸命,窃发边疆。临遣师干,龚行天讨,兵薄城邑,乃始自归。联惟卿方在稚年,政非己出,侵犯州郡,岂其本谋,引咎抗章,辞迫意切,已敕将吏,开尔自新,务刷往愆,祗顺王命,保安厥服,岂不善欤?可从所请,自今依旧入贡。所有克复州县,已令安抚司各遣人画定疆界,毋辄侵犯。昨掳掠省地人口,可并送还。夫顺命者膺长福,负固者多后虞,勉思所从,以保宠禄。《宋大诏令集》卷二三八还记载:省所上表,乞还广源州、门州、苏茂州、桄榔县等处。卿失于听任,扰我边陲,弃祖考忠顺之图,烦朝廷讨伐之举,师行探入,势蹙始归,迹其罪尤,在所绌削。今乃遣使修贡。上章致恭,详观情辞,烛见悛悔。朕绥怀万国,不异远迩,但以邕、钦、廉三州无辜之民,迁劫遐陬,久失乡里,宜尽根刷。牒送广西经略司交割,俟人口归复省地,其广源、思琅等处兵甲,当议追还,复隶交州管属。前奏所称“构乱首领,愿押就界首断遣,以谢朝廷”,可如来请。夫虔命守封者,可保于遐福,生事干纪者,必蹈于后艰,其务自新,永安尔服。《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二记载,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十二月癸未,交州黎志忠遣使来贡,并献驯犀一。上以犀违土性,不可豢蓄,欲拒而不纳,又虑逆志忠意。俟其使还,乃令纵之海澨。志忠又遣使表求甲胄具装。诏从其请。且求互市于邕州,本道转运使以闻。上曰:“濒海之民数患交州侵寇,承前止许廉州及如洪察互市,盖为边隅控扼之所。今或真趋内地,事颇非便。”诏曰:“令本道以旧制谕之。”

宋对李氏王朝历任统治者的册封,遵循着宋对黎氏王朝黎桓的册封次第,层次分明有规律。初时,封授“交趾郡王”,其后不断进封而至“开府仪同三司”“南平王”“侍中”“南越王”等。与此同时,宋越宗藩关系中的“进贡”与“回赐”礼仪也得到深入发展,成为宋朝与交趾经济贸易的主要形式。当然,这种关系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越南丁氏、黎氏王朝时期,宋朝对交趾的入贡,基本上不进行礼物回赐,无论是进贡者还是纳贡者,更加注重进贡所体现的政治功能和象征意义。而到李氏王朝,越南入贡的经济色彩明显加强,宋政府在从交趾获取贡品的同时,也对入贡使者进行回赐。随着这种回赐方式的制度化,宋越两国的朝贡关系便逐渐由过去交趾对宋朝的单向进贡转变为宋越双方贡赐并行的双向经济交流。

孙宏年先生研究认为,越南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主要是通过进贡获得宋朝优厚回赐的方式来实现的,这是越南频频入贡的根本原因。对于贡使入宋进贡,宋政府一律给予优厚回赐,回赐的基本标准是“计价回答”。回赐的具体办法则是先根据贡物本身的品种数量估算其价值,然后再赐给价值相当或高于贡品价值的金银、器币、服饰等。有时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优赐”,或是在正常回赐之外,再行“别赐”“加赐”“特赐”等。

宋朝回赐交趾贡使的具体物品,根据历次回赐记录,主要有绢、帛、布、履、金帛、衣服衣带、袭衣、勒帛、宽衣等100多种。

南宋时期,宋廷与李氏王朝贡赐关系的经济贸易特征更加突出。无论是进贡者还是纳贡者,都更加关注通过贡赐关系所实现的经济利益,而不是它的政治功能和象征(尽管其政治功能和象征依然重要)。

南宋后期的情况稍有改变。宋王朝虽然不减对交趾统治者政治上册封、加恩的热情,北宋时期就形成的加封政策和制度也能得到很好贯彻,但经济上对交趾的进贡进行了诸多限制。其主要原因是宋室南渡后,财政经济状况捉襟见肘,对交趾入贡不加区别地一律给予优厚回赐已经超出了南宋政府的经济承受能力。

再后来,边界交割纷争,进贡与回赐关系削弱。交趾通过进贡无法获取厚重回赐,经济利益很难得到实现,交趾也逐渐失去了进贡的热情。

1427年,黎利率领起义军驱逐了驻安南明军,称帝建国,国号“大越”(史称后黎朝),虽然与明朝继续保持宗藩关系,但双方礼物往来少有了曾经的壮景。

越南南方,古史称“占婆”,中国史书称其为林邑、环王、占城。占婆本是越南南部古国,10世纪中期后其领土不断被越南各王朝吞食。1527年,权臣莫登庸夺取政权,建立莫朝,而阮金、郑检等拥立黎朝宗室在清化、义安重建政权,从而形成莫朝控制清化以北、黎朝占据清化以南的南北朝对立局面。

1539年,明朝派军征讨,莫登庸入镇南请降。明朝降安南后,在安南地区设立都统使司,令莫登庸为安南都统使。实际上,占婆与明朝也有宗藩关系,只是被阮氏控制后,才不再与中国往来。

1644年后与中国进行政治往来的只有安南黎朝与高平莫氏、广南阮氏三种政治力量。[26]1666年,清朝谕令册封黎维禧为安南国国王。1667年,册封正使程芳朝、副使张易偾抵达镇南关,黎朝官员前往迎接。随后又派阮润等人回京城“如清岁贡”,以表“谢恩”,与清帝国确立“六年两贡并进”的宗藩关系。[27]1802年,越南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开国皇帝阮福映依惯例向中国清朝请封,清政府于次年封阮福映为越南国国王。这是越南作为国名的开始。[28]

中越宗藩关系因法国殖民者的干预最终演变成国与国的关系。法第三共和国时期,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当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正值从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帝国主义)过渡的时段,西方国家的主要行动就是占有和扩大新的殖民地。普法战争失败,法国被迫向普鲁士赔款。普鲁士胜利后,获得统一的德国逐渐发展成为资本主义强国,在欧洲大陆上给法国制造了一个极强硬的“对手”,西方资本主义各国已经不能再齐头并进地谋发展。因此,战败之后的法国,加紧侵略和扩大殖民地,祈望以此发展和壮大国家,完成复仇的国家大志。

19世纪后半期,法国殖民者就已经开始侵略印度支那。当时,欧美各国正忙于进攻和侵略中国,给法国殖民者的侵越创造了条件。所以,法国殖民侵越完全出于发展工业革命的战略需要。

面对强大的法国殖民者,越南阮氏君王根本无力对抗和捍卫越南独立主权。邵循正先生认为,“法越关系之历史,乃自异域传教会时代,进而为东印度公司时代(1680~1787)矣。然越南地瘠民贫,商业不振,而兵连祸结,所在多矣。又君相残暴贪索,任意杀戮教士,封闭会堂,驱斥商人,没收货物。外人宗教经济势力,即极发达,经一朝一夕之摧残,可使暂然无余。教士、商人无时刻不在危险之中,故多思假政府之力量,以为其后盾。适法失印度。国中论议亦多取偿于越,以期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宰割越南之计,于是始萌”[29]

越南阮朝末年,越南封建统治者禁止法国天主教在国内传播,法国殖民者借故制造事端,结果使许多越南人殉教受害,引起非教徒和教徒之间分裂不和。然而,越南国内的禁教行动被法国侵略者利用。及至越南顺化朝廷,法国殖民者采用各种手段和阴谋,使越南封建王朝对教徒实行恐怖政策,进而落入法国殖民者设计的既定计划,最终使越南陷入“圈套”。

英法对华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法国正式开始武力侵占越南南部,使越南南部六省沦为法国殖民地。随后,法国殖民者经越南西贡,出发探测沿湄公河通往中国的侵略航路,发现湄公河上游澜沧江不适于航行后,便转向越南北部,企图经红河入侵中国。

1873年11月,法国派安邺率军百余人侵袭并攻陷越南河内附近城池。越南封建统治者阮福时立即请求当时驻越边境保胜地(今越南老街省)的中国人协助抗法。12月,刘永福率黑旗军在越南河内城郊大败法军,击毙安邺,法军被迫退回越南南部。

法国侵越,尽管清廷出兵抗法,但越南深知法军势强,黎氏余部又在北方作乱,无力与法国持久战,于是遣使与法国殖民者议和。1862年,越使与法国殖民者“合约”,第一次确定了法国在越南的合法地位。当时,中国清廷也急于结束战争,以摆脱越南这个藩属国的困扰,越方的被动抗法更加激发和坚定了中国援越部队(黑旗军)乘胜收兵的念头。

1885年4月4日,清廷命令刘永福乘胜收兵。然遗憾的是,清政府主动退兵以及越南政府的消极抗法“用心”并没有“软化”法国殖民者侵越甚至侵华的野心。1885年中法战争失败,清政府被迫与法国签订《中法越南条款》《滇越界约》《停战条件》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1885年4月7日,清廷不顾国民强烈反对,再次命援越清军停战撤兵。1885年6月9日,清政府和法国殖民者签订《越南条约》,在明确勘划中越边界以及滇桂边境通商问题的同时,也正式同意越南真正受法国“保护”。

在顾全清王朝“体面”的模糊条文中,清政府不仅承认越南沦为法国殖民地的现实,而且还在略占优势的前提下让步,向法国开放西南门户。关于该条约,《越南通史》中曾这样记载:“中国政府见战争不利,便同意缔结和约,并立即派官员到河内传令中国军队撤退归国。1885年,法使巴德诺和李鸿章签署和约,称中国承认法国对越南国的保护,并恢复和平通商如故,法国则归还其海军在海上已占据的地方,同意不再索取战争赔款。”[30]

实际上,尽管不平等条约以“法律”形式切割了中越两国维续多年的宗藩关系,但许多越南爱国军民在条约签订之后仍力主恢复宗藩关系,进而祈望依靠中国的支持抗争法国侵略者。1885年10月,越南礼部尚书阮光碧奉咸宜帝之命求见云南巡抚岑毓英时,十分痛切地陈述:“清军撤走之后,法人威逼日甚,占据国都,横恶情形万难隐忍。”

1885年11月3日,清廷谕令,越南从前与法私自立约,并未奏闻。此后,清朝廷再没有允许越南遣使入华“请封”,也未对越南的抗法斗争给予援助,清朝与越南阮朝的宗藩关系最后终结。

中越因法国殖民者的出现而终结了延续数千年的藩属关系后,清政府与法国殖民者约定的重新划定边界“规约”便开始在两国边境“策办”。在法国殖民者的干预下,中越两国在原有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了边界调整。

史料记载,广东方向(全归广西),越南江平、黄竹、石角、句冬(广西钦州江平、黄竹)划归中国。广东西南地区的江平、黄竹一带扩展到大海,南北共计四十里,东西共计六十里。广东钦州界之西的分茅岭、嘉隆、八庄一带,拓展边界到嘉隆河,南北计四十余里,东西计三百余里。在十万大山中,有一块“三不管地”(广东、广西、越南均不管)。条约规定该地区划归中国,包括十万大山分茅岭、峒中都划归中国。

光绪十二年(1886年)八月初六,中法大臣勘定云南边界,由龙膊河口起,沿红河至保胜南西河口止,以河中为界,红河北岸属云南,南岸属北圻,又河内靠北岸之州属云南。[31]

关于滇越边界问题,云南大学的尤中先生曾进行实地考察和周密研究。据尤中先生调查,中法勘定中越边界过程中,越南嘉隆河、八庄等各处边民,因恐惧法国人,而与中国人同文同族,所以纷纷向中国官员提出不愿意受法人统治,纷纷改换清朝服装。中法勘界官员现场勘查边界时,越南边民均指认边界在南,主动把自己的村庄划归中国。

滇越边界,光绪十二年(1886年)九月二十二日,中法签订《滇越边界勘界节略》,把中越国界分为五段。其中,第四段为广南府与越南之间的边界;第五段包括原来开化府西南和临安府南部与越南之间的边界;第一、二、三段皆为开化府与越南之间的边界。光绪十三年(1887年),中法双方在北京签订《续议界务专条》,企图在肯定前一年签订的《滇越边界勘界节略》的基础上,解决开化府南部的第二段和开化府西南与南部连接地带没有解决的问题。并且,中国政府还收回第二段的漫冲、董纽两寨。第三段定界于绿水河东,拓展边界四十余里。第四段将田蓬、沙人寨等六个村庄划归中国,拓展边界三十多里。在此范围内,中国政府还收回麻栗坡的都龙、猛峒、南温河,从南丹山以北、西至越南狗头寨、东至越南清水河一带,均归中国管辖。

据尤中先生考察,该边界位于大小赌咒河之间,原来中国的南狼、孟康等地还是没有收回。云南建水县外“六猛”(中国金平县、越南封土县一直延伸到越南莱州以北的地区)自乾隆年间归附以来便一直受中国管辖。但后来,中国为了换取麻栗坡南面的都龙、猛峒、南温河地区,在这段地区做出妥协,将“六猛”中的“三猛”划给了法国殖民中的越南。“三猛”丢失,使中国损失土地面积总共1600平方公里。但清政府对这次划界还比较满意。清廷认为,麻栗坡南部领土较肥沃,而“三猛”地则多为山地,不便于管理,且当地民族首领1840年又向越南外附,甚至还接收了越南的官职,属于中越两国共管之地。实地勘界时,清军占据有利地形,并且当地越民也不愿意接受法国人统治。清廷认为勘界使中国赚得了部分土地,清朝收回的土地何止数百里。[32]

表面上,清廷“收回”了许多失地,但中越边界的清晰化为法国殖民者赢得了充分殖民越南的条件,同时也为后来的越南边疆治理创造了条件。中越两国国家界限清晰尤其是越南国家意志转型到经济社会发展上来以后,越南政府在强烈的护国意志驱使下,更加重视北部边疆的巩固性建设,一定程度地动摇着中国边民的国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