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案例分析
案例研究、大样本统计分析和实验方法是社会科学研究理论假设检验的三种主要方法。长期以来,许多学者认为案例研究是理论假设检验方法中最弱的,案例研究难以控制其他变量的干扰性影响。但是斯蒂芬·范埃弗拉(Stephen Van Evera)指出,对案例研究的这种批评是不公正的,案例研究在控制被忽略变量的影响方面能够提供颇为有力的方法。[42]案例研究能否成功,关键在于选择的案例是否能够进行变量控制。变量控制的目的是控制可能干扰自变量与因变量关系的因素,创造一个研究条件相同或相似的环境,以便于观察和检验研究假设中的变量关系。[43]为了更好地控制变量,本论文选择1978—1990年间中越苏三方威慑博弈关系进行分析,试图检验论文的某些理论假设。
(一)1978—1990年中越苏三国关系简况
1978年至1990年共计13年的时间内,中越苏三边关系呈现以中国与越苏同盟对抗为主轴的关系。1978年11月3日,越南和苏联在莫斯科签订了《越苏友好合作条约》,第六条规定:“缔约双方将对涉及两国利益的一切重要国际问题进行协商。一旦双方中之一成为进攻的目标或受到威胁的目标时,缔约双方立即进行协商,以便消除这种威胁和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来保障两国和平与安全。”[44]以上条款说明《越苏友好合作条约》本质上是军事同盟性质的条约。中苏关系自1967年1月进入敌对状态,并于1979年4月达到对抗水平,从此长期维持在这一水平,1982年开始缓和,1989年5月才实现双边关系的正常化。[45]中越关系在1975年前是友好关系,但是从1976年开始由友好转向不和,并且逐渐恶化,1979年2月17日爆发了双边战争,从此开启了长达十余年的对抗之路,直到1991年双边关系才实现了正常化。
(二)1978—1990年中越的军事争端事件
1978—1990年,中越之间冲突不断,多次发生军事争端事件,有些军事争端事件演变为战争。13年间中越的军事争端事件如表5所示。
表5 1976—1990年间中越军事争端事件
从表5可以看出,中越两国在13年期间除1980年、1982年和1989年这三年外,其余年份均发生军事冲突,其中有些冲突延续时间长达一年之久。1978年至1990年间,中越两国共发生9次军事冲突,其中7次冲突起因于严重的外交政策分歧,主要原因是越南企图建立“印度支那联邦”。在苏联的支持下,越南派遣大规模军队侵占了柬埔寨,而中国坚定支持民主柬埔寨政权,反对越南的侵略,并强烈要求越南撤出柬埔寨;其余两次冲突则是因为南沙群岛的岛屿主权归属问题。在9次中越军事冲突中,除南沙群岛(赤瓜礁)军事冲突外,其余冲突中越南均为挑战者。将越南视为挑战者(修正主义国家)的根本原因在于,7次冲突的主要矛盾是外交政策分歧,越南入侵柬埔寨并持续扩大侵略成果,而中国试图阻止越南侵略柬埔寨行动的升级;同时,以上冲突的表现特征具有明显的相似性,每一次冲突都是越南率先在中越边境地区实施武装挑衅和入侵活动,然后中国采取外交部照会、外交声明或发言等多种形式对越南的挑衅行为进行强烈谴责或抗议。最后中国在外交抗议无效的情况下,直接使用军事力量惩罚和打击了越南。[46]1987年4月发生的中越岛屿争端事件是由于越南公然派遣军队非法占领中国南沙群岛的柏礁岛所引发的,在这次冲突中,越南也是挑战者。1988年中越“赤瓜礁海战”冲突的起因是中国于1988年2月开始实施永署礁改建工程以及在周围岩礁上进行“高脚屋”工程建设。在对峙一个多月后,1988年3月14日,双方在南沙群岛九章群礁海域赤瓜礁海域发生冲突。根据上述9次中越冲突历史事实的分析,可以发现,其中1980年、1982年、1988年、1989年和1990年五年时间内中国对越南的一般威慑是成功的,其余年份中国对越南的一般威慑是失败的。
(三)1978—1990年越中苏三方不对称军事威慑博弈均衡分析
对于越中苏三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分数(CINC)、对外政策相似性分数(S)以及风险倾向分数(R)等基础数据,笔者使用MID数据集和EUGene软件生成,[47]结果如表6所示。
表6 越中苏三国效用测量基础数据
根据表6我们可以看出,从1978年开始,中越两国外交政策相似性发生重大变化,S分数由1977年的0.630变为0.463左右,这表明两国的外交政策分歧迅速扩大,其主要原因是苏越结盟以及越南入侵柬埔寨。从1989年开始,中越两国S分数开始上升,说明两国紧张关系开始缓和。将表6的基础数据分别代入三方不对称军事威慑博弈效用测量公式,可以求得越中苏三方对博弈不同结果的效用值,如表7所示。根据效用计算结果可以发现dBW>dCS,cCD>cBW,iBW>iTW,因此1978—1990年间,中国属于有决心类型(H类型),而越南实际为无决心类型(S类型),苏联为不可靠类型(U类型)。从中我们还可以发现dBW>dSQ,即对中国而言,与越南发生双边冲突的效用优于维持现状,这说明越南对中国没有威慑实力。
表7 越中苏三方不对称军事威慑博弈结果效用
若我们将计算出来的效用值分别代入三方不对称军事威慑博弈不同均衡存在条件的门槛值计算公式,可以求出各门槛值。同时对于表7所示的不同年份的博弈结果效用值和表6所示的国家风险倾向分数,我们可以将之代入假定为共同知识的国家类型计算公式,计算出博弈各方对挑战者、威慑者属于H类型以及庇护者属于R类型的主观先验概率。根据理论假设比较主观先验概率和门槛值,可以推理出理论预测值,即每一年三方博弈均衡类型与威慑结局,结果如表8所示。其中,1978年越中苏三方博弈预测均衡结果为攻击均衡,1980年、1988年、1989年和1990年这四年越中苏三方博弈预测均衡结果为分离均衡,其余年份预测均衡结果为虚张声势均衡。相应地,根据均衡类型可以推理出参与博弈的各方的最优策略以及威慑结果。从表6中我们已知越南是无决心(S)类型,中国为有决心(H)类型,苏联是不可靠(U)类型,所以当预测均衡为攻击均衡时,越南将会挑战中国,中国对越南的一般威慑是失败的;当预测均衡为分离均衡时,越南将会维持现状,中国对越南的一般威慑将会成功;当预测均衡为虚张声势均衡时,越南将会实施混合策略,即以一定的概率挑战中国。
表8 越中苏三方不对称军事威慑博弈门槛值与均衡类型
(四)理论预测与历史事实的比较
在表5中,本文已经详细归纳了1978—1990年中越两国间的实际军事冲突情况,表8中总结了相同时期内中国威慑越南成败的理论预测值。通过比较表7和表8,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理论预测基本符合历史事实。在理论预测为一般威慑成功的年份,中越两国间未发生军事冲突,即相互维持现状;在理论预测为越南会以一定概率实施挑战的年份,除1982年外,中越两国间都发生了军事冲突,而且越南都是挑战者。根据虚张声势均衡的定义,越南会实施混合策略,即越南维持现状和实施挑战两个选项的效用等同,这说明1982年的历史数据也符合理论预测。因此,以上有关越中苏三方不对称威慑博弈的案例分析结果支持了论文所提出的主要理论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