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文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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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制度变迁、文化传统、模式选择

模式是客观存在,是社会物质生产和精神生活的综合展现,制度的设计和实施与模式的形成和发展如同土壤与植物的依存关系:制度造就的环境滋生了发展模式,模式的成长又丰富和完善了制度,它们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如何把文化现代性与民族文化资源创新联系起来,关系到社会发展的制度选择和体制创新。何为现代性?吉登斯说,现代性首先是一个制度安排。吉登斯指出:“我是在很宽泛的意义上使用‘现代性’这个术语的,它首先意指在后封建的欧洲所建立而在20世纪日益成为具有世界历史影响的行为制度与模式。”[27]现代性就是包括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及与此相适应的思想观念等。哈贝马斯指出:现代性不是一个我们可以通过讨论和选择就加以取舍的东西,而是一个历史的、文化的生成问题。正如福柯所论:现代性是一种态度,是与当代现实相联系的模式,是特定的人群所做的自愿的选择,一种归属关系并表现为一种任务。马克斯·韦伯将之解释为一个理性化过程,是从中世纪世界中祛魅,由人自己主宰自我的命运、人的理性代替超越性的意志,成为最终的行动合理性的过程。文化学者格尔兹认为,一个社会在产生社会、政治、文化危机时最需要意识形态。中国的社会转型是在外来现代性的冲击下实现的,这是一个外来现代性与本国文化生态相结合,在外来现代性本土化和本土传统现代化中实现传统向现代转换的过程。的确,作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被改造和接受,并与中国文化传统相融合,组成中国的现代性。如何回顾它、认识它、梳理它,关系到中国的现实图景和未来走向。正如汉娜·阿伦特指出的,与当年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困难相比,我们今天面临的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的困难,更是件颇具学术性的工作。[28]

一定社会的制度文明总是体现着该社会历史阶段物质生活的发展状况和进步程度,同时也体现着不同民族国家的不同生存发展环境、历史渊源和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制度演进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达成保证制度系统有效运行的价值取向与思想文化。制度变迁必须包含深厚的文化积淀与价值伦理支撑。瑞士哲人布克哈特说:“一个民族的特性是在历史过程中逐渐积累而形成的,是无数经验的结晶,是一个国家及其民族命运的反映。”[29]爱德华·希尔斯也在《论传统》中论述了传统的价值内涵:“传统意味着许多事物。就其最明显、最基本的意义来看,它的含义只是代代相传的东西,即任何从过去延传至今或相传至今的东西。”“……传统是不可或缺的。”[30]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文化上的价值观和态度在促进或阻碍进步方面所起的作用。意大利学者爱德华·班菲尔德阐发了意大利南部贫穷和专制的文化根源。18世纪英国思想家埃德蒙·伯克的观点对我们有启示,他始终认为一个国家的体制应该主要从自己的传统中衍生而来,而不应该像法国大革命那样通过追求一种理想的模式而来,他在《法国革命感想录》中提到的英国人“永不仿效他们所未曾尝试过的东西”,并认为英国的体制改革必须是“有保留的改革”。

“路径依赖”理论创立者诺斯认为,历史和文化传统对制度变迁具有巨大的影响力。也就是说,民族文化传统具有延续性,任何一个民族都无法在某一个特定的时刻与过去彻底决裂。许嘉璐指出:“一个民族如果失去了先进的科技可以导致亡国,而一个民族如果失去自己的文化可以亡种,亡种比亡国更悲惨。”杨叔子说:“没有先进的科学技术,我们会一打就垮;没有人文精神和民族传统,我们就会不打自垮。”新制度主义学派的提出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31]20世纪下半叶,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经济现代化和政治民主化浪潮中,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取得了成功(如日本、韩国、中国台湾、新加坡等),但大多数国家并没有取得预期结果,许多非洲国家和拉丁美洲国家仍然陷于贫穷和专制之中,即所谓“拉美陷阱”。世界制度文化变迁和政治民主化的发展表明,民主有其发展的逻辑,民主不能脱离经济社会发展而孤立地进行。发动“颜色革命”、强力输出民主并不能使民主起死回生。每个国家的民主进程有其特殊的顺序和环境,简单的照搬及强力移植只能适得其反。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社会主义改革浪潮中,苏联和东欧国家放弃了社会主义道路,转向自由市场制度;中国、越南、朝鲜则坚持在社会主义的基本框架内进行市场化改革。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不同国家会选择不同的制度形式?为什么有的国家以和平的渐进方式走向制度文明之路,而有的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却是急剧的贫困和动乱?越来越多的学者和政治领导人认识到文化与制度对于社会政治发展的决定意义。这种发展程度和改革路径上的差异根源于国家和地区之间在文化上的差距;而只有将制度改革同文化变革协调进行,一个国家才能在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上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李光耀指出,“在告别过去的时候,我们有一种深刻的不安,失去传统会使我们一无所有”[32]。他曾将民主政体的发展演化比作穿“鞋子”,认为民主的概念一定随着一个民族的文化、历史和精神而改变。他说:“政体的制定必须根据一个国家的风俗习惯,并符合人们的特性。就像鞋子一样,穿得越久就越合适。”[33],也就是说基于经验、经历所带来的熟悉、安全才是具有合理性的。制度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而选择同样制度框架的国家却出现了发展路径的差异,因为文化塑造制度,思想改变世界,价值决定行为。“文化赋予我们的生活以意义,给予我们自身同一性,并从芸芸众生中理出秩序。”[34]传统不是静态的文化化石,而是动态的观念之流。

新制度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诺斯指出:“我们生活在一个经济变迁的动态世界中,但我们的理论却是静态的”。“制度在社会中起着更为根本的作用,他们是决定长期绩效的基本因素。”[35]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变迁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它可以经由强制性制度变迁(他组织作用)而产生,也可以通过诱导性制度变迁(自组织作用)而演化。运用在改革的分析上,就是“激进式改革”和“渐进式改革”。美国学者格雷夫论证了“理性的文化信念”对一个社会的制度框架的形成与演进所产生的决定性作用。这种理性的文化信念一旦形成,为该社会每个人所知,则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博弈中具有自我实施的特点,因而决定了每个人的最优战略选择,并进一步决定该社会的组织方式和制度选择。政治学者曹沛霖比较西方现代化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先后出现的三种不同的路径选择,即英国、美国、法国所代表的路径……他说,路径选择主要取决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文化传统和阶级对比。选择路径就会形成路径依赖,因此选择很重要。[36]观察一下不同国家的政治历史以及社会转型和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就会发现,一个民族的传统、习俗和人民的心理对于一个国家最终能够建立和实行什么样的制度文明,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历史告诉我们,体制与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特定制度文明是特定的文化土壤的产物。寻找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以及建立适合自身文化传统的政治体制的尝试,此乃当务之急。一个国家的制度文明与其历史传统、民族性格、地理环境、生活习惯等有很大的关系,从而形成不同的政治文化,塑造多彩的制度模式。制度文明体现了现代性和民族性、普遍性和特殊性、普适性和自主性、继承性和创新性的统一。一个民族的传统、习俗和人民的心理对于一个国家最终能够建立和实行什么样的制度文明,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英国制度文明是创造性、保守性、妥协性、贵族性的代表;美国的制度文明更具有创新、民主、自由的特色;德国的制度文明表现为严正、集权、重法的精神;法国的制度文明特色是不彻底的集权、官僚化和制度化。中国的制度文化现代化不能走西方的老路,中国的具体实际也决定了中国制度文化现代化的鲜明特色。

任何一种制度文明,只有当它符合这个国家的民情和国情,才可能正常运作,才能持续,才会有生命力,才会为最大多数的老百姓所接受。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程度,与其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正如《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指出的那样,马克思主义原理的实际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马克思曾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而是在直接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列宁曾预言:“在东方那些人口无比众多、社会情况无比复杂的国家里,今后的革命无疑会比俄国的革命带有更多的特殊性。”苏联共产党执政失败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在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执政党一定要认清国情,特别是要辨清文化传统给社会主义事业造成的影响。邓小平说,社会主义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我们打破了对苏联模式的迷信。他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各国必须根据自己的条件建设社会主义。固定的模式是没有的,也不可能有。”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旧社会的基础上发现了未来新社会,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同时也为开辟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提供了理论基础。马克思认为,现代化不等于社会主义,但社会主义思想和运动源于现代化的进程,社会主义社会应该建立在现代化的基础之上。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现代化的超越,要对以工业化为依托的资本主义现代性及其异化进行批判。但由于少数落后国家自身现代性成长不足,利用西方文明的最新成果改造传统社会,实现自身的“合法性”基础和实践道路就成为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