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农村土地的权力博弈:不确定产权的一种经验分析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四章 农村集体是如何上场的?

案例1 S铝厂三期工程征地

S铝厂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位于H市西部。1983年动工兴建,第一、二期工程占地17000多亩,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总投资50亿元。设计产能120万吨,2002年达到135万吨,实现利税收入7.8亿元。三期工程于2002年启动,投资93亿元,是中国铝工业史上的一个大项目,也是S省此前一次性投资最大的项目。目前已经建成投产,成为一个集铝材、煤矿、发电、建材等为一体的特大型国企。面对这样一个大项目,H市委、市政府2002年提出“要像北京申奥一样支持三期工程,要以一家人、一盘棋、一个目标、共同追求、并肩作战的思想和作风,一如既往、全心全意、全力以赴,积极支持企业生产经营和三期项目”。征地拆迁被列为H市援助铝厂三期建设的重点。征地拆迁共计1900亩,涉及Q街道办事处和F镇。其中Q街道办事处的两个村需要整体搬迁,涉及800余户1729人,拆迁面积13万平方米。以上二村重新建新村小区,建设完毕后根据每户原住宅折价购买,余额补齐。少数经济紧张的农户可以免交差额款,但不得挑选,只能由村集体统一分配。按市政府要求,本次征地不再实行包干,补偿数字确定后,按规定上交有关部门各项税费后,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在政府范围外截留款项,由铝厂直接拨付被征地的乡镇、街道,实行村财乡管。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要求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民手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要求村集体将之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发展生产以及兴办企业、发展农村经济、安置剩余劳动力等,并三令五申不得把这笔资金按人头平均分给村民。H市属于县级市,归Y地级市所辖。Y市市长在支援S铝厂三期工程建设动员会上讲道:“我们的外部环境要降低成本……假如一亩土地少收1万块钱,这次征的1900亩就是1900万元。这样看,大家是一亩地少了1万块钱,但是从长远来看,对我们是有利的。”S铝厂征地一亩,付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万~4万元,青苗补偿费多为500~600元。但上述资金S铝厂并未按期支付,Q街道办事处只得自己从农行贷款200万元垫付用于两个新村的建设。

案例2 SL镇修乡镇公路占地

SL镇地处H市东北部,全镇总面积75.2平方公里,人口5.2万,耕地6.03万亩。2001年乡镇企业产值达7.2亿元,粮食总产量178.4万公斤,是全市重要的焦炭、电石、水泥、耐火材料以及砖瓦、石灰的生产基地。2002年4月15日撤乡建镇。于2001年开始修建乡级公路东张、稷西公路。东张公路全长约8公里,稷西公路全长5公里,用地范围包括南方平、李家堡、刘家堡、马家堡、侯家庄、贺家巷、忠信、旭红、北张吴等村,新占农村耕地405亩。市政府与镇政府谈定的条件是,市级财政只管路面平整和铺沥青,赔青款及少量拆除房屋补偿共计70万元由镇政府自行解决。镇政府采用的办法是将费用摊派给沿途乃至全镇所有范围内的企业,理由是他们受益最大,而路面破坏主要是企业所使用的大型运输用车造成的。企业大多交纳了这笔费用,得到了一个捐资修路的收据和一块匾。也有少数企业以资金紧张、贷款多为理由未交。这只是占用农地当年的费用。第二年及以后给无地农民的补偿,镇政府要求由村民委员会自行解决。村委会的办法大致有三种:其一是镇政府同意将公路沿边70米范围内建设商业设施及出租的权力给村委会,得款首先用于补偿无地农民;其二是少数有机动田的村用机动田来补偿;其三就是向全村村民分摊对无地户的补偿费,和农业费一并征收。由于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按《土地管理法》规定,只要征用基本农田就应当报国务院批准),这次占地长期未办理任何土地征地手续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