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日军侵略华北计划及扩军行动
日本自发动九一八事变占领中国东北地区之后,加速膨胀其大陆征服计划。1934年以陆军省新闻班名义,发布《国防之本义及其提倡》,提出了一整套推行军部法西斯集权的方针纲领。1936年爆发二二六事件,军部统制派实现其建立军部集权的目标,扶植广田内阁强化对外战争政策,并于1936年对《国防方针》与《用兵纲领》,进行了第三次修改并获日本天皇批准。
其第一条总纲,改订为“帝国国防之本义基于建国以来之皇谟,常以大义为本,加倍彰显国威”。[7]较1923年第二次改定的“帝国国防之本义在于保障帝国的自主独立”[8]等内容,更富于进攻性、侵略性。第二条规定要“整备武备”,以便于“在一旦有事之际,便可先机制敌,迅速达成战争目的”。8月7日“五相会议”制定了《国策基准》和《帝国外交方针》,规定:“根本国策在于国防与外交相配合,确保帝国在东亚大陆地位的同时,向南方海洋方面发展。”[9]正式确立了北南并进的对外扩张方针。
上述大政方针之确定,还将中国确定为主要假想敌国之一,并为战争的需要制定了十分详尽的经济发展战略。1937年度(1936年9月以后的一年间)的对华作战计划中使用的兵力,由前一年度的9个师团增加到14个师团,同时规划了从多个方向实施大陆攻击的作战计划。
上述侵华大政方针的确立,源于日军侵华的全盘战略需求,同时也进一步推进了日军吞并华北的行动步伐。日军在华北的扩张,首先是大力扩张其驻华北的驻屯军,其战史称为“增强”。
日军占领中国东北地区后,随即进攻长城,以武力和谋略手段相结合,扶植冀东傀儡政权,掀动华北事变,并迅速扩编驻华北日军。1936年4月,经军部批准从国内各师团抽调步、炮、工兵等各类部队编入华北驻屯军,到6月增员近两倍,为5774名,马648匹,亦较此前增加近两倍。[10]此次调兵行动十分隐蔽,据日本学者考察,其部分兵力是从山形、秋田等地征调,在天津、塘沽等地登陆。而日本当地报纸的报道,均写为进入了中国“××”港,试图严格加以保密。
据日本战史记载,1935年6月驻屯军在北平为两个中队,天津为8个中队,另有山炮兵1个中队,工兵1个小队。[11]而到1936年6月增编后,其编制有军司令部1个,步兵旅团司令部1个,步兵联队两个,另有驻屯军战车队、骑兵队、炮兵联队、工兵队等部队。[12]受驻屯军节制的还有驻华北的航空大队、各地守备队以及近20个特务机关。另有资料指出,日军记载的驻屯军人数显然过小,据上海申报馆1936年9月的调查,其人数已达1.4万人,又统计自1937年春轮换之后,其实际人数已超过2万人。[13]
中国方面对于日军的增兵扩编,提出了抗议,但日军置之不理。其《战史丛书》辩解说,辛亥革命后的中国政府及后来的南京政府要求各国从平津等地撤兵,日本也做了撤兵努力,但因中国政局动荡,故为保护侨民增加了驻屯军云云。
日本在华北的驻屯军,自1901年列强迫使清政府签订《辛丑条约》之后配置。其名义上的任务是执行条约所规定第7条“分保使馆”,第9条“以保京师至海通道无断绝之虞”。其数量在1911年辛亥革命之前为2000人左右。驻华北驻屯军一直是日本干涉和威慑中国的重要力量之一,每逢中国有事,日本便增加兵力,压迫中国。
辛亥革命之后,北京政府曾就《辛丑条约》等不平等条约与列强谈判,要求加以废除或修订,在赔款等问题曾达成共识。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统一全国,亦曾推行革命外交,要求和列国修订不平等条约。所以,《辛丑条约》是革命后的北、南中国政府所不承认的不平等条约。日本不仅在八国联军时期出兵人数最多,其后驻军人数亦为最多。在部分国家已经重新和中国政府修订该条约的形势下,日本坚持以此条约为依据,展开在华北地区的扩军行动,显然是坚持侵略立场,变本加厉利用旧条约,企图吞并华北,扩张其在华殖民权益。
日军人员扩编的绝对数量成倍增加,固然引人注目,而尤值得关注的是其军制上的变化。调整后的华北驻屯军,已不再是原定为守护使馆及交通线的守备部队,而是诸兵种合成具有攻战能力的野战重兵集团。其战斗力仅以改编初的力量而论,日方史书认为,“可以压制中国军队6个师”。[14]而当时驻华北的中国第二十九军只有4个师。
日本学者松崎昭一指出,驻屯军升编其体制性质的变化,是从一个非正规编制的守备部队,升级成为“永驻部队”即常规编制部队。驻屯军司令官原为少将级(特殊时期可高配中将级),现正式改为中将级,由天皇亲授。首任司令官田代皖一郎中将,参谋长桥本群少将(师团参谋长通常为大佐),旅团长河边正三少将,共有3名将官。美国陆军战史专家托勒也指出,日军升编意味着从临时编成的守备队正式“转型为常设之海外驻屯军”。[15]共同研究日方报告书指出,师团长亲授等制度是为与关东军“同格化”。这当然意味着日本对于华北地区的侵略规划已经完全纳入战争轨道,正式确定要择机展开对于华北的军事行动。
升编后华北日军所担负的战略任务,由1936年4月28日军部颁发的《中国驻屯军勤务令》加以规定:“中国驻屯军司令官隶属天皇,统率中国驻屯军,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就有关军之作战、配置和行动方面接受参谋总长指挥调遣,在有关军政、人事方面接受陆军大臣的统辖。”[16]
该驻屯军正式纳入师团级以上的战略单位编制,不仅师团长由日皇亲授,步兵联队的联队旗也由日皇亲授。前述原驻华北日军“步一会”所编《支那驻屯步兵第一联队史》介绍,日皇裕仁将联队旗授予首任联队长牟田口,鼓励其爱护军旗,牟田口则回答决不辜负军人荣誉。如此激励起来的斗志,被牟田口在卢沟桥之夜加以发挥。秦郁彦著作也介绍了这一史实,日军占领军营后,进而要求中方冀察政权划拨土地扩建营房,牟田口则决心要在今后的类似事件中,对抱有“侮日、抗日观念”的中国军队予以惩罚,终于“在10个月之后,卢沟桥事件发生了”。[17]这些史实,绝非偶然性所能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