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的起源
互惠关系是自古就有的。它存在于我们的基本性格之中,是我们人类成为独特生物的原因。所有的人类社会都对其成员进行过互惠规则训练。它确实为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和商业互动打下了基础,为产品和服务的相互交换建立了机制。这个简单的规则就是:如果你给了我们某些东西,我们会为那些东西回报你。
想象一下史前社会的时代和生活。当时人们怎么生存?恶劣环境中的每一天都是要挣扎的生存。狩猎者和采集者们需要设法获得食物果腹。有时候可以打到猎物,而有的时候则没有。当狩猎没有收获的时候,部族有其他获取食物的方式。我们的祖先学会了团结一致,分享食物和技巧。这是生活中必要的手段。
如果史前人类想要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互惠是一项基本的人类社会技能。考古学家理查德·李奇(Richard Leakey)认为,互惠是“造就我们为人的本质”。从古至今,互惠对我们的生存都至关重要。
我们具有的互惠技能使我们成为独特的生物。它确实是一项人类的本能反应,是与生俱来的。在他的《道德起源》(The Origin of Virtue)一书中,麦特·瑞德雷(Matt Ridley)这样说,这一“人类的独特机制(使得)劳动力的分工以及产品和服务的交换成为可能,正是这个相互依赖的发明把我们结合在一起成为高效的群体”。当我们得到一样东西或服务,要回报的义务感随即产生并提升了我们互惠的需要。那些学会了熟练运用这一人类反应的人拥有生存和成功的魔力。适者生存决定了只有掌握了合作艺术和实行互惠的社会才能兴旺发达。这一互惠的交换法则是这些社会成功的基础并深深地根植于它们的文化中。
互惠规则优势也被称为“交换法则”。我们的祖先在交换服务和商品时,建立了这个法则的基础。以物易物是贸易的方法,如果一个人赠出一件产品,他理应后来是要得到什么作为回报的。现在再来看21世纪。在很多非个人的交易行为中,我们用货币来衡量所交换的商品和服务的价值。如果我们在商店里拿起一个面包,我们有义务付费。以物易物方法和推荐关系网都很常见,它们都根植于互惠的规则。
这个规则甚至体现在儿童游戏场上。在那儿我们经常用新约路加福音第6章的“以己度人”教育孩子,“你愿意人怎样对待你,你们也要那么对待人”。想象一下,你坐在长凳上,呼吸着新鲜空气,感受着暖暖的阳光。小孩子们在沙坑里玩耍,儿童三轮车在专用小径上行驶。一切都那么和谐、自然。突然,一声尖叫,你的完美时光戛然而止。
“我要那个小铲子!给我那个铲子!那是我的!”你听见小詹妮喊着,看见她冲过去把铲子从小汤米手里夺过来。詹妮把汤米推倒在沙地上,汤米回敬了詹妮一下。围绕着争夺小铲子爆发了一场拉拉扯扯的战争。詹妮哭喊得死去活来。你觉得这场冲突已经持续了太长时间,需要你的介入了。
你把汤米叫到一边,“你为什么推詹妮?”
其实在小汤米回答之前你就清楚了答案:“因为她先推的我。”即使在四岁的年纪,我们已经感到有义务用同样的行为回报别人对我们所做的事情。
最适合形容这一情形的,莫过于马修第5章第38节里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复仇是互惠黑暗的一面。在世界各地延续了几个世纪的文化差异就是以复仇为基础的。如果甲村的一个人杀了乙村的人,乙村的人就要反击,杀掉甲村的人。大屠杀延续了几个世纪,而引发这一切的最初错误却常常在寻求复仇的欲望中被遗忘了。暴力招致暴力,当今世界上大部分国际冲突的根本就是这一人类本性,而我们目的的重点在互惠光明的一面。在这一面,善举将会得到善意的回报。然而别忘了,一个恶意的举动可以同样以善意回应。
“作为对你所得到的回报,一定要给予”;“要跟人分享——否则你会觉得心情不好”;“别人给你东西时要说谢谢”。这些都是我们在孩子早期教育时说的。这种义务感已经成为我们文化传统的基础,因此我们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这样教育他们。
1992年,研究者佩姬·库克(Peggy A. de Cooke)进行了儿童及他们如何感知感恩的研究。研究描述了两个朋友以及两个熟识的儿童之间假设的交换情形。她的研究发现,无关乎礼物的价值和大小,幼儿更强烈地需要互惠行为(所表达)的恩惠。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回报的义务感随人情的大小而变化,大的人情加重了义务感。她的研究的另一个关键的发现显示,在朋友和熟人的人情中,孩子们更倾向于回报后者的帮助。甚至从很小的年纪开始,孩子们就有这种自动的、需要为他们收到的礼物回赠别人的反应。
对于熟人给予我们的帮助,我们有更为强烈的倾向要予以回报。这个令人惊奇的发现,更强调了这一规则运用在商业中会有多么强烈的作用,(因为)在生意场上我们有很多的伙伴是熟人而不是朋友。要像在健身房里锻炼你的肌肉一样在生意场上训练你(运用)互惠规则的技巧。你练得越多,它们就越强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