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公共财政建设指数框架
2.1.1 指数的结构
在翻阅大量文献资料,进行全面、深入论证的基础上,我们采用层次分析法,使用指数分析手段对中国财政公共化状况进行度量,以综合反映由多种因素组成的财政公共化状况在不同时间条件下变动的相对数。为使该指数具有指数综合和指数分析两项功能[1],我们采用了三层次的递阶结构。具体是:
(1)公共财政建设综合考评指数(简称“综合指数”),是综合各类有关因素而形成的用于反映我国公共财政建设总体状态的单一指标。根据不同时期综合考评指数所绘制的指数曲线,将能够动态地表现财政公共化状况的变动方向和变动程度。
(2)公共财政建设分项考评指数(简称“分项指数”),包括基础环境考评指数、制度框架考评指数、运行绩效考评指数和国际化考评指数4个分项考评指数,分别用于反映中国公共财政建设主要方面的状态。根据不同时期各分项考评指数所绘制的指数曲线,将能够动态地表现公共财政建设有关方面状态的变动方向和变动程度。
(3)公共财政建设因素考评指数(简称“因素指数”),共有10个,分别是:政府干预度考评指数、非营利化考评指数、收支集中度考评指数、财政法治化考评指数、财政民主化考评指数、分权规范度考评指数、财政均等化考评指数、可持续性考评指数、绩效改善度考评指数和财政国际化考评指数。每个因素考评指数都是综合若干个反映该因素的考评指标而形成的。每个因素考评指数都将能够表现所对应方面的公共财政建设状态。根据不同时期相关因素所绘制的指数曲线,也能够动态地反映财政公共化状态的变动方向和变动程度以及各因素的影响大小。
2.1.2 几个关键问题
鉴于财政公共化考评体系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涉及众多指标和因素,因此,在研制公共财政建设考评指数时,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1)考评指标的选择和考评指标体系的建立。选择考评指标和建立考评指标体系是财政公共化评价的基础。考评指标在不同层次、范围和程度上将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公共财政建设状态。因此,考评指标体系是否科学合理,必然会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2)财政公共化相关因素重要程度的确定。财政公共化考评体系列出了财政公共化状况评价的递阶层次结构(见图1-1),上一层级的公共财政建设考评指数是由下一层级的因素(指标)综合而成的,从而构成嵌套关系。实际上,在研制公共财政建设考评指数时,首先从考评指标入手,由反映因素的考评指标综合给出因素考评指数;其次由因素合成各分项考评指数;最后将各分项考评指数合成综合考评指数。在此过程中,每一个指标或每一个因素对公共财政建设状态的影响程度不尽相同,换言之,考评指标或评价因素的相对重要程度是不完全等同的。因此,准确确定考评指标或因素的重要程度是财政公共化状况评价中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
(3)公共财政建设考评指数的确定。在解决上述三个问题的基础上,如何运用映射方法以最终合成反映公共财政建设状态的公共财政建设考评指数也是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