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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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怪癖)

程蜂一行人回到村口,用王亮的羁押车将高常发关押了起来,程蜂三人则是驾车,跟着王亮。

庞头村,其实离清沙镇不过二十公里的路,只是山道崎岖蜿蜒,山路都不是直行,从这个山头绕到那个山脚,是以耗费的时间长了些。

等到清沙镇派出所,天已经是伸手不见五指,漆黑一片,再看时间,已经是七点半了,这也是“天短夜长”若是夏天的话,天色绝对不会黑的这么早。

几人下车后,程蜂让王亮先将高常发,带进审讯室,然后程蜂几人随便吃了点东西,然后就火急火燎的,由王亮带着走进了审讯室,程蜂三人坐下后,王亮识趣的退了出去,带上了门。

高常发见三人进来,一直没有任何反应,只是耷拉着脑袋,神情呆滞,双眼无神;想必此时的心境也很是复杂,就是不知道除了悔恨之外,还有其他什么念想。

冯路,双手环保在胸前,眼神略显怪异的问道:“恋物症,的这个症状有多长时间了?”高常发抬起头面带疑惑之色,说道:“你说啥?”

程蜂白了冯路一眼,“恋物症”又叫恋物癖,指迷恋非生命物体,以此作为刺激物唤起性幻想和性冲动;迷恋对象常为直接接触异性体表的东西,如一绺头发、鞋、手套、内裤、丝袜、发夹、别针、项链等。

恋物癖患者往往不能去爱一个实际存在的、完整的人,而只对其穿着或佩带的物品感兴趣。有时为了获得以上物品,他们甚至不择手段去偷,因而触犯法律。显然高常发对“恋物症”这个词,不是很理解。

程蜂眉头一挑道:“就是你喜欢收集女人内衣裤的这种癖好。”高常发一愣,接着竟然老脸红了起来,还有一种羞愤之色,显然是秘密被人窥探,内心的那种复杂的变化。

过了一会儿,高常发小声的说:“你们去过我住的屋子了。”三人没有说话表示默认,程蜂悠悠的道:“你这种癖好,应该自你进入W市不久便有了吧?”

高常发低下了头,程蜂继续说:“看到街上行走少女身姿,你幻想过无数次,但这也只不过是幻想罢了;得不到她们,只能通过偷盗她们所用过的物件,来满足自己内心深处的欲望,直到某一天这种欲望抑制不住,你走上了真正的犯罪道路...。”

关玲听在耳里,脸色红到耳根,白了程蜂一眼,不过高常发的头埋的更低了,秘密被别人说出口,就算是年过半百的人,也觉得无地自容。

程蜂道:“你本来是乡里人眼中的好心人,是母亲眼中的好儿子,是妻子眼中的好丈夫,是儿子眼中的好父亲;可是一旦突破了那道心底的防线,你一切都没有了。”

高常发缓缓的抬起头,他的双眼通红,看了一眼程蜂,猛然揪住了自己的头发,内心显得很痛苦,哽咽着说道:“你们不会懂的,不会懂得的...。”

接下来,高常发道出了,一个普通的乡里人,进入J市后的彷徨、无助、迷失找不到自我,最后犯罪的全过程。

六年强,跟往常一样,刚过完年的高常发,跟村里其他男人一般,奔向全国各地的城市挣钱,有人去工厂、有人去工地、还有人去煤矿,也有一小部分去经商。

高常发想做点生意,可是没有本钱,于是去工地干了一年,挣了点钱;第二年就在W市找了个小门面卖鞋子,本钱本来就不多,根本就经不起亏损,勉强支撑了半年,还是倒闭了。

最后将呆滞的货,低价倒卖了出去,将卖鞋的铺子改成修鞋的,也就是程蜂等人找到的那个鞋铺,那个地段六年前还很繁华,后来规划商圈地带,重修了花岗街,那个地段以及那里的人,都被这个城市遗弃了。

高常发为人实诚,但每次过年回到村里,见别的同乡,不是挣了大钱搬到其他城市,就是赚了小钱在老家盖起了房子,而他在W市挣扎多年,也只不过是个修鞋匠,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他心里也希望,被同乡竖起大拇指的称赞,于是虚荣心战胜了理智,对家里以及村里人,编了个弥天大谎,说自己在W市干包工头,手下管着百十号人。

因为每次过年回家,都带不少礼物,而且穿着打扮也是有模有样,也没有人不信,他这么做倒是得到同村,许多人的赞许,同村人经常说:“常发了不起,有出息。”

高常发卖鞋的时候,倒是没有多少人给他脸色,但修鞋后,却看到很多男顾客一脸的瞧不起;女顾客更是一脸的嫌弃,每次将鞋子送过来修时,都不愿意在他铺子里待,更不愿意多看他一眼,那神情就像是看过街老鼠一般。

每每这般遭人冷眼的时候,高常发都极为痛苦,每到深夜,孤独的躺在小床时,就会胡思乱想,莫名的留下眼泪。

有时候夜里,一个人觉得寂寞,关上铺子去街上闲逛,看着街上的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心中莫名的自卑;从她面前,时而走过的小姑娘,模样不仅长的好看,身材也是曼妙婀娜。

他想起自己家的婆娘,生的五大三粗,就是抱在怀里,也像木棍一样,心里不仅起了异样的心思;但是只要自己投去痴痴的目光,盯着那小姑娘看时,对方则投来厌恶的眼神,让他忍不住退缩,不敢再看。

有一天夜晚回家,不经意抬头间,刚好看到一名女子,从楼上探出身来,在晾着某件事物,两个圆圆的东西,高常发见此心想:“这就是女人的贴身之物,可惜我家那婆娘,不如这城里人时髦,根本不穿。”

这个让人反感的想法在高常发心中滋生后,他便付出了邪恶的行动,他摸到其他租户的阳台,偷走了女人的内衣裤。

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胆子也越来越大起来,起初只是在他租住的周围,后来却因为人家内衣的样式不好看,却大着胆子到了其他小区。

一般的人内衣丢了,都不会报警,而且他偷的也不止一家,选择的是深夜,东西容易藏,且手法隐蔽,这样倒是从来没有被人发现过,“恋物癖”这个症状出现后,一发便不可收拾,这一偷就是长达数年。

11月3号夜晚,他又独自一人来到花岗街,找了个小店,叫了盘花生米和几瓶啤酒,自顾自的边吃边喝起来,不成想几瓶啤酒下肚,竟然有些晕乎,临走时见桌上还有半瓶没喝完,舍不得扔掉,于是拿在手中,边喝边出了店门。

踉踉跄跄还摔倒过好几次,不知走了多远,晃晃悠悠的来到一家门外前,看了一眼银行的招牌,心中莫名的气愤,指着银行骂道:“他娘的,你凭什么那么有钱...凭什么?”

忽然,觉得困意上涌,于是就在银行边趟了一会儿,他也不知道趟了多久,突然听到一阵脚步声响,他睁开双眼,就见一名年轻男子,在马路对面飞快的跑过,他再仔细看时,那人已经跑远了。

他心想此时的时间应该不早,是时候回家了,于是晃悠着身子往家走去,他半眯缝着眼睛,走进巷子,忽然被一个东西绊倒,“哎呦”一声摔倒在地,口中当即骂道:“他娘的,什么东西敢欺负老子?”

高常发站起身子,就踢了一脚,可是踢到的东西,软绵绵的,他低头一瞧,竟是一个身材性感,衣着暴露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