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判决
自从林闲那晚被带走之后,薛臻言直到三个多月后才终于见到他。
因为是不公开审理的关系,除了法官以外,只有公诉人,林闲,林闲的父亲和律师,还有作为证人的猴子和薛臻言在这空空荡荡的审判庭里。
“被告人林闲,学生。2008年6月7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轻伤)被xx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同年7月3日被xx市公安局依法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
xx市检察院以x市检公诉刑诉(2008)23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林闲犯故意伤害罪(轻伤),于2008年9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
……
……
上述事实,被告人林闲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由2008年8月12日xx市公安局出具的到案经过一份,xx市公安局x市公法鉴损字[2008]0215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一份等证据证实。
本院认为,被告人林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林闲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林闲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有悔罪表现,又系初犯,本院依法从轻处罚。对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的与本院查明事实相符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林闲犯故意伤害罪(轻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8年6月7日起至2009年6月6日止)。”
……
“一年。”薛臻言顿时感觉浑身没了气力,瘫坐在旁听席上,
“那林闲可就要错过高考了呀,凭什么,就凭踹了那个混蛋一脚吗?!凭什么?!”
“被害人的伤情鉴定出来是轻伤,顶格是三年,现在只有一年已经是从轻量刑了。”薛臻言听到律师无奈地和林闲的父亲这样解释道。
“可是周林俊,我还打过他呢!”薛臻言插话道,“他要强奸我的时候,我打过他好几拳呢!这怎么周林俊脾胃破损就全成了林闲那一脚的过错了,没准儿那变态又旧伤呢!”
“所以我还是会为林闲继续争取上诉的。”
“那我可以做什么?秦律师,我可以为林闲做什么?”律师没理睬薛臻言的追问,摆了摆手就走了。
“臻言啊,你好好读书就行了,林闲的事情你别管了,不然你爸妈那里,也不好交代啊!我们也不能耽误你。”林闲父亲也只拍了拍薛臻言的肩膀,走了。
薛臻言晃了一眼空荡荡的审判庭,只剩了猴子还坐在她旁边,沉沉地叹着气。
“臻言,走吧,赶得及还能再看到林闲一眼。”猴子站起来,拉扯着薛臻言的臂膀。
“什么再看一眼,一个个都那么丧气的干什么,说得好像他要离开好久似的!”
“可是……”
……
法庭外,林闲被法警押着,和亲属做着临行前的告别。他淡淡地说和父亲说了了一两句后,就瞧见了从另一边赶来的薛臻言和猴子。林闲往前刚要迈步,却被身后的法警制止住了,
“那我明年就做你学弟了,学姐。”
“滚!我没你这样的学弟,在里面给我好好复习,好好看书,我不会让你错过高考的!”
“臻言,你别管我了。一年其实挺快的,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不想影响你学习。”
“林闲,你等我。我一定救你出来。”薛臻言说完就捂上了耳朵,林闲也识趣地没再多说一句。
他只笑了笑,便坐进了前往少管所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