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庄小霸
隐公元年(前七二二)
初,郑武公娶于申〔1〕,曰武姜〔2〕,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3〕,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4〕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5〕,公曰:“制,岩邑也〔6〕,虢叔死焉,佗邑唯命〔7〕。”请京〔8〕,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9〕。
【注释】
〔1〕郑,姬姓国,在今河南新郑县等地。申,姜姓国,在今河南南阳县。
〔2〕武,从夫谥;姜,从母国姓。
〔3〕武姜寐时生庄公,至寤始觉,故曰寤生。一说,始生即开目者曰寤生。
〔4〕亟请,屡请也。
〔5〕制,一名虎牢,今河南汜水县,本为东虢国故地。
〔6〕岩邑,岩险之地也。
〔7〕佗亦作他。
〔8〕京,今河南荥阳县。
〔9〕大叔读太叔。
【译文】
当初,郑武公从申国迎娶妻室,名叫武姜,生下了庄公和共叔段。庄公是在姜氏睡着的时候出生的,这使姜氏很受惊,所以就取名寤生,因此姜氏就不喜欢他。姜氏喜爱共叔段,想立他为太子,屡次向武公请求,武公没有同意。等到庄公即位,姜氏为共叔段请求制这个地方为封邑,庄公说:“制,是一个险要的城邑,虢叔就曾经死在那里,如果选择其他的城邑我一定按您说的办。”姜氏又请求京这个地方,让共叔段作为封邑,称作京城太叔。
祭仲〔1〕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2〕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3〕,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4〕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5〕!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6〕,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注释】
〔1〕祭仲,郑大夫。
〔2〕三丈为雉,百雉,城周三百丈也。国与都对举,国指国都,都指所属之城邑。
〔3〕参与三通。大城之面积,比之国都,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4〕辟与避通。
〔5〕言姜氏不知厌足也。
〔6〕滋,益也。蔓,延也。
【译文】
祭仲说:“大城城墙的周长过了三百丈,将会对国都构成威胁。按照先王定下的制度,大城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的不超过五分之一,小的不超过九分之一。如今京地没有按照这一标准,是不合于制度的,恐怕将给您带来祸害。”庄公说:“姜氏要这么做,我哪里能避免祸害呢?”祭仲回答说:“姜氏怎么会有满足的时候!不如及早打算,不要使事态进一步滋生蔓延,一旦蔓延就难以对付了;蔓延开来的杂草都很难除尽,何况您那受宠的弟弟呢!”庄公说:“不义的事情做得太多,必然自食其果,你姑且等着看吧!”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1〕,公子吕〔2〕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3〕,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4〕。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暱〔5〕,厚将崩。”
【注释】
〔1〕鄙,边邑也。贰,两属;一说,贰,附益也。
〔2〕公子吕即子封,郑大夫。
〔3〕无庸,庸与用通。言无用除之也。
〔4〕廪延,今河南汲县延津县间。
〔5〕暱音nì,亲也。
【译文】
不久,太叔命令西部和北部的边境地区既听庄公命令、又听自己命令,公子吕说:“一个国家是不能存在两面听命的情况的,您将如何对待这件事呢?如果想让位于太叔,为臣恳请侍奉他;如果不想让位,那么就请您除掉他,不要使百姓产生其他想法。”庄公回答说:“用不着,他将自食其果。”太叔又收纳了两个城作为自己的封邑,已经扩展到了廪延。子封说:“可以采取行动了,势力大了就会得到民心。”庄公回答说:“做不义的事情就不能使人亲近,势力再大都将崩溃。”
大叔完聚〔1〕,缮甲兵〔2〕,具卒乘〔3〕,将袭郑〔4〕。夫人将启之〔5〕,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率车二百乘以伐京〔6〕,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7〕,公伐诸鄢。五月辛丑〔8〕,大叔出奔共〔9〕。
【注释】
〔1〕完聚,完其城郭,聚其人民禾黍。
〔2〕缮,修理也。
〔3〕卒乘,步卒及车乘。
〔4〕袭,掩取也。
〔5〕夫人指武姜。启,内应也。
〔6〕古时一乘有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
〔7〕鄢,今河南鄢陵县。
〔8〕古以甲子、乙丑……纪日,辛丑为五月二十三日。
〔9〕共,今河南辉县。
【译文】
太叔修治了城郭,聚集了人民和粮食,修缮了铠甲和兵器,准备好了步兵和车乘,将要来袭取郑国的国都。姜氏将要作为内应,庄公听闻了举事的日期,说:“可以采取行动了。”命令子封率战车二百乘去讨伐京邑,京邑的人民反叛太叔段,太叔段逃到鄢邑,庄公就到鄢邑讨伐他。五月辛丑,太叔逃亡到共国。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1〕。”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注释】
〔1〕见本年《春秋经》。
【译文】
《春秋》上说:“郑伯克段于鄢。”共叔段不守为人弟的本分,所以不称“弟”;兄弟俩就像两个君主一样,所以称“克”;称庄公为郑伯,是为了讥刺他缺少对弟弟的管教,认为这是郑庄公的本来意愿;没有提及出奔一事,是因为史官下笔有困难。
遂寘姜氏于城颍〔1〕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颍考叔为颍谷封人〔2〕,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羮,请以遗之!”公曰:“尔有母遗〔3〕,繄〔4〕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5〕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6〕!”遂为母子如初。君子曰〔7〕:“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8〕。《诗》曰〔9〕:‘孝子不匮,永锡尔类〔10〕。’其是之谓乎。”
【注释】
〔1〕寘与置同。城颍,今河南临颍县西北。
〔2〕颍谷,颍水所出,在今河南登封县。封人,典封疆之官。
〔3〕遗音wèi,赠也。
〔4〕繄音yī,语助词。
〔5〕阙地与掘地同。
〔6〕洩音yì,洩洩,舒散也。
〔7〕《左传》所称“君子曰”,多采取当时君子之言,或断以己意。
〔8〕施音yì,延也。
〔9〕见《大雅·既醉篇》。
〔10〕言孝子之心,不至匮乏,永远赐及同类也。锡,赐也。
【译文】
于是把姜氏安置在城颍,然后发誓说:“不到黄泉,就绝不相见!”说好以后又开始后悔。颍考叔是颍谷地区的封人官,听闻了这个情况,有计策献给庄公。庄公赐他美食。颍考叔享用美食时并没有吃肉,庄公就问他原因。颍考叔回答:“小人有个老母亲,平日都是吃小人供奉的食物,从来没有吃过君主的食物,我请求把这肉给我母亲吃!”庄公慨叹:“你有母亲可以赠与,而我却独独没有!”颍考叔说:“敢问这是什么意思?”庄公告诉他原因,并且告诉他自己的后悔。颍考叔回答说:“您有什么可忧虑的呢!如若掘地到涌出泉水,在挖的地道里相见,有谁会说您违背誓言呢?”庄公听从了他的献策。庄公进入地道后赋诗说:“在这个偌大的地道之中,真是其乐融融啊!”姜氏走出地道后也赋诗说:“在这个偌大的地道之外,快乐得如此舒畅!”于是就恢复了母子关系。时人君子说:“颍考叔,真是个孝子啊,爱自己的母亲,又影响到庄公。《诗》说:‘孝子之心不至匮乏,永远赐及你的同类。’说的就是这样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