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少长邸中
米芾生于宋仁宗皇祐三年(1051)农历四月二十一日。以前对米芾生卒年多有辩论,现已无多异议。米芾诗《太师行寄王太史彦舟》有“我生辛卯两丙运”一句,《跋谢安帖》又云“余年辛卯,……于辛卯月辛丑日余生”[43],米芾《画史》又自称有“辛卯米芾”玉印。辛卯即皇祐三年,诸多证据皆可印证。
关于米芾出生地及少年成长之地,未见详说。“曹表”亦未注明,但在表后附米芾“行踪示意图”一页标注米芾行踪序号,以襄阳为首,盖曹先生认为米芾生于襄阳。因诸书皆载米芾父米佐为襄阳人,今人多理所当然推测米芾出生于襄阳。治平四年(1067),米芾十七岁,自记曾于此年在京师翰林院观蔡襄《谢赐御书诗》石刻[44],故米芾此时定在京居住。“曹表”云米芾此年“随母在汴京,居于宫廷”。诸书因称米芾十七岁方离襄阳赴京,如杨春晓云:
十七岁之前,米芾是在襄阳度过的。米芾十七岁这一年,在位仅仅四年的英宗皇帝驾崩,皇后高氏时年三十五岁,内心凄苦,请来自己的乳娘,即米芾的母亲同住。米芾亦随母居住汴京。[45]
然此说颇为可疑。前引杨万里言米芾母阎氏“尝乳哺宫中”,应为高氏所生子即后来的神宗的乳母。米芾母不是英宗崩后方进宫,而是英宗在藩未登基之前即在其官邸中侍奉。神宗大米芾三岁,推测米芾母与高氏年龄相仿。高氏与英宗同岁,皆生于1032年。米芾自记曾于京师翰林院观蔡襄书刻,仅可证明米芾十七岁在京生活,其此前生活之地乃至出生地皆未必尽在襄阳。英宗赵曙(1032—1067)庆历七年(1047)成婚,次年在濮王邸生下神宗赵顼。英宗治平元年(1064)继位。前引《蔡志》云:“初宣仁圣烈皇后在藩,与丹阳君有旧,故公少长邸中。”英宗崩、神宗即位后,高氏方尊为宣仁太后。但此处乃补序高氏“在藩”时事,非云英宗崩后米芾之母方进宫侍奉高氏,否则不但云其为高氏产媪无着,即杨万里所云为神宗乳母亦无法落实。“在藩”当然是在濮州,但可能京城亦有濮王邸。《蔡志》所记当较准确,既然说米芾“少长邸中”,就不应只是十七岁后的生活。米芾父曾在濮州履职,后在京城及多地为官。米芾母阎氏又侍奉尚未登基的英宗之妻高氏,英宗子神宗较米芾长三岁,且阎氏或为高氏产媪或为神宗乳母,则米芾父母可能在濮州或汴京结婚居住,米芾亦可能出生在濮州或汴京,年少时一度在英宗藩邸中生活过[46]。而米芾自称“襄阳漫士”等可能是以父籍而言。《蔡志》铭诗次联云“既极而迁凛不群,生怜野雉憎家鹍”,意似谓米家自米信后盛极而衰,被迫迁居襄阳,至芾父米佐皆居襄阳,在重文时代,其家已颇不得势。现知米佐娶有两房,米芾非生母曾封襄阳县君,她可能一直居住襄阳。米芾生母阎氏则应是多在濮州或汴京及随米芾一起生活,后来举家定居丹阳,并获封丹阳县君(丹阳县属润州,唐亦称丹阳郡,今属镇江)。当然,不排除米芾父母结婚在襄阳,米芾出生并且幼年有一段时光生活在襄阳,但绝不至一直生活到十七岁才离开,否则米芾好友蔡肇说他“少长邸中”即无着落。
“少长邸中”使米芾得到良好的学习环境,加之其父已开始“亲儒嗜学”,故米芾家庭氛围有利其学习。现在看来他只在意学习两样:文学与书法。其学文学,主要是学律诗。《蔡志》云:“公生秀颖,六岁日读律诗百首,一再过目辄背诵。稍长,博记洽闻,于书务通大略,不喜从科举学。”这应与藩邸中环境及其家庭氛围有关。王邸当然可学文,但当时皇室子弟不能也不必应举,故影响到米芾亦不以应举为其目的,且其行伍世家,虽其父“始亲儒嗜学”,亦非要其应举,故米芾未刻意“从科举学”是必然。另外就是学书法。米芾《学书帖》后半云:“余初学颜,七八岁也,字至大一幅,写简不成。”所述为嘉祐二年(1057)起练习颜体大字楷书事,这是米芾在当时颜真卿其人其书法在北宋受到广泛推崇的背景之下的自然选择。米芾十岁时取径略宽:“余年十岁,写碑刻,学周越、苏子美札,自作一家,人谓有李邕笔法,闻而恶之。遂学沈传师。”王邸里书帖众多,自可备览。米芾学书法频繁换帖,是其少年时见异思迁的习性使然。学如此多书帖,尤其是此前北宋名家周越、苏子美遗札,亦应是在王邸乃至京城较易多见,若在襄阳恐难俱致,生活与学习环境亦不会如此便利。
米芾少年行踪还可从其字帖及著述中知道一些。其流传字帖拓本有云:“余十二岁见关氏石本于镇戎军。”其《宝章待访录》又云:“余丱见石本于镇戎军。”一称十二岁,一称童丱之年,地点皆同,所见皆是张旭帖石本,故所指应是同一次。镇戎军为宋真宗至道三年(997)所置,在今宁夏固原一带。米芾十二岁时可能是随父亲履职前往此地,因酷爱书法之故而颇留意当地所存碑帖情况。
米芾可能在成年之际即已定居镇江。据米芾之子米友仁题自作《潇湘奇观图》云:“先公居镇江四十年。”[47]米芾卒年五十八,则其在十八岁左右已定居镇江,当然可能是随其父母居住于此。米友仁说的“居”是置居,非指长期居住。米芾具体生活及仕宦多在外地,只在去职候任、丁忧或监庙的空闲时间才到镇江居住,其父母及他自己最终亦归葬于此。关于米芾定居镇江的时间,《蔡志》:“(米芾)过润,爱其江山,遂定居焉。”没有说具体时间,意谓米芾定居镇江是其自主之事而非父母之见,故现今多说是其中年之举,姑待考。米芾青少年所事就只可知这些了[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