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4章 往事

按照大周刑律,“株连四族”是指的父四族,即: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一族、出嫁的姐妹一族、出嫁的女儿一族。其中的“自己一族”包括犯罪之人的祖父母、伯父母、父母、堂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儿子和孙子女、侄子和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