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5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1号公布 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信 访 渠 道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