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目漱石经典作品套装(共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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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是猫(1)

我是猫

我是猫,还没有名字。

我不知道自己出生在哪里,只恍惚记得自己在一个昏暗、潮湿的地方,“喵喵”地叫唤个不停。我在那儿第一次见到了人这种怪物。后来听说,我第一次看到的那个人是人类中最恶毒的,叫作“书生”,传闻这些书生时常把我们抓来煮了吃。不过,当时我还小,根本不知道害怕,只是当书生把我放在手心上,“嗖”地举起来的时候,我感觉有点晕晕乎乎的。我在书生的手掌上,稍定了定神,才看清这个面孔,这就是我头一次见到的叫作人类的怪物。“人真是个怪物!”这种感觉直到现在还深深地留在我的记忆中。首先,那张本应长着毛的脸竟然光溜溜的,就像个烧水壶。后来我也遇到过不少咱猫族成员,可是从不曾见过有哪一只残废到如此地步。而且,他的脸中央过分凸出,更奇妙的是,从那个凸起的黑窟窿里还不时喷出烟雾来,我都快被烟雾呛晕了。直到最近,我才知道原来这玩意儿就是人类抽的烟。

我舒舒服服地卧在书生的手心里,可是没过一会儿,便觉得自己飞快地旋转起来。我不知道是这书生在转动呢,还是我自己在转动,只觉得头晕眼花,胸口难受,正想着这下子准没命了,只听见“咚”的一声响,我两眼立刻冒出了金星。我只记得这些,这之后是怎么回事,死活也想不起来了。

等我清醒过来,那个书生已经不见了。原先那些众兄弟姐妹也一个都没有了,就连我最依赖的妈妈也不知去向。而且,这里和我原来待的地方不一样,亮得刺眼,简直睁不开眼睛。“这是什么地方?怎么全都变样了呢?”我这么想着刚爬了几步,就感到浑身疼痛——原来我是被人从稻草上扔到竹丛里了。

我拼死拼活地从矮竹丛里爬了出来,看到对面有个大大的池塘。我坐在池塘边思考起来:“我现在该怎么办呢?”我一时想不出什么好法子来。忽然想到倘若多哭一会儿,那个书生兴许还会来找我的。我就试着“喵喵”地叫了半天,却不见有人来。不久,池面哗啦哗啦地刮过阵阵凉风,天色渐渐暗下来了。我的肚子饿瘪了,想哭也哭不出声来。万般无奈,我决心去找一个有吃食的地方,只要是吃食就行。于是我慢慢地沿着池塘从左往右绕行过去。稍微一动弹,浑身就疼得受不了,我咬紧牙忍着痛,拼命地往前爬,总算爬到了一个好像有人家的地方。我想只要爬进去,就会有活路的。于是我从竹篱笆的破口钻进了住宅。缘分这东西真不可思议,假如篱笆上没有破洞,我很可能会饿死在路旁。俗话说得好:“一树之荫,前世之缘。”这篱笆上的破洞,直到今天,依然是我去拜访邻居三毛姑娘的通道。言归正传,我钻进那个宅院之后,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此时眼看天色就暗下来了,我肚子里没食,天气很冷,偏偏又下起了雨,片刻也不能再耽搁下去了。无奈之下,我姑且朝着那又明亮又温暖的地方爬去。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已经进入这户人家的房子里面了。

在这里,我遭遇了书生以外的人。最先遇到的人是女仆。这女仆比那个书生还要凶恶,一看见我,就一把抓起我的脖颈,扔到了屋外。哎呀,这下可完蛋了。我只好紧闭双眼,听天由命。可是,我实在无法忍受饥饿与寒冷,于是再一次趁女仆不注意,偷偷爬进了厨房。不大工夫,又被她扔了出来。我记得就这样被扔出来,又爬进去,爬进去又被扔出来,反复了四五次。当时,我对那个女仆真是恨之入骨,直到我偷吃了她的秋刀鱼,才算报了一箭之仇,解了心头之恨。就在女仆最后一次抓起我要往外扔的时候,这家的主人走进了厨房,嘴里说着:“怎么这么闹腾!干什么哪?”女仆提起我,对主人说:“这只小野猫,老是往厨房里钻,怎么都赶不走,没办法。”主人一边拈着鼻子下边的黑毛,一边打量了我一番,然后说了句:“那就让它待在家里吧。”说完就回到房间去了。显然,主人是个不爱说话的人。女仆恼恨地把我扔在厨房里。就这样,我才得以在这户人家里安了家。

我不常见到这家的主人,听说他的职业是教师,从学校一回来就钻进书斋,几乎不怎么出来。家里人以为他是个好钻研学问的人,他自己也摆出一副做学问的架势。其实,他并非像家里人所说的那样在看书。我时常蹑手蹑脚地去他的书斋窥探,见他经常睡大觉,有时口水都流到正在看的书本上。他胃口不好,所以皮肤发黄,缺乏弹性,没有活力。可是他饭量很大,每次吃撑了之后,就吃消化药。吃完药就翻开书,读上两三页便打起盹来,口水淌到书本上,这就是他每天晚上在做的“功课”。我虽然只是一只猫,也时常会想:做教师实在是舒服。如果我降生为人,一定要当教师。像这样总能睡觉的活计,连我们猫族也完全可以胜任的。即便这样,我家主人还抱怨说,没有比做教师更辛苦的工作了。每当有朋友来访时,他总要发泄一通不满。

我刚住进这个家的时候,除了主人外,我一点儿也不受其他人待见。不管我去哪里,他们都一脚把我踢开,根本不搭理我。直到今天还不给我起名字,从这不难看出我的处境。实在是没有办法,我才尽可能跟在收留我的主人身旁的。每天清晨,主人读报的时候,我必定会趴在他的膝头上。他睡午觉时,我就趴在他的背上。这样黏着主人并不见得我有多喜欢主人,而是因为没有人搭理我,不得已而求其次罢了。

后来我有了经验,每天清早都趴在盛着热饭的小木桶上面,晚上就睡在被炉上,天气晴好的晌午,就躺在檐廊边上。不过,要说舒服,还要数夜里钻进孩子们的被窝,跟他们一起睡觉了。我所说的孩子们是两个小女孩,一个五岁,一个三岁,每天晚上两个孩子睡一间屋,还同睡一个被窝。我总是想法子在她们俩中间找个空当,使劲挤进去。只是,万一赶上运气不好,把哪个孩子弄醒,我就倒霉了。这两个小孩,特别是那个小一点的心眼儿最坏——也不顾夜深人静,扯着嗓子大声哭号:“猫进来了!猫进来了!”于是,那个患有神经性胃病的主人必定会从隔壁房间跑过来,前几天就是这样,他拿尺子狠狠地敲打了我的屁股一通。

我自从和人同住一个屋檐下,越是细细观察他们,越是不能不断言他们是相当任性的。特别是我经常同衾的那两个小女孩,更是可恶透顶。她们兴致一来,就使劲地折腾我,不是把我倒提着,就是用纸袋套我的脑袋,或是把我扔出门外,或是塞进炉灶里。只要我稍一反抗,他们就会全家人一起四处追赶我,对我进行迫害。前几天,我在席子上刚磨了两下爪子,女主人便大发雷霆。打那以后,他们轻易不允许我进入客厅。即使人家在厨房的地板上冻得浑身发抖,他们也不理不睬。我最尊敬的是住在街对过的白婶,每次她见到我,总是说:“没有比人类更冷酷无情的啦。”前些天,白婶生下四只白璧无瑕般的可爱的小猫,可是她家的主人,在她产后第三天,就把四只小猫一只不剩地扔进了后院的水池子里。白婶流着泪向我诉说了整个经过后,说了她的看法:“为了保全我们猫族的亲子之爱,为了能过上美满的家庭生活,我们猫族不得不向人类叫板,将他们杀光!”我觉得她的提议很在理。还有隔壁的三毛姑娘也曾经非常气愤地对我说过:“人类根本不懂得什么叫所有权。”按照我们猫族历来的规矩,不管是沙丁鱼串的鱼头,还是鲻鱼的肠子,谁先找到的,谁就有吃的权利。如果对方不遵守这个规矩,就可以对其动武。但是他们人类好像完全没有这种观念,总是把我们找到的好吃的东西夺去,自己享用。他们仗着身强力壮,若无其事地抢走理应属于我们的食物。白婶的主人是军人,三毛姑娘的主人是个律师。由于我住在教师家里,对待这类事情比起她们二位来自然想得开一些,只要能够将就着把日子一天一天地过下去就知足了。就算他们是人类,也未见得会子子孙孙永远兴盛的。罢了,就耐心等着“猫族时来运转”的那一天吧!

说到任性,我倒想起了我家主人由于任性而出糗的事。我那个主人无论哪方面都没有过人的本事,可是他偏喜欢什么都搞一搞。他有时写几句蹩脚俳句[1]给《子规》杂志[2]投稿,有时写点“新体诗”寄给《明星》杂志[3],有时还写写狗屁不通、错误百出的英文,偶尔来了兴致,也学过弦乐,唱过“谣曲”[4],甚至心血来潮,吱啦吱啦地拉过小提琴。只可惜,没有一样拿得出手。虽说他的胃不好,可是一旦迷上某个事,就特别投入。他喜欢在茅房里唱“谣曲”,结果左邻右舍给他起了个“茅房教员”的绰号,他也全不在意。每次如厕,照样大唱特唱什么“吾乃平宗盛[5]也”,逗得人们一听到他唱曲子就笑:“快听,‘平宗盛’又来了!”我住进他家大约一个月后,也不知这位主人是怎么想的,领取月薪的那天,他夹着一大包东西,急匆匆地回到家里。我正猜测他买的是什么,见他打开了大包,原来都是画水彩画的颜料和画笔,还有华特曼纸[6]等等。看这架势,他是决意从今天起放弃“谣曲”和“俳句”,专攻绘画了。果不其然,从第二天开始,有一阵子他连午觉也不睡了,每天都在书斋里一门心思地画画。只是,他画出来的东西,谁也判断不出到底是什么。他本人似乎也觉得画得不怎么样。有一天,他的一个据说是研究美学的朋友来访,我听见了他们这样一番对话:

“不知怎么搞的,就是画不好。看别人画觉得挺容易的,可是自己一拿起画笔来,才知道作画真难啊。”主人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他说的倒也是实话。他的朋友透过金丝边眼镜,看着主人说:“没有人一开始就能画好的。首先一点,像你这样整天关在屋子里,只是凭着想象作画,当然画不好。意大利大画家安德烈·德尔·萨托[7]曾经说过:‘如若绘画,皆须摹写自然本身。天上有星辰,地上有露华,空中有飞禽,地面有走兽,池里有金鱼,枯木有寒鸦。大自然乃是一幅活灵活现的画面。’你觉得怎样,如果想要画出像样的画来,你也试着写写生好了。”

“嘿,安德烈·德尔·萨托说过这样的话吗?我真是一点也不知道。太对了,有道理!的确是这么回事。”主人钦佩不已。而那人的金丝眼镜后边,露出了嘲讽般的笑容。

第二天,当我照例来到檐廊上,正舒舒服服地睡午觉时,主人破例走出书斋,在我身后不停地忙活着。我突然醒来,搞不清他在干什么,就把眼睛睁开一条细缝,只见他正全神贯注地模仿安德烈·德尔·萨托——给我写生呢!看到这种情景,我忍不住笑了。

原来主人受到朋友的揶揄后,就首先拿我做模特儿,写起生来了。我已经睡够了,特别想伸个懒腰。但是想到主人难得这样专注地挥毫作画,如果我一动弹,岂不是辜负了主人?于是我极力忍耐着,继续装睡。此时他已经勾勒出了我的轮廓,正在为我的脸部着色。坦白地说,作为一只猫,我的确算不得出色。无论身材、毛色,还是脸上的五官,我绝不认为和其他猫相比自己能够胜出。但是我长得再怎么丑,也不至于像主人现在画出来的那副怪模样呀。首先毛色就不对路。我的毛色就像波斯猫那样,是淡淡的黄灰色,还有着黑漆般亮丽的斑纹。这可是谁看了也不会置疑的事实。然而再看看现在主人涂的颜色,既非黄色,也非黑色;既非灰色,也非褐色,就连混合色都不是,充其量只配评价为某种颜色而已。更有甚者,竟然没有给这只猫画眼睛。当然了,他画的我这个模特当时正在酣睡,倒也情有可原,问题是连个眼部轮廓都看不出来,根本无从知晓这是只瞎猫还是睡猫了。我心中暗想:不管你怎样模仿安德烈·德尔·萨托,这种画法也太不着调了。不过,我不得不佩服他那股子劲头。尽管我很想尽量保持这个姿势趴着不动,无奈已经憋了好半天尿了。全身筋肉都绷得难受,已经到了一分钟也忍不了的地步,万般无奈之下,我也顾不得许多了。我把前腿使劲向前伸出,头低低地往前一拱,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事已至此,再老老实实待下去也没有用了。既然主人的兴致已经被我破坏了,不如顺便到后院去解决我的内急吧。我这么想着就慢腾腾地走了。于是,主人从客厅发出了失望而愤怒的吼声:“这个混账!”我家主人有个毛病,骂人的时候总是使用“混账”这个词。除此之外,他不知道其他的骂法,所以随他去骂吧。主人一点不理解人家已经忍耐多时的心情,随口就骂我“混账”,真是太不讲理啦。况且如果平日里我趴在他背上的时候,他多少给我点好脸看,我也就不计较这种谩骂了,可是他一向不曾设身处地地做过半点令我高兴的事儿,我去小便竟然还被臭骂“混账”,未免太过分了。说起来,人类总以为自己身强力壮,人人都那么妄自尊大。如果不出现个比人类更强大的生物来整治他们一下,他们还不知会无法无天到什么地步呢。

倘若人的任性胡为仅此而已,尚可容忍,但是有关人类干的缺德事,我可听说过比这可悲好多倍的事呢。

主人家的房子后面有个十坪[8]大小的茶树园子。虽没有多大的地方,却是个能清爽惬意地晒太阳的好地方。每当家里的孩子们吵得我不能消消停停睡午觉的时候,或者闲得无聊、肚子不舒服的时候,都会到这里来养一养我的浩然之气。金秋十月的一个小阳春之日,风和日丽,午后两点左右,我吃完午饭,舒舒服服地睡了个午觉之后,便移步至茶树园,捎带着活动活动身体。我嗅着每一株茶树的树根,来到了西侧杉树篱笆跟前,发现一只大黑猫正躺枯菊丛上呼呼大睡。他好像根本没有意识到我走近,又好像注意到了,却毫不在意似的,伸着四肢,打着响亮的鼾声,舒坦地躺着睡大觉。偷偷跑进人家的院子里,居然还睡得如此坦然,使我不能不为他的胆量感到吃惊。他是一只没有杂色的黑猫。刚过正午的太阳,将透明耀眼的光线洒在他的皮毛上,仿佛使他那熠熠发光的软毛之中即将燃起肉眼看不见的火焰。他有着堪称猫族王者般的伟岸体魄,比我的身体足足大了一倍。出于赞赏之念与好奇之心,我竟然忘却一切,呆呆地站在他的面前,目不转睛地瞧着他。就在这时,刮来一阵小阳春时节的微风,轻轻掠过伸展到杉树篱笆上的梧桐枝桠,两三片梧桐叶,飘然落在枯菊丛中。这位大王突然睁开它那双圆圆的大眼睛。那景象直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那双闪闪发光的眼睛比人类特别珍重的琥珀还要晶莹剔透。他一动也不动,将其双眸深处射出的锐利目光集中到我的窄小额头上,开口问道:“你是什么东西?”我觉得,以大王的身份,这样说话多少有些粗俗,然而他那洪亮的声音里却蕴藏着足以吓退猛犬的霸气,因而我也颇感畏惧。可是,如果不回答他,便有可能惹他不快。于是我竭力装得若无其事,冷淡地回答:“在下是猫,还没有名字。”但是此时,我的心脏自然比平时跳得厉害。它以极为轻蔑的语气说:“哟,你也算是猫?真是笑死老子了!那么,你住在哪儿?”简直是目中无人。“我就住在这个教师的家里。”我答道。他接口说:“老子就猜到是这么回事。一看你痩成这模样就知道了!”真不愧是猫大王,说话盛气凌人的。从他的谈吐来看,不像是有身份人家养的猫。不过,看他那脑满肠肥的样子,多半是成天养尊处优,不愁吃喝。我不由得问道:“那么请教一下,你怎么称呼啊?”“老子是人力车夫家的老黑呀!”它气宇轩昂地回答。这车夫家的老黑,是这一带无人不知的霸道猫。但是因为他是车夫家的猫,身体强壮,毫无教养,所以猫猫们都不和他来往。他成了被大家敬而远之的家伙。我一听到他的名字,便心神不定起来,同时对它有点轻蔑。我首先想看看他无知到何等程度,就和他进行了如下的对话:

“你觉得,车夫和教师到底谁更了不起啊?”

“还用说吗,当然是车夫厉害啦。瞧瞧你家的主人,瘦得皮包骨头似的。”

“你真不愧是车夫家里的猫儿,一看就特别壮实。看起来你在车夫家里,天天吃香喝辣的了。”

“瞎说什么呀!老子不论走到哪个地界,都不会发愁吃的东西。你这小家伙也别老是在这个茶树园里转来转去,跟在老子后边出去走走,保管你不出一个月,就变成个胖猫了。”

“这个事以后再拜托老哥吧!不过,要说住的方面,我还是觉得教师家比车夫家要宽敞呀。”

“蠢驴!房子大有啥用,能填饱肚子吗?”

他好像发了火,使劲抖动着那削尖的紫竹般的耳朵,抬起屁股大摇大摆地走了。打这以后,我和老黑就成了知己。

后来,我常常和老黑碰面,每次他都大肆吹嘘自己一通,跟他的主人车夫一个德行。我前面提到的那些有关人类干的缺德事的传闻,其实也是从老黑这儿听来的。

一天,我和老黑照例躺在暖融融的茶园里瞎聊时,他又开始了自吹自擂,尽管还是重复老一套,却说得津津有味,然后问我:“小家伙,你以前抓过多少只老鼠啊?”若论智力我自信比老黑要高出很多,可若论力气和勇气,我绝对比不了老黑,话虽如此,当我听到老黑这样发问时,还是感到非常难为情。不过,事实毕竟是事实,不能不如实相告。于是我就老老实实地回答:“其实我一直想捉老鼠,只是还没有捉到过一只呢。”老黑哈哈大笑起来,鼻头两侧伸展的长胡须抖个不停。老黑原本就是个目空一切的主儿,根本没有什么头脑。所以只要我喉咙里不断发出咕噜咕噜声,假装极其恭顺地在聆听他吹牛的话,他便是很容易对付的猫。和他熟识之后,我很快就摸到了他的这个脾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勉为其难地为自己辩解,只会使局面越发变得对自己不利,这么做是很不明智的。不如索性由着他炫耀自己捉老鼠的光辉历史,把他糊弄过去算了。打定主意后,我便诱导他说:“像你这样的前辈,一定捉过很多老鼠喽。”他果然顺杆往上爬,十分得意地回答:“也不算太多吧,反正三四十只总是有的。”然后他又说:“一两百只老鼠,老子一个人也不在话下,可要是碰到黄鼠狼就犯难了。有一次,老子遭遇了黄鼠狼,可算是领教了。”“是吗?真的?”我随声附和着。老黑眨巴着大眼睛说:“那是去年年底大扫除的时候。我家老爷拿着一袋石灰要放进檐廊下面去的时候,你猜怎么着,一只大黄鼠狼受了惊吓,猛地蹿了出来。”“呀!”我惊呼了一声。老黑接着说:“说是黄鼠狼,其实比老鼠稍大一点儿。我喊了一声:‘小畜生,看你往哪跑!’老子就在后面紧追不放,一直把他追进了地沟里。”“哇,你真有本事!”我为他喝彩。“可是,你猜怎么着?到了关键的时候,这家伙使出了他的最后一招——放臭屁。哎呀,别提多臭了!打那以后,一看见黄鼠狼我就犯恶心。”说到这里,老黑仿佛又闻到了去年的臭味儿似的,伸出一个前肢在鼻头上来回蹭了两三遍。我也挺同情他的,想给他打打气,就说:“可是老鼠只要一被你盯上,就休想活命啦。你真是个捕鼠‘名人’,是因为经常吃老鼠,你才这样丰满,毛色这样油亮吧?”我为了讨老黑的欢心,这样问道。没想到他喟然长叹一声道:“想起来真是没意思,不管老子怎样拼命捉老鼠,结果呢……世上没有比人类更加不讲道理的了。他们把我捉到的老鼠全都拿走,送到派出所去啦。警察不知道是谁捉到的,按照一只老鼠五分钱给予奖赏。我家老爷托老子的福,已经赚了一元五角钱了,可是从来没有给老子吃过一顿像样的饭食。你知道了吧,人类这东西,就是装模作样的强盗呀。”看来就连老黑这个无知的家伙都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对这事甚为愤怒,连背上的毛都倒竖起来了。我看到他这副样子有点害怕了,安慰了老黑几句就赶紧回家了。从此以后,我下定决心不去捉老鼠。而且也没有给老黑当跟班,跟着他到处去寻找老鼠以外的美食。吃美食,哪比得上睡大觉舒服啊。看来住在教师家里,连咱猫族也会染上教师的那种惰性。不小心着点,说不定很快会患上胃病的。

说到教师,我家主人近来似乎也悟出他在水彩画上终究不会有什么成就的,因为他在十二月一日的日记里写了如下一段话:

在今天的聚会上第一次见到某公,据说他曾是个放浪不羁之人、果真是一副颇通此道的风貌。此类善解风情的男人,自然甚得女人欢心。因此与其说某公风流,倒不如说他是被逼无奈,不得不这般风流更确切些。听说他娶了个艺妓做老婆,真真羡煞人也!其实,那些个说人家风流的人,多数是自己缺少风流的资格罢了。而以情场老手自居的那些人中,也有许多人并不具备风流的资格。这些人并非被逼无奈,却硬要猪鼻子插大葱——装象(相)。他们就如同我画的水彩画那样,纯粹是瞎耽误工夫。尽管如此,他们却自我感觉甚好,以为只有自己才配叫作风流人。如果只要去酒馆喝喝酒,造访一下“待合”[9]

就可称为情场老手的话,那么我也有理由说,我能够成为一名出类拔萃的水彩画家了。正如我画水彩画不如不画一样,比起那些冒充情场老手的蠢货来,反倒是乡下来的土里土气的呆子要高尚些个。

对于主人这番“情场老手论”,我难以苟同。况且,羡慕别人娶艺妓为妻这等卑劣的想法,作为为人师表的主人,是不应该说出来的。不过,他对自己的水彩画的点评倒是蛮准确的。尽管主人如此有自知之明,但他的自负心却难以去除。隔了两天,他在十二月四日的日记中写道:

昨天夜里做了个梦,梦见自己觉得怎么也画不好而弃之一边的水彩画,不知何人给它镶了个漂亮的画框,挂在“楣窗”上。这幅画一旦被装进画框,连我自己也觉得一下子像样了,满心喜悦。如此一来这幅画还真是不错。我独自终日欣赏,就在这时,天亮了,我醒来一看,那幅拙劣如旧的画也随着旭日东升,逐渐变得清晰起来了。

可见主人连睡梦里也放不下对水彩画的迷恋。如此看来,我家主人不要说是水彩画家,就连老夫子日记里谈论的“风流人”也不够格喽。主人梦见水彩画的第二天,那位多日未见的,戴着金丝眼镜的美学家前来拜访主人了。他刚一坐下,开口就问:“画得怎么样啦?”主人貌似平静地回答:“遵从你的忠告,我正在努力写生。正如你所说的那样,通过写生的方式,能够充分理解过去不曾留意的物体形态和色彩的细微变化等等。西洋人自古就主张写生,所以西方绘画才会有今天的辉煌成就。真不愧是安德烈·德尔·萨托啊。”他只字未提日记的事,却再一次赞美了一番安德烈·德尔·萨托。美学家一边笑,一边搔着头说:“实话跟你说吧,那是我瞎编的。”“什么瞎编的?”主人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受了愚弄。“你还不明白?就是你一个劲儿钦佩的那个安德烈·德尔·萨托呗。那是我随口编造的。没想到你老兄竟如此当真。哈哈哈……”美学家大为开心。我在檐廊上听到这番对话,不禁想象起主人在今天的日记里会怎样记下此事。这位美学家是个专门以胡诌八扯一些没影儿的事愚弄别人为乐的家伙。他似乎根本没有顾及安德烈·德尔·萨托这个玩笑会在主人的“情弦”上弹出怎样的音响,得意扬扬地继续说道:“因为我有时候开个玩笑,人们就把它当真,所以就感觉开玩笑可以引发极大的滑稽美感,特别有趣!不久前,我对一个学生说,尼古拉斯·尼克尔贝[10]曾经劝告并说服了吉本[11],没有用法文撰写其世纪大作《法国革命史》,而是改用英文出版了这部作品。谁知那个学生记忆力超强,他在一次日本文学会发表演讲时,一本正经地把我告诉他的话鹦鹉学舌了一遍,真是滑稽。当时听讲的有一百人左右,竟然都在认真倾听呢。还有,前些天,在一次有文学家参加的聚会上,有人提到了哈里森的历史小说《赛奥法诺》,我当即评论说:‘那部作品是历史小说中的白眉,尤其是那段女主人公之死的描绘,真是鬼气袭人啊。’我话音刚落,坐在对面的一位百科全书先生马上附和道:‘不错,不错,那段描写可谓是妙笔生花呀。’我由此知道那个家伙也和我一样,并没有读过这部小说。”患神经性胃病的主人睁大了眼睛问道:“你这样信口胡编,万一对方读过那部书,你可怎么下台呢?”主人的问话给我的感觉,似乎是骗人没有关系,只是被人揭穿的话,可就太难堪了。这时美学家却毫不在意,说道:“怕什么,遇到那种情况,只要说是和另外一本书搞混了什么的,不就行啦。”说罢“嘎嘎嘎”地笑起来。别看这位美学家戴着金丝边眼镜,他的德行却和车夫家的那只老黑不相上下。主人默默地吸着日出牌香烟,吐着烟圈,脸上的表情仿佛在说“我可没你那个胆子”,那美学家也露出“正因为你缺乏胆量,所以你再怎么画也画不出来”的眼神,接着说下去:“不过话说回来,玩笑归玩笑,绘画这件事的确非常难。据说列昂纳多·达·芬奇[12]曾命他的弟子去临摹教堂墙壁上的水渍。这也自有其道理,上茅厕时,只要目不转睛地观察那渗着雨水的墙面,自然就是一幅绝妙的天然图案。老兄若用心去茅厕写写生,肯定会画出一幅非常有趣的画来。”“你又在骗人吧?”“没有啊,这可是千真万确。你不觉得他的话很有见地吗?这话只有达·芬奇才说得出。”主人说:“嗯,确实是很有见地。”主人表面上认输了,不过,到现在他似乎还没有在茅厕里写生过呢。

车夫家的老黑,后来成了跛子。他那很有光泽的毛也逐渐褪色、脱落了。我曾经赞美过的那双比琥珀还要明亮的眼睛里现在满是眼屎,尤其引起我注意的是,他变得意气消沉、日趋衰弱了。我在茶树园最后一次见到他的那天,我问他:“你现在过得怎么样?”他说:“黄鼠狼的臭屁和鱼铺老板的扁担我是受够啦。”

在赤松林之间点缀出两三层红色的红叶如往昔梦境一般谢落,洗手钵旁边的交替飘落花瓣的红白山茶花也已散尽。照在南面三间半[13]长的廊子上的冬天的阳光早早就已倾斜,几乎天天刮起寒冷的北风,我睡午觉的时间仿佛也被缩短了。

主人每天都到学校去,一回到家就钻进书斋里。客人一来,他就对人家唠叨:“不想干教师了,烦死了。”水彩画也很少画了。他还说胃散也没有效果,不再吃了。白天,两个小孩子一天不落地去上幼儿园,倒是清静。她们一回来,就唱歌、拍球,有时揪着我的尾巴,把我倒提起来。

我因为没福气吃美食,所以没长胖,不过体格还算健康,也没有变成跛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日子。老鼠我是坚决不捉的,到现在我还是讨厌那个女仆,尽管仍然没有人给我起名字,但是欲望这东西是没有穷尽的,我打算这辈子就做个无名猫,在这个教师家里住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