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女和她的前男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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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被风吹过的夏天

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我们东奔西跑,终于凑足了三家店铺。我们兴高采烈地去向董事长汇报,想着马上就可以为我们这家加上董事长总共只有三个人的小公司举办一个隆重的开业庆典,我就兴奋得睡不着觉。年轻的时候真好啊,激情总是一点就着。我看着路昊天在白板上画着流程图,慷慨激昂地向董事长介绍着一年内完成一百家店铺的宏伟计划,脑子里一边想象着我们两个人并排站在公司年终大会上的样子。他会穿着一身黑色西装,里面是白得发亮的衬衫。不知道他会不会系上领带,他的脑袋这么圆,系上领带一定很丑。那个时候我要站在他的身旁,穿上一身紧到需要不停地吸气才能防止纽扣突然崩掉的制服,裙子短到膝盖以上二十公分的位置,让在座的所有人都以为我是个一无是处的花瓶——我太想当花瓶了。可是想着想着我就叹起气来,我的脑子里永远只有爱与虚荣,而路昊天的眼里永远只有更高的职位、更多的工资,以及更年轻、更漂亮的女员工。

我低头看了一眼手机,麦格给我发了一条信息。

“晚上一起吃个饭吧。”他说。

我知道他又分手了。和同一个人。

真是没意思啊,我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了。他们总是一吵架就分手,而只要他的前女友来找他,他们又总是睡上一觉就和好。他说,“白羊座就是这样啊。”我说,“放你的狗屁。”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因为我只认识他这么一个白羊座的男生——我认识的男孩子实在是太少了,连十二星座都凑不齐。

我抬起头,听见董事长很满意地夸奖着路昊天的汇报,对我却只字未提。看来在董事长的眼里,我已经是一个一无是处的花瓶了。“准备准备吧,这个周五就把你们的开业庆典办了,弄得热闹一点。记住,你们只有这一次机会。”董事长合上笔记本对我们说。

我收拾着本子站起来向门外走,想着董事长真是没有人生阅历啊。人这一辈子,除了葬礼以外,哪儿有什么事情是只有一次机会的呀,连结婚都算不上。

“走吧,小妞儿。”路昊天关上办公室的门,看起来红光满面的——年轻人真是禁不住夸奖,被表扬个两句,就以为老板明天就会给你涨工资。他抬起手用食指勾了一下我的下巴,说,“晚上哥请你吃饭。”

我吓了一跳,立刻回头瞅了瞅走廊里有没有突然出现又恰好撞破我们两个人在公司里调情的同事。还好,走廊里空荡荡的,连公司院子里看门的小黄狗都不在。我转过头,回答他,“不了,我晚上有约了。”

“有约会啊,和谁?”他仰着头径直向前走着,一边随口问我,一边举着笔夹在中指和食指之间转圈圈。

我没有回答他,他便突然停下来回头看着我,“诶?你脸怎么红了?”

我抬起头正好对上他的眼神,又立刻心虚地把头低下来,绕过他大步向前走,“没什么,我喘个气儿脸就会红。”

“不可能,我再试试。”他从身后紧追两步赶上我,又把手伸过来。我立刻拍掉他的手,小跑了几步冲进办公室。

下班的时候,麦格打电话过来,“快点下楼,我在你们公司门口——你这什么破地方,可真难找,我导航都导不到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我说,“行了行了,别嘟囔了。三年来第一次见你过来接我下班。浪费你那点儿破油,看你那个抠搜样儿。”

我挂掉电话,拎起包跟路昊天打了声招呼。我站在离他一米远的地方,毕恭毕敬地对他说,“路总,我先走了。”

“走吧走吧……”他站起身来关掉电脑,幽幽怨怨地向我抱怨着,“小丫头长大了,知道约会了。留下领导自己一个人开着车,从这漫漫黄土路上孤独地回家去。”

“你不会孤独的,隔壁的李姐姐说今天要蹭你的车。”我走到门口又停下来,回过身摇头晃脑地回答他。

“小兔崽子,现在知道给我拉活儿了。赶紧滚!”路昊天站在桌子前,等着电脑屏幕彻底黑掉的那一瞬间,跟我说话的时候连头也没有抬。

“喳。”我迅速地向他鞠了一躬,转身飞奔下楼。

我上车的时候,麦格正坐在车上玩着手机。很奇怪,我们每天都会通电话。通常会聊上一两个小时,有的时候他说,“我下楼去吃个饭啊。”然后过上十分钟,电话又会响起来。他说,“我在吃饭呢。”然后又开始聊。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在电话里总有讲也讲不完的话。有一段时间,我疯狂地迷恋上电脑里的扫雷游戏,每天扫每天扫,扫完就拍照片给他看。我说,“你看,我已经可以扫到99个雷了。”他说,“你扫了多长时间啊?”我说,“不到半个小时吧。”他说,“你太笨了!我只要十分钟就可以扫完99个雷。”然后,我们就一边打着电话一边扫着雷。他在电话那头说,“我已经扫完两把了,你还没有赢吗?”我说,“就差最后一个了。你说我是点上面的那个,还是点下面的那个?”接着,我用QQ给他截了一张图发过去。他说,“你点上面的那个。”我点完,结果全屏都炸了,我便开始骂他。

你瞧,就是这么无聊的对话。三年了,我们几乎每天从早到晚都在进行着。当然也有例外,就是他在约会或者在做爱的时候。

我想说很奇怪的是,我们见面的时候却并没有在电话里那么熟稔,常常像两个网友。比如现在。

我系上安全带,调着屏幕上的歌,一首接一首地切过去,每一首都很难听。我问他,“你的车载蓝牙是什么?我要连我的手机。”

他说,“为什么哦?”

我说,“因为你的歌太难听了,我要听好听的歌。”

他说,“什么是好听的歌?”

我说,“我手机里的歌就是好听的歌。”

他说,“放屁!我的才好听。”

我说,“你的蓝牙是什么?”

他说,“小王子。”

我说,“你要不要脸?”

他没有理我,又接着问我,“黄妹?我准备养条狗,你觉得叫什么名字比较好听?我想给它起个英文名,这样听起来洋气一点。跟我比较搭。”

我一边搜着他的蓝牙,一边回答他,“叫dog吧,简单又好记。”

他说,“滚!”

我又说,“要不叫egg吧,跟你比较搭。”

他说,“你怎么这么没有文化!我觉得应该叫它lucky,萌萌哒。”

“不如叫Durex,又萌又嗲,还很性感呢。”我打开手机播放器,挑了一首听起来又轻又慢又有情调的中文歌。他把车停在红灯前,低头看着显示屏,皱起眉头嘟囔道,“这什么破歌?这么难听!”

我没有接他的话。车子开上了主路,我把车窗打开一半,让春天的风从额头上吹过去,好让自己清醒一点。其实我已经够清醒了,我每一次见到麦格的时候就是太清醒了,才让我们两个人越来越熟悉,越来越难以逾越男女之间的那道隔阂。爱情总是发生在两个不太熟的人身上,有的时机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我又想起下午的时候董事长说的最后一句话,原来没有人生阅历的人其实还是我啊。假如我和麦格刚认识的那一年夏天,我们并排趴在我因为买不起床所以搁在地板上的床垫上,对着电脑看一部恐怖电影。当时我们靠得那么近,他的腿挨着我的腿,他的肩膀挨着我的肩膀。我的小腿皮肤擦到他的小腿上细细微微的汗毛,我能清晰地听到他的呼吸。那个夏天那么热,我们把房间的空调开到最低,冷得我都快打哆嗦了。如果那个时候我不那么清醒的话,我就可以问他一句,“我太冷了,你能不能离我再近一点?”也许下一秒,我们就会从肩膀靠着肩膀,变成拥抱。假如还是那个夏天,他坐在我的阳台上,我坐在阳台的另一端。外面的天已经黑透了,我穿着一件薄到可以看清楚里面一切的白色丝质吊带,裙子短到只能遮住屁股。他坐在那头,点起一根烟。那个晚上,他和他当时的女朋友一起回来,他的女朋友是我的室友。我听见他们开门的声音,立刻站起来关上了我的房门。接着我听见他说,“我去看一眼念念。”室友说,“你们聊吧,我去睡觉了。你走的时候记得把门带上。”然后,他便开始敲我的房门。如果那个时候我也不那么清醒的话,我只要往前走上几步,直直地站在他的面前,我的内裤的形状就会一览无余地展现在他的眼前。可是我没有站起来,也没有走过去,只是坐在那头静静地望着他。那根烟抽完的时候,他站起来说,“太晚了,我回家了……你也早点睡吧。”

我没有告诉过他,我的室友在那个时候已经喜欢上了别人,我想也没有必要告诉他。因为室友喜欢的那个人,正好是我带着她去见的那个男孩子。我对室友说,“瞧,就是他。我喜欢他呀。”室友点点头,说,“不错。”

那个夏天还没有过完,室友就和那个男孩子在一起了。

“你请我吃什么呀?黄兄。”我看着麦格的脸,三年过去了,他除了比以前更瘦了一些,没有任何变化。

他伸长了脖子对着倒车镜摸了一下自己的鬓角,接着抿了一下嘴,对我说,“可是我没有钱啊,黄妹……不如,你请我吃饭吧。”

“我也没有钱。”我低头玩着手机。这种你一句我一句的对话对我们两个人来说实在是驾轻就熟。

他看着红灯变成绿灯,拉下了手刹,又踩了一脚油门,和旁边黄色的保时捷飙起车来。直到那辆保时捷在下一个路口拐了弯,他才继续回答我,“那我们就买两包泡面,去我家吃泡面吧。”

“你家太远了,我打车回家要花上四十几块钱——除非,你送我回家。”

“那你今天晚上就住在我家吧,这样我明天早上就可以送你去上班——你可以睡在我的客房里。”

“为什么不是我睡在主卧,你睡在客卧?”

“那我们就一起睡在主卧吧。”

“不行,我怕你占我便宜。”

“不会的,你放心吧。以你的身材,你就算是站在我的面前,我连脱你衣服的欲望都没有。”他一本正经地对我说。

我不知道下一句应该说什么才可以漂亮地回击他。因为我知道,他说的是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