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商人得有一颗能杀爹的狠心
苏莫北到北京工作后的第二个春天,有了一次去D城出差的机会。换作平时,他肯定是能不去就不去,都知道出差又累又麻烦。可这次不一样了,刘小夏在D城,他这次能见到她吗?三年没见了她现在有什么变化?坐上火车他就开始想象,如果有机会能见到刘小夏一定要告诉她,他现在工作了,不再是个小孩子了。
“我来D城开个会。有空一起吃个饭?”他还没到D城就忍不住发了一条消息。
“好,什么时候到,在哪儿,我请你。”没想到刘小夏居然回得这么快。
“小苏?跟你女朋友聊天聊什么呢,这么开心?”他不自觉浮起的一丝笑容,让身边的同事都觉得今天的他有点不一样。
“我哪有什么女朋友,就是个朋友。”苏莫北一边回答,脸却红了。
那些想象终究只停留在了想象里,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苏莫北没想到博览会的主办方很小气,居然根本没有安排住宿。开完会,他就和主管坐上最快的一班火车离开D城了。
苏莫北不知道,那天刘小夏特意推掉了晚上的所有安排,只为了等他的电话,请他吃一顿饭。他只好装作满不在乎地和刘小夏说,这次饭是吃不成了哈,这会儿人已经回去了,下次吧。心里想的却是,还会有下次吗?应该不会了。
工作后的苏莫北有点开始相信命中注定,他把这次的没能见面当作是上天的安排。或许,他们就是不该见面的。本来也是,他怎么就这么冒失地约了一个准备结婚的女人呢?
几天前,他看到刘小夏在朋友圈晒出的一张房间照片,崭新的装修,一切都像是为了结婚准备好的一样。点个赞?不,他内心是拒绝的。他从未看到过一张刘小夏和她所谓的“未婚夫”的合照,也根本无从猜测她是不是真的马上就要结婚了。可如果不是要结婚了,平白无故又晒什么“新房”照片呢?这个念头困扰了他一阵,让他莫名有些心烦。
来北京快一年了,他的生活似乎一直原地踏步,完全没什么起色。可刘小夏居然都要结婚了?不对,这又跟他有什么关系?她就是他的一个网友啊,她到了该结婚的年龄顺其自然的结婚不是很正常吗?他自己还说,要参加她婚礼来着,所以到底有什么可心烦的?可越是这样想下去就越乱,他完全搞不明白自己到底在烦什么。
如果说,之前他还不敢承认自己其实有那么一点点喜欢她,现在他却觉得承认了又怎么样?他们根本不可能。
如老莫说的那样,女人找一个男人恋爱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结婚,而男人找一个女人则有很多别的可能,比如寂寞无聊,比如荷尔蒙爆炸就是需要一个女人。刘小夏显然不是他需要的那种女人。
回北京后的第二天便是周末,他忽然给老莫买了一包烟,问他:“上次你说的开开荤,是去哪儿?”
老莫这次倒是收敛很多,拍了拍他的肩膀。
“孩子啊,你还小,有些地方去不得。”
“我早就成年了,为什么你去得,我去不得?”
“行啊,长本事了小子。来,先把这烟抽了,哥再跟你聊聊这开荤的事儿。”
苏莫北接过烟猛吸一口,咳嗽起来。他真搞不明白烟这东西到底有什么魅力可以让人忘记烦恼,尼古丁跟咖啡因一样只会让人越来越清醒,越来越精神,倒不如酒精来的痛快,醉了之后什么都不知道,还能姑且麻醉一会儿。
“你呀,就是个乖乖仔,别学着大人找乐子了,啥时候不是处了再来找我玩吧。”老莫一脸坏笑地去撒尿了,嘴里还吹着口哨,让苏莫北听完有些郁闷。他心里也知道,第一次如果发生在那种地方,万一被抓住了搞不好会一辈子都有阴影,男人这方面的心理阴影一旦发生想治可难了。
买春这种事,有些男人是不在乎的,毕竟用钱买来的性不用有任何的心理负担,纯粹的生理刺激,既没有情感纠缠也没有交往麻烦。苏莫北自认为还算是一个相对传统的男人,至少在他大学毕业之前一直认为性是应该和心爱的人发生的。
在和老莫说完这件事之后,晚上他就做了一个噩梦。他梦见和老莫去了一个类似城中村的地方,巷子很深很窄。突然,一个大妈拉住他,那个表情就像老莫坏笑着问他要不要玩时的一样,他心想自己等会儿乱找说不定也找不到地方,干脆直接跟着大妈去看看她带的姑娘好了。谁知道跟着大妈七弯八拐地上了楼,走到了门口才发现,原来是大妈要亲自上阵的架势啊。完全反应过来后他就跑了,留下大妈一个人在后面骂骂咧咧。
还是找个人恋爱吧,为了让自己感觉不那么空虚寂寞冷,为了让老莫别再用那种眼神看他,也为了刘小夏不再叫他小朋友。
可又到底去哪里找到恋爱对象呢?他不知道。自从刘小夏恋爱后,就很少去苏楚杰的网站了,没有刘小夏的论坛好像有那么一些冷清,这直接导致他这个版主也跟着没精打采起来。站长苏楚杰越来越忙,知道苏莫北工作后也没什么时间打理,干脆就又叫了其他人来接管他的位置。
苏莫北有时觉得哥哥苏楚杰是个天才,同时也是个疯子。当初,曾有人用几十万来收购他的网站,他宁是死也不卖。如今才没几年,微信公众号杀出来一条血路,移动端用户越来越多,慢慢就把传统网站逼上了一条绝路,这时候就是想卖,也没有人来收了。他不知道,其实苏楚杰念旧,这个网站就像个孩子,由他眼睁睁、一口口地养大,就那么要他卖掉怎么忍心?所以,注定他苏楚杰成不了一个商人。
“商人得有一颗能杀爹的心哪,你比我果断,你比我更适合做生意。”苏楚杰觉得在北京的一年,这小子进步神速,不论从见识上还是处事上都成长得特别快。
苏楚杰说得没错,苏莫北从商的愿望,是从小种下的。而随着慢慢长大,他发现比起当科学家、数学家、天文学家这种连边儿都捞不着的理想,远不如赚钱来得实在。可只是简单赚点钱又没什么意思,真正优秀的创业者应该是可以改变人的思维模式,甚至改变生活方式的。
一辈子总给别人打工真没什么意思,在迟到一分钟就拿不到全勤奖的严苛制度下,苏莫北心里清楚,他迟早是要辞职的。
其实,他早酝酿着开一个公司,在起名字的时候还曾问过刘小夏,怕她猜到是给自己的公司定名字,便只是轻描淡写地问她几个备选名字里哪个好听,没想到她居然也选了自己喜欢的那个!这样也算是有她参与了吧。
当他决定辞职,真的为开一家公司而注册填表时,想都没想就写下了他们都喜欢的那个名字。他觉得如果真有一天他的公司做大了,很多人都知道了,刘小夏也会知道的吧?也许那时这个名字留下来也变成了一个惊喜。
苏莫北的父母听说他辞职了,第一个反应是劝他回去。既然在北京工作干得不顺心,为什么还要苦苦撑着呢?同学也不是很理解他为什么忽然就辞职了,明明工资已经涨到了同龄人开始羡慕的档次,如果再努努力,说不定就混出点样子来了。但苏莫北就是一个决定了一件事便不想再改变的人。
他是在一个深秋下了这个决心的,他觉得是时候该做出点改变了。而眼下唯一的改变就是换一种方式生活,不再朝九晚五,不再去重复着一眼望不到头的工作。
这个决定不早不晚,刚好赶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尾巴,尽管他眼见过那种凭着几个新奇的点子和一个吹到天花乱坠的BP就能拿到千万融资的案例,但他知道自己绝不会是那种幸运儿。在人才济济的北京,他已慢慢习惯自己的普通,哪怕当年他是所有一起长大的孩子们中最聪明的那个。创业都是九死一生,那种艰苦是无法用三言两语说清楚的,可喜欢又有什么办法呢?搬离了北五环的群租房,他又重新开始找房子。
北京还真是个神奇的地方,能拿来出租的房子可以破得超乎想象。这时,他又想起前同事老莫的话来,那些网上看着说得过去的房子,实地一考察,推门进去迎面扑来的好像是北京开奥运会以前的灰尘,整个房子从户型到陈设无不凸显了一种革命主义复古风范,在这种房子里你打开电视机都觉得特别违和,唯有端着茶壶听收音机才符合那里的气氛。
五环内是不指望了,反正也不上班了,干脆住得再远点。勉强还能开通地铁的地方是他最后的坚持,好歹还是在北京,哪怕是有些荒凉的城中村。他咬了咬牙,一下子签了三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