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说
公元10世纪初到14世纪前期,契丹、女真、蒙古诸族在各自杰出领袖的引领下崛起于中国的北方。他们以强大的军事力量,向南、向西不断推进,先后在中原及大江以南建立起他们对北中国乃至全国的统治。这一时期即历史上所称的辽、金、元时期。
辽代是由契丹族首领耶律阿保机在公元916年所创建的国家。它的前期国号为契丹。建号后的两年,辽建都于上京,时称皇都,其地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波罗城。经五代时期二十余年的经营,其继承者辽太宗耶律德光从后晋取得了燕云十六州的土地,自此,契丹拥有以临潢府为中心,及其以北、以西,南至今河北、山西北部的广袤地区。至辽太宗大同元年(公元947年),契丹军队攻入后晋首都开封,改称国号为辽,改皇都称上京,其疆域东北到今之日本海黑龙江口,西北到蒙古国中部,南与北宋以白沟河一带为疆界,大体上相当于今天津海河、河北霸州、山西雁门关一带与宋境毗邻相接。
此后,辽与北宋王朝对立并峙。澶渊之盟后,双方息兵议和。及至末年辽天祚帝保大五年(公元1125年)时为女真族建立的金国所灭。辽自阿保机建国,先后经历了九个皇帝,统治北中国时间长达210年之久。
约当辽代后期,女真族崛起于中国东北的白山、黑水之间。其首领完颜阿骨打挟其新兴力量,于北宋徽宗政和五年(公元1115年)建立金国,建都会宁(今黑龙江哈尔滨市阿城区南)。此后,金陆续攻占了辽东北全部地区,继而又西向用兵,征服西夏。太宗天会三年,金兵南下亡辽,次年,又灭北宋。先后迁都中都(今北京市)及开封等地。宋宗室康王赵构南渡,在江南立国,是为南宋。金的统治疆域东北至今日本海、鄂霍次克海、外兴安岭,西北至今蒙古国,西至今河套、陕西横山、甘肃东部与西夏接壤,南以秦岭、淮河与南宋毗邻。金与南宋长期对峙,双方经反复较量后,彼此划界议和。金国的统治自阿骨打建国迄于金末天兴三年(公元1234年),在蒙古及南宋的联军夹击下灭亡,先后经历了九个皇帝,统治北中国的时间约120年。
13世纪初,蒙古族在首领成吉思汗的领导下,崛起于漠北,于公元1206年(金章宗泰和六年,南宋宁宗开禧二年)建立起蒙古国,此后蒙古铁骑向四方征讨,在欧亚大陆建立起四大汗国。自成吉思汗经窝阔台汗至蒙哥汗时期,蒙古势力伸张到中国北部地区的黄河流域,先后攻灭西辽、西夏以及大理、吐蕃等地,并在吐蕃建立起行政机构直接进行统治。公元1258年,蒙古军南侵,蒙哥汗在攻打南宋的四川合州时阵亡,其弟忽必烈继位,在其漠南封地开平自即帝位,建号“中统”。元世祖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忽必烈采取中国传统经书《易经》中的“大哉乾元”中的“元”字为国号,改蒙古国号为“大元”,并于次年从开平移都于北京,建新城,称为“大都”,标志着由忽必烈所建的元朝成为中国封建王朝的延续。
元世祖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元兵南下灭亡南宋,统一了全国。其统治疆域东、南到海,西到今新疆,西南包括今西藏、云南,北面包括西伯利亚大部,东北到鄂霍次克海。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公元1368年),崛起于江南的朱元璋建立起明朝,发兵攻取元大都,元顺帝北逃,元朝被推翻。元朝的统治上溯自成吉思汗时起凡经15帝163年。自忽必烈定国号为元,元对全国的统治则经历了11个皇帝,统治达109年。
辽、金、元先后相继的三个王朝就其统治中国的疆域来说,一代比一代扩大,它的统治由北向南,波浪式地推进,自北中国而扩展至全国,其先后统治时间的跨度约有460年之久。这三个由北方少数民族所建立的统治王朝,随着其军事、政治力量的扩展以及统治区域的扩大,不仅促使其本民族契丹、女真、蒙古各族似潮水般地涌入中原、江淮、岭南的每个角落,而且连同他们一起涌入的还有奚、渤海、高丽、党项、吐谷浑以及从西域迁入的大批色目人。他们或镇戍、或为官、或经商,长期居留在中土各地,乃至娶妻生子。因此,在中土大地上,除了广大的汉族人民外,大量的异族人充斥其中,错杂而居、共同生活。因此,中土广大地域就出现了前所未见的“华夷交会”、“民俗糅杂”的局面。这就是本期社会民俗史中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社会特征。
人口移徙与民俗融合
一浪又一浪的民族移徙,是这个时期民俗特征之一。
辽、金、元兴起之地,或在潢水之南,朝阳之北;或在白山、黑水之间;或在大漠以北的斡难、土拉两河之间,其间横亘着沙漠、高山、河流、湖泊,与中原地区相隔遥远。当他们初起之际,以纯朴尚武的精神,把俘掠人口财富作为战争的目的,向四方推进。他们经常把所俘人口分配给所属的各级王公贵族,并把这些人口徙带到他们发迹的腹心之地,使之从事生产,增殖财富,故俘户与移民便成为他们这一时期生产和战争中的经常性行动。
辽初在向四方征讨的过程中,就曾移徙代北、幽蓟、檀州之三河、密云等汉地民户以及渤海、回鹘、党项、吐谷浑、女真、乌古敌烈等部族牧民以充实其内地。在辽统治中心地区的上京临潢府一带以及附近诸州县先后均有大批被强迫迁入的汉民及其他各族人民,他们迁入后被编定户籍,分配给土地,进行生产,建立新的州县,有些则被编配在新设置的军、城、寨、堡进行屯戍或屯垦。因此,在辽人居住的中心地带及军力所达地区,到处都星罗棋布着以各族杂居为特点的新移民点。
金代初期也有与辽初相似的情况。随着金人军事的胜利,他们也陆续把所俘汉人、契丹人等迁到其东北内地,藉以充实人户和开发土地。例如他们把中原山西地区州县的大批居民,移置于上京和浑河路一带;原安置在上京地区的居民又被北迁向宁江州一带;平(河北卢龙)、润(河北抚宁县东北)、隰(辽宁兴城县西南)、来(辽宁绥中县西南前卫)等州人户则被移徙到沈州一带。此种徙民方式直到金统治中期仍续有发生。如金世宗时便曾把反抗金统治的契丹人全部迁移到上京、济州(吉林农安县)、利州(辽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等地安置,使他们与女真户杂处。以上所举诸例都是以削弱敌方力量,用以充实自己统治领域的移民事例中的一部。
蒙古统治时期,诸王军将们南下攻打中原各地时,亦以掳获大量人口财富为作战目的。他们把大批俘民充作“驱口”,陆续迁徙到自己所管辖的投下领地,使之从事放牧、农耕及各种手工业劳动,其所迁徙的地方甚至到达遥远的漠北和林以及称海、谦谦州等地。如元将史秉直所率领的汉族武装人员有十余万人,被蒙古统治者迁至漠北土拉河附近地方驻屯;在都城和林地区,就有数万计的汉民工匠替蒙古贵族们役作。即使在元初灭亡南宋之后,移民仍未完全停止。如元廷在至元年间,就曾把襄鄂(今湖北北部)地区的大批汉户迁往人稀土旷的西夏旧地河西一带,以进行实边。
这一徙民运动还波及双方军事冲突地带居民的南移。辽、金与北宋的战争,元朝与南宋的战争,都迫使黄河南北、沿淮两岸居民为躲避战祸,纷纷举家或合族往四方安全地带移徙。他们渡越山河险阻向比较安全的地区转移。其中多数徙民向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转移。因此,在江淮以南、今四川、湖北、江西、江苏、浙江诸地陆续增加了大量从北方南徙来的新移民。
大体上说以上两种移民运动均是辽、金、元初期在战争状态下所产生的特定历史状况。当辽、金、元王朝建立统治之后,随着其对全国统治的巩固与加强,移民运动又往相反的路线和方向发展,即辽、金、元统治者为确保其本民族对新占领地广大人民的统治,他们征发本部族或其他各部族的军队和人户,把他们移置于中国内地或沿边新区,使之长期居住屯守;同时,契丹、女真、蒙古的王公、贵族们也依其职任和食邑,率领其家属和新附人口来到他们的任所和投下领地。这一徙民运动以史无前例的大规模集体移徙的方式进行着。与以前称移民所不同的是,过去被徙走的是被征服的汉民,而今则是征服者自己;过去是把汉民迁去充实他们腹里地区,现今则是由契丹、女真、蒙古诸族以及伴随征服者而来的其他各种各样的色目人来填补中国内地。
此种移徙的实例很多。诸如在金熙宗时,为加强对北中国的统治,把原处东北地区的契丹、女真人大批南迁到中原地区,计户授田,使他们与汉人杂居。自燕山以南一直到淮水以北,散居于汉人村落之间,其人数达六万人之上(见《金史》卷4《熙宗纪》)。金海陵王时,迁都于燕京,又继续移徙上京诸地女真人南下分置在今河北、山东、山西的大兴府、大名府、山东路、严州路等一带地区,公元1158年,又把中都的屯军两猛安迁到南京(今河南开封市)附近,安插在汉人村落间。金世宗时,又继续实行这一南移政策。据统计,至公元1183年,金代散居中原各地的猛安有202个,谋克有878个,领户有61万5千余户,人数达615万余口(见《金史》卷6)。
与此同例,元代也有大批的蒙古、色目官员及其家属、军人随着元朝版图和势力扩大,陆续南迁到中原以及江淮以南广大地区,并以新迁地为家、长期居住、留守屯戍,如元军灭亡大理国,在云南建立行省,蒙古贵族及其大批军队随之进驻屯守并定居下来,其人数即达十万人以上。元灭南宋后,把原属西夏的部分军队南迁到今安徽合肥一带驻屯。其他民族如回族、阿尔浑、康里、斡罗思等诸部族军人亦纷纷南下散居于京城大都及今山西宣德、大同一带地区。元代京都的宿卫亲军中就有钦察、康里、阿速、唐兀人所组成的各卫军(见《经世大典》叙录·军制)。至于在江南的杭州、泉州、镇江等地也都有大批的外族移民入居。仅镇江一带地区,据《至顺镇江志》记载,就有3800户侨寓居民,其中民族的类别就有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及北方的汉族移民。他们除家属外,还拥有约2500名奴隶厮养。又据《昆山郡志》记载这里由于聚居着从四面八方来的移民,已成为“番汉间处,闽广混居,各循土风,民俗不一”的混杂地区了。此外,在今杭州地区也居住着大量蒙古移民,以贩卖珠宝著称的回族豪商则聚居于地面最为繁华热闹的“八间楼”一带,他们走南闯北,经营着从异域贩来的奇珍异宝,而大增财富。
徙民运动交织在以上两个历史阶段之后,逐步地平息和稳定下来,民族之间彼此和洽相融,民俗文化在彼此间消化浸染。这个过程是逐步展开的,但是中国社会经济文化的繁荣和商业、交通的发达,仍继续吸引着大批国外移民,不断进入各大都市中谋生或长期居留。他们或自觉、或自发、或零星、或集体移徙到中原,传播着他们各自带来的民俗文化,这是不足为奇的,但历史的规律总是先进的文化最终会替代后进的文化,这亦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泱泱大国的汉文化,包融着从异域而来的各族文化,从而丰富了自身的多元色彩。
辽、金、元统治下各族的风俗混同是这一时期的又一特征。民族间的移徙、混合,是这一时期的历史产物。同时,各民族均有其自身的历史传统和民族文化特点。这两者之间通常又是相互混合在一起。
契丹、女真、蒙古诸族初起时均处于中国的北部地区。其生产方式以渔猎、畜牧为主(间其兼营粗放的农业),他们均有各自的生态环境、自然地理条件,和各自的历史、语言、文化,亦由此而形成各种社会生活的风俗和习惯。当他们大踏步地进入中原各地区之后,便很自然地把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习俗移植到中原,自觉或不自觉地使之传布;同时,他们又时时刻刻地面对着高度发展的汉文化习俗,并接受其浸染和熏陶。这两种文化习俗的传播与蔓延、接触与摩擦、碰撞与冲击、排斥与融合,此伏彼起、千端万状。但是无论历史走向如何曲折变化,由低级文化向高级文化学习看齐、以至融合同化,乃是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可抗拒的力量。无论是契丹、女真还是蒙古族,他们的历史走向都不可避免地朝着这一历史规律的发展方向逶迤前进。
一种文化习俗的保留、发展、废弃、改造既有其内涵的功能,在潜移默化地发生影响,亦有其外界的氛围在发生着侵蚀作用。但是,由于时间上、空间上的不同,以及统治者及其周围集团的主观上的差异导向,也会影响着这种进程的快慢和深浅的力度。
由一种文化习俗转变到另一种文化习俗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从时间上来说,它往往需要经历数代人才能完成其消化与融合的过程。元初文士许衡在给世祖忽必烈的《时务策》中就曾经指出:
国朝土宇旷远,诸民相杂,俗既不同,论难遽定。考之前代,北方奄有中夏,必行汉法,乃可长久,故后魏、辽、金历年最多。其他不能实用汉法,皆乱亡相继。……必如今日形势,非用汉法不宜也。……然万世国俗,累朝勋贵,一旦驱之,下从臣仆之谋,改就亡国之俗,其势有甚难者。
他还指出:风俗之变“犹如寒之变暑,始于微温,温而热、热而暑,积百有八十二日而寒气始尽。暑之变寒,其势亦然,亦是积之之验也”。
由此许衡认定:
移风易俗须“渐之、摩之、待以岁月”。
以北方之俗改用中国之法也,非三十年不可成功。
渐之,摩之,非积三十年不可成功。这是一个概率,不能呆板看待。辽、金、元的统治者大体都经历着这种积年既久的演化过程。因此,在这个历史时期中,汉族传统文化习俗与契丹、女真、蒙古族的文化习俗共存,同时彼此间又相互接触碰撞、吸取、融合,从而构成了本期民俗史的基本内容,并使这一历史时期的民俗文化呈现出种种复杂而又异样的色彩与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