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篇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1],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经之以五事[2],校之以计[3],而索其情[4]: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5]。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6]。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7]。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8]。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将听吾计,用之必胜[9],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
计利以听,乃为之势[10],以佐其外[11]。势者,因利而制权也[12]。兵者,诡道也[13]。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14],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15],卑而骄之,佚而劳之[16],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17],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十一家注孙子校理》卷上
【注释】
[1]死生之地:指决定生死之所在。 [2]五事:谓后文道、天、地、将、法五种事项。 [3]校(jiào 较):比较,衡量。计:此处指综合测评,并非现在意义上的计谋、计策。 [4]情:真实情况。 [5]而不畏危:不畏惧于危疑。 [6]阴阳:原指日照的情况,此处指天地阴阳之气。寒暑:指气候。时制:指时令。 [7]死生:指死地、生地,所谓“死地”指进难攻退难守之地,“生地”义相反,故有“置之死地而后生”之说。 [8]曲制:军队编制。官道:指设官分职、明权任责的原则。主用:指军费、军粮等问题。 [9]用之必胜:用兵一定胜利。 [10]乃为之势:创造取胜的潜在可能性。势,取胜的态势。 [11]外:境外,指战争发生的地方,攻伐多在自己国境之外。或指常规以外的情况。曹操注:“常法之外也。” [12]利:指有利的因素。权:权变,灵活处置。 [13]诡道:欺诈之道。 [14]乱而取之:敌贪利必乱,趁敌军混乱而攻取之。 [15]挠:骚扰。 [16]佚:安逸。 [17]庙:庙堂,指国君议政之所。算:算筹,喻指计算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