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普厄族
一路上暮海仁通过曼尼的翻译和那老者闲聊,询问普厄族的礼仪习俗和生活习惯,原来普厄族世代守护白原星圣山珂裟罗,尊雪神为生命之神,过着与世无争的狩猎的部族生活。边聊边行,不大一会儿,一行人来到一座铁甲门前,这座铁甲门与暮海仁三人先前来到的铁甲门十分相似,两边也是雄伟的碉楼,碉楼顶是两座巨大的怪兽雕像,造型生动,像是活的一样。那普厄族老人大声喊了几句,暮海仁问身边的曼尼:“他喊的什么?”
曼尼摇了摇头,说:“我也听不懂,可能是普厄族独有的语言,他们的暗号一类。”
暮海仁点点头,心中默默记忆,心说也许将来用得到,老人刚刚说完,只听呼喇喇一阵巨响,铁闸门缓缓升起,露出一道人可穿行的空隙,一行人拖着猎物,走进闸门,暮海仁三人顿觉豁然开朗,原来普厄族人生活在一个山谷中的小盆地里,四面群山围绕,是天然的屏障,山谷内气温要高很多,比较适宜居住,老者名叫朗库,是普厄族很受人尊敬的老猎手,他的儿子和女儿分别叫做朗姆和金敏,他这次狩猎回来,大家纷纷跟他打招呼,也询问起暮海仁三人的来历,其实银海群山已经几十年都没有一个访客了,大家看见暮海仁三人都觉十分新鲜,小孩子们围着他们看着叫着,似乎并不害怕,伊娃喜欢小孩子,她从兜里掏出自己随身带的糖果,分给孩子们,孩子们接了就吃,十分天真纯朴。
暮海仁见普厄族人大都身材高大,身体肤色发蓝,有一种十分美丽的色泽,也许是因为他们久居寒地,肌肉组织里产生抗低温的变异,而眼睛颜色明亮,远胜人类和寻常吉达卡玛人,想必是不怕雪地反光,而且身后长有长尾,可能是在冰面行走时能更好地平衡肢体。暮海仁心想:“之前我太无知了,谁说他们兽族丑恶不堪?他们中的许多,即使以人类的狭隘眼光来看,也美得出奇。
朗库和他的儿子女儿都很感谢暮海仁的救命之恩,形容起暮海仁如何拔刀相助,斩杀许多迅猛貂,然后又治好朗姆的外伤,于是大家对他们也都很有好感,纷纷拿出家中的事物和饮料款待三人。朗库也把自己打到的猎物和暮海仁杀死的迅猛貂分给族人,大家都很高兴,纷纷把猎物去皮剔骨,又升起篝火。烧烤起来,大家围着篝火,喝酒谈心,询问暮海仁的来意,暮海仁叫曼尼把事情一五一十讲了,大家纷纷议论,有人告诉暮海仁——现在的普厄族首领是位年轻的女王,名叫碧珑纱,是继承了他丈夫的王位,而他的丈夫在不久之前的献身祭中死去了,她十分思念死去的丈夫,心情沉郁,如果现在去打扰她恐怕不是时候。
暮海仁心说:“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大家对我们不存敌意,也不必急在一时,机会总是有的。”于是哈哈一笑,不置可否,端起酒杯和大家尽情喝酒,普厄族人崇敬勇士,崇拜武功和阳刚气概,暮海仁斩杀迅猛貂的勇猛大家并未亲见,但他酒到杯干,气度豪迈,人所共见,大家对他更添好感,纷纷向他敬酒。偎在他身边的伊娃见暮海仁逸兴横飞,慷慨洒脱,心中更添爱慕之情,一颗芳心暗暗想着:“他这人心地好,为他人着想,又有气度,潇洒不拘小节,要是这一生能跟着他,就算是吃再多的苦,冒再大的风险,又算得了什么?”
曼尼却暗暗着急:“怎么说着说着就不提冰晶玉的事了?他怎么不多说我们的事啊,老谈些他们这群深山里的乡巴佬事情做什么?再说为什么不说你是沙迦曼大帝女儿的丈夫,用身份压压他们?”
只听暮海仁又问:“你们的献身祭是什么?节日吗?为什么你们的首领会在献身祭去世呢?”
大家听到暮海仁问起献身祭,立刻收敛起笑容,露出庄严肃穆的表情,朗库叹了口气,说道:“沙迦曼大帝视冰银翡翠树生出冰晶玉为吉兆,而对于我们普厄族人来说,却是个凶兆,一旦冰银翡翠的冰晶玉结成,我们视为雪神对我们的罪孽不满,想要惩罚我们,而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赎罪,赎罪的方式就是我们的首领要一个人徒步攀登圣山珂裟罗的最高峰,数百年来冰银翡翠数次结晶,而我们的首领都担起救赎族人的重担,只可惜从没有一个人从珂裟罗山上走回来。”
暮海仁听到这里点了点头,也被普厄族人首领舍身的精神感动,不禁问道:“这里许多高峰,为什么独尊珂裟罗为你们的圣山呢?是因为它最高吗?”
朗库点点头说:“珂裟罗不仅是白原星银海群山的第一高峰,也是传说中雪神的圣域,传说如果有人能登上珂裟罗,神会赦免他和他的族人所犯下的一切罪行,唉,可是珂裟罗山太高,我们族人历来有很多勇士想尝试登顶,可惜一般都在不到三分之一的地方就要放弃了,那些没放弃的,却没有一个活着回来。”
暮海仁默默无语,过了片刻,他站起身,高高举起酒杯,朗声说道:“我要敬所有那些攀登珂裟罗而不幸遇难的勇士们一碗,愿他们的英灵永远属于珂裟罗的圣域!”曼尼把他的话翻译了,大家深受感动,也纷纷举起了酒杯,跟他干杯共饮。
这一夜暮海仁和一众普厄族的猎户吃肉喝酒,谈天说地,尽情欢乐,之后暮海仁就睡在朗库父子的帐篷里,曼尼心想:“你本事再大,喝多了在睡觉的时候也使不出来,怎么如此莽撞冒险,你知道人家抱的什么心思?万一他们想害你怎么办?”曼尼可不敢睡在普厄族人的帐篷里,自己在远离普厄族人帐篷圈的地方又扎起了自己的小帐篷,伊娃和朗库的女儿金敏虽然语言不通,但女孩子之间的友谊往往并不需要语言,伊娃喜欢金敏天真纯朴,金敏仰慕伊娃的飒爽亲切,两个女孩子一见如故,伊娃当晚就睡在金敏的帐篷里。
第二天一早,暮海仁走出帐篷,和普厄族猎户们一起吃早餐的时候,看见大家都是带枪在身,身上有的缠着子弹带,有的带着头盔,而且纷纷从远处的围栏里牵出一只只头上长角外形像马的六条腿的高大动物,似乎是一种坐骑。暮海仁一怔,问道:“怎么了?有敌人来袭吗?”
朗库一笑,解释说:“罗萨兄弟有所不知,昨天下了大雪,我们的雪期又到了,每个年周的第一场雪后的第一天是我们全部落集体打猎的日子,为全部落在难以打到猎物的雪期储备食物。”他伸手一直那动物,说:“那是我们普厄族的独有的坐骑,叫做雅克鹿。”
朗库的儿子朗姆也背了猎枪出来,朗库问他:“你昨天受了伤,不要参加了吧!”朗姆一拍胸脯,指着暮海仁说:“这位大哥的治伤药很灵验,我不碍事了。”他又拍拍暮海仁的肩头,说道:“罗萨大哥,你的剑法好,枪法一定也出众,何不跟我们一起去试试运气?”
暮海仁挠挠头,正不知如何答复,却看见朗库微笑着看着儿子,眼神里露出一丝狡黠和欢喜,暮海仁问起详情,朗库哈哈大笑,说:“每年的全部落狩猎,打到猎物最多的勇士可以在庆祝宴会上邀请任何一位单身的女子跳舞,而这位女子是不能拒绝的,这小子早看上了自己的心上人,一直没机会表白,这回才不顾身上带伤,也要争第一了!”
暮海仁也不禁面露微笑,回想起自己历次的太阳系剑术大赛,当然争得一把雷电剑上阵杀敌是很重要,但其实在他的心底,也许海莲娜的眼光才是他最在意的。暮海仁想到这里,哈哈一笑,也拍拍朗姆的肩头,点了点头,算是答应和他们一起去狩猎,心想:“我也暗中尽量帮帮你,看能不能让你当上今年的狩猎第一勇士!”
猎户们对暮海仁极有好感,见暮海仁也要参见狩猎,都很高兴,齐声欢呼,纷纷从自己家中取出枪支和子弹送给他,暮海仁膂力很大,挑中了一把重狙击枪和一把锋利的匕首刀。伊娃见暮海仁也要参加狩猎,自然也兴致勃勃地要求跟着,暮海仁知道拦不住她,又觉得不会有太大危险,于是一笑,也让她挑选枪支,伊娃一愣,说:“你的孤光剑,我的月影剑,能开山碎海,能斩近也能及远,问什么还要选这么原始的武器呢?”暮海仁一笑:“入乡随俗,我们既然来到这里参加人家的活动,最好按着人家的传统和规矩,可不是显本事来了。”
伊娃点了点头,心中暗自佩服暮海仁的见识,知道他是攻心为上,不愿用强力压服别人。
伊娃善使机动灵活的短枪,于是挑了双枪插在腰间,背上一根狼牙矛,暮海仁是长枪短刀,伊娃是短枪长矛,二人装备刚巧互补。
曼尼又摇头又叹气,虽然不想去,却也没有法子,只好跟着,挑了一把最适合护身的冲锋枪和两大捆子弹。
大家准备完毕,朗库站上高台,讲了几句,曼尼翻译给暮海仁和伊娃,说是他讲得是狩猎中的秩序和方位,什么不要误伤自己人,注意躲避某种凶兽,还有不要捕杀过于幼小的野兽,不要破坏野兽的巢穴之类,暮海仁心里暗自点头,心想:“谁说普厄族人野蛮落后?这番心思就很有智慧,很有保护生态,以求生生不息的远见。”
只听朗库最后面向远处高耸的珂裟罗峰,嘴上振振有辞,似乎有种神秘的音律,台下所有的普厄族人面露庄严肃穆的神色,静静听着,最后朗库呼喝一声,普厄族五百多最骁勇的猎人齐声呼应,喊声震动山谷,远远传来震人心魄的回响,大家都血脉贲张,群情激动,一起翻身骑上雅克鹿,浩浩荡荡向银海群山的耳语森林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