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发展篇
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机制的应用及协同效应分析
[摘要]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机制是广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要补充机制,也是鼓励全民低碳的交易机制。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同时,该机制对低碳技术及产品的创新有良好的驱动作用,对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模式,带动新兴绿色经济业态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文介绍了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机制的产生、发展以及现状,深度解读了该机制及其方法学体系,并对其协同效应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碳普惠核证减排机制;碳普惠制;碳普惠核证减排量;PHCER
一、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机制背景
(一)机制提出背景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2015年1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参加巴黎气候大会,推动达成《巴黎协定》,向国际社会公开承诺我国到2030年的碳减排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五位一体”的国家发展战略当中,提出“建立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将绿色发展作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理念”。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公众参与机制,营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社会氛围。创新区域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同每个人息息相关,每个人都应该做践行者、推动者。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
广东是经济大省和人口大省,也是国家首批低碳省试点,承担着全国最高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担负着探索低碳发展模式的重要任务。2017年4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广东工作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批示中指出“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在广东省第十二届党代会上强调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让每个人都自觉行动起来,参与和支持环境保护。在政策层面,广东省通过分解指标、责任考核等行政手段来推进节能减碳工作;在市场层面,广东省积极探索运用市场机制配置碳排放资源,试点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纳入约200家控排企业(碳排放占到全社会的65%左右),降低全社会节能减碳成本。但是,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和居民生活消费领域正逐步成为我省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含直接和间接排放)增长的重要领域之一。为此,广东省探索建立了政府引导、社会自觉和市场运作的碳普惠制,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约束性目标。
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机制就是碳普惠制与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衔接桥梁,将公众低碳与企业减碳任务联合起来,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广东省碳普惠制进展
低碳权益是环境权益的一种,碳普惠制是公众低碳权益的实现工具。碳普惠制是指以“低碳权益,普惠你我”为核心理念,以“谁低碳、谁受益”为理念,通过标准化的推进,将小微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节约能源、节约资源、低碳出行、低碳消费、植树增汇等绿色低碳行为具体量化为碳减排量,并以“碳币”为符号赋予一定价值,建立起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核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制度。商业激励即碳币可以换取一定的商业优惠,如商家优惠券、增值服务等;政策鼓励即碳币与公共服务或政策指标相结合,获取一定的公共服务费用减免或优先权等;与核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即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机制。
碳普惠制是广东省贯彻落实全社会共同参与绿色发展的创新举措,是探索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的创新尝试,是绿色发展又一项体制机制创新。推广碳普惠制,有利于探索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市场机制,调动全社会积极性践行绿色低碳的理念和行为,引导共同参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及增加森林碳汇。
2015年7月17日,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气候〔2015〕408号)及《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建设指南》,正式启动了碳普惠制试点工作。2016年1月7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首批碳普惠制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粤发改气候函〔2016〕82号)将广州、韶关、河源、惠州、东莞、中山6市确认为广东省碳普惠制首批试点城市,试点期3年。2016年6月30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批复成立了“广东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统筹碳普惠制试点建设及运营工作。2017年4月14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粤发改规〔2017〕1号),对纳入碳普惠制试点地区的相关企业或个人所产生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PHCER)的管理和使用做出相关规定。《广东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广东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深入开展碳普惠制试点。
从试点至今,碳普惠微信服务号、微信订阅号、商家APP以及官网已正式对外运营。通过线上及线下活动,碳普惠覆盖区域的公众已经可以体验到“参与低碳换优惠服务”“开发PHCER得收益”的低碳权益。
二、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机制介绍
(一)机制简介
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机制是碳普惠制整体机制中的一环,既是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主管部门认可的抵消机制,也是以低碳为媒介实现精准扶贫的创新手段。
依据碳普惠行为方法学,碳普惠平台将公众或者小微企业的节电、节气等节能行动,节水等资源节约行为,垃圾回收等资源循环利用,植树增汇、节能技改等低碳减排项目的碳减排量进行科学量化。量化后的碳减排量可以折算为碳币,碳币可用来参与公益活动、兑换购物优惠或者获取公共服务费用减免或者优先享有政策指标。另外,依据备案的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方法学开发的项目碳减排量,作为碳普惠核证减排量(PHCER),可以进入广东省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抵消控排企业碳排放量。(图1)
图1 碳普惠制机制图
碳普惠核证减排量(PHCER),单位为二氧化碳当量,是指纳入碳普惠制试点地区的相关企业或个人自愿参与实施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加绿色碳汇等低碳行为(简称“碳普惠行为”)所产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PHCER经地市自愿申报和评选后备案,具备真实性、可测量性和额外性。
(二)管理机制及流程
碳普惠核证减排机制在管理上由省统筹建设,分级管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是PHCER的省主管部门,负责省级碳普惠行为方法学的审核备案和省级PHCER的备案管理工作;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发展改革部门是PHCER的地方主管部门,负责地方碳普惠行为方法学的组织开发和地方PHCER的备案管理工作。对于方法学的管理,地方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实际,优先选取具有广泛公众基础和数据支撑、充分体现生态公益和亟须政策措施支持的低碳领域及行为纳入碳普惠行为,并组织开发形成地方碳普惠行为方法学。地方主管部门可将具有较好工作基础、具备推广条件的地方碳普惠行为方法学向省主管部门申请成为省级碳普惠行为方法学,向省主管部门提交省级碳普惠行为方法学书面材料,填写方法学备案申请表及附上该方法学设计文件。省主管部门收到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委托广东省碳普惠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论证,依据专家委员会出具的审核评估意见,对条件完备、科学合理且具备复制推广的碳普惠行为方法学予以备案,并及时向全社会发布。(图2)
图2 碳普惠行为方法学管理
对于核证减排量的管理,纳入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地区的相关企业或个人应根据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参与碳普惠制试点活动,并授权地方主管部门获取其碳普惠行为相关活动数据,用于核算PHCER。申请参与碳普惠试点活动后,不得重复申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地方主管部门应妥善管理参与者提供的碳普惠行为相关数据,并依据地方或省级碳普惠行为方法学要求,将参与者的碳普惠行为核算为地方PHCER,并发放至参与者账户中。采用同一省级碳普惠行为方法学累计达到500吨及以上的地方PHCER,可提交书面材料申请转为省级PHCER,并将有关数据按照要求上传到省级PHCER管理系统。省主管部门收到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视需求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核查,经审核无误的准予备案,并通过省级PHCER系统将省级PHCER发放至参与者账户中。同时,地方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对应的地方PHCER在地方PHCER管理系统中注销。地方主管部门应制定出台碳普惠制试点推广的相关鼓励政策措施。(图3)
图3 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管理
三、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机制发展现状
(一)制度体系建设进展
《广东省2016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首次明确提出试点地市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PHCER)可以抵消控排企业配额。2017年4月,《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正式将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补充机制。2017年5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组建了广东省碳普惠专家委员会,负责承担省级碳普惠行为方法学的技术评估工作;收集碳普惠制试点热门和疑难问题,召开技术研讨会,并向主管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提出意见或建议;参与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及配套制度建设。2017年7月,印发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广东省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交易规则〉备案的通知》(粤发改气候函〔2017〕3570号),明确了PHCER的交易规则。2017年8月,印发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气候函〔2017〕4509号),细化了PHCER抵消规则,提出企业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省级碳普惠核证减碳量(PHCER)抵消实际碳排放的,应在2018年6月10日前通过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和省级碳普惠平台提交上缴申请,并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书面申请。2017年度可用于抵消的CCER和PHCER总量原则上控制在150万吨以内。此外,东莞松山湖地区对该区域的PHCER提供了配套的财政支持。
(二)方法学体系建设现状
从2017年4月机制正式启动至2017年10月23日,经研究及广东省碳普惠专家委员会评估论证,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已经准予了3批方法学的备案,包含《广东省森林保护碳普惠方法学》《广东省森林经营碳普惠方法学》《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广东省使用高效节能空调碳普惠方法学》《广东省使用家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碳普惠方法学》5个方法学(见表1)。
表1 广东省级碳普惠方法学备案清单
(三)PHCER项目备案及交易现状
截至2017年10月23日,广东省共计备案了5个省级PHCER项目,签发了242343吨省级PHCER(表2),其中已有239197吨用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抵消。
表2 省级PHCER项目备案清单
此外,2017年6月8日举行了广东省省级PHCER首次竞价活动,竞价项目分别是国营刘张家山林场林业碳普惠森林保护项目(26284吨)、国营刘张家山林场林业碳普惠森林经营项目(11328吨),总量为37612吨,竞价底价为12.03元/吨。采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方式决定成功竞买人,分别以14.71元/吨和14.75元/吨的价格成功竞价。竞价收益转化成实实在在的收益送到了当地林农的手中。真正落实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并达到精准扶贫目的。
四、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方法学解读
开发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方法学主要是从碳普惠制试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出发,结合当地实际,优先选取具有广泛公众基础和数据支撑、充分体现生态公益和亟须政策措施支持的低碳领域及行为,由地方主管部门组织开发形成。
为降低碳普惠核证项目的开发难度、简化论证步骤和监测程序,碳普惠制方法学从两方面进行了简化:(1)额外性论证。参考清洁发展机制(CDM)小规模方法学条款规定,碳普惠制方法学对项目的减排类型、装机规模、减排量范围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和详细地规定,确保符合方法学适用条件的项目均具备额外性。因此,开发碳普惠核证项目时无需再进行额外性论证。(2)减排量监测。对于林业碳汇项目,要求具备林业部门二类调查(或三类调查)数据基础,在减排量监测及计算时直接采用林业部门的调查数据,而不要求项目业主再进行额外监测操作。对于涉及广大消费者的高效节能产品项目,对某些参数提供了缺省值和自行监测两种途径,尽量减少项目监测的工作量。
截至2017年9月底,广东省已发布5个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方法学,涉及林业碳汇、可再生能源和高效节能产品等领域,分别是广东省森林保护碳普惠方法学、广东省森林经营碳普惠方法学、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广东省使用高效节能空调碳普惠方法学和广东省使用家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碳普惠方法学。方法学的适用范围均是纳入碳普惠制试点地区的相关企业或个人。
(一)广东省森林保护碳普惠方法学
森林在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森林是重要的碳汇资源,实施造林再造林、可持续森林管理、减少毁林均是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举措。
广东省森林碳储量密度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属于较低水平,有较大的碳汇增量空间。目前,广东省发布的两个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为广东省森林保护碳普惠方法学、广东省森林经营碳普惠方法学,扶持对象分别是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旨在利用市场化手段通过碳交易机制为林业建设开创新的资金渠道,促进林业碳汇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在帮助扶贫方面也具备特殊意义。
1.适用条件
本方法学适用于碳普惠机制下生态公益林管护、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提升的行为所产生的林业碳普惠减排量的核算。本方法学适用于具备林业部门二类调查(或三类调查)数据基础且林种为生态公益林的林地。
本方法学不适用于竹林和灌木林。
项目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森林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或规程。
2.核算边界及周期
项目的核算边界指拥有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碳普惠参与方实施林业碳普惠项目活动的地理范围,以小班为基本单位。碳普惠参与方需提供项目地块的林地及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据,如林权证。
首次申请林业碳普惠减排项目的核算周期为2010年至碳普惠参与方申请当年的时间区间,核算周期以整年为计算单位,一个核算周期至少为一年。
3.碳普惠核证减碳量计算
第一步:基于二类调查(或三类调查)数据中的项目林地活立木蓄积量,利用生物量扩展因子法换算为生物量。公式如下:
式中:
BTREE, i, j, t:第t年,第i小班中树种j的林木生物量(t d.m.)
i:小班
j:树种
VTREE, i, j, t:第t年,第i小班中树种j的活立木蓄积量(m3)
DTREE, j:树种j的基本木材密度(t d.m.m-3)
BEFTREE, j:树种j的生物量扩展因子,无量纲
RTREE, j:树种j的根冠比(地下生物量/地上生物量),无量纲
第二步:基于生物量,利用林木生物量碳含量换算为项目林地碳储量。公式如下:
式中:
CTREE, j:第t年,核算边界内所有林木碳储量(t CO2-e)
BTREE, i, j, t:第t年,第i小班中树种j的林木生物量(t d.m.)
CFTREE, j:树种j的碳含量(t C/t d.m.)
第三步:基于一定林地面积,计算项目林地单位面积碳储量。公式如下:
式中:
CTREE, t:第t年,核算边界内单位面积林木碳储量(t CO2-e ha-1)
CTREE, t:第t年,核算边界内所有林木碳储量(t CO2-e)
At:第t年,核算边界内生态公益林总面积(ha)
第四步:基于一定时间周期,计算项目林地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公式如下:
式中:
ΔCT, A:核算边界内林地的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t CO2-e ha-1a-1)
cTREE, t2:第t2年,核算边界内单位面积林木碳储量(t CO2-e ha-1)
cTREE, t1:第t1年,核算边界内单位面积林木碳储量(t CO2-e ha-1)
T:核算周期(t1~t2)(年)
第五步:计算发生在项目林地、由森林火灾等引起生物质燃烧造成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公式如下:
式中:
GHGE, T:核算周期和核算边界内排放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t CO2-e)
GHGFF, t:核算周期内,核算边界内因森林火灾引起林木地上生物质燃烧造成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总量(t CO2-e)
T:核算周期(年)
AFF, i, t:第t年,第i小班发生森林火灾的面积(ha)
b TREE, i, tL:发生火灾前一年,第i小班平均单位面积地上生物量,t d.m.ha-1。采用公式1林木生物量计算公式获得。如果只是发生地表火,即林木地上生物量未被燃烧,则此值为0
COMFi:第i小班的燃烧因子,无量纲
EFCH4:第i小班CH4的排放因子,g CH4(kg燃烧的干物质d.m.)-1,取固定值4.7
EFN2O:第i小班N2O的排放因子,g N2O(kg燃烧的干物质d.m.)-1,取固定值0.26
GWPCH4: CH4的全球增温趋势,取固定值21,无量纲
GWPN2O: N2O的全球增温趋势,取固定值310,无量纲
第六步:计算项目林地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与全省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基准值之间的差值,从而计算项目林业碳普惠减排量。公式如下:
式中:
PHCER:林业碳普惠减排量(t CO2-e)
ΔCT, A: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t CO2-e ha-1a-1)
ΔCBSL: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基准值(t CO2-e ha-1a-1)。以2011年全省生态公益林平均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3.3247 t CO2-e ha-1a-1)作为基准值
A:核算边界内林地总面积(ha),以核算周期终止年份生态公益林总面积为准,即A=At2
T:核算周期(年)
GHGE, T:核算周期和核算边界内排放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t CO2-e)
4.数据来源及监测
本方法学中要求的监测数据主要来源于林业部门二类调查数据或持续更新的森林资源档案数据,以及三类调查数据。
监测数据主要包括:核算边界内林地总面积、活立木蓄积量和森林火灾面积等,具体参见表3:
表3 《广东省森林保护碳普惠方法学》数据监测要求
(二)广东省森林经营碳普惠方法学
广东省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规模的植树造林和森林更新,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均大幅增加。但由于长期以来的重造林、轻管理,森林大多数缺乏有效的抚育和经营管理,再加上频繁的自然灾害,使得森林的质量,特别是人工林以及集体和个体所有的林分质量较差。本方法学旨在利用碳交易机制鼓励集体和个体林业单位在经营商品林过程中积极实施残次林改造、低效桉树/经济林改造等减碳增汇行为。
1.适用条件
本方法学适用于碳普惠机制下经营商品林过程中实施林业减碳增汇行为所产生的林业碳普惠减排量的核算。
本方法学适用于具备林业部门二类调查(或三类调查)数据基础且林种为商品林的林地,但不包括以生产薪炭等生物质燃料为目的的林地。
本方法学不适用于竹林和灌木林。
项目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森林经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或规程。
2.核算边界及周期
项目的核算边界指拥有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碳普惠参与方实施林业碳普惠项目活动的地理范围,以小班为基本单位。碳普惠参与方需提供项目地块的林地及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据,如林权证。
首次申请林业碳普惠减排项目的核算周期为2010年至碳普惠参与方申请当年的时间区间,核算周期以整年为计算单位,一个核算周期至少为一年。
3.碳普惠核证减碳量计算
第一步:基于二类调查(或三类调查)数据中的项目林地活立木蓄积量,利用生物量扩展因子法换算为生物量。公式如下:
式中:
BTREE, i, j, t:第t年,第i小班中树种j的林木生物量(t d.m.)
i:小班
j:树种
VTREE, i, j, t:第t年,第i小班中树种j的活立木蓄积量(m3)
DTREE, j:树种j的基本木材密度(t d.m.m-3)
BEFTREE, j:树种j的生物量扩展因子,无量纲
RTREE, j:树种j的根冠比(地下生物量/地上生物量),无量纲
第二步:基于生物量,利用林木生物量碳含量换算为项目林地碳储量。公式如下:
式中:
CTREE, j:第t年,核算边界内所有林木碳储量(t CO2-e)
BTREE, i, j, t:第t年,第i小班中树种j的林木生物量(t d.m.)
CFTREE, j:树种j的碳含量(t C/t d.m.)
第三步:基于一定林地面积,计算项目林地单位面积碳储量。公式如下:
式中:
cTREE, t:第t年,核算边界内单位面积林木碳储量(t CO2-e ha-1)
CTREE, t:第t年,核算边界内所有林木碳储量(t CO2-e)
At:第t年,核算边界内生态公益林总面积(ha)
第四步:基于一定时间周期,计算项目林地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公式如下:
式中:
ΔCT, A:核算边界内林地的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t CO2-e ha-1a-1)
cTREE, t2:第t2年,核算边界内单位面积林木碳储量(t CO2-e ha-1)
cTREE, t1:第t1年,核算边界内单位面积林木碳储量(t CO2-e ha-1)
T:核算周期(t1~t2)(年)
第五步:计算发生在项目林地、由森林火灾等引起生物质燃烧造成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公式如下:
式中:
GHGE, T:核算周期和核算边界内排放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t CO2-e)
GHGFF, t:核算周期内,核算边界内因森林火灾引起林木地上生物质燃烧造成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总量(t CO2-e)
T:核算周期(年)
AFF, i, t:第t年,第i小班发生森林火灾的面积(ha)
bTREE, i, tL:发生火灾前一年,第i小班平均单位面积地上生物量,t d.m.ha-1。采用公式1林木生物量计算公式获得。如果只是发生地表火,即林木地上生物量未被燃烧,则此值为0
COMFi:第i小班的燃烧因子,无量纲
EFCH4:第i小班CH4的排放因子,g CH4(kg燃烧的干物质d.m.)-1,取固定值4.7
EFN2O:第i小班N2O的排放因子,g N2O(kg燃烧的干物质d.m.)-1,取固定值0.26
GWPCH4: CH4的全球增温趋势,取固定值21,无量纲
GWPN2O: N2O的全球增温趋势,取固定值310,无量纲
第六步:计算项目林地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与全省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基准值之间的差值,从而计算项目林业碳普惠减排量。公式如下:
式中:
PHCER:林业碳普惠减排量(t CO2-e)
ΔCT, A: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t CO2-e ha-1a-1)
ΔCBSL: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基准值(t CO2-e ha-1a-1)。以2011年全省生态公益林平均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3.3247 t CO2-e ha-1a-1)作为基准值
A:核算边界内林地总面积(ha),以核算周期终止年份生态公益林总面积为准,即A=At2
T:核算周期(年)
GHGE, T:核算周期和核算边界内排放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t CO2-e)
4.数据来源及监测
本方法学中要求的监测数据主要来源于林业部门二类调查数据或持续更新的森林资源档案数据,以及三类调查数据。
监测数据主要包括:核算边界内林地总面积、活立木蓄积量和森林火灾面积等,具体参见表4:
表4 《广东省森林经营碳普惠方法学》数据监测要求
(三)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具备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优点,能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促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落实节能减排。目前,广东省有各类工(产)业园区近200个,具有稳定用电负荷、集中连片的工业厂房屋顶资源丰富。本方法学规定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减碳量的核算方法,鼓励安装及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
1.适用条件
本方法学适用于碳普惠制试点地区的相关企业(控排企业除外)或个人安装并运行规模为5MW及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碳普惠行为。
项目活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安装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或规程。
2.核算边界及周期
项目的核算边界指安装并运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活动的地理范围。碳普惠参与方需提供项目备案证等产权证明文件。
项目减碳量计入期不超过25年,计入期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可上溯至2015年1月1日。核算周期以整年为计算单位,一个核算周期至少为一年。
3.减排原理
在没有安装或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时,最现实可行的替代情景(即“基准线情景”)是使用由并网发电厂(主要为火力发电厂)提供的电网电量。因此,与基准线情景相比,安装及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可以减少使用或完全替代电网电量,从而减少火力发电厂由于发电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4.碳普惠核证减碳量计算
第一步,计算基准线排放。公式如下:
式中:
BEy:第y年的基准线排放量(t CO2/yr)
EFPJ, y:第y年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运行所发电量(MWh/yr)
EFgrid, CM, y:第y年区域电网发电CO2排放因子(t CO2/MWh)
第二步,计算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排放量PEy。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PEy=0。
第三步,计算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减碳量。公式如下:
5.数据来源及监测
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检测数据主要为发电量,量化以供电公司安装的发电电表读数或以电力公司的上网电量结算单(发电量全部上网)为准,电表精度不低于0.5S,检定周期不超过6年。所需检测的参数和数据见表5:
表5 《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数据监测要求
(四)广东省使用高效节能空调碳普惠方法学
广东省是高速城镇化、现代化的人口大省,家用电器的普及率和使用量快速提升,能源消耗总量巨大。然而,高效节能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偏低。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产品有助于提高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有助于形成企业生产、消费者购买、全社会认同高效节能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适用条件
本方法学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碳普惠制试点地区相关企业和个人使用高效节能空调的碳普惠行为。
项目活动涉及的高效节能空调要求如下:
(1)以电为动力源;
(2)通过能效标志备案,并且可提供包含电器型号和参数的产品说明书;
(3)空调类型为非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或冷水机组,具体范围参见附录A;
(4)空调能效等级性能指标不低于国家标准中2级能效规定值。
项目计入期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15年1月1日。
每个项目活动可涉及一个或多个类型或型号的高效节能空调。每台空调可申请的减排量从终端消费者安装空调之日算起,计入期不超过7年。
空调用户可自行申请项目减排量,也可委托个人或者单位作为项目组织实施人(或单位)进行申请。空调用户与项目组织实施人(或单位)应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减排量权属、权利及义务关系,由项目组织实施人(或单位)汇总申报项目减排量。
2.核算边界及周期
项目的核算边界是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碳普惠制试点地区的地理范围。
项目的核算周期以整年为计算单位,一个核算周期至少为一年。
3.减排原理
本方法学的基准线情景是用户使用具有相同用途、具有3级能效规定值(按照国家标准)的特定类型空调(具体见本方法学附录A)。因此,与基准线情景相比,使用高效节能空调(1级或2级能效)可以减少电力消耗,从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4.碳普惠核证减碳量计算
第一步:计算基准线排放量(BEy)。基准线排放量指基准线情景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公式如下:
式中:
BEy:第y年基准线情景碳排放量(tCO2)
CCPJ, k: k型号高效节能空调的额定(名义)制冷量(W)
EERBL, k:与k型号高效节能空调同类型的基准线情景空调的能效等级性能指标(W/W或W·h/W·h),具体数值参见附录B
tPJ, k, y: k型号高效节能空调第y年的使用时长(h)
NPJ, k, y:第y年正常使用的k型号高效节能空调数量
1/1000:从W到kW的单位换算
TDy:第y年电网供电过程中的技术(输配)损失,取缺省值10%
EFCO2, y:电力排放因子(tCO2/kWh),采用《广东省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2017年修订版)的电力排放因子,取默认值6.379*10 -4tCO2/kWh
第二步:计算使用高效节能空调带来的碳排放量(PEy)。公式如下:
式中:
PEy:第y年使用高效节能空调带来的碳排放量(tCO2)
CCPJ, k: k型号高效节能空调的额定(名义)制冷量(W)
EERPJ, k: k型号高效节能空调的能效等级性能指标(W/W或W·h/W·h)
tPJ, k, y: k型号高效节能空调第y年的使用时长(h)
NPJ, k, y:第y年正常使用的k型号高效节能空调数量
1/1000:从W到kW的单位换算
TDy:第y年电网供电过程中的技术(输配)损失,取缺省值10%
EFCO2, y:电力排放因子(tCO2/kWh),采用《广东省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2017年修订版)的电力排放因子,取默认值6.379*10 -4tCO2/kWh
第三步:计算使用高效节能空调带来的减排量(ERy)。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ERy:第y年使用高效节能空调带来的减排量(tCO2)
为方便使用,以上公式简化如下:
5.数据来源及监测
本方法学中要求的监测数据具体参见表6:
表6 《广东省使用高效节能空调碳普惠方法学》数据监测要求
6.抽样核查
通过抽样确定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高效节能空调的使用时长,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
样本大小根据最低90%的置信区间和最大10%的误差确定;
根据统计学进行抽样,即样本应随机分布,选择有代表性的用户(数量和区域);
访谈对象应随机抽取。
具体样本量计算方法如下:
项目活动涉及的全部高效节能空调均为同一用途(家用空调、办公建筑用空调或租赁商铺用空调)时,可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计算样本量。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n:所需的样本量
N:项目活动涉及的高效节能空调数量
p:抽样指标的预测值或估计值,一般取0.5
1.645:置信区间为90%时取1.645
0.1:相对误差
1.1:为解决空调样本用户无回答所需的因子,即样本量增加10%
样本量不应少于30,即当n的计算结果少于30时,则所需样本量应取为30。
若同一项目活动涉及不同用途的高效节能空调,需要先按照家用空调、办公建筑用空调或租赁商铺用空调进行分组,每组样本量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同样,每组样本量不应少于30。
(五)广东省使用家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碳普惠方法学
1.适用条件
本方法学适用于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地区用户使用家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的碳普惠行为。
对于项目活动涉及的家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器,要求已通过能效标志备案,并且可提供包含电器型号和参数的产品说明书。
项目计入期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15年1月1日。
每个项目活动可涉及一个或多个类型或型号的家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每台热水器可申请的减排量从终端消费者安装热水器之日算起,计入期不超过7年。
热水器用户可自行申请项目减排量,也可委托个人或者单位作为项目组织实施人(或单位)进行申请。热水器用户与项目组织实施人(或单位)应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减排量权属、权利及义务关系,由项目组织实施人(或单位)汇总申报项目减排量。
2.核算边界及周期
项目的核算边界是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碳普惠制试点地区的地理范围。
项目的核算周期以整年为计算单位,一个核算周期至少为一年。
3.减排原理
本方法学的基准线情景是用户使用具有相同用途、具有3级能效规定值(按照国家标准)的特定类型热水器(家用型燃气快速热水器或燃气采暖热水炉)。因此,与基准线情景相比,使用家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可以减少能源消耗,从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4.碳普惠核证减碳量计算
第一步:计算基准线排放量(BEy)。基准线排放量为基准线情景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公式如下:
式中:
BEy:第y年基准线情景碳排放量(tCO2)
NPJ, y:第y年正常使用的全部型号家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的总和,即
ρ:水的密度容(kg/L),取缺省值1.0 kg/L
:家庭日均热水需求量(L/d),根据《GB 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住宅人均日热水用水定额”和《广东统计年鉴2016》“平均每户常住人口”确定,取缺省值149.5L/d
:家庭所需热水的平均温升(℃),根据《GB 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和广东省地表水平均冷水温度确定,取缺省值47.5℃
C:水的比热[MJ/(kg·℃)],取缺省值4.2 ×10 -3 MJ/(kg·℃)
:基准线情景家用型热水器或采暖热水炉的平均热效率值(%),参考《GB 20665-2015家用型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取缺省值84%
qng:天然气的平均低位发热量(MJ/m3),取缺省值38.931 MJ/m3
:天然气排放因子(tCO2/m3),采用《广东省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2017年修订版)中的数值2.184*10 -3tCO2/m3
注:基准线情景热水器(即家用型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按燃气类型为天然气计,热水器使用过程中耗电带来的排放量忽略不计。
第二步:计算使用家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带来的碳排放量(PEy)。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PEy:第y年使用家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带来的碳排放量(tCO2)
NPJ, k, y:第y年正常使用的k型号家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的数量
COPPJ,k: k型号家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的额定性能系数(W/W)
3.6:从MJ到kWh的单位换算(MJ/kWh)
TDy, e:第y年电网供电过程中的技术(输配)损失,取缺省值10%
:电力排放因子(tCO2/kWh),采用《广东省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2017年修订版)的电力排放因子,取默认值6.379*10 -4tCO2/kWh
第三步:计算使用家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带来的减排量(ERy)。
式中:ERy:第y年使用家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带来的减排量(tCO2)
为方便使用,以上公式简化如下:
5.数据来源及监测
本方法学中要求的监测数据具体参见表7:
表7 《广东省使用家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碳普惠方法学》数据监测要求
五、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机制的协同效应分析
(一)对技术及产品创新的驱动作用
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机制目前鼓励的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高效节能空调及使用家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器都将对公众的绿色低碳消费起到推进作用,将惠及广东省160余家光伏企业、600余家空调企业、600余家空气能热水器企业。同时通过市场需求的增多,促进光伏、节能空调、空气源热水器等的生产企业产品技术升级,助力绿色制造。
随着碳普惠核证减排机制鼓励的节能低碳产品消费行为的增多,将带动更多节能低碳技术的应用及产品的创新。
(二)对绿色经济业态的作用
可基于碳普惠核证减排机制,开展新的业务模式,对碳普惠制参与企业进行绿色信用评价,并探索开展绿色金融服务,以公众低碳模式推动绿色经济业态。
1.完善个人碳币交易金融体系
将个人PHCER及碳排放权交易账户进行整合,完善个人碳交易体系,并探索开展PHCER第三方结算业务,为参与PHCER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服务,完善汇集、交易、结算等个人碳交易金融服务,通过PHCER及配额的中间机构,活跃碳市场。
2.开展绿色信用评价
针对参与碳普惠制的能耗企业及开展绿色项目的企业开展绿色信用评价,给予分级,结果可与绿色信贷挂钩,便于企业融资。其中绿色项目,是指可以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和计划,包含新能源、低碳工业、低碳交通、污染治理、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遏制自然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几大关键领域。企业绿色信用评价制度建立的初期,可选取低碳领域的典型企业作为低碳评级的试点,根据相应低碳产品的方法学和生命周期评价等工具,初步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等级,授予相应的评价等级和证书。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评价体系所包括的企业类型,增加涵盖的评价种类和范围。
3.创新绿色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可考虑将绿色发展纳入评估流程,注重绿色产业的发展,创新绿色信贷机制,对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给予金融服务。基于PHCER的可测量、可交易性,开展以PHCER为抵押标的物的绿色信贷工作,支持拥有PHCER的业主绿色融资。
此外,可在碳普惠核证减排机制鼓励的项目类别中,选取相对成熟的,发行绿色金融产品,投资PHCER项目的开发及运作。
六、结语
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已开展近两年,制度体系基本健全,阶段性成果也通过网络、媒体、快速公交系统站台等向公众公布,传播了广东省在公众低碳方面的行动,为全国绿色低碳建设带来了正能源。此外,碳宝包、全民碳路等类似模式也接踵而至,说明激励公众低碳模式的市场已趋于成熟,而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机制,不仅是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CCER)项目暂停时,对自愿减碳市场注入的强心剂,也是广东省碳普惠制更好推广的加油剂。
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机制不仅是利用市场配置作用动员公众积极参与节能减排的普惠性机制,还是广东省探索对欠发达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一种有效尝试。该机制探索了以低碳为媒介,将生态、扶贫、技术创新有机结合,以低碳激励引导公众低碳消费,以低碳消费促进企业产业升级、绿色制造。以绿色为切入点,基于碳普惠核证减排机制,还可尝试为企业进行绿色信用评价,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模式,提供绿色融资,带动绿色经济业态的发展。
碳作为重要能源物质,在生产、生活中无处不在,以之为媒,互联万事,我们相信将带来无限可能。
参考文献
[1]《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粤发改气候〔2015〕 408号)。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粤发改规〔2017〕 1号)。
[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广东省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交易规则〉备案的通知》(粤发改气候函〔2017〕3570号)。
[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气候函〔2017〕 4509号)。
[5]《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级碳普惠方法学(第一批)备案清单的通知》(粤发改气候函〔2017〕 2834号)。
[6]《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级碳普惠方法学(第二批)备案清单的通知》(粤发改气候函〔2017〕 3262号)。
[7]《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级碳普惠方法学(第三批)备案清单的通知》(粤发改气候函〔2017〕 48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