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广州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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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城市政治与公共事务

动荡与稳定的抉择——近代广州商人与政治(1920—1926)本文撰写期间,承蒙恩师林能士教授多方指导,以及李达嘉教授、刘维开教授的批评指教,特此致谢。文中讹误之处,责任当在笔者一人。

文/胡其瑞

内容提要 本文主要论述20世纪20年代前期广州商人与广州执政当局之间的互动关系。在这段时期内,广州历经数次执政者的更迭,在每次的轮替中,广州商人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随着执政者权力愈加稳固,商人在政治场域内的自主性就愈趋降低,最后反而成为政治运动的对象。随着政治中心的北移,广州由政治的核心成为边陲,当地的商人也渐渐淡出政治舞台,不再成为执政者急于争取的对象。广州商人也因此获得喘息,远离政治的漩涡。


一、引言

中国商人在现今社会中的地位,已受到社会和政治领导阶层的肯定,但是回顾中国历史,无论是政治场域上的限制,或是政府的苛捐杂税使然,商人长期以来是受压抑的。1842年鸦片战争后,对外贸易量激增,蓬勃的商业使商人成为中国社会活跃的一分子;同时,为了达到共同获利的目的,商人组织也由早期松散的“会馆”,过渡到较为严密的“行会”、“公所”。面对列强实行的军事和经济两种手段的侵略,“兵战”与“商战”的概念便随之兴起。以“商战”来抵挡大量货品倾销的思维使得“重商主义”思潮一时甚嚣尘上。广东商人郑观应甚至认为,商战更应在兵战之先,所以“习兵战,不如习商战”, 郑观应:《盛世危言·商战》上册,卷2,中国台北:学术出版社1965年版,第36页。商战观念自此成为商人救亡图存的首要目标。

辛亥革命时期,商人亦是革命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他们在革命政府中担任要职,解决了革命中的种种财经问题。陈锦江:《清末现代企业与官商关系》,王笛、张箭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49页。但1913年孙中山等国民党人发动“二次革命”时,商人却采取了抵制的行动。事实上,商人在清末和民初的关注是一致的;在清末,他们反对一个不能有利于民生经济发展的政府;在民初,他们期待政治局势赶紧稳定下来,新的政府能够带领国家进行实业建设。李达嘉:《从“革命”到“反革命”——上海商人的政治关怀和抉择,1911—1914》《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94年第23期,上册,第237页。其后,孙中山为对抗北京政府,恢复临时约法,在广州召开非常国会,成立“中华民国军政府”并自任大元帅,展开护法运动。其后,以广州为中心的执政集团虽然在名称与组织上数度更迭,执政者也屡屡更换,这些执政当局包括中华民国军政府、中华民国政府、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以及国民政府。执政当局包括孙中山、桂系军阀、陈炯明以及国民政府委员会等。但是与北京政府对抗的态势一直没变。

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一个政府与民间社会的互动,往往有三种不同的性质,它不但对于民间社会具有“保护性”(protective)和“生产性”(productive),在某些程度上还扮演“汲取性”(exploitative)的角色。保护性的政府首重维持国内秩序与对抗外侮;生产性的政府则投入生产事业以产生社会利润,至于汲取性的政府对民间社会则采取主动的干涉态度,以求得政府本身的最大利益为目标。萧全政:《政治与经济的整合》,中国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版,第84-85页。在资源稀少、机会有限的前提下,政府势必得从民间社会汲取资源,甚至与民争利,因此,若从汲取性政府的性质审视护法运动以降广州商人与政权的互动,应有助于了解近代广州商人与政治的关系。

组织政权需要经费,广州当局一切支出,系由其所辖之两广地区的人民负担,其中当然包括了商人。特别是当局所在地的广州市商人,负担尤其沉重。由于不堪税收的负荷,加上外在因素,广州商人所自组的私有武装部队——商团,遂与广州大本营掀起了一场“官商冲突”,是谓“商团事件”。

“商团事件”意味着广州商人与政府间的决裂,但随着孙中山过世以及国民政府成立,商人与政府似乎又重修旧好,继续支持北伐。简而论之,本文讨论的问题有二:其一,当执政者政治权力改变之时,执政当局与商人互动情况的改变,是否有规律可循?其二,商人与政治的互动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呈现积极而主动?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呈现消极与被动?甚至是放弃旧政权并欢迎新政权的到来?本文希望借由这两个问题,厘清自护法时期以来广州商人与广州政权的互动模式。


二、商人组织的形成与早期的政治参与

根据苏云峰的统计(见图1)资料来源:苏云峰:《民初之商人(1911—1928)》,《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82年第11期,第60页。该书着重分析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期的377位商人籍贯,而笔者为方便制图,将山西、直隶、河北、山东与陕西合为“直隶”一类;将奉天、吉林合为“东北”一类;将湘、鄂、赣、皖合为“两湖”;将川、滇合为“西南”一类。,在民初的商人中,浙江与江苏地区的商人人数,在样本数中的377人里占了60%,而仅次于江浙的则是广东籍商人(65人,17%)。同时,若就年龄结构而论,以19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出生的人为多,占全部人数的80%, “如以1925年为基点,计算各组年岁,发现这三组商人于北洋政府时期正值青壮年阶段,是最具活力的一群。其中19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二组,不但人数最多且大部分受较高的教育,自然要扮演较重要的角色”。苏云峰:《民初之商人(1911—1928)》,《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82年第11期,第61页。广东地区的65位商人,在前述的年龄结构下,共有53人是19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出生的,也就是说,在护法运动的中期以后,这些广东商人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特别是身处于广东政治、商业中心以及交通枢纽之广州商人的角色更加重要。

图1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中国商人籍贯分布图

回溯历史,明清以来的大部分时期政府都采取闭关的政策,对外贸易被严格管制,明洪武三年(1370年), “在浙江宁波、福建泉州和广东广州置市舶司”, 《明史》卷81, 《食货五》,中国台北:鼎文书局1980年版。明嘉靖元年(1522年),封闭了泉州和宁波两港口,广州成为全国对外贸易的唯一大港,唐力行:《商人与中国近世社会》,香港: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47页。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再度宣布取消海禁政策,设立粤海关、闽海关、浙海关和江海关,负责对外贸易以及关税业务。到了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因为种种原因政府再度宣布了海禁政策,郭廷以认为,乾隆再度实施海禁政策乃因粤商的重税使得洋人欲往北另觅贸易港口,此举引起清政府的反对,便加重了浙江地区的课税,但未能禁止洋人北来,遂下令只许在粤交易。参见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纲》,中国台北:晓园出版社1994年版,第40-43页。仅保留粤海关对外通商,直到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五口通商前,广州便是中国唯一的对外贸易窗口,从垄断贸易的角度来看,广州商人在全国商业中所拥有的特权已是不言而喻了。

图2 清代四海关关税收入比较图

根据梁廷枬等人的统计,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时,一年来粤的外商船只仅为18艘,到了清道光年间,每年前往广州粤海关进行贸易活动的商船,几乎都在90艘以上,甚至在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一年当中就有213艘商船前来互市。参见梁廷枬等编《粤海关志·市舶》,中国台北:文海出版社1975年版,第1794页。如此蓬勃的商业贸易,为广州港带来了无限商机,政府亦从此获得大量的关税收入,从清雍正七年至清乾隆二十一年(1729—1756年),4个海关的贸易总值为36,325万两,其中粤海关就占了22,749万两,为总收入的62.6%;若以关税收入而言,四海关关税收入总额为735.8万两,粤海关就占了454.9万两,比率高达61.8%。黄启臣:《清代前期海外贸易的发展》,《历史研究》1986年第4期,第161页。当粤海关成为对外贸易的唯一窗口,贸易总值大幅度增加,从清乾隆二十三年到道光十七年(1758—1837年),粤海关的贸易总值,已达422,716.9万两,平均每年约有5,284万两的贸易量。徐德志等:《广东对外经济贸易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5-96页。

从图3的曲线图看出,梁廷枬等编《粤海关志·税则》,第703-734页。粤海关的关税收入呈现出渐次上扬的趋势。而收入之高,是四口通商时期四海关年平均收入的四倍。徐德志等:《广东对外经济贸易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5-96页。由这些数据看来,鸦片战争前的广州,确实是一个商业繁盛的地方,其所拥有的商业实力,绝非其他港口所能比拟。

图3 乾隆十五年(1750年)至道光十七年(1837年)粤海关关税收入

蓬勃的商业助长了重商主义思想的兴起。清末的商人王韬认为中国自古以来重农轻商的政策,视农为本而轻商为末,相较于西方的政策,是“舍本而务末”的做法。进一步而言,农业为本的赋税政策,只知“丈亩征赋,催科取租,纵悍吏以殃民”,不但不是富国之道,反倒成为阻碍农业发展的“虎狼”。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兴利》,清光绪九年排印本,第11-12页。言下之意,即是批评那些反对商务的朝野之士,本身根本不知农事,不过只知压榨农民而已。郑观应更进一步指出,商务是国家的元气,商人则担负着通畅国家元气血脉的重要地位。商人不但深知生财之道,甚至在士农工商的四民社会之中,掌握了一切的基本纲领。郑观应:《盛世危言·商务》卷2,第15页。

事实上,受此思潮影响下的广州商人,对自身价值的认识已经不再着眼于士商的平等地位,而是把商人放到了四民之首,甚至是立国之本,他们萌发出强烈的时代使命感,以“论人数以商界为至众,论势力以商界为最优”而自豪,“商为‘四民之纲’,显示了新兴的工商资产者在近世舞台上跃跃欲试的姿态”。唐力行,《商人与中国近世社会》,香港: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288页、第258页。

商人既是四民之首,对于政治局势自然有其关注的迫切心理。毕竟一个强而有力并给予商人有利经商条件的政权,才是真正对经商获益有帮助的。为了凝聚商人们的力量,“联络商情,调查改良”以振兴商业,《广州商务总会禀定刱办章程》,广州市档案馆藏,档案号:26/1/613/4。广东商人遂于1905年7月3日在广州设立商务总会,也就是一般俗称的“广东总商会”。

广东总商会的《禀定刱办章程》有言:“本会以振兴商业为义务,如事非关碍商业利权者,概不干涉。”《广州商务总会禀定刱办章程》,广州市档案馆藏,档案号:26/1/613/4。但是,什么事情是“非关碍商业利益者”,则是个人的主观认定。事实证明,清末以来的许多抵制外货运动、立宪运动,以及“保路运动”,都可以看见广州商人的影子,足见某些攸关商业利益的政治活动,也是广州商人所关心的。

在商会建立之前,中国的商人虽然也曾展开收回利权与抵制外货的行动,但是由于商人之间没有统一的组织,彼此间又各有利益的考虑,故难形成气候。商会成立,扩大了商人的组织范围,对于抵制外货的倾销,多少有正面的帮助。如1904年的抵制美货运动与1908年抵制日货运动时都可见到广州商人参与其中。1904年,中美《华工条约》期满,美国不但对中国要求废约的呼声置之不理,反而强迫清廷签订更为苛刻的新约。上海商务总会便在1905年5月10日发起了抵制美货运动以抗议这种有辱国格的要求。由于广东旅美华侨不少,自然也响应此一运动。为了抵制美货,广州商人屡次举办会议,决定抵制与美签约,甚至举办“拒约会”,一再提倡禁用美货。抵制美货运动平息没多久,又发生了抵制日货运动。1908年2月19日,广东各地群起响应,粤商自治会集众数万人,定是日为国耻纪念日,并调查进口日货,断绝对日贸易,之后上海、广西、香港等地相继发生抵制日货运动,直到来年才平息。

除了以商业手段关怀国家,广州商人也透过“粤商自治会”在政治场域上发声。“自治会”是清政府预备立宪时期地方上成立的相应组织,一方面作为立宪政治的基础,一方面也作为训练人民参政的机构。粤商自治会成立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为辛亥革命爆发前广东资本家的一个政治性组织,这个组织参与了清末的立宪与革命运动,其中的一些重要人物也在辛亥革命后广东省的独立上发挥作用。邱捷:《辛亥革命时期的粤商自治会》,《近代史研究》1982年第3期,第183页。既然名为“粤商自治会”,其成立的目的大抵“为商人保护其本身利权而起”, 张玉法:《清季的立宪团体》,中国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5年版,第375页。而该会在清末所涉入的几项政治事务,包括了中外事务交涉、振兴商业议题,甚至在立宪与革命两股势力之间也表明了他们的立场。

辛亥革命发生后,广东总商会发挥了安定社会的重要功能,他们筹设商团、招募安勇并发布公告,以安定人心。洪桂己:《辛亥广州之役日本外务省档案》,《国史馆馆刊》1989年复刊第7期,第203页。广州商会领袖更以实际的财力、人力支持革命党。陈锦江:《清末现代企业与官商关系》,王笛、张箭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49页。1911年10月29日,在七十二行商自治会、广东省咨议局的议员,以及诸位绅民的讨论下,决定宣布广东省独立,脱离清政府的统治。梅乐和:《宣统三年海关报告书》(1912年3月27日),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近代广州口岸经济社会概况——粤海关报告汇集》,暨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14页。一说独立的时间是该年的11月9日,并举胡汉民为都督。参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广州百年大事记》,广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0页。从商人参与政治议题的讨论到以人民代表身份发言的表现看来,广州商人似乎已渐渐成为社会的代言人,并在重要的政治议题上发言。许多商人也加入了同盟会,投身革命行列,据1912年的统计,同盟会广东支部的129名会员中,具有商人身份的就占了47人,邱捷:《孙中山领导的革命运动与清末民初的广东》,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71页。尽管商人加入政治组织的动机有待商榷,但是至少可以推论出他们对于革命党的好感,应在清政府之上。

除了亲身参与政治,商人还对革命政府进行经济上的支援。由于革命之后,广东库空如洗,革命军的军饷全无着落。因此,甫成立的广东军政府只能靠捐款、发行公债以及纸币来解决财政困难。根据军政府的统计,从1911年11月9日到1912年5月31日,共收到捐款1,427,698.21元,借款3,813,494元,这笔款项除了外侨捐款之外,商人也不在少数。同时,为了使市面恢复稳定,商人对军政府发行的纸币表示愿意接受,对临时政权货币的接受,也意味着商人对新政权的支持。邱捷:《孙中山领导的革命运动与清末民初的广东》,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72-273页。

1913年,由于革命党与袁世凯交恶,发动了所谓的“二次革命”,企图推翻袁世凯政权,但广州商人却采取了抵制的行动。商人甚至不认为这是一次革命行动,在他们看来,那只不过是一场争权夺利的党派之争而已。商人认为实业发展是救国的当务之急、建国的根本之道,与革命派亟亟于争取政权、专注于政治制度的改造,无论就认知或手段来说,都存在重大的差异;“二次革命”的理由,并不足以吸引商人的诉求,在商人亟求安定的心理下,自然要遭到强烈的抵制。李达嘉:《从“革命”到“反革命”——上海商人的政治关怀和抉择,1911—1914》,第237页。但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商人对袁世凯政权的支持,仅止于其称帝之前。商人们反对洪宪帝制,甚至“视袁逆为商务不振之祸根”, 虞和平:《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中国台北: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版,第295页。转而支持反袁的“护国军”。护国军之役中,广州商人积极地参与广东的独立运动,并对都督龙济光施压,要求宣布广东独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广州百年大事记》,第149页。不过,龙济光旋即又取消了独立,致使率领护国军的李烈钧与龙济光争夺广东省的统治权,广州几乎再陷于烽火之中。最后,龙济光离省,北京政府派朱庆澜担任省长,广州才又恢复平静,而商人们在这场政治斗争中,也确实对于政局的安定颇有贡献。

自从广州商人筹组商会以来,商人便积极地在许多政治经济事务中参与讨论。然而,随着孙中山倡议护法并在广州成立政府,而此政府又为非粤籍的“外来政权”所把持,商人的应对之道是以下要讨论的。


三、“粤人治粤”下的广州商人

1917年6月,在张勋的胁迫下,总统黎元洪下令解散国会;不久,张勋的复辟行动在举国挞伐声里告终,但被解散的国会并没有随之恢复,因此,许多国会议员便在孙中山等人的号召下,南下广州进行“护法运动”。

然而,自从民初龙济光治粤以来,广东几乎都是落于外省人之手,无论掌握军权的督军,或是掌理民政的省长,几乎都与粤人无涉。在护法运动开始时,广东的军政大权,几乎都握在桂系督军莫荣新手里。而一般民众认为,桂系人士治粤,无疑是一种“征服”,今日两手空空而来,明日便“满载囊橐而去”。因此,粤人为了自救,才有以粤治粤的主张,《广州罢市之急风云》,《华字日报》(香港)1919年7月14日。希望借此脱离“被征服者”的状态,成为有自治能力的一个省,而不将广东“让为他省人之殖民地”。《工商学界因省长事激切上书》,《华字日报》(香港)1919年7月8日。这样的期望,到了1920年,便凝聚成粤军与桂系之间的粤桂战争,最后终于达成了“粤人治粤”的目标。

(一)政权易主期间商人的处境

在孙中山尚未南下号召护法之前,为了声讨张勋,驻扎在广州的滇军欲北上讨逆,但因缺乏粮饷,督军陈炳焜便向商会借了100万元(滇军开拔费共要200万元); 《专电·广东电》,《申报》1917年7月12日。到了非常国会成立之后,商人便分担起广州国会常会的经费。然而,尽管南北处于分治的态势,但商人还是寄望和平的。因之,商人一方面对军政府表示顺从,支援军事行动;同时也游走于南北之间,希望早日解决南北纷争。在军政府成立之初,商人各团体便出面邀请几位具有影响力的人士,希望他们促成南北和谈,《专电·广东电》,《申报》1917年12月22日。出席的人有伍廷芳、唐绍仪、程壁光、徐绍桢等人。可惜并未达成任何结果。

商人寄望和平,而孙中山则是极力想要摆脱桂系军阀的控制,一统军政府的领导权威。协助孙氏遂其所愿的,是陈炯明与其麾下的粤军。

1920年8月,陈炯明率军与桂系开战,粤桂战争爆发。交战期间,两军主要争夺的战场就是广州。许多居民因担心两军冲突,纷纷携眷逃亡港澳;魏阿兰:《中华民国九年广州口华洋贸易情形略论》(1921年2月25日),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近代广州口岸经济社会概况——粤海关报告汇集》,第654页。与广州有商业往来的外省商人们,也纷纷致电粤商止办货物,以避免受到战争的波及。《专电·香港电》《申报》1920年9月4日。加上许多盗匪趁机劫掠江河运输,《江门财安渡已照常开行》,《省梧轮船被劫之传闻》,《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9月14日;《四乡轮渡停摆续闻》,《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9月16日。造成城内民生用品与粮食的短缺与涨价,《南方战事记》,《申报》1920年9月18日。对于商业的往来与商民的财产都造成很大的破坏。

另一方面,由于财政吃紧,加上战争的军费,让军政府1918年5月,桂系军阀将军政府由大元帅制改组为七人总裁制,孙中山愤而离粤,故此时的军政府已为桂系把持。不得不屡屡向商人伸手借债。除此之外,商民还被要求缴税,以供给大批调往广州的桂军。《南方军事纪》,《申报》1920年9月25日。但是陈炯明却宣称,“如在(再)缴交税饷、借与款项、投卖官产,炯明回粤之日,概不承认为有效”, 《致广东总商会及各行书》,段云章、倪俊明编《陈炯明集》(上卷),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74页。更令商民无所适从。

另一群被要求借款的是广州盐商;而要求借款的,是打着粤军旗帜的李福林、魏邦平组成的广东联军办事处。10月中旬,李、魏二人以广东联军办事处的名义,向盐商借款10万元,但是盐商表示无力偿付,最多也只能借出10,000-15,000元。盐商认为,援助粤军回粤不是盐商单方面必须负担的责任,应当与众商人讨论借款事宜。《商借盐商款项》,《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0月14日。盐商回绝了李、魏两人的要求,但李福林却将私盐予以充公,省城盐商为此罢业抗议,时值粤桂战争末期,故李福林让步,归还充公的盐货,盐商罢业才告停止。《盐商复业之布告》,《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0月25日。总之,在交战双方的威胁与压迫下,商人损失之大,实在难以估计。

为了避免更大的伤害与损失,1920年9月底,包括总商会在内的广州各社团纷纷出面表达停战的期望。《各社团维持粤局电文》,《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9月30日。尽管“粤人治粤”的口号喊得响亮,但是广州人普遍仍然希望粤桂双方可以和平解决争端,特别是对战争免疫力较低的商人们。因此,七十二行商还特别致电北京当局,希望总统徐世昌可以直接任命陈炯明为督军,《专电·北京电》,《申报》1920年10月2日。使粤军可以顺理成章地进城,而桂系也会知难而退地离开。

基于这个期望,广州各界开始吁请莫荣新交出督印,希望和平解决,《各界联请交督印电》,《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0月4日。值得一提的是,数封电文包括国会议员、省议员、自治研究社以及九善堂等团体,但是却不见商人踪影,而商人又在几天之后预备为莫荣新饯别,可见商人(至少是总商会)与莫荣新的关系似乎并未决裂。参见:《粤商预备祖饯莫荣新》,《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0月13日。但莫荣新却以“开拔费”当做交换条件,否则不愿交出督印离城。首先,莫荣新以桂军欠饷1000万元作为开拔费的底价,但经各团体代表开会之后,只承诺50万元为上限;之后莫氏与各团体讨价还价,要求最少200万元,但各团体开会(时各团体已组织“维持和平会”)的决议,仅能供给150万元。这笔款项,将由省城商店居民抽捐租一个月,屋主与铺户各半;而收入较高的赌馆则抽捐三个月,大约可得40万元,另外部分则要再筹措。但是,莫荣新仍然不满意,甚至扬言自己“不发令,各军断不敢开炮,请放心”,“开拔费有类市物论价,不成问题”, 以上莫荣新与各团体讨价还价的过程,参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广州百年大事记》上册,第209页;《申报》1920年10月5日。另一方面,陈炯明对这笔开拔费颇有微词,陈氏认为:“设使巨万之款入其囊橐,无异借寇兵而资盗粮,于我父老和平解决之希望,将适得其反。”因此他劝告各界勿缴此开拔费用,参见《劝广州各团体无坠桂系奸计电》,段云章、倪俊明编《陈炯明集》,上卷,第491-492页。恐吓的意味相当浓厚。

为了筹措这笔巨款,和平维持会派员赴香港,希望向港商借款,但最后仍无着落。《专电·香港电》,《申报》1920年10月14日。为了筹得最后与莫氏达成协议的200万元,和平维持会于1920年10月25日开会讨论。与会代表对于能否筹得200万元,其实也并无把握。《再述和平维持会贰十五日集议情形》,《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0月28日。所幸,莫荣新在屡被飞机轰炸的劣势下,与余部仓皇取道北江反桂,最后商人并未付出这笔费用。然而即便省城免于战祸,桂军沿途所造成的战争、流血、焚烧、抢劫等,亦对广东造成不小的伤害;魏阿兰:《中华民国9年广州口华洋贸易情形略论》,第654页。另一方面,莫荣新离开督军署的时候,遗留了许多“密电本”,虽然电文已毁,但底稿尚存,因此大抵可以看出莫离粤时的仓皇感。参见李培生:《桂系据粤之由来及其经过》,黄季陆编《重建护法政府史料》,中国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1970年版,第2页。这些伤害以及桂系所留下的财政破洞,都有待新进城的粤军重新修补。

(二)桂系离粤后的财政困境

桂系掌控广东大约5年的时间(从1919年9月陆荣廷担任广东督军起算),因财政困窘,数度向国内外银行借贷,造成庞大的债务。根据统计,桂系在广东时期借入内外债总额高达16,656,620.37元。桂系离粤前夕,除一小部分债务还清之外,还剩余13,889,799.59元。李培生:《桂系据粤之由来及其经过》,第30-31页。至于详细的借债金额与抵押担保品等资料,详见该书第31-61页。另一方面,桂系用以当做借款的担保物品,包括了省内诸多税捐、公共部门与诸多政府收入,皆一一供作借款抵押品。《财政厅整理财政布告》,《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1月25日。

另一方面,桂系治粤时期除了典卖官产外,还不时将广东图书馆及兵工厂器具迁至广西。魏阿兰:《中华民国9年广州口华洋贸易情形略论》,第653页。另一件造成极大损失的,便是桂军司令马济炸毁广州兵工厂一事。莫荣新宣布退兵后,粤人对于时任兵工厂督办的马济便给予行动上的自由,孰料马济竟将此号称中国第二大兵工厂轰毁,付之一炬,损失难以估计。《桂军退后之近状》,《申报》1920年11月2日。当日报道称损失超过千万,而11月5日则称损失30万,参见《申报》1920年11月5日。该厂称若要修复至少需要六个月的工程,花费也要七八十万元以上。《马济炸兵工厂详情续志》,《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1月2日。

广州商人在这场粤桂战争当中,不但成为双方压榨的对象,甚至必须担任“和事佬”的角色,劝说桂系离粤。商人之所以如此,无非是希望借由较少的损失,来换取战事的和平解决,也唯有如此,才能保存商人最大的商业利益,商人愿意出面为莫荣新筹措开拔费的理由,也在于此。

1920年10月底,粤军攻克广州,莫荣新电告各界宣布离粤,李培生:《桂系据粤之由来及其经过》,第141页。将近三个月的粤桂战争画下句点,粤人治粤的时代来临。由于两军交战之时,省城许多居民避迁香港,广州城内的商务可谓全部停止,《专电二·香港电》,《申报》1920年10月17日。因此粤军甫一进城,便立即劝告商民开业,而随着时局渐渐稳定,至11月中旬时,九广铁路已能照常营行,大部分的商业也多已恢复。《南方战余记》,《申报》1920年11月3日。

为了欢迎陈炯明与粤军的到来,除了在其进城时,各店家纷纷燃放鞭炮以示庆祝外,《省报所述陈总司令抵省情形》,《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1月4日。总商会并与商团、善堂及自治研究社等社团共同宴请陈炯明与诸位粤军长官。《各社团昨日之欢迎会》,《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1月9日。从广州各界欢迎陈炯明等人的热烈情况可以看出,他们对于日后的政局是颇有期待的。另一方面,商人面对财政状况吃紧的军政府,他们积极地筹款,与对桂系的态度明显不同,毕竟以往“莫杨诸逆遇有急需”时都愿意帮忙,“何况今自家人之政府”,岂不更应关切吗?《总商会决借军饷一百万》,《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1月10日。

军政府重建之后,莫荣新离粤之时,曾通电取消广东自主,形同将军政府解散;但孙中山等人返回广州之后,通电否认,重建南方政府,故此处谓之“重建”。参见《军府取消后之粤局》《申报》1920年11月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广州百年大事记》上册,第214页。遇到的第一个财政问题便是粤军积欠的军饷。根据后来担任省财政厅厅长的廖仲恺所言,粤军回粤途中几乎是一文军饷未发。因此各军都期待回粤之后有饷可领,讵料回粤之后库空如洗,各军索饷急于星火,而且正值深秋时期,各军衣食俱缺,每日五六万元的开销,让廖氏左支右绌,因而紧急函请总商会召集各商人开会讨论筹款办法。

军队索饷无着,兵变是迟早的问题。一旦广州再陷兵燹,商人的处境一定更糟,因此,商人也不敢忽视这个问题。各商人代表对于借款一事大多表示赞成,特别是商人对于廖仲恺颇能信任,一般人皆相信廖仲恺于民初任广东财政厅厅长,在“二次革命”时并未将公款私自带走逃亡,因此操守颇值得大家信任。加上商人认为“今之政府系吾等大家之政府,将来做成如何,吾等大家可以监督他(指政府)”。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有求于商人,对于利息等问题皆“一听诸君意思”;而商人也很配合地宣布筹借100万元供政府抒困。不过商人也对政府还款的能力颇有质疑,尽管廖仲恺保证以每年800余万元的盐余收入还款,但商人仍先对廖氏提出建言,认为宁可延长借期,也不可失信于民;进一步则要求,如果政府还款上有困难,商人是否可以将债款扣抵税款?廖氏对此自然也是满口答应。最后商人与廖氏以每月1.5%的利率,借款给军政府,以上有关筹款会议过程参见《总商会决借军饷一百万》《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1月10日。对于军政府而言,此款将是一笔足以转危为安的重要援助。

不过,商人答应得很干脆,缴付借款的动作却很缓慢,到了来年的一月,百万借款只缴付了三十余万元,财政厅只好派员向商人追缴。《专电二·香港电》,《申报》1921年1月19日。同时,由于接近旧历年关,各方面索款孔急,政府再度邀集商会开会,劝借100万元,以救济年关。《专电二·香港电》,《申报》1921年1月22日。尽管商会之前已经答应百万元的借款,但是,目下商人的经济状况仍旧不好,根本无钱可借。《商会借款近闻》,《华字日报》(香港)1921年1月25日。究其原因,主要是1920年下半年粤桂战事影响,加上此年雨量过多(将近前9年平均雨量的两倍),致使丝造业大受影响,魏阿兰:《中华民国九年广州口华洋贸易情形略论》,第655页。由于丝造业一直是广东出口贸易的大宗,一旦受到影响,商业情况自然不会太好,因此商人缺钱缴付借款,恐非借口而已。

经财政厅一再催促,总商会在农历年前又续缴十余万元,与先前已缴的加起来共42多万元,但离100万元的目标还是很远,因此,财政厅改以总商会名义向沙面台湾银行贷款50万元,以凑足100万元。但是台湾银行方面却以尚须请示总行为由而不置可否,眼看年关将近,财政厅采用指定的方式,要求某行某店限期内交出借款,甚至除夕夜也频频催款,剩余将近60万元的借款,仍旧无法收齐,《财厅催总商会借款之经过情形》,《华字日报》(香港)1921年2月13日。财政厅只好再转向盐商借款。

财政厅向盐商开口就是50万元,但盐商称目前仅能凑足25万元,原本希望余款可以向台湾银行借款,但与总商会的情况一样未果,因而转向省银行借款。之前李福林扣盐事件,已经使盐商有所损失,现又必须要负担50万元借款,盐商自然颇有微词,认为桂系政府借款之时还会允以利益交换,而现在的政府只以命令要挟。《财厅催缴盐商预饷补志》,《华字日报》(香港)1921年2月18日。盐商认为政府屡屡失信于民,借款只有一去不回的可能。由此可以看出,政商关系在粤军回粤不到一年之间,已经渐渐恶化了。

(三)粤军执政下的商业政策与纸币困局

为了健全财政经济,粤军政府聘请多位商界人士在政府内担任要职,聘任他们的理由,固然是由于他们经商的经验与经济才能,但更重要的,应该是希望利用他们与商界的良好关系,借以便利以后的各项借贷与援助。

除了参与政府的运作外,商人在借款的同时依旧必须负担军政府的税捐。按照广东财政厅的定义,长时间课征的为“税”;一时课征的为“捐”,名目虽有不同,但其实质上却相去不远,参见广东省财政厅(编)《广东省财政纪实》第3编,中国台北:文海出版社1989年版,第712页。为了便于税务的管理,政府常委托一些“包税商人”作为负担收税工作的中介者。“包税”制度早已有之,“包税商人”就是作为政府收税的中间人,政府先告知包税者欲收之税额,包税者再向其下的负责对象收取税捐,而其中自然不乏多收与讹诈的问题。利用商人承投税捐,固然弊端不少,但是当政治未上轨道之前,税收人员多由军政要人或是巨绅地主举荐,因此中饱贪污之事时有所闻。而招商承投的好处在于政府可以预收税饷以应急,同时又免去管理监督的问题,至于有无欺诈勒索之事,政府也不需理会。因此广东不少百万富翁,多是承投税捐起家的。秦庆钧:《北伐战争时期的广东省财政》,《广州文史资料》第27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2年版,第165页。既然包税商人可以从中收取的利润颇高,因此众商人也有意愿去竞标承投税捐,但是,当时局混乱之时,不但收税不易,还时闻有包税商人卷款潜逃的事情发生,《催拿匿款商人》,《广州七十二行商报》1917年9月20日。同时,有时候包税商人夹在政府与商人的利益之间,时常是左右为难的。

为了使税捐承投更有制度,担任省财政厅厅长的廖仲恺甫一上任,便开始着手对原承捐商人进行调查,如愿继续担任者即给予继续承办,以维持现状;如果旧商不愿承办,即重新公开招标承投。《廖仲恺维持税捐旧商》,《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1月10日。这样的好处在于,原本承捐商人已经建立好的各项关系,可以继续维持,对于政府而言自然乐于与这些商人继续合作;但另一方面,对于承捐不力的商人,廖仲恺也予以取消资格,另行开投。《花延捐另行开投》,《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1月29日。该承办商人被撤换的理由,便是“自接办以来,办理不善,按月饷项,并不遵章依期呈缴”,对于省政府收入多有妨碍之故。

另一项影响商业的政策,即是有关广州市“铺底”的取消问题。所谓铺底系指商家向房东承租店铺后,店铺装修、招牌、家具所增加的店铺价值。长期租赁的商家,经多次装修改建或转手后,往往让铺底之价值远超过原来店铺的价值。李达嘉:《左右之间:容共改组后的国民党与广东商人,1924—1925》,《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011年第71期,第11页。当时的财政厅却颁布了一道命令,要将铺底制度取消。财政厅所持的理由有四:第一,铺底制度妨碍国家收入,因铺底制度规定,房东不得无故增加租金或是收回店面,因而财政厅认为,租金不增加,契税自然短绌,对国家收入的增加有碍;第二,铺底制度只能限制房东的租金,不能限制店家是否将店面顶让他人,等于是对房东所有权的损害;第三,铺底费用的支出是虚耗资本,若减少此一开销,应能减轻商家的负担;最后,一旦店家倒闭,就算没收铺底,也无法补偿房东的损失,无疑是“倾殷商之血本,饱商棍之私囊”而已。

但商人对此则不以为然,总商会对以上四点理由,一一予以驳斥。首先,所谓妨碍国家收入,其实不然。因为若任凭房东随意调整租金或是强迫店家搬迁,只会徒增商人成本,进而影响商业的获利,间接则影响税收;再者,铺底制度并非只限制房东利益,同时也限制店家,若店家要将店铺顶让,必须先清偿所有债务,同时,房东亦可与下一个承租的店家协调租金,因此,租金的高低并未受限;第三,店家在开业之前,必定将铺底费用纳入预算当中,并不会如同当局所言的“虚耗资本”;最后,铺底不能被商家带走,即便商家倒闭,也还能将店铺顶让,大致可以收回六七成至四五成的债款,因而不至于血本无归。《反对消灭铺底之呈文》,《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2月21日。而商家多半以为,当局之所以不顾商人反对坚持取消铺底制度,其实是为了对店铺施行登记领牌照的制度,借此收取费用,以充财源。《陈炯明之维持铺底意见》,《华字日报》(香港)1921年9月22日。

因此,商人一方面透过总商会向省长陈炯明提出陈情,一方面也派人直接前去与陈炯明沟通,在获得陈氏善意的响应后,商民们对陈氏颇有好感,认为“虽当军书旁午之时,(陈炯明)尚留意商场痛苦,若此殊为难得也”。《陈省长之维持铺底谈》,《华字日报》(香港)1921年10月8日。但尽管如此,由于此一政策系广州市的政策,省长就算有善意的响应,也无法直接干预市政当局于1921年底施行此政策《国内专电·香港电》,《申报》1921年12月21日。(或者说其实陈炯明并不愿意对此负责,而将责任推给担任市长的孙科在商会代表拜会陈炯明时,陈氏即言:“至孙(科)市长,人极和平,必有转圜”等语,言下之意即是此政策的决定权在市长,参见《陈省长之维持铺底谈》《华字日报》(香港)1921年10月8日。)。后来,这笔为数不小的执照费,还有余款可以拨出10万元作为商校建校基金,足见对于广州财政状况有颇大的帮助。《专电·香港电》,《申报》1921年2月4日。

综观粤军执政下的政商互动,确实可以看到商人在支援政府方面表现的主动与积极之处,但是,当论到实际行动之时,却因种种现实因素而使商人无法达成原先的承诺,致使当局无法获得实质的帮助。加上政府的许多税捐政策,往往造成商人的抱怨;《国内专电二·香港电》,《申报》1921年6月8日;《市政厅鱼肉商民之一斑》,《华字日报》(香港)1921年3月30日。文中便可见到广州商人因市政府杂捐百出,或因其他经济政策而表示反对的记载。粤军执政以来,商业未见好转,纸币低折依旧,商人们发现粤军执政并未带来更大的繁荣与复兴,这不免令商人颇有微词。尽管粤军政府为了凸显粤军执政的新局面,自然也期望有所作为,但现实的状况与桂系的债务,使得粤军政府更加无力转圜。这些无力感,便表现在纸币低折问题之上。

粤桂战争爆发后,广东中国银行的纸币就一直呈现下跌的情况,影响的原因除了战争之外,广东省银行的开幕与发行也有一定的影响。1920年7月,广东财政厅出面招股,以500万元为资本,分成5万股,其中公家认购2万股,商人3万股。《专电二·香港电》,《申报》1920年7月28日。为了使省银行纸币不至于如中国银行纸币一样贬值,在发行新纸币时,财政厅便以100万元准备金发行100万元纸币的方式,以昭信用,避免通货膨胀的弊端再次发生。《省银行将发行新纸币》,《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2月11日。但是,由于省行发行新的纸币造成中行纸币将会下跌的预期心理,故使广东中国银行的纸币走跌更为严重,而当局为了稳定中行纸币,除了由省长陈炯明出面,联络官商出面维持外,《专电·香港电》,《申报》1920年11月27日。当局还同意两种纸币都可用于缴交税收。《维持纸币之条陈》,《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2月7日。更积极的做法即是对于目前流通于市面的中行纸币(概有260余万元),财政厅预计以每次100万元为度,劝告民众将中行纸币回存中行,六个月后再以本息发还。这样的方式仅需两次共一年的时间,即可将大部分的中行纸币回收,并且稳定市面。尽管必须花费不少时间与金钱,但等到币值回稳之后,自然可以对财政有所帮助。《维持纸币之条陈》,《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2月7日。

不过,这样的做法似乎仍无法挽救中行纸币的低折。面对日益低折的状况,总商会商董胡沛云便发文呼吁维持。胡氏认为,中行纸币低折以来,未见当局有任何应对的方式,而中行系由商人集资百万元而成,如今却落得血本无归。昔者“桂系窃柄,举事虽多背民意,对于纸币一端尚能联络商家,始终维持未曾歧视”,现在粤军执政,却任由低折,岂不令人失望?《商董请维持纸币之痛言》,《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2月9日。

之后,总商会也数度呼吁维持该行纸币,但是并未见效,各征收机关甚至违背上级命令,拒收中行纸币,但政府却不肯出面制止,遂使许多商人大受亏损,故言“曩者非粤人治粤时代,尚无歧视纸币;今粤人治粤,应无有不设法维持之理?”《总商会请维持纸币呈文》,《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2月11日。这样的损失,比起北京当局治粤、桂系祸粤还更加严重,更何况是在自家人治理自家人的时代,岂不更加讽刺?

最后,省长甚至表示,“中行所发出之纸币应由中行负担”,况且中行是中央的银行,发行的纸币又不知其确切数字,根本无从维持起;加上现在广东是自主时期,“本不应有此银行在粤,似无维持之必要”,就算政府有心维持,也无现款可用,不如回归供需法则,让商民决定纸币的价值。同时,当局也没有明令取消纸币,只因纸币低折之下,若政府将之收纳,对政府而言便会造成损失。言下之意,就是要让中行纸币的前途交给市场机制去运作。虽然总商会方面也提出了一些方法,包括以省银行纸币兑换中行纸币;或是以中行、毫银各半或是四六比例缴纳税捐,但都未得到当局明确的答复。尽管廖仲恺说等三个月后,省银行较为健全了,自然可以有余力解决中国银行的问题,《不堪痛苦之维持纸币谈》,《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2月15日。但商人却认为能否撑过这三个月都是问题。政府的漠视,与之前财政厅信誓旦旦要维持纸币的承诺,恰恰形成强烈的对比。

对于粤军政府而言,维持省银行及其纸币为当前第一要务,其次才是中行纸币的问题。一旦收用中行纸币,政府定会破产;廖仲恺甚至改口劝告各银业商人,六个月后可以好转,但商人认为,“昔时桂系踞粤,对于中行纸币亦不敢加以歧视,今日粤人治粤”,“有敬恭桑梓之谊,对于粤人之财产当然有维持之责,何忍任令纸币低跌不予维持?”《银业行请维持纸币三志》,《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2月27日。由于普遍信心不足,加上政府的拒收,最后还是无法维持,至来年1月间,已经跌至不到四成,而官方仍旧无力处理。《专电·香港电》,《申报》1921年1月4日。事实上,财政厅已于1920年12月20日宣布中国银行停业,使中国银行宣布破产,参见广东省财政厅(编)《广东省财政纪实》第6编,第3页。

从官方的立场来看,纸币的低折商人必须负一半的责任,因为商人任意抛售中行纸币,致使其不断下跌,商家只知责备官方而不知努力维持,对政府而言是不公平的,唯有官商通力合作,一致承认中行纸币,才能够挽救局势。《廖厅长之财政计划谈》,《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2月12日。廖氏所言其实不无道理,但在商人眼中却是“只顾政府而不顾商民”, 《银业行请维持纸币三志》,《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2月27日。加上政府不断拨款厚植省行准备金(自1921年开始每月拨100万元), 《加厚省行基金办法》,《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2月12日。不免让许多因此受到损失的商人感到明显的差别待遇。

尽管当局投入大量资源维持省银行与省币,但1921年初北京财政部因广东铸币成色不足,因而禁止粤币在其他各省流通,《专电二·北京电》,《申报》1921年1月20日。不过粤军政府也打算予以还击,研拟禁止外币流通广东的议案,参见《太平洋路透电》,《申报》1921年2月1日。加之军事行动的拖累,都让广东省银行无力维持,甚至造成省银行行长的出走。《南方近事记》,《申报》1921年6月8日。凡此种种,对于商人而言,都是一再地打击,对于“粤人治粤”政府的信心,自然也丧失殆尽。

(四)联省自治与北伐统一的两难

1922年6月16日发生的陈炯明事件,对孙中山的护法运动是一大打击,原本孙氏恃为北伐主力的粤军,反而成为驱逐自己的“逆军”,致使北伐的进程受到阻碍。一般认为,孙、陈关系破裂的主要因素在于北伐问题,更有研究者进一步指出,北伐的军饷筹措更是两人决裂的重要根源。林能士:《从北伐经费问题试论陈炯明事变之原因》,台湾大学历史系编《史学:传承与变迁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湾大学历史系1998年版,第15页。若从这个观点加以分析,北伐军饷所牵动的各项经济政治因素,都间接地影响了商人的政治动向。

桂系离粤前夕宣告取消自主,使原本两广自主的局势,变成广东单独对抗北京。为了以军事力量迫使桂系与粤军站在同一阵线,遂有发动“援桂”战争的构想。《陈炯明欲以一电劝桂省自主》,《华字日报》(香港)1921年3月16日。因此,在孙回粤重建军政府之后不久,便数度下令发动援桂,但发动战争最直接的问题便是财政。以当时的广东而论,“公产已卖无可卖,外债已借无可借”。为避免军事行动导致财政问题扩大,总商会便积极地阻止这场战争,甚至特意致电北京政府,认为现在既然以统一为重,应当不要再有战争,故希望北京当局可以出面转圜。《专电二·北京电》,《申报》1921年3月27日。

然而,桂系却在1921年5月先发制人,粤桂战事又起,虽然最后粤军在桂系本身的内乱与军队倒戈中获胜,关于援桂战事的详细经过,参见林能士:《护法运动》,教育部编《中华民国建国史》第3编,中国台北:“国立”编译馆1989年版,第164-165页。但是全粤付出的财政代价也是相当惨重的。根据调查,整个军事行动造成军政费用积欠至千余万元,其中军费欠800余万元,内务费欠220万元,教育费欠十余万元,海军费欠十余万元,议会经费欠10万余元,司法费欠20万余元。《国内专电·香港电》,《申报》1922年1月5日。总的来看,商人在这场战役当中所持的态度是消极的,由于战争带来的损失远大于获利,去年的粤桂之战造成商务低落,今年的援桂之役,商务更受影响,夏立士:《中华民国10年广州口华洋贸易情形略论》(1922年2月27日),广州市地方编纂委员会编《近代广州口岸经济社会概况——粤海关报告汇集》,第666页。更何况战争带来的债务与军饷筹措,都不是商人乐意见到的。

援桂之役胜利后,湘、川又发起援鄂战争,孙中山决定利用此一良机,集合力量,实现北伐的心愿。而陈炯明自率援桂粤军回粤后,反而开始筹划裁兵减饷,《国内专电·香港电》,《申报》1921年12月14日。与孙中山大相径庭。一般认为,陈氏之所以放弃北伐,主要与其较为认同“联省自治运动”有关。林能士:《从北伐经费问题试论陈炯明事变之原因》,第7-8页。有关联省自治运动的兴起背景,可参见胡春惠:《民初的地方主义与联省自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此时,孙中山已着手在广州成立正式政府与北京对抗,但陈炯明并不认同此一构想,因为“中央政府之组织,足以扰乱地方,今唯有联省自治,各省办各省的事”,因此对于孙中山成立正式政府一事,“实不敢赞成”。吴宗慈:《护法计程》,黄季陆编《重建护法政府史料》,第517-518页。

若联省自治得以实行,广州的军政府与国会将会取消,至少可以省去15万元的支出。林玲玲:《廖仲恺与广东革命政府(1911—1925)》,中国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95年版,第193页。同时,联省自治既然以联邦为目标,“摆脱长期战乱”的预期心理,胡春惠:《民初的地方主义与联省自治》,第145-147页。自然可以期待战争的减少与军队的裁减,对于一般商人而言,这两件事情,都是对商业发展极为有利的。根据广东省议会所言:“以广东省之财,供西南七省用兵之需,粤民忍痛之余,咸怀怨望,诚恐北伐实行之时,即广东破产之日。”可见一般预期北伐将耗费的军费,将是相当严重的。参见《国内专电·北京电》,《申报》1922年3月30日。

孙、陈两人之间的意见相左最终酿成了陈炯明事件。刚从粤桂战争中获得平静的广州,仅一年半的时间,便又陷入两军交战之中。所不同的是,此时交战的双方都是广东人,而且当初都受到广州各团体的热烈欢迎。孙中山虽受到粤军的反对,但其仍保有海军,故孙氏两度命令海军军舰炮击广州,造成城内商家的损失。尽管海军方面曾致函总商会转告各商躲避,但“猝然开炮,商场已大受蹂躏”,况且告知的时间甚短,即使人可离去,但货物却难立时搬迁。《粤军与北洋舰激战续闻》、《商人求请外人劝告停战》,《华字日报》(香港)1922年6月19日。就商民而言,炮击广州“虽可令全市震动,但只有伤毁居民铺户,军队方面受损伤必轻微”。《四日来省城战潮中之见闻》,《华字日报》(香港)1922年6月20日。炮击加上枪战,使整个广州满目疮痍,许多酒楼、戏院、公司皆遭池鱼之殃,《满目疮痍之广州市》,《华字日报》(香港)1922年6月20日。炮击之处正好是珠江两岸商店繁盛之地,因此商店的损失甚大。《十七日孙文炮击粤军之情形详述》,《华字日报》(香港)1922年6月19日。另一件使商业受创的问题,便是军人与匪徒对商店的劫掠。当战事一开始,各商店除粮食商外,大多紧闭店门,停止营业;但许多商店仍不免受到劫掠,因此纷纷悬挂外国国旗,或是张贴“本店货物被抢一空”、“暂停交易”等字条,以图自保。《省城战事中之连日闻见》,《华字日报》(香港)1922年6月19日;《省城两日来之见闻》,《华字日报》(香港)1922年6月20日。尽管广州当局答应追查赃物、严加管束军队,甚至枪毙抢劫商店的军人、准许商团对扰乱商场秩序者格杀勿论,《严令各保护各团体各居民》,《华字日报》(香港)1922年6月23日;《叶举致广东商会联合会函》,《华字日报》(香港)1922年7月4日;《枪决行劫商店之军人》,《华字日报》(香港)1922年7月8日。但仍旧无法确保商家的安全。当时报纸评论说,如果再任凭劫掠,不只是广州城日日风声鹤唳而已,假以时日,整个广东将无一片净土。《广东之抢世界》,《华字日报》(香港)1922年7月18日。尽管总商会与军方数度劝商店开店复业,但鉴于战事未定,直到8月,广州的商业才渐渐恢复。《商团定期收队》,《华字日报》(香港)1922年8月18日。

为了谋求和平解决及战事早日结束,商人在事件一开始便前往沙面一带向各国领事馆求援,希望各国“以实力劝告制止,以顾商场而维大局”, 《商人求请外人劝告停战》,《华字日报》(香港)1922年6月19日。不过仍是徒劳无功,最终还是必须向孙、陈两方沟通协调。因此,总商会一方面力促陈炯明回粤主持,另一方面也向孙中山表示和平的祈求。6月底,总商会与各团体(包括伍廷芳之子伍朝枢)面见孙中山,希望孙中山一则不要炮击广州,二则不要扣留米粮,但孙中山表示,“若果陈氏(炯明)今早抵省,我即今早开炮;今晚返省,即今晚开炮。汝等(见孙之代表)既赞成之,则自负责任。”《各社团与中山谈话纪要》,《华字日报》(香港)1922年6月28日;《再记各界谒见孙叶两人之真相》,《华字日报》(香港)1922年6月30日。可见孙中山绝无和解之意,同时也可看出各团体较倾向于陈炯明的立场。

尽管孙中山希望借广州工人罢工的机会打回广州,《市民无一不存在恐惧之中》,《华字日报》(香港)1922年7月5日;《真欲以罢工为战争利器耶》,《华字日报》(香港)1922年7月7日;《西报羊城之消息》,《华字日报》(香港)1922年7月12日。但此举终究无法实现,最后仅能离粤赴沪以待时机。消息传来,广州各商店纷纷开市营业,各项交通也次第恢复,戏院、酒楼等娱乐场所也恢复正常。《孙中山去后之广州市》,《华字日报》(香港)1922年8月11日。

综观粤人执政近两年的时间,1920年度共支出3,600万元,军费占1,600万元;1921年度共支出4,100万元,军费占2,300万元,军费主要供北伐、援桂两役,但是正税已绌,造成“师不宿饱,祸起萧墙”,一发不可收拾。广东省财政厅编《广东省财政纪实》第1编,第47页。总之,粤人执政固然是一般商民所预期的结果,但是桂去粤来却未真正为广州带来和平与发展,这种失望,无非是造成商界与执政者之间关系破裂的原因之一,外加共产主义的声浪渐渐高涨,罢工事件时有所闻,在商人看来,政治力量的介入远较劳工自发性因素来得大,当孙中山重返广州后决心实行联俄容共政策之时,商人的不安便可以预期。


四、国民政府成立前后的政商关系

1923年,孙中山为了夺回广东的统治权,借用了刘震寰与杨希闵等滇桂军势力以驱逐陈炯明,而孙中山此次回粤,是其革命事业里第三次在广州建立政权。在历经了军政府、中华民国政府等政治体制后,如今主导广州政局的,则是名为“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以下简称为大本营)的军事体制。大本营的建立,代表了孙中山革命的一个转折点,因为在这段期间,中国国民党(以下简称国民党)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完成了改组,确立了后来为商人质疑的“联俄容共政策”;在孙中山逝世后,以孙之信徒自居者也以大本营为基础,转型成为“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以下简称国民政府),其后完成北伐的,也是效忠于这个政府的国民革命军。

大本营建立以后,孙中山改以大元帅自居,之所以不再担任大总统,大概是基于以下四个原因:第一,不与北京当局对立;第二,护法运动告终;第三,联络奉、皖以对抗曹、吴;最后,则是受陈炯明叛变的影响。曾庆榴:《广州国民政府》,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3-15页。首先,当时的北京政府为直系的曹锟与吴佩孚所把持,直系政府虽以“和平统一”为口号,但实质上却以“武力统一”为行动,为了避免因正式政府与大总统名号给予直系以“破坏和平”作为南伐借口,故以大本营形式,对立状态也比较不那么明显;其二,此时旧国会与临时约法皆已被北京当局恢复,因此护法的口号已无意义,故以护法为旗帜的军政府、中华民国政府都已不合时宜,如孙中山所言:“此次本总理再回广州,不是再拿护法问题来做工夫。现在的政府为革命政府,为军事时期的政府”, 《组织国民政府案之说明》,《国父全集》第2册,中国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89年版,第412页。故以大本营、大元帅称之;第三方面则是考虑到奉张(作霖)与皖段(祺瑞)的态度。由于此时孙中山欲联奉、皖以抗曹、吴,因此若成立一鲜明的政府,不免令奉、皖有所疑虑,实没有必要以政府名义问题影响合作的关系;最后,也是影响最深的原因,即是从陈炯明事件当中得到的教训。

然而,尽管名称不同,大本营仍旧必须负担起其统治区域下的一切内政与军事问题,特别是陈炯明治粤后期的财政危机,现在也变成了大本营所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大本营时期的广州财政形势

孙中山所建立的大本营,情况并不如想象中的理想,其外不但有着陈炯明余部的外忧,其内又有不听号令的军阀与捉襟见肘的财政危机。陈炯明在1923年1月宣布下野退出广州,其部下亦表示愿意归顺孙中山;但到了5月,陈军在东江再度起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广州百年大事记》上册,第274页。此系陈炯明部下叶举以“粤军指挥”名义,电斥孙中山“纵烟开赌,卖产勒索”,故战事又起。使得孙不得不再度兴师东征,好不容易才稳定下来的政局,又再起波澜。

对陈用兵,占了大本营财政支出的大部分。据估计,广东每年课税收入,用于军费者达90%以上。张晓辉:《论民初军阀战乱对广州社会经济的影响》,《广东社会科学》1997年第6期,第88页。加上战况并不乐观,直至1925年3月下旬,对陈的军事行动才算抵定。曾庆榴:《广州国民政府》,第19-20页。连年的用兵,使得大本营的经济情况陷入困境。从孙中山政府竭尽所能向各方索捐的情况看来,大本营的财政问题确实岌岌可危,甚至被媒体批评为“无法应付之财政问题”。《无法应付之财政问题》,《华字日报》(香港)1923年6月12日。

表1 1922—1925年度广东地区收支表(单位:万元)

资料来源:广东省财政厅编《广东省财政纪实》第3册,第381-422页。

从表1、图4可见,1922—1925年度,广东地区的财政多半处于寅吃卯粮的窘境,特别是1923—1924年度还呈现超支的现象。若以军费支出一项加以比较,虽然1923—1924年度的支出,反而不像前后两年之多,但是收入方面却也不像前后两年优渥,特别是陈炯明于1923年5月再度起兵,直接冲击到的便是1923年(1923年7月—1924年6月)的财政,而且当战事持续拖延,至少在1924年(1925年6月)结束之前,都不能不受军事动员的影响。

1923年和1924年正好是孙中山回粤组织大本营的头两年,一开始便造成财政赤字,对于大本营的声望而言,不能说没有影响。故大本营又采取了发行纸币的旧方法,重新炒作收购陈炯明时期的旧纸币,以期作为吸收现金之计划。《旧广东纸币暴涨之原因》,《华字日报》(香港)1924年7月8日。但这些举措却被视为是“以纸医穷”,当时的媒体以为,广州政府之财政,久已陷于破产,已经到了“呼吸不续,生命垂危之境”,而又因东江粤军(即陈炯明)反攻,“是以急得政府中人,如蚁盘热锅,无法可设”。在走投无路之下,只好又以发行纸币救穷,因为此前的政府,无不因滥发纸币而导致金融危机,现在又施行这个旧办法,舆论皆以为不可。《广州政府以纸医穷》,《华字日报》(香港)1924年6月14日。

图4 1922—1925年度广东收支比较(单位:万元)

另一个与货币有关的便是造币厂的问题。造币厂一直是各个时期广州当局欲加以掌握的机构之一,特别是该厂的生银产量,在1920年时曾占世界生银产额的四分之一,堪称世界生银消费最大的造币厂。造币厂于大本营初建时期为沈鸿英所占,李达嘉:《商人与政治——一九二四年广州商团事件原因之探讨》,杨联升等编《国史释论:陶希圣先生九秩荣庆祝寿论文集》上册,中国台北:食货出版社1987年版,第353页。沈鸿英被驱除以后,沈鸿英于1923年4月16日进攻广州,至5月中才退守广西。参见曾庆榴:《广州国民政府》,第17-18页。便收归大本营所有,并交由广东财政厅管理。1923年4月26日,大本营任命王国璇为造币厂总办,可视为大本营掌握造币厂的开始。参见《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选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33页。但由于大本营各方势力无法协调,因而造币厂迟迟无法开铸银币。《粤币厂仍难开铸》,《申报》1923年8月27日。而造币厂所造的镍币以及印制的省银行纸币,又因政府没有准备金而导致低折,最后不得不全部收回。广东省财政厅(编)《广东省财政纪实》第1编,第48页。

为了挽救金融,大本营尝试将造币厂交由民间公司办理铸币事宜,但是结果并不好。大本营曾于1923年8月间,将造币厂委托“中外合办联商公司”办理铸币事宜,但因银价飞涨,导致生银缺乏,因此被迫停工而终止合约,参见《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选编》,第157-163、391页。后来,大本营又于1924年委托东华公司承办银币铸造“十三年银币”,但市面又谣传此银币纯色不足,发生拒用之事,参见广东省财政厅编《广东省财政纪实》第4编,第120-121页。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一般商民对政府的信任不够,对于造币厂所产的银币、纸币、镍币都不大愿意接受,最后导致低折。因此,大本营又在1924年8月成立中央银行并发行纸币,但一开始仍受到广东商人的拒用,原因自然也是对政府的信任问题。郭廷以:《中华民国史事日志》第1册,中国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9年版,第816页。

面临生财受阻的窘境,大本营辖内的军队又纷纷劫留税款,让大本营的财政状况雪上加霜。如前所述,孙中山能够击败陈炯明而回粤,靠的是滇、桂二系的军阀,但这些军阀,多半对孙中山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一方面打着大本营的旗帜,一方面仍旧遂行其横征暴敛的行为,彼此抢夺地盘,扩充实力。“尤以滇桂军阀霸占闹市区,开放烟赌,军纪败坏,纵兵抢劫,实为省城一大祸害。”张晓辉:《论民初军阀战乱对广州社会经济的影响》,第88页。

军阀对于广东的骚扰甚重,孙中山对此也极为痛心,因此孙曾在一次军事会议上非常沉痛地对杨希闵(滇系)、刘镇寰(桂系)一班军官说:“滇、桂各军官,你们赶走了陈炯明,我是很感激的”,“谁知你们都是戴着我的帽子,来蹂躏我的家乡。”汪精卫:《对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之政治报告》,罗家伦编《革命文献》第20辑,中国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54年版,第1596页。

当时盘踞在广东各地的军队大致上可以表2和图5示之,这些军队各在其驻防之地劫留税饷,包开烟赌,既不将税款上缴大本营,又不听命换防,造成了1923年收入锐减的情况。

表2 大本营初建时期广东各地军队分布概要表

资料来源:罗翼群《孙中山回粤重建政权后的广东政局》,中国人民政协委员会等编《孙中山三次在广东建立政权》,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219-220页。

图5 1923年间各军系劫留税款比较图(单位:元)

另外,根据《华字日报》的统计,光是1923年一年间,被各军(包括滇、桂、粤及海军)所劫留的税款就超过4,343,000元。《广州各军截收厘税之现状》,《华字日报》(香港)1924年2月29日。纵使大本营三令五申,各路军阀仍旧无动于衷。1924年5月6日,大本营财政厅下令征“商店借租”,还特别下令“无论何项军队及机关,不准截留”,足见军阀之骄横,参见《财政厅又向各县商店借租》《华字日报》(香港)1924年5月6日。在重重的困难下,欲接任大本营财政部部长的廖仲恺通电各界认为非统一财政不能遏止各军截收税款的恶习。电文发于1924年9月17日,参见《辞财政部长职通电》,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编《廖仲恺集》,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15-218页。廖仲恺认为,广东财政久处分裂局面,“厘捐粮税,悉为各军截收;赌饷烟捐,亦由各军支配”,因此全省的税收实际上已被瓜分。根据廖仲恺的分析,以当时大本营可以确实掌握的广肇南韶的联防务费(其实是开放赌禁后的赌饷罗翼群:《孙中山回粤重建政权后的广东政局》,第220页。)岁入可达千万元,禁烟收入可得200万元,所谓禁烟收入,其实就是给予某军、某商自由运烟的专利,其他人皆不可夺此权利,故“名则禁烟,实则准其自由运烟、自由贩烟”。参见《开投厘厂之病民》《华字日报》(香港)1921年3月29日;另可见李达嘉:《商人与政治——一九二四年广州商团事件原因之探讨》,第354页。粮税、厘捐、盐饷共约2,000万元,合计大约有3,000万元,而当前各军有枪之兵,差不多8万人,以每人月饷8元计,每月军饷约64万元,加上其他军需每年差不多1,536万元,以3,000万元充军饷,当是绰绰有余。

(二)商人与大本营的互动与冲突

对于纸币的发行,商人避之唯恐不及,因为商民平日已惨受重重苛捐,叫苦不迭,现在又发行纸币强迫商民使用,这种政策犹如“吸食井水,愈掘愈深”,到时候商民必“人人执一变形纸币,六折、七折、三折、四折,折到眼干眼湿”也无法挽回纸币的低折。《孙政府改行纸币政策之大披露》,《华字日报》(香港)1924年6月19日。因此,广州商民皆自称有三苦:“一曰抢劫之苦”; “二曰拉夫之苦”; “三曰强迫行使纸币之苦”, 张晓辉:《论民初军阀战乱对广州社会经济的影响》,第88页。故纸币政策最后遭到商民拒用,主要还是商人对政府的不信任感使然。

接下来,孙中山为充裕大本营之财源,遂委托广州地方善后委员会、广州总商会、广州善团总所九善堂院联合发行“广州市善后短期手票”。所谓手票,其实就是一种纸币,但由于一般商人对手票的信心不足,因此,手票往往无法换得等面额商品,商业纠纷时有所闻。为了解决此一问题,大本营下令,凡有“低折手票”,则以军法从事,但却也引起了更大的纠纷。特别是当军人欲以手票购物时,便常有商店拒绝交易,最后甚至动用军队强行胁迫商店交易,这样的事情亦屡见不鲜。《三誌华字日报》(香港)1924年2月12日。所谓的手票政策,其实是大本营强迫人民使用的货币,既无准备金,更无任何信用可言,最后商民自己还要被迫接受使用。到后来,商民不肯使用手票,大本营便改为强迫摊派的方式。此外,商人依旧必须承受大本营的税捐压力。1923年6月,政府便向银业商预收1924年和1925年的厘金,估计有百余万元。这笔款项和一个月租捐、三个月房捐警费等皆为捐助东西北三江的战事,但上述款项,不但不见得收得齐,而且就算收到,也不过“杯水车薪、到手辄尽”而已。《孙文百计筹款》,《华字日报》(香港)1923年6月18日。进一步来看,若以1923年大本营财政厅的各类收入为例(表3),商业税几乎占了全部税收中的56%(见图6),可见商人对于大本营税收的重要性。

图6 1923年广东财政厅各类收入比例图

表3 1923年广州财政厅各类收入表

资料来源:《广州财厅收入之真相》,《华字日报》(香港)1924年3月13日。

然而这些税捐的征收,似乎仍然弥补不了大本营的支出,究其原因,“盖各军之来粤,名虽赴义,实则为利,欲在广东大发其洋财,对于征收机关,则自由占据,应解省库之税饷,则自由截留,以饱其私囊,于是广东财政之紊乱,遂为清季及民国成立后所未尝见。”《广州财厅收入之真相》,《华字日报》(香港)1924年3月13日。

根据《申报》的记载,1924年以来广东新增的税捐,有商业牌照费、都市土地税、田土业佃保证费、民产保证费、宴席捐、电灯附加军费、娱乐捐、戏班捐等六十余种,《广州教费专税之调查》,《申报》1924年5月26日。文中言:“广州一市,全年收入,在四千万以上,市民计百万有奇,平均每人约负担四十元……广东全省收入不过三千余万,今以广州一隅之地,其岁收竟超越全省之上。”可见广州人赋税之重。后来甚至还有“粪捐”(水肥清洁费)。为了保护商民,维护商业贸易的正常流通,由商人出资主持的广州商团亦负起了维持地方治安、武装自卫的任务。至于商团军的政治立场为何?在广州的历次政争当中,商团军多半是保持中立的,此事从1924年1月,孙中山在广州商团与警察举办的联欢会上的发言便可略知一二:孙中山认为,商团在广州历次变乱当中,总是保持中立的,“从前龙济光到广州来称王,商团守中立;陆荣廷、莫荣新到广州来专制,商团守中立;陈炯明挂革命的假招牌,到广州来造反,商团守中立;这次滇军讨贼,到广州来打陈炯明,商团也守中立。”中华民国史事纪要编辑委员会编《中华民国史事纪要民国十三年一至六月份》(初稿),中国台北:国史馆1971年版,第99-104页。商团之所以严守中立,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即是以保护商民为要务,至于政治上的更迭,商团则不去参与。

但就一个政府而言,在其统治区内有不听号令的军队,自然是一件很棘手的事,诚如孙中山所言:“在同一个地方,有不受政府统辖和不受政府命令的武装团体,就等于有两个政府存在。”吴铁城:《吴铁城回忆录》,第139页。特别是1924年7月商团宣布要成立联防总部以联合各商团力量时,大本营对此便有了意见,认为这种民间组织,必须等到政府方面制订好法令之后,再更动名称。《省政府抑制商人》,《华字日报》(香港)1924年8月9日。最后商团联防因遭到大本营禁止而未能实现。加上当商团联防会议召开时,广州商人正罢市以抵拒大本营的苛捐杂税,不免使大本营将两者加以联想,《华字日报》编《广东扣械潮》卷1,周康燮编《一九二四年广州商团事件》(民间资料篇),香港:崇文书店1974年版,第2页。紧接着而来的,便是扣留商团枪械与商团事件的爆发。

1924年5月—8月,广州接连发生了包含渡船业、当押行、糕饼业、糖业以及广州全市的大罢业事件。5月是因统一马路业权;8月则是因为扣械问题;10月便是在商团事件前。事实上,5月的罢市在尚未爆发前政府便已经让步,但却因当时正逢商团联防成立,遂给予大本营“商团联防是为成为罢市奥援”的联想。《全省商团联合会之预备》,《华字日报》(香港)1924年5月23日。

当时广州市政厅财政局欲开抽特种药品捐、珠宝玉石捐、仪仗捐以及统一马路铺业权。所谓统一马路铺业权系指大本营停止举报官产市产所谓举报官产,系指许多原有的公家建筑物,因战乱的关系被私人占据作为店铺使用,因此当局要求人民举报这些官产,再加以充公,充公之后又加以变卖,以作为当道收入。但是这种举报的方式,不免造成有心人士的谎报,以藉此图利,因而遭到许多人的反对。参见:《举报逆产之骚扰商场》,《华字日报》(香港)1921年2月5日。后想出来的筹饷办法,系以改良马路名义,令马路旁商家依其铺底价值缴费二成,作为改良马路费。此虽为变相的征税,但以二成而论,对商家并不是大问题,比较严重的是此政策延伸出来“铺业承受”与“铺底顶手”的实施。简言之,便是规定承租店铺者需一并承顶铺底,否则当局则可以召第三者来承投。《广州统一铺业全风潮现状》,《申报》1924年5月26日。但是广州商人认为,连年的战祸使各业者无力再增加这一笔开销,因此若一施行,必定使现有商家无法保住店铺,势必遭到他人承投,影响的店铺恐不下万家,故一时群情激愤,酝酿罢市。《广州总罢市酝酿之经过》,《申报》1924年6月1日。商店除了组织“铺底维持会”外,还联络七十二行商作为奥援,又因担心当局的武力镇压,因此联络市商团与附近各乡的商团,于罢市时集中广州。迫于这种情势,当局只好下令永远取消统一马路铺业权和特种药品捐,罢市运动才没有发生。《广州总罢市的解决与商团联防》,《东方杂志》,1924年21卷12期(重印本),第8页。谁料8月间又有大本营扣留商团枪支的事件发生。

商团联防遭到大本营的禁止,商人认为是因为大本营无法将商团纳为私军,“置于青天白日之旗下”,故对于商团联防百般阻挠。《华字日报》编《广东扣械潮》卷1,第3-4页。此事过后,商团请购枪械,但是实际运到的枪支数目与申请数目不符,日期也有异,因而遭到大元帅下令查扣,结果造成8月间的广州罢市。《华字日报》编《广东扣械潮》卷1,第9-10页。虽然经过多方的协调,但是扣留的枪支仍旧无法发还,因此才有10月间的第二次大罢市。

消极的罢市只是整个事件的前兆,接续而来的是武装冲突的商团事件,本文不拟讨论商团事件的经过,而将主要的论述着重于事件发生的原因探讨以及事件发生后政商关系的转变,至于商团事件的经过,可参见井泓莹:《广州商团事变》;《华字日报》编《广东扣械潮》卷1,第1-145页。终于使得孙中山与广州商人关系恶化。商人之所以会和孙中山决裂还包括了对联俄容共政策的疑惧,以及外在势力于广州的角逐。1924年1月,国民党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会中确立了联俄容共的政策,准许中共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是时俄国与孙中山走向合作一途,但是共产主义与商人基本上是势不两立的,因此,商人阶级对于孙中山的联俄容共,多半采取反对与疑惧的态度。“自共产之说倡,我国资产阶级、商人阶级,靡不惴惴焉若大祸之将至”, 《华字日报》编《广东扣械潮》“序一”,第1-2页。之前许多资本家认为孙氏实行共产之说,只不过是反孙派所造谣,如今全国代表大会通过联俄容共政策,无疑是宣布了“广州共产化”的证据。《到“共产之路”》,《华字日报》(香港)1924年2月21日。加上自此以后,广州罢工风潮愈演愈烈,对商业造成不小的损失,故商界对“联俄容共”政策便产生了恐惧。

若从整个大环境来看,当时的中国处于南北分裂的局面,孙中山与皖段、奉张亦曾有一段时期的同盟,并以反直系为其一致的目标。就国际情势而言,英国与直系同出一气;俄国与孙政府相互合作,时孙欲趁反直系战争爆发而全力北伐,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纲》下册,第616-617页。支持直系的英国,势必有所动作。广州商团团长陈廉伯,陈廉伯于1921年3月即被选为广州商团团长,而在商团联防会议中,还被举为全省商团联防总长。参见《商团举出团长》,《华字日报》(香港)1921年3月16日;《华字日报》编《广东扣械潮》卷1,第2页。系属英籍,对英所支持的直系应多少有点好感,加上议会政治的英国与共产制度的俄国,本属殊途,因此,以陈廉伯为首的广州商团,得到英国支持是可想而知的事。因此,国民党方面才会斥陈为“甘心效忠于英帝国主义者,乃趁此机会,拟造成法西斯蒂化(fascistization)之商团”,“谋倾覆革命政府”; 罗家伦主编:《革命文献》第10辑,中国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第42页。另一方面,隶属英国殖民地的香港政府,亦有可能居中牵线,从而与陈炯明勾结。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纲》下册,第613页。因此,从大本营的观点看来,以陈廉伯的身份与声望,即兼具广州总商会会长、广州商团团长、全省商团联防总长(未任)的身份,五四运动时期还曾为省长候选人之一。外加帝国主义(指英国)以及直系的力量,实足以成立一个“商人政府”。郭翘然、李洁之:《统一两广战争中的粤军》,中国人民政协委员会等编《孙中山三次在广东建立政权》,第303页。从这个观点可见大本营的疑虑与外在势力在广州的角逐。

另一个值得观察的重点,即商界内部在这个事件之后,出现了立场不一的现象。特别是一部分商人,在这场政商冲突当中,对商团大加挞伐,认为商团的表现无疑是叛乱的举动。影响所及,甚至造成了“商民协会”与“商民运动”的形成。

广州商界联合会在事件发生不久之后,便表明与商团划清界限的态度,认为商团是促使商人罢市的元凶,而商团事件的主事者系陈廉伯等少数商人,而受害者是全广州的商民,表示与商团一刀两断的决心。可见商团事件不仅仅是部分商人与政府间的摩擦,甚至也可以说是广州商人之间分裂的先声。

(三)广州商人与国民政府的新局面

在大本营治粤的末期,其实已有建立国民政府的打算,但当时广东各地军队多不听从大本营的号令,真正受大元帅统治的只有广州一地而已。大本营的势力,大概只能及于广州、广韶铁路两侧和西江、粤中的有限地区,参见曾庆榴:《广州国民政府》,第192页。直到孙中山去世后,大本营成功驱逐滇桂军,广州才进入统一的局面。郭翘然、李洁之:《统一两广战争中的粤军》,第313-314页。

前面提到,孙中山之所以改中华民国政府为大本营,主要是为了消弭与北京当局的对立以及广东内部的反对声浪。但1923年年底,北京曹锟贿选案发生,反而给了南方大本营一个自立门户的借口,认为“此而不讨,国何以立?”唯有“使积年混秽恶浊之稗政,悉催陷而郭清之”,政治才有清明之望。《中国国民党为曹锟贿选窃位宣言》,《国父全集》第2册,第123页。因此,一方面必须重行兴师北伐;另一方面则必须成立一个正式的政府,因此在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便通过了《组织国民政府之必要决议案》。

商人对于国民政府的成立抱持着怎样的态度?从一般的舆论很难看出明确的立场,不过有一点倒是商人比较关心的,即国民政府是否为“共产政府”?之所以有这个疑虑主要还是从联俄容共政策而来。

1924年以来的广州,普遍弥漫着实行共产的传言,特别是商团事件使商人对于延续大本营而成立的国民政府,自然也有疑虑。因此,在政府尚未成立前,广州市商会便希望当局可以宣示绝不采用共产制度的决心,以安定商界。《国内专电·香港电》,《申报》1925年6月3日。为了消弭商人的怀疑,国民政府发表宣言,将来除了要使军队负担保民之责,废除苛捐杂税,还要“整理交通,禁骚扰、惩抢掠,使全省商旅通行无阻,发展工商业,进行裁厘加税”等。《国内专电二·香港电》,《申报》1925年7月5日。从这个宣言不难看出,所谓使军队负保民之责,是为了消除商团事件中军队对商人迫害的印象;废除苛捐杂税,则是因大本营时代的税捐过苛的缘故;至于整理交通,惩治盗匪等等,则是要改善大本营时期的社会问题。

除此之外,政府官员还不时地表示绝无实行共产之意。胡汉民在市商会提出质疑之后,便以代理元帅兼省长的身份,发表宣言,表示“本政府所知者,三民主义;所行者,(国)民党党纲”,舍此以外,不知其他。《国内专电二·香港电》,《申报》1925年6月6日。政府成立之后,许崇智、汪兆铭与蒋介石三人还特地宴请广州的商界领袖,席间三人皆否认要实行共产,因而希望商人可以协助政府,希望消除商人的疑虑。《国内专电二·香港》,《申报》1925年9月8日。

其后,许崇智又宴请商界,希望可以与商界合作,由商人成立商人银行,并将铸币的权力交由商人承办,并且授予商人发行货币的特权,而政府只担任监督的地位。《国内专电二·香港》,《申报》1925年9月18日。将发行货币的权力交由商界,对于政府而言自然可以免除商界抵制低折等等问题,而商界方面自然也可以杜绝因政军需求而滥发的恶习,因此,商界对此多表示赞成。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不免又是国民政府有意拉拢并消除商人疑虑的手段之一。

(四)省港罢工中的商人

广州与香港响应上海五卅事件而发动的罢工,考验了国民政府对商人的态度。所谓五卅事件,系因日本纱厂枪杀工人,造成上海大规模的示威抗议,结果公共租界的英国巡补下令向群众开枪,造成流血事件。事件发生后,各方纷纷声援,包括上海、武昌、天津、广州等地都有大规模的示威游行,而列强方面也时传武力镇压,造成青岛、镇江、汉口、宁波以及九江等地的冲突事件;而在广州方面则因抗议群众在沙面地区遭英军开枪射击,造成多人死伤的“沙基惨案”,也由此酿成更大的罢工事件,即“省港罢工”。关于沙基惨案,参见《沙基事件经过》,广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历史研究室编《省港大罢工资料》,广东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28-138页。

由于香港工人大半来自广东,因此“粤、港商人互通声气”, 王正华:《广州时期的国民政府》,硕士学位论文,中国台北政治大学历史研究所,1981年,第115页。之前又历经1920年海员罢工、1924年沙面罢工,因此在罢工的经验上是相当丰富的。同时,在沙基惨案尚未发生以前,中共方面即已派员前往广州、香港两地协调罢工之事;另一方面,大本营及后来成立的国民政府也都积极参与了这个运动,包括拟定援助办法、直接征收半月捐租供罢工委员会支用等,国民政府秘书处编《国民政府公报》第3号,广州:国民政府秘书处1925年版,第32-33页。并且通过罢工委员会对香港政府进行交涉,进一步则以国民政府名义与英国正式谈判。王正华:《广州时期的国民政府》,第119页。根据王正华的分析,第一阶段(1925年9月—1926年4月)交涉的重点在省港复工的问题,罢工委员会提出了经济与政治方面的条件,但最后因双方意见不一而终止;第二阶段(1926年7月)则针对沙基惨案的责任与省港罢工解决问题进行谈判。可以看出政治力量对这次罢工事件的参与,和前几次的罢工是截然不同的。

胡汉民更召集广州总商会与市商会的代表到省署开会,会中已经透露香港与沙面工人即将酝酿罢工的事情,因而希望商界可以提供援助,包括对于回省的工人可以提供各项经济粮食等援助;不过商界对此认为事关重大,需再加以讨论方可答复;《国内专电·香港电》,《申报》1925年6月20日。另一方面,当罢工发生后,由于香港禁运,使得广州稻米因短缺而涨价,商人也居中协调洋米进口,使米价回稳。《国内专电·香港电》,《申报》1925年7月1日。这些都可视为罢工早期商人的参与。另外,在国民政府援助罢工的办法中有几条关于商界的,包括:“六、省府商务厅劝谕商民援助省港罢工委员会;七、省府商务厅责成各华商烟公司,酌拨营利,捐助省港罢工委员会。”国民政府秘书处编《国民政府公报》3号,第33页。虽然这两条都不是强制执行的命令,但是从一些报道当中也确实可见商人的援助;《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为认送棉衣致省港罢工委员会函》,广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历史研究室编《省港大罢工资料》,第501页。该公司送了棉衣2,500件以支持罢工。并且,从罢工开始到7月间,参加罢工的人已达25万人,其中聚集在广州的就有13万人,面对这些突然增加的人口,广州市决定以市内的赌馆、烟馆、会馆等公共场所作为工人的宿舍与食堂,以解决工人的食宿问题。曾庆榴:《广州国民政府》,第263页。这个方案虽然不是商人主动提出,但至少并未见到有商人对此表示不满的言论,配合度也堪称良好。

最后,则是在结束罢工的协调工作上,商人也出面协助。包括广州商人、香港商人、罢工委员会以及国民政府、香港政府所组成委员会,对罢工运动的解决进行讨论,广州工人运动史研究委员会办公室编《广州工人运动简史》(初稿),广州工人运动史研究委员会办公室1988年版,第153页。最后在10月间取得共识,结束罢工运动。

关于罢工对于省港经济的影响,则可分成香港与广州两地来讨论。

首先,以香港而言,此次的罢工可谓是一场“灾难性的大地震”, 洪温临:《省港大罢工初期的粤港关系》,《港澳与近代中国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编辑委员会编《港澳与近代中国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台北:国史馆2000年版,第355页。由于工人罢工造成的环境卫生问题,许多居民因居住质量下降而离境,使得香港的地价因此暴跌,住宅区跌至三分之二左右;商业区仅剩三分之一;莫伧白:《罢工后之香港》,广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历史研究室编《省港大罢工资料》,第764页。另外,11月至12月,因罢工而宣布倒闭的商家达到3000多家。省港罢工以来,由于工人罢工导致无法卸货,等于是一种变相的封港,致使来港船只数目大减,1924年8月—12月,经过香港的英国轮船每月多则240艘,少则160艘;但是1925年同期多则27艘,少则2艘而已,直接冲击到的便是香港的货物进出口。从图7可见,1925年秋季,香港无论进出口货值皆将近跌至前年同期的一半,秋人:《省港罢工的过去和现在》,广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历史研究室编《省港大罢工资料》,第95-96页。故经过这次的罢工,香港几乎失去了中国南方分发货物中心点的地位。因此,上海遂取代香港成为广州之转运枢纽,广州也取香港而代之,成为两广内地货物分发的中心,进而使广州在下半年的贸易量大增,参见贝泐:《中华民国14年广州口华洋贸易情形略论》(1926年4月10日),广州市地方编纂委员会编《近代广州口岸经济社会概况——粤海关报告汇集》,第722页。这便是商人所始料未及的。

图7 1924—1925年秋季香港进出口货值比较(单位:金镑)

注:金镑,或称镑,为当时英国所使用的货币度量衡单位。

一开始,广州受到的冲击也是很大的,特别是当英、美、日等国因为广州抵制外货运动的缘故而对广州实行联合封锁,广州的进出口贸易自然大受影响,因此罢工委员会才会由“反对一切帝国主义”改口为“单独对英”。曾庆榴:《广州国民政府》,第266页。但是,整个省港罢工系因五卅惨案而起;而五卅惨案是因日本工厂枪杀华工引起,而现在却独排英国而准与日本贸易,是有违初衷的。不过,也可以看出沙基惨案的影响恐大过于五卅,更进一步言,此时有利的策略还是对抗英国,封锁香港,对广州地位提升而言,确有其帮助。

以图8为例,邓中夏:《省港大罢工》,广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历史研究室编《省港大罢工资料》,第38页。1925年7月的海关收入不到1924年同期的三分之一,但是在8月便已经开始渐渐成长,甚至在10月间超过前一年,这自然是因为香港货物被广州接收的缘故,因此,对商人而言,罢工似乎不仅不妨害广州商务,反而有利于广州商业的发展。

图8 1924年与1925年下半年粤海关收入比较(单位:海关两)

若再以1924年1月与1925年1月粤海关的收入相较(图9),更可以看出将近有两倍的成长,对于商人而言,省港罢工一则没有因此发生战争,二则有助于广州商业的发展,因而商人响应罢工委员会“工商联合”的口号,并在1926年1月联名表示“我等商人亦应联合一致热烈援助,务求达到香港完全承认复工条件为目的”, 邓中夏:《省港大罢工》,第39页。足见工商合作的态度相当明显。

图9 1925年与1926年1月粤海关收入比较(单位:海关两)

(五)新组织的出现:商民协会

所谓商民协会,系指由中小商人所组成的商人团体。由于以中小商人为主,自然在利益上便与商会有所不同。商民协会的概念从何时开始?一般认为在商团事件以后,中小商人将“中毒已深之土豪劣绅向持大资本反对吾党主义之献进式商会;买空卖空投机骑墙勾结军阀煽惑民众假借名义谋危吾党政府之拆白式的商会;与夫带着帝国主义背景虚张声势(声势)之兔死狐悲洋奴买办打劫分赃式的商会”视为反革命的大本营,因而决定筹组广州特别市商民协会。寿石:《发刊词》,《商民月刊》1925年第10期,第1-2页。因此普遍将商团事件视为商民协会组织的原因,而商团事件之后,便是商民协会成立的起点。萧汉宗:《广东第一次全省商民协会代表大会之经过》《商民运动》1926年第1期,第13页。

事实上若以概念的形成而言,在此之前中小商人便已经有筹组“平民商会”的呼声。当陈炯明还担任省长之时,曾经希望广州总商会进行改组,其原因便是因为大商人把持商会,致使一般中小商人颇有不满。但是总商会对于陈炯明的建议,并未加以采纳。《广州总商会集议改组》,《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2月17日。后来,1920年12月总商会会长改选之际,便有平民商会概念的提出,但是由于大商人掌握了大部分的权力,平民商会的组成遂成泡影。《商会争举会长之剧烈》,《华字日报》(香港)1920年12月21日。

直到1924年9月、10月间,广州中小商人及手工业主组织了贸易促进协会,国民政府准许其设立并改名为市商民协会。乔兆红:《论一九二〇年代商民协会与商会的关系》,《近代中国》2002年第149期。而政府方面也在1924年10月,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下的实业部改为商民部,“以引导全国商民使之参加国民革命”,此后各地的商民协会便迅速成立,截至1926年5月,广东共成立商民协会500家,萧汉宗:《广东第一次全省商民协会代表大会之经过》,第13页。会员有39,000人之多,并以此基础成立广东省省商民协会。黄诏年:《中国国民党商民运动经过》,上海:三民公司1928年版,第11-12、27页。广东的商民协会之所以能迅速成长,除了商民的自发性外,主要还是政府的动员,国民政府甚至以经费资助广东各地设立商民协会,《关于捐助广东全省商民协会筹备处经费》,《广州国民政府档案》,中国台北政治大学社会科学资料中心藏,档案号:19/069。因此可以看出政府与商民协会之间的关系。

广州特别市商民协会(以下简称市商民协会)与国民政府(或是说国民党)的关系,表现在许多言论与行动之上。市商民协会的主张中有言:“本会主张革命化、民众化,财政公开、言论公开,反对独裁统治”,因此将商会的会长制改为委员制。更重要的是,“无党(即国民党)令,一事不可行,一言不可发,一言一动,以党令为转移,对于党下一切运动,无不热烈参加,无不努力奋斗。”寿石:《发刊词》,第2页。从这段言论可以看出,商民协会既是由党所设立,而且也是受党所掌控的,与一般商会的自主程度有着明显的不同。甚至到后来,商民协会要求设立商民党团,并且通告商民党员加入商民协会,以党的实际介入来控制商民协会,参见《中央商民部致广州市商民协会函》,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藏(下同),档案号:部0043; 《广州市党部商民协会致中执会函》,档案号:部0996; 《中央商民部致广州市党部商民协会函》,档案号:部0998; 《中央商民部致广州市党部商民协会函》,档案号:部0999.1; 《中央商民部致广州市党部商民部函》,档案号:部0999.2。由此更可以看出商民协会的政治色彩是相当浓厚的。

若再从市商民协会的执行委员会议议程来看,也可以看出该会对于党的“全力配合”,包括了公安局政治部指派该会参加民众促进会筹备会、函请该会派员前往欢迎军队凯旋等等军政事件,《本会九月十一日第十一次执委会议录》,《商民月刊》1925年1期,第12页;《本会九月十九日第十二次执委会议录》,《商民月刊》1925年1期,第13页。市商民协会都是乐意参与的。

在省港罢工中,广州总商会、商界联合会、市商会与市商民协会联名发表声明,可看作是商民协会成立以来与广州各商人团体之间的互助关系。1925年9月各商人团体又共同组成改除杂捐研究会,以“研究改除苛系杂捐,赞助政府财政统一为宗旨”,以合议制的方式由四大商人团体共同组织,《商界改除杂捐之二次会议》,《广州七十二行商报》1925年9月9日;《广东省各行业商请取消各项税捐》,《广州国民政府档案》,台湾政治大学社会科学资料中心藏,档案号:19/256。从这件事情当中即可发现,四大商人组织之间的合作颇为频繁。

1927年6月15日,广州市党部商民部召集市内各商会讨论对日经济绝交的问题,会议由市商民部主持,四大商人团体与广东省商民协会皆派员参加,最后决议,由市商民部偕同五个商人团体发出抵制日货的宣言。《市商民协会宣言》,《广州民国日报》1927年6月17日。再次可以看到商民协会与其他商人团体的关系。

从以上观之,广州从1924年成立商民协会以来,与总商会、市商会等商人团体同时并存,直到1931年才并入广州市商会。而在这段时期间,商民协会与其他商会共存,“不但没有产生大的分歧,而且互为表里,在重大决策和斗争中珠联璧合,相得益彰”。乔兆红:《论一九二〇年代商民协会与商会的关系》,第49页。

从市商民协会发行刊物与参与政治活动频繁的程度来看,商民协会在国民政府时期的确是一个颇为活跃的团体,因此若称1924年商民协会成立,到1929年被取消(但商民协会活动仍到1931年)的这段时间为“商民运动”时期,应无问题。严格来说,商民运动主要是得名自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商民运动决议案》。由于当时仍是“联俄容共”的时期,因此从决议案当中可以见到许多关于“帝国主义”、“买办”以及“革命”等字眼;所谓的商民运动,大致也是照着这个决议案的原则实行。《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商民运动决议案》,荣孟源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版,第135-137页。

从1924年国民党设立商民部到1927年5月间,商民运动大致可以分成四个阶段:黄诏年:《中国国民党商民运动经过》,第4页。第四期所谓“最近时期”系以作者当时的情况而论,为尊重原著,故不加更改。

(一)初期:从1924年商民部设立到1925年12月底,为商民运动的初期;

(二)渐进期:由1926年1月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到同年6月,为商民运动的渐进期;

(三)扩大期:自1926年7月到1926年国民政府北迁的11月止,为商民运动的扩大期;

(四)最近时期:从1926年12月到1927年5月,为最近的商民运动。

在商民运动的初期,系以商民部的成立为镐矢。原本中央执行委员会中设的是实业部,专司计划实业。后来因为“实业”两个字太宽泛,而实际上实业的事情是对商民的,所以于1924年11月改实业部为商民部,“中国国民党的商民运动便于此时发生”。黄诏年:《中国国民党商民运动经过》,第5页。不过,由于当时既无组织章程,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因此只能算作是运动的初期。

经过了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有了《商民运动决议案》作为依据,商民运动便有了明确的方向,因而在渐进期当中,广东的各商民协会组成了广东省商民协会,同时期在全国各地的各党部也纷纷设立商民部。黄诏年:《中国国民党商民运动经过》,第9-10页。

1926年5月21日,广东省商民协会召开成立大会,会中通过了数项决议案,包括:

(一)拥护中国国民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商民运动决议案;

(二)拥护国民政府决议案;

(三)援助省港罢工决议案;

(四)农工商学兵大联合案;

(五)请政府出师北伐案;

(六)促成国民会议案;

(七)拥护农工商学兵大联合决议案;

(八)请求政府实行废除苛捐杂税决议案;

(九)请求政府划一度量衡决议案;

(十)请求政府禁绝烟赌案;

(十一)请求政府饬令印花税处对于处罚商民漏贴印花税事须与商民协会共同办理决议案;

(十二)商民协会应收回旧商会开设倒闭商业之权利决议案;

(十三)本会及各地商民协会应倡办商业学校决议案;

(十四)本会及各地商民协会应倡办商民日报决议案;

(十五)各地商民协会决议案。黄诏年:《中国国民党商民运动经过》,第12-13页。

其中前七条可以说是政治性的,后八条则是有关商业发展的。若仔细审视这些条文,再对照往后商民协会的发展,大致也都吻合。包括了对省港罢工的声援、联合农工商学兵的行动、要求政府废除苛捐杂税以及创办商民刊物与学校等等,都有商民协会的参与。从初期到渐进期,都是商民运动刚开始的阶段,商民协会羽翼未丰,势力也还不稳固,因此对于总商会等团体,彼此之间的合作多于竞争,再加上当时彼此之间的利益也相仿,因此没有见到许多冲突。

而就在渐进期中,国民政府也随着北伐的进程经武汉而达南京,商民运动也进入到扩大期与“最近时期”(即第四时期)之中。在这两个时期,由于国民政府已经迁移至南京,因此商民运动也由广东一地渐渐向各地扩散,截至1927年为止,各省与特别市的商民协会会员数如表4所示:

表4 1927年前省市商民协会会员数统计表

资料来源:黄诏年《中国国民党商民运动经过》,第27页。

①乔兆红:《论一九二〇年代商民协会与商会的关系》,第51页。

由表4可以看出,1927年国民政府统治区域下的各大省市,大多已经建立了商民协会,而且人数也都在万人之上,而若以各省内的商民协会数量来看,当时各省省内的商民协会数,大致如图10所呈现。若进一步以会员人数来看,图11便可明显看出各地人数的多寡。黄诏年:《中国国民党商民运动经过》,第28页。因各省不一定有全省的商民协会,且加入地方商民协会的商人不一定会加入省商民协会,故与表4有所出入,其中广东部分的调查,以1926年资料为准,见该书的第29页。根据统计,以国民政府的统治区而言,当时各省省内商民协会数有2,710个,人数有298,100人,与商民运动刚开始的广东一省相比,自然是扩大许多。人数以广东为最多,其次,则是包含上海地区的江苏省,因此这两个地区的商民运动也格外地蓬勃发展。

国民政府扶植商民协会的目的是要建立一群可以控制的商人,以商民运动早期的环境而言,国民政府真正统辖的地区不出广东一省,完全得以掌握的大概也不过广州一市,而当时商人由于受到商团事件的影响,大商人对于政府的疑虑不少,要掌握的可能性也不大;因此,与中小商人结合的可能性,应当比大商人来得大。是故商民运动的发生,与国民政府当时的处境是有关系的。

图10 1927年各省省内商民协会数

图11 1927年各省内商民协会会员人数

事实上,国民政府也因为商民运动的缘故,在北伐的过程当中,获得不少商人的支持与实际的援助,并且随着北伐的进展,各地也渐次设立商民协会,商民运动的势力也愈来愈强。但是,当国民政府势力稳固之后,政府迫切需要的,应当是大商人的资助,而非小商人的游行与口号;因此当许多地区商会与商民协会之间的纷争渐起时,上海的商民协会与商会冲突格外明显,上海商民协会甚至请求撤销旧有商会,而取商会而代之的趋势,参见乔兆红:《论一九二〇年代商民协会与商会的关系》,第51页。政府必须要在两者之间有所取舍,这是最后商民协会遭到合并或解散的主要原因。

另一方面,商民协会成立在国共合作时期,主要由国民党的左派和共产党发起而成立,因此,随着国共合作的破裂,商民协会也失去中共的支持。乔兆红:《论一九二〇年代商民协会与商会的关系》,第61页。在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大会以“共产党在党内的遗留”批判商民协会,商民协会只能走向结束。《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荣孟源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第634页。

但吊诡的是,当各地的商会与商民协会闹得不可开交之余,广州似乎不见冲突。这虽然与国民政府地处广州和商民协会实力不足有关,但当国民政府移至武汉,广州的冲突却也不见加深。这便是一个值得分析的问题。

从冲突比较激烈的两个地方:上海与天津来看,这个问题应该可以得到解答。以上海而论,上海商民协会有意取商会而代之,这个想法并非单单来自商民协会本身,而是由国民党上海市党部所发,通告中言:“旧有商会组织不良,失却领导商人之地位……请求撤销全国旧商会,以商民协会为领导之机关。”《总商会沥陈旧商会不应撤销》,《申报》1927年11月27日。通告中将商民协会视为“革命商人”,而将上海总商会视为“不革命的商人”。这个问题一直延至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甚至因党内派系的问题而更加激烈。关于各派系间的争执,参见乔兆红:《论一九二〇年代商民协会与商会的关系》,第53页。另一方面,天津两会间的冲突也并非发自两会之间,市商民协会还特地召开记者会,叙述两会之间并不冲突,《商协招待记者》,《大公报》(天津)1928年8月27日。之所以冲突,系因国民党欲控制天津商人有关。政党运动商民协会,造成两会间的冲突,因而扰乱了原有的商业秩序。

从这两地的案例可看出,两会间的冲突,其实并非全然因彼此的利益问题而起,政治力的介入反而较为明显。因此,当国民政府离开广州,北迁武汉之后,广州由权力的中心变成边陲,加上国民政府对于广州商人的依赖程度也不复以往,取而代之的是上海的江浙财阀。上海商界对于南京国民政府的协助很大,而中心人物即是中国银行的张嘉璈、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陈辉德、四行联合储备库的钱永铭以及浙江实业银行的李铭。其中张、陈两人是江苏籍,钱、李二人则是浙江籍,因此人称江浙财阀,参见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纲》下册,第651页。这个转变,反倒使被边缘化的广州,在这场商会与商民协会的争端中获得喘息的机会。


五、结论

自有中外贸易以来,广州地区因地利之便,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由于天朝观念与朝贡体系的贸易形态,广州一直受到执政当局的保护。五口通商后,广州的贸易量虽然受到影响,但随后又开始“止跌回升”,广州商人能在变动的时局中灵活应对,足以显示出他们历来所累积的从商经验。

因此,在清末的中外商战中,广州商人并不缺席。他们筹组广东总商会的目的便是要结合商人的力量,共同对抗外商的倾销,进而发动了许多保护商业的运动。由此可知,广州商人在清末民初的社会里,依旧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甚至是执政当局不可或缺的奥援。

其实,商人参与政治最大的目的便是希望借此影响政府的施政,以有利于商业的发展。从清末以来,广东总商会之所以愿意投身历次的政治活动当中,无非是希望借此发挥影响力,尔后的政商互动大抵也不脱离这个模式。但是,商人对于政治也有其立场。当辛亥革命初起,商人支持革命的目的当然不脱离商业利益,但是一旦革命有碍于商业的发展,商人立刻投向较具实力的一方。在北京政府的统治之下,商人发挥了他们既有的影响力,对稳定金融、流通货物起了一定的帮助。同时,他们也不放弃在政治场域上发言的机会,对于许多国内、国外事务表达看法,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政策的走向。

护法军兴,商人似乎又由幕前走到幕后,随着政府的递嬗而改变他们效忠的对象。也许,在商人的心中,还是以做好生意为要紧。当然,商人的意见在民初政局中不见得是一致的。由于利害关系的不同,商人彼此之间也时有纠纷,但是,相较于上海总商会,广州总商会仍旧是大部分广州商人的代言人,这一点除了与总商会在数次社会运动中,始终站在商人的立场有关外,军政府对于商人的依赖,也使商人在几次的政商纠纷中,可以不必一概听从军政府的命令。这些都显出自清末以来广州商人的政治参与,已由以往的被动转化为主动,甚至成为一个令执政者都不可小觑的势力。因此,当军政府在施行诸多财税政策时,广州商人常常持反对的立场,而在军政府日渐茁壮的同时,商人与政府的关系也渐趋恶化,决裂的阴影已在此显现。

其后,粤军接手了军政府,广州商人在饱受战争的损害下,还必须担任“和事佬”的角色劝说桂系离粤,期以较少的损失来换取和平,以保存商人最大的商业利益,商人愿意出面筹措开拔费的理由,即是在此。可是,“粤人治粤”的政局又因财政吃紧、军费孔急,使粤军政府在财政问题上备受批评。更大的困境在于“粤人治粤”口号的束缚,使粤军政府无法大刀阔斧地施展政令,以免被广东人批评为桂系执政的翻版。

陈炯明事件使广州的政局出现变动。其实,商界对于孙中山的诸多财经政策本有疑问,加上省行纸币的走跌,让商人相信此与孙中山力促北伐和滥发纸币有关;这固然是执政者的劣势,但却也造成商人在陈炯明事件当中的态度。然而陈(炯明)去孙(中山)来之后,大本营政府采取许多繁杂的财税政策,因此招致了商人的反感;加上联俄容共政策在国民党党代表大会上成为定局,确实让商人对大本营政府产生了疑虑,担心国民党因此而赤化,对商人进行猛烈的阶级斗争。

商团事件无疑是一场积怨已久所引发的政商对抗,由于双方积压已久的不满,以及许多的误解,外加有心人士在外的谣言以及其他势力在广州的影响,遂使商团事件一发不可收拾。孙中山因为商团事件的牵制而延缓了北伐的进程,甚至终其一生无法靠广州商人的援助北伐。但商人也因商团事件而损失惨重,商团的折损以及与大本营间关系的恶化,导致了其后与国民政府之间关系的不安全感。

尽管国民政府为了消除商人的疑虑,不断宣称国民政府绝非共产政府,但其支持罢工运动的行为却十分明显,这样的举动令商人惶惶不安。不过,省港罢工之后反而加速了广州商业的发展,商人见此而积极地参与罢工事务当中,甚至愿意喊出工商联合的口号。

再者,中小商人组成之商民协会,是从20世纪20年代以来组织平民商会呼声的具体实现。由于商民协会政治立场鲜明,政治参与主动,因此该协会借由商民运动,成为国民革命时期不可小看的一股商界力量。但是,当国民革命渐入佳境,政府开始需要大商人的援助时,便开始借由对商民协会的约束来获取大商人的好感,遂也因此造成商会与商民协会之间的冲突与纠纷。但是,由于此时的国民政府已经定都南京,原本视为革命基地的广州,变成了边陲,广州的商会与商民协会之间反而因为没有受到政治力的介入而能相安无事,甚至彼此合作。

但进一步言,商会与商民协会因政治力而被一分为二,反倒因此而丧失了商人团结一体的自主性,这也正是为何自商民运动开始以来,商人一反以往被政治力所依赖的情况,变成必须要依附着政府而存在,影响所及,便是被分化后的商人失去了中心的领导力量,即便彼此不发生冲突,也因彼此间利益的问题而无法合作,广州商人也从此淡出中国的政治舞台。

综上所述,近代广州商人的政治参与大概维持着如图12的模式:

图12 近代广州商人与执政者互动模式流程图

简要地说,当新政权建立之后,商人为了维护自身与城市居民的利益与安宁,因此出面对执政者示好,希望可以得到安定的生活。但往往由于政府的财政困境而事与愿违,因此,商界开始出面协调并对政府伸出援手。但是,商人的援助毕竟有限,在经济困窘的情况下,执政者采取了滥发纸币的救穷之法,但也因此造成更大的问题。因此,商人又开始出面设法维持纸币币值,但是商界一边维持,政界一边滥发,最后商人也束手无策。在财政困局未能解决之时,执政者便因外在势力的介入而下台,取而代之的是新的执政者。但是,前面留下的财政困境,仍然必须解决,因此,周而复始地重复着这个政商互动的模式。

这样的互动模式,至少在大本营建立之时还是如此,之所以可以跳出这个模式,主要还是与统一广东财政有关。从广州国民政府建立以来,虽然还是有政府希望商界捐款以助北伐消息,但是却极少见到有纸币低折必须请商家出面维持的事件。金融稳定固然与中央银行的建立有关,但中央银行之所以能够需款无虞,与国民政府统一广东、各军队不得截留税款以及宋子文担任财政部部长都有着直接的关系。赖泽涵:《广东革命政府的财政》,中华民国历史与文化讨论集编辑委员会编《中华民国历史与文化讨论集》第4册,中国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4年版,第48-49页。因此,当政治力渐渐稳固的同时,商人在政局的上扮演的角色也愈来愈不明显,甚至反过来变成政治动员的对象。

若从横向的比较来看,以北伐完成之前国内几个商业重镇(天津、上海、广州)的商人观之,天津的商人一直处在北京当局与外国势力的相互影响之下;上海商人相较于天津则因地理位置的缘故而有较多的自主性,因此,在民国以来的几次大规模的商人运动中,上海商人的反应都是比较迅速的。但相较于天津与上海,广州商人的处境就更复杂得多,复杂的缘故自然与政治力的更迭有关。

而在政治力更迭之下的遭遇,自然是战祸频繁与劫掠不断,也因此广州商人对于商团的依赖也更加迫切,是以广州商团得以成为一股重要的力量,与上海商团相较之下,便有所不同。但商团势力的扩大也造成广州商团与广州当局之间的龃龉,甚至被视为是反革命的团体。

进一步而言,当商民运动开始以来,最初广州的商民协会与总商会间的纠纷并不常见,但是随着北伐而建立的各地商民协会,却时有传出两会之间争夺领导权的事情发生。之所以造成这样的不同,与政治力的介入不无关联,特别是当政治力试图借由商民协会来取代商会之时,两会间的争夺与冲突便接连不断。反观因政治中心北移而被边缘化的广州商人,因商界的和谐,回复到正常的商业情况。由此可见,广州的商人受到政治的干预与压榨确实比其他地区的商人要来得严重,受政治力的影响也远比其他地区商人来得深。因此,无论从外在的政治环境,或是商人团体的内部互动而言,近代广州商人的政治参与,和同时期国内其他地区的商人相较,确实有其特殊之处。

(胡其瑞:台湾政治大学宗教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