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导言
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做了长篇重要讲话,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会后,该讲话经过多次整理、修改和补充,于1957年6月19日在《人民日报》公开发表,定名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是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篇十分重要的理论著作,它与《论十大关系》一起,是毛泽东探索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理论成果。在这篇著作中,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方法,深入研究了社会主义社会,系统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及其存在形态、性质、特点和解决途径,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在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首次创立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学说,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为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各种矛盾,协调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创造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政治局面,提供了基本的理论依据,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作出了重大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提供了正确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我国“三大改造”已经基本完成的情况下,明确指出革命时期大规模的疾风骤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成为我国政治生活的主题,并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原则和方法,不仅在当时具有十分紧迫的指导意义,而且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认识和妥善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依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伴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发展,许多过去没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纷纷出现,人民内部矛盾具有了新的时代特点。因此,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必须要与时俱进,必须要有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但是,毛泽东当年提出的许多基本方针和原则,比如以“团结—批评—团结”为原则处理人民内部是非矛盾,以“统筹兼顾、适当安排”为原则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原则指导我国艺术和科学发展,以“长期共存、相互监督”为原则处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等等,在今天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