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十年冤狱-江帆
余音把陆鸣声的秘密告诉了江帆。请她不要再说那些难听的话,鸣声哥绝对不是存心要破坏乐队的团结,也不是贱,是因为他不记得,他只有四天的记忆,也是因为你很有吸引力,他才一次又一次喜欢上你,对于喜欢自己表白自己的人不是应该感激吗?
“穷小子,你离了这个乐队就活不了。害怕我解散乐队,才这样说的吧!若是你怕乐队解散,最好就是想办法让陆鸣声不要再对我表白。而不是叫我无视他的表白。不要再假装关心你的鸣声哥了。”
江帆真叫人恼火,总是一副对任何事毫不在意的表情,孤高,冷漠,没有畏惧和感恩之心。她为什么要误会余音的意思呢?
“一个人只有四天的记忆,请你想一想这有多可怕!虽然鸣声哥装作不在意说他已经习惯,其实他每一天都在拼命地找真正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过的存在感。他每一个四天的时间都会爱上你对你表白,这或许是他唯一的快乐。是他最觉得有存在感的一件事。你却要剥夺一个只在世界上存在四天的可怜人的快乐,你太狠心了!”
江帆停下脚步耐着性子听完毛头小子的话,没有回头,背影显出执拗不可逆转的含义,她没有回应,独自穿过荒凉的废墟和一堆青草。
*
“原来是你告诉江帆我的秘密呀!”余音和陆鸣声已坐在了两人常去的一间啤酒屋桌子前。
“抱歉,没经过你的同意。她说的话一次比一次狠,我实在听不下去!”
“每次我告白的时候,你都在?”
“是……有几次……恰好在。”
“四天当中若发生重要的事,我都会记在备忘录里,唯独没有写告白失败的事,还是接受不了吧,自己也太自私了,给人家带来这么大的烦扰。”
“是她没眼光,鸣声哥这么好的人,老实说一想到你那么受女孩子的欢迎,我真有点嫉妒,可是江帆姐却不懂得珍惜。”
“这种事很难说的。有见一眼就很喜欢的,一辈子都在一起;不喜欢,再怎么相处都不会有火花的。”
“江帆姐才是真正的自私。”
“她不是的。”
“你还替她说话。”
“她能忍受我一年,以她的性格来讲很难能可贵了。你在废墟里对她说的话,她有听进去。在音乐上也是,她也有听我们的意见。”
“她明天要单独签约,丢下乐队了。”
“不会的。她讨厌的只是我一个人而已。我离开乐队,你们留下。”
“不行。鸣声哥,我跟你一起离开。”
“乐队好不容易才出头,你熬了这么久才有签约发片的机会要好好珍惜。你妈妈生了重病,家里人都要靠你,不要冲动。乐队可以没有我,但不能没有江帆,我会说服她不要单独签约抛下乐队。”
陆鸣声掏出随身携带的备忘录,写下:向江帆表白了七十五次,均被拒绝,给对方造成极大困扰。不要再做了。
余音信不过江帆,他认为她是自私的,为了让自己舒服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他的心一团乱麻,乐队若是少了鸣声哥,他不知道留下来还有什么意义,可是又碰到生计的问题,所有的尊严都要在生计面前低下头颅。
他变得憎恨一切,诅咒一切。他认为自己就是一个失败者。心内充满挫败感。他觉得鸣声哥不可能说服江帆,乐队要解散,他所有的牺牲又让他成了个穷光蛋。
余音来到废墟——梦想真正起飞的地方。在这里,第一次有人找他签名,叫出他的名字,第一次有女歌迷索要他的签名照,害羞地对他说喜欢他的表演,那次演出,他主唱了自己作词作曲的那首歌《废墟上的遗骸》,是鸣声哥替他从江帆那里赢得的机会。
——只要不忘记音乐的才能,我愿意忘记任何事。我宁愿像鸣声哥那样只有四天的记忆——就可以忘掉我的贫穷,自卑,忘掉家庭加诸在我身上的一切!
余音看到月光下的废墟上躺着一个人,他吓得全身颤抖了一下。青草丛中有个人影一晃而过。
是他最熟悉的两个人。
躺着的是陆鸣声,逃跑的是江帆。
陆鸣声已经死了,腹部上插着一把刀。血已蔓开,白衬衫被染红的那一片在月光下的颜色异常诡异。
绝对不会放过她!余音跑回音乐教室从江帆的储物柜里找出一些她的东西。
他选了一枚红绳编的戒指,一块印花头巾,这些都是演出之物,还有几首谱好曲的乐谱。
他将戒指和头巾扔在陆鸣声的遗体旁边。回去哭了一晚上。
江帆被逮捕了,人证物证俱在,被判无期。
余音把江帆未署名的几首曲子写上自己的名字交给了要签约的公司。
公司最终答应签下只剩下三人的飞鱼乐队。
“飞鱼”改名叫“鸣声”,余音担任主唱,曲子一经发行,一炮而红。
余音付清了家里的欠债,母亲的病虽然没有治好,临终前却老怀安慰,含笑而逝。
他也终于敢谈恋爱了,但九年中的三段恋情全都无疾而终。第三段恋情告终的那一年,他解散了乐队。乐队只大火了三年,之后的七年,余音的音乐逐年黯淡,直至消失在公众的视野,好像没有人愿意再听他的歌了,余音想,是时候告别他最心爱的舞台了。
乐队解散后的第一年,余音各处流浪,听人说无妖镇是个很有意思的地方,三百年前那里出现过妖精。无妖镇有一个咕哝湖,湖中有一条叫做“无心肝”的鱼,吃了只能保存四天的记忆。
余音在陆鸣声死后拜访过他的父母,陆父已经去世,陆母说她儿子应该就是吃了什么东西才变成那样的,明明十岁的时候记忆还好好的。
余音请她想想究竟是什么东西。陆母说有可能是一种无刺的鱼。是什么鱼,她实在想不起来了。
余音打扮成任何人都认不出来的样子,坐在咕哝湖边钓鱼。任何人都不搭理,也不参与这里的任何事,若是他这能钓上无心肝鱼,就是命中注定他只能有四天的存活记忆。
要是这样的话,就太好了。过往的一切都是痛苦。
他在咕哝湖里钓了一年的鱼,一无所获。
他时常想起鸣声哥,他想若不是他,他现在不可能在这里钓鱼,他早已放弃了整个生命。
陆鸣声去世的第十个年头,江帆被放出来了,附带着一条震惊的消息。
江帆是被冤枉的。杀害陆鸣声的凶手已被找到。和江帆脱离父女关系的父亲用一生的积蓄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终于在人海中把凶手捞了出来。
荒谬至极,凶手是一个醉鬼。
余音听到这一消息终于崩溃了。
他诬陷了她。害一个无辜的女子失去了十年的时间。宝贵的青春,崇高的理想,如火的热情,通通都被他断送了!
他不应该再继续钓鱼,余生,他只能活在忏悔之中,每一天必须被灵魂之鞭凶狠地捶打。
可是,他没有那么坚强。鸣声哥说过他是时常需要被鼓励的人。
鸣声哥早已离去,乐队大火的那些年,他听到了很多夸奖自己的声音,可再也没有一种发自内心鼓舞他给他莫大安慰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近一年的时间,他面对着湖边小屋坐着,屋子里有一位坐了十年冤狱的女人,近四十岁。人生最美好的年华被他偷走了。
他知道她在屋子里做面包和各种糕点,把这些东西送给孤儿。他知道屋子里布置成了音乐教室的模样,还摆放了乐队需要的乐器。
屋子里没有响起任何的音乐声,她曾经说过她这一生若是听不到音乐,不如不活了。可是,自从她的搭档陆鸣声惨死后,她就再也没有听过任何的音乐了。
她做了很多面包和蛋糕,有一次,她的车出了问题开不走,他鼓起勇气提出帮忙。她没有认出他,坐上了他的车。他们在桔乐的生日宴会上近距离接触过,这一年,他就在她对面钓鱼,没理由拒绝他的好意。
她不应该再拒绝别人的好意。
当他们到达孤儿院,和老师们一起把糕点发给三十五个小孩子。
小孩子们吃到甜的东西非常开心。只有余音紧咬着嘴唇。
等他回到无妖镇远离人群的房子里,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哭得昏天暗地。
十年前,他在陆鸣声的遗体中取出了备忘录留作纪念。
里面写了
陆鸣声的理想:希望我能帮助很多无家可归的孩子们,让他们吃过我亲手做的糕点后露出可爱的笑容。
江帆:主唱,乐队创始人之一,吉他手。有才华,嗓子好,在音乐上无比自信,不太能接受别人的意见,我形我束,不多讲话,不大发脾气但率直得让人有些害怕……其实,她有一颗善良的心。
其实,她有一颗善良的心!
——为什么我不相信鸣声哥的话,要这样冤枉她!
是时候了。当晚,余音走到湖边,一头扎了进去。
可是还没有接触到湖面,就被人拦腰抱了上岸。
是妖精!
当然,余音不知道他是妖精。
妖精却知道他所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