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绛传:简朴的生活,高贵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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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学铸就芳华

在这一章里,得把阿季叫杨季康了。因为她已经脱离了稚气,走入成年的殿堂,阿季这个爱称用在18岁以前还算恰当。

东吴大学圆梦的才女

璀璨的青春需要不断进取才能绽放芳华。1928年,17岁的杨季康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南京金陵女子文理学院与东吴大学。上大学注定有不一样的相遇,不一样的结局。杨季康原本计划考清华大学的,无奈那一年清华不到南方招生,只得作罢。

杨季康是杨家第一个上大学的孩子,一家人都高兴,不管是杨荫杭还是唐须嫈都对她寄予了厚望。

在杨季康选择哪所学校时,中学师长王季玉先生也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之前,为了让子女能保持自由的思想,杨荫杭果断为孩子转过学。在杨季康择校的问题上,杨荫杭认为东吴大学招收男生,相比金陵女子大学而言更有利于女儿自由发展、活跃思想。

杨季康根据大家的意见,听话地选择了离家近的东吴大学。从两个月起,她就跟随父母不断迁徙,居无定所,好不容易有个家园,恋家也是难免的。在苏州读书能随时和家人见面,这对于杨季康来说才是最好的选择。毕竟在颠簸的日子里,父母好不容易有个安静的港湾,能陪在他们身边才是子女最大的心愿啊!无论这个孩子有多大、多成熟。家,永远是孩子恋恋不舍的地方。

东吴大学的环境比杨季康之前上的几所学校都要好。尽管五四运动开展得轰轰烈烈,到东吴大学上学的女生还是很少。虽然民主风潮很盛行,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一定的改变,但是当时的社会风气还是很保守的。纵观当时的教育界,男女同校为数不多,很多大学向男生开放,对女生却关上了大门。

东吴大学的女生宿舍造型典雅美观,是一所清静幽雅的小洋楼。墙壁上爬满了郁郁葱葱的爬山虎,只有窗户没被遮住,透着充足的阳光,从窗外可以观赏到盛开的百花、纷飞的蝴蝶。

杨季康和同学总是不满足于在宿舍内享受阳光的慷慨,她们总是想尽办法在校园里散步。为了保护女生的安全,学校舍监限制了女生的活动时间。女同学为了散步的自由找舍监理论,理论也不行啊,毕竟从封建社会向新时代过渡需要不断发展,尤其是在男女同校的问题上,那是不能有丝毫马虎、出不得差错的。女生怎能理解校方的苦衷呢?

杨季康一开始并没有选择好学习什么样的专业,毕竟选择好了专业就决定了未来的发展方向,在学校里就要一门心思学习,朝这个方向努力。在选择专业上杨季康想起父亲病危时,她在他病榻前认真考虑未来出路的情景:那时,父亲如果没了,她也许会沦为普通的人,因为无钱求学而碌碌无为地度过此生。

这次杨季康又在严肃地考虑着专业的问题:她想做救死扶伤的医生,像南丁格尔那样,可是上解剖课时,她连一只螃蟹都不敢解剖,只得放弃;她想当伸张正义的律师,像父亲那样仁慈,可想想父亲的仕途几经浮沉、大起大落不得志。加上杨荫杭说:“涉世太深的女子未必能够拥有平凡的心境和快乐的生活,我不希望你看到这世间太多的不平,你只需要拥抱最有诗意的生活,度过云淡风轻的一生就好。这个世界没什么该不该,喜欢什么就学什么。”

杨荫杭的话暗合了杨季康潜藏在内心的想法,她选择了文科的政治系。从专业的选择上,杨季康才知道东吴大学并不适合自己。她想修的文学专业没有,只能选择并不太感兴趣的政治学。

17岁的杨季康在学校里能诗会文、演奏乐器、唱昆曲、讲一口流利的英语,刚开学就成为校园里最美的风景。大学生已经知道爱慕异性了,有爱慕者为她写了一首诗:最是看君依淑姊,鬓丝初乱颊初红。

杨季康看完淡淡一笑不予理会。在体育馆的记分牌上,有人画了她的卡通简笔头像,杨季康看了也觉得画得好像自己,那么可爱。是啊,这么可爱有才的少女谁不想办法追求呢?

杨季康在年级里年龄最小,却是天资出众的。很快她从害羞腼腆到落落大方,很快融入英才济济的东吴大学,并奠定了才女的地位。

杨季康喜欢睡懒觉,改不掉淘气的禀性。每天早晨起床后,她总是随便洗把脸就冲向教室,有时候,老师已经开始讲课了。她也经常戏弄同学,用馒头捏成虫子,放在同学的笔记本上听她们的尖叫。进入大学的杨季康,依然有顽童般的眼睛,她一直不断寻找身边的乐趣。小小的她学习成绩依然骄傲地排在第一,这不仅让人羡慕、抓狂,还无法超越。

杨季康把当天的专业课知识学会,便躲进图书馆看中外名著,在名著里感悟人生、陶冶情操。在以后的岁月里,她大部分时间都在书本里寻找自由。这样一个天资出众的才女,即使某段时间不太用功,应对考试也很轻松,在快毕业时,她和另外两人得到全校“纯一等”的好成绩。

杨季康和大姐认识一位比利时老师,在她的辅导下学习了法文。杨季康没想到学习这门语言,会在某一天到法国与人交流沟通。杨季康学习法语很快,语法准确、表达纯熟、记忆超群,水平让老师惊叹。

这个生于北国长在南方的女孩,最向往的知识乐园还是清华大学,这成为她少女时代最大的遗憾。她经常触摸这个藏在心里的梦,想要朝着这个梦靠近。

命运女神又一次眷顾了这个女孩,将她推到了梦想面前。

人和人的缘分是如此奇妙,如果不是东吴大学在1932年初因学潮停课,杨季康可能会走向另一段人生路。学潮爆发后,学校与外界失去了联系,杨季康不想把求知的年华浪费在无望的等待中,就巧妙地设计带着同宿舍的好友逃出了学校。随后,她说服家人同意他们北上,又联系费孝通办理了借读燕京大学的手续。一切安排妥当后,杨季康和五名同学从苏州坐火车到南京,再坐轮船过长江,换乘火车继续北上,经过三天的奔波终于到达北平。

费孝通接待了五人,带领他们参加了燕京大学的入学考试。考试结束后,杨季康去看望在清华大学就读的好友蒋恩钿,同行的还有孙令衔,他要去看望表兄钱钟书。正是这一次,杨季康放弃到燕京大学就读的机会,决定在清华大学借读圆梦。她觉得如果攻读不喜欢的专业,就算混得一纸文凭又如何,不如静下心学习喜欢的专业。

有人对梦想做了总结:梦想内在的秘密和规律,那便是吸引力定律。一个人追求的事物,总会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推到身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心想事成。这个奇怪的现象显然不符合科学,但在我们生活中许多的案例都可以印证。也许是杨季康内心的磁场发挥了作用,也许是她不断努力和付出有了回报,在战乱的旧中国,她真的步入清华的殿堂,成为一名清华学生。在这里,她终于可以研修喜欢的外国文学,放弃不喜欢的政治学。年少时的梦想使她在这里露出了美丽的笑颜。正如她晚年时自嘲:“我既不能当医生治病救人,又不配当政治家治国安民,我只能就自己性情所近的途径,尽我的一分力。如今我看到自己幼而无知、老而不成,当年却也曾那么严肃认真地要求自己,不禁愧汗自笑。”

一个人可以没有经验、没有学问、没有天才,只要有一颗向上的心就够了。杨季康说到也做到了。

清华大学铸英才

在杨季康的心目中,清华是久存于心的圣地,那里有适合她读的专业,可以满足她对文学的向往与追求。虽然在四年前她与清华无缘,但没有放弃的信念终于让她走进清华。

杨季康为什么独独钟情于清华大学呢?这不仅仅是清华历史悠久的原因,还源于一段跌宕起伏的故事:

爱德蒙·詹姆士是美国伊利诺大学校长,他于1906年初给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送了一份备忘录,主要内容是要求美国政府加速吸引中国留学生到美国去。

这一年的3月6日,罗斯福总统在白宫会见了美国传教士明恩溥。明恩溥建议将庚子赔款退还一部分,用来建设中国的学校,吸引中国青年到美国留学。次年明恩溥在《今日的中国和美国》中指出:应该多让一些中国知识分子去美国留学。

1911年初,专门用来培养赴美留学生的清华留美预备学校正式成立。清政府灭亡之后,庚子赔款继续用于选拔留学生,以奖学金的方式提供给清华大学。

清华学校在1925年设立了大学部;1928年正式改为国立大学;1929年成立清华研究院。清华研究院的外国语文学系任课老师,都是大名鼎鼎的人物,有王文显、吴宓、朱传霖、陈福田、黄中定、黄学勤、张杰民、楼光来、温德、吴可读、施美士、毕莲、翟孟生、谭唐、谭唐夫人等。

清华大学外国语文学系的学生,可谓是人才济济,不少人走上了话剧表演和剧本创作的道路,像人们熟知的李健吾、曹禺等。

优秀的老师更有概率培养出优秀的学生,对于杨季康来说,当时把她领进剧本创作,并影响深远的是著名的戏剧家——王文显先生。正所谓先生领进门,修行靠个人。

王文显先生从小由英国人抚养长大,获伦敦大学学士学位,先后担任伦敦《中国报》编辑、中国驻欧洲财政委员、英国报界公会会员职务。后来回国就职于清华大学留美预备部,兼任代理校长和副校长。清华改为大学后,任外文系教授兼系主任。他开设的课程有《近代戏剧》《戏剧概要》《戏剧专题研究》《莎士比亚》《莎士比亚研读》《外国戏剧》等。

听过王文显先生课的校友评价:“他的英文讲得太好了,不但纯熟流利,而且出言文雅,音色也好……听他叙述英国威尔逊教授如何考证莎士比亚的版本,头头是道,乃深知其于英国文学的知识之渊博。”

杨季康最初一点不知道西洋戏剧为何物,听过王文显先生的课后,开始由陌生到熟悉再到喜爱,逐步走上戏剧创作之路。可以说,杨季康的成长与王文显先生的授课有直接的关系。

在杨季康创作的道路上,还有一盏明灯指引着她往前走,那就是吴宓先生。吴宓师从白璧德,清华毕业,留学到弗吉尼亚大学英文系深造,又转入哈佛大学文学系,获得哈佛大学硕士学位。回国后,吴宓任南京东南大学外文系教授、清华国学研究院主任。他教授的课程主要是《翻译术》,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提高学生的翻译水平,实现了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正是这一系统的教学,为杨季康的文学翻译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当杨季康考入清华研究院时,钱钟书从清华毕业了。不过二人经常有书信往来。钱钟书遇到问题总会借杨季康之手向吴宓先生请教。杨季康听吴先生课时,帮钱钟书递个纸条子或者转交一封信件,有时也去吴先生居住的西客厅递信。

杨季康在回忆录中记述:“有一次我到西客厅,看见吴先生的书房门开着,他正低头来回踱步。我在门外等了一会儿,他也不觉得。我轻轻地敲敲门。他猛抬头,怔一怔,两食指抵住两太阳穴对我说:‘对不起,我这时候脑袋里全是古人的名字。’这就是说,他叫不出我的名字了。他当然认识我。我递上条子略谈钟书近况,忙就走了。”

杨季康对吴先生的感情是复杂的,崇敬的同时觉得他是“一位最可欺的老师”“老实得可怜”,虽然有同学说他“傻得可爱”。

杨季康说她有这样的想法,皆因:

当时吴先生刚出版了他的《诗集》,同班同学借口研究典故,追问每一首诗的故事。有的他乐意说,有的不愿说。可是他像个不设防的城市,一攻就倒,问什么,说什么,连他意中人的小名儿都说出来。吴宓先生有个滑稽的表情,他自觉失言就像顽童自知干了坏事那样,惶恐地伸伸舌头。

他意中人的小名并不雅驯,她本人一定是不愿意别人知道的。吴先生说了出来,立即惶恐地伸伸舌头。我代吴先生不安,也代同班同学感到惭愧。作弄一个痴情的老实人是不应该的,尤其他是一位可敬的老师。他老是受利用、被剥削上当受骗。

吴先生又不是糊涂人,当然能看到世道人心和他的理想并不一致。可是他只感慨而已,还是坚持自己一贯的为人。

可能是吴先生在外国留学的缘故,不是说有学问的人都是绅士吗,他只是不愿意计较而已,并非无知无觉。毕竟视而不见才能互不相干。其实,杨季康对吴先生的担心是多余的,那么多名师云集清华,有点瑕疵也是正常的,毕竟千人千面,不能一概而论。

杨季康还是喜欢到图书馆读书,尤其是清华大学的图书馆。那里收藏的图书不计其数,只能用海量来形容。杨季康为表达对图书馆的钟爱,特意写了《我爱清华图书馆》,字里行间无不透着由衷的赞美。

早在杨季康借读清华大学,跟随蒋恩钿参观图书馆时,她就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地方。几十年过去了,当初蒋恩钿谈起图书馆那骄傲的神情和语气仍历历在目。蒋恩钿是这样介绍的:“墙是大理石的!地是软木的!楼上书库的地是厚玻璃!透亮!望得见楼下的光!”

进入图书馆后,杨季康跟随蒋恩钿进行了感官体验。“地,是木头铺的,没有漆,因为是软木吧?我真想摸摸软木有多软,可是怕人笑话:耐下心伺得机会,乘人不见,蹲下去摸摸地板,轻轻用指甲掐掐,原来是掐不动的木头,不是做瓶塞的软木。据说用软木铺地,人来人往没有脚步声。我跟她上楼,楼梯是什么样儿我全忘了,只记得我上楼只敢轻轻走,因为走在玻璃上。后来一想,一排排的书架子该多沉呀,我蹾脚走也无妨。”

这样人性化设计的图书馆,哪个学子不渴望进去,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一圈又一圈呢。

提到清华大学的厕所,杨季康也眉飞色舞,“厕所是不登大雅的,可是清华图书馆有关的女厕所不同一般。我们走进一间屋子,四壁是大理石,隔出两个小间的矮墙是整块的大理石,洗手池前壁上,横悬一面椭圆形的大镜子,镶着一圈精致而简单的边,忘了什么颜色、什么质料,镜子里可照见全身。室内洁净明亮,无垢无尘无臭,高贵朴质,不显豪华,称得上一个雅字。不过那是将近七十年前的事了”。七十年前的清华卫生间已经雅到让90多岁的杨季康念念不忘,除了高贵质朴,更多的还有不能忽视的文化氛围。

1933年,杨季康考入清华大学研究院后,和图书馆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她回忆起与图书馆有关的点点滴滴,仿佛带着漫长岁月久别重逢的感觉:“我做研究生时,一人住一间房,读书何必到阅览室去呢?想一想,记起来了。清华的阅览室四壁都是工具书:各国的大字典、辞典、人物志、地方志等,要什么有什么,可以自由翻阅;如要解决什么问题,查看什么典故,非常方便。这也可见当时的学风好,很名贵的工具书任人翻看,并没人私下带走。”

杨季康对于读书体会很多:“我曾把读书比作‘串门儿’,借书看,只是要求到某某家去‘串门儿’,而站在图书馆书库的书架前任意翻阅,就好比家家户户都可任意出入,这是唯有身经者才知道的乐趣。我敢肯定,钱钟书最爱的也是清华图书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爱好读书的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总会找到书的海洋,从墨香之中找到知己。这种感觉不需说给外人听,只需在静静的时光中随心翻阅、品读,让身心穿梭于时空之中,享受那份外人不能体会的快感。

最好的遇见

清华大学研究院鼓励研究生跨系选修课程。喜欢文学的杨季康选修了中文系写作课。当时朱自清(1898年—1948年)任中文系的授课老师,他脍炙人口的代表作是语文课本里的《背影》: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这篇回忆散文写于1925年。

杨季康听了朱自清的创作课后,开启了文学创作的大门,这一写再没有停下来。

朱自清的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造诣也很深,最擅长的是写散文。朱自清的文风接地气,读起来有画面感,像老电影回放,不自觉让人眼眶湿润、心潮澎湃,他的散文在现代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像他的《荷塘月色》《背影》等家喻户晓,成为写作者模仿的典范。正是朱自清的慧眼发掘了杨季康文学创作的潜质。

朱自清和杨季康,在他们经历的岁月里为文坛创造了神话。杨季康在求学期间,不管是思想还是阅历都无法和朱自清相比,她的成就偏偏是朱自清挖掘的,这不得不说是文坛的一段佳话。一个人遇到对的导师会少走弯路,更易接近成功。在最好的求学年龄,杨季康遇到朱自清,冥冥之中仿佛已经注定。他在那里,她来了。朱自清如在大海里打捞珍珠,杨季康是最完美、最闪亮、最成熟的那一颗,只等朱自清轻轻一撬,就从贝壳里发出璀璨的光芒。成功经常与那些不努力的人擦肩而过。杨季康的文学积累是奠定其文学成就的砝码,体现了她文学思想、行文腔调。如果不遇到朱自清,杨季康的文学创作之路也许还要等待很久。

在朱自清的点拨下,拥有轻盈灵魂的杨季康经过时间的沉淀,那些融入骨子的积累得以绽放。虽然对世事还一知半解,对人生,她已经有了自己的感悟,写下的文字已经带着几分成熟的味道。

朱自清给杨季康第一堂课布置的作业是:写一篇“收脚印”的文章。这个题目看起来好奇怪,如果对某个地方的风俗不了解,根本不知道写什么。

在南方“收脚印”的意思是人死之前,会沿着一生中走过的路再从头走一遍,回顾一生难忘的人和事。这个命题存在一定的难度。毕竟一个将死之人,在脑中回放自己的一生,别人是不知道的。已经不能言语的人怎么回顾的、怎么收的脚印都是不可想象的。毕竟活着的人没死过,死过的人也不会分享死的经验。

22岁的杨季康,阅历尚浅,却写出了思想深刻的文章。

《收脚印》写于1933年,是杨季康读研究生时的作业,也是处女作,收录于1994年出版的《杨绛散文》集中。在《附记》中,杨季康写道:“这是我在朱自清先生班上的第一篇课卷,承朱先生称许,送给《大公报·文艺副刊》,成为我第一篇发表的写作。留志感念。”

在《收脚印》里,杨季康用淡雅、意蕴深厚的笔墨抒发了对社会、对摆脱稚气生活后的感触。这篇文章在她的一生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摘抄如下,以飨读者:

听说人死了,魂灵儿得把生前的脚印都给收回去。为了这句话,不知流过多少冷汗。半夜梦醒,想到有鬼在窗外徘徊,汗毛都站起来。其实有什么可怕呢?怕一个孤独的幽魂?

假如收脚印,像拣鞋底那样,一只一只拣起了,放在口袋里,掮着回去,那么,匆忙地赶完工作,鬼魂就会离开人间。不过,怕不是那样容易。

每当夕阳西下,黄昏星闪闪发亮的时候;西山一抹浅绛,渐渐晕成橘红,晕成淡黄,晕成浅湖色,风是凉了,地上的影儿也淡了。幽僻处,树下,墙阴,影儿绰绰的,这就是鬼魂收脚印的时候了。

守着一颗颗星,先后睁开倦眼。看一弯淡月,浸透黄昏,流散着水银的光:听着草里虫声,凄凉地叫破了夜的岑寂。人静了,远近的窗里,闪着星星灯火,于是,乘着晚风,悠悠荡荡在横的、直的、曲折的道路上徘徊着,从错杂的脚印中,辨认着自己的遗迹。

这小径,曾和谁谈笑着并肩来往过?草还是一样的软,树荫还是幽深遮盖着,也许树根小砖下,还压着往日襟边的残花。轻笑低语,难道还在草里回绕着吗?弯下腰,凑上耳朵只听得草虫声声地叫,露珠在月无下冷冷地闪烁,风是这样的冷。飘摇不定地转上小桥,淡月一梳,在水里瑟瑟地抖。水草懒懒地歇在岸旁,水底的星影像失眠的眼睛,无精打采!闭上又张开。树影阴森地倒映水面,只有一两只水虫的跳跃,点破水面,静静地晃荡出一两个圆纹。

层层叠叠的脚印,刻画了多少不同的心情。可是捉不住的已往,比星比月亮都远,只能在水底见到些儿模糊的倒影,好像是很近很近的,可是又这样远啊!

远处飞来几声笑语。一抬头,那边窗里灯光下,晃荡着人影,啊!就像清淡的几缕光线,隔绝着两个世界吗?避着灯光,随着晚风,飘荡着移动重重脚印,风吹草动,沙沙地响,疑是自己的脚声,站定了细细一听,才凄惶地惊悟到自己不会再有脚声了。惆怅地回身四看,周围是夜的黑影,浓淡的黑影。风是冷的,星是冷的,月亮也是冷的,虫声更震抖着凄凉的调子。现在是暗夜里伶仃的孤魂,在衰草冷露间搜集往日的脚印。凄凉惆怅啊!光亮的地方,是闪烁着人生的幻梦吗?

灯灭了,人更静了。悄悄地滑过窗下,偷眼看看床,换了位置吗?桌上的陈设,变了吗?照相架里有自己的影儿吗?没有……到处都没有自己的份儿了。就是朋友心里的印象,也淡到快要不可辨认了罢?端详着月光下安静的睡脸,守着,守着……希望她梦里记起自己,叫唤一声。

星儿稀了,月儿斜了。晨曦里,孤寂的幽灵带着他所收集的脚印,幽暗地消失了去。

第二天黄昏后,第三天黄昏后,一夜夜,一夜夜:朦胧的月夜,繁星的夜,雨丝风片的夜,乌云乱叠、狂风怒吼的夜……那没声的脚步,一次次涂抹着生前的脚印。直到那足迹渐渐模糊,渐渐黯淡、消失。于是在晨光未上的一个清早,风儿带着露水的潮润,在瞌睡的草丛落叶间,低低催唤。这时候,我们这幽魂,已经抹下了末几个脚印,停在路口,撇下他末一次的回顾。远近纵横的大路小路上,还有留剩的脚印吗?还有依恋不舍的什么吗?这种依恋的心境,已经没有归着。以前为了留恋着的脚印,夜夜在星月下彷徨,现在只剩下无可流连的空虚,无所归着的忆念。记起的只是一点儿忆念。忆念着的什么,已经轻烟一般地消散了。悄悄长叹一声,好,脚印收完了,上阎王处注册罢。

这篇超凡脱俗、清丽婉转的文,读完能让人于清幽处寻得人生真谛。

朱自清对这篇上乘佳作赞不绝口,他推荐给任《大公报·文艺副刊》编辑的沈从文,很快署名杨季康的文章发表了。

杨季康第一次发表文章,激动的心情可以想象。当时《大公报》的稿费是5元,杨季康怀着我是作家的心情,决定把这笔稿费花在有意义的事上。她买了4块钱的毛线,为母亲织围巾,买了1块钱的天津起士林咖啡糖。围巾织好后和咖啡糖一起寄回家。放寒假回家时杨季康才知道,两个妹妹将围巾拆了,咖啡糖也吃完了。

之后,杨季康开始尝试写短篇小说,写了一篇《璐璐,不用愁!》,这篇文章也得到朱自清的赞许,推荐给了《大公报》刊登在《文艺副刊》上,后来林徽因将这篇文章选入《大公报丛刊小说选》中。

人生最好的遇见是:才华互相吸引。就像杨季康在清华遇到朱自清,朱自清因她的才华将她推荐给沈从文,然后结识林徽因。这些都是我们熟知的著名作家,他们点燃了那个时期的焰火,让我们在旧时光里,找到当初的入口。所有的遇见,都是最好的安排。

邂逅白马王子

风华正茂的才女少不了追求者,从东吴大学到清华大学,追求她的男子无数,还没有一个男子能叩开她的心扉。当女同学们和男友在花前柳下谈情说爱时,杨季康总是独坐一隅看书、写字,耐得住寂寞,不为别人的爱情所动。

难道,这一切都是为了等他出现?

三月是浪漫的季节,也是适合偶遇相恋的季节,红的花、粉的花开成这一片那一片,绿树婆娑,一片生机勃勃。清华大学女生的宿舍楼叫古月堂,学校规定是男生的禁地。每当夜晚来临,门外总会站着痴情的男生等着约会,不管春夏秋冬,男生不停换,女生不停换,不变的是古月堂的门,那跟着变得焦灼的身影,那“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心上人。古月堂的门好像被春天弄得晕乎乎,上天好像冥冥之中安排好了一切,它要做的是等待,等待一场浪漫的邂逅,它是见证者,见证一场旷世奇恋。

那是风和日丽的一天,丁香、紫藤盛开,花香袭人,好戏如期开场。钱钟书和孙令衔按照学校的规定,眼巴巴地站在古月堂门外。杨季康从门内走出,看到了戴一副老式眼镜、身着青布大褂、脚踏毛布底鞋,满身儒雅气的钱钟书。孙令衔介绍他俩认识后,四目相对,便产生了情愫。

一见钟情的真谛:不管是谁,当你爱的那个人出现,只需要一眼,就知道等待一世又一世的那个他在眼前。那嘴角淡淡的愁,那眉眼微微的笑,那如兰的气息,早就了然于心,在梦里回顾千次万次。

他们的相遇便是如此,不需要言语,不需要表白,只需要四目相对,爱由萌芽瞬间变成大树。旁观者还在叽叽喳喳,她的世界只有他,他的世界也只有她。彼此入了心,像一朵花儿盛开心间,芳香馥郁。

他眉宇间的“蔚然而深秀”深深打动了她,觉得他是自己“前世的人”;她似蹙非蹙的双眉笼住了他的心,从此逃不开她明眸善睐的双眼,逃不开心中的怦然心动、反复纠缠、一见钟情。这一眼,没有了隔阂,好像认识了很久。他们忘记了孙令衔、忘了时间、忘记世界的存在。

其实,他们好多年前应该见过的,当时,杨季康的父母带她到过钱钟书家,那时他们没有交集。正如茫茫人海里,我不知道自己的那根肋骨在哪儿,我只为寻到你,你只为寻到我,找到了才是完美无悔的爱情。

杨季康的母亲打趣地说:“阿季脚上拴着月下老人的红丝呢,所以心心念念只想考清华。”

她和他相爱是偶然也是必然,他们注定这一生是要见到彼此的,是要轰轰烈烈爱过一场的,时间不早不晚刚刚好。

钱钟书考清华大学也是传奇,当年20岁的他数学只考了15分,中英文考得还好。数学考到这个分数,想报考清华外文系简直是异想天开。但幸运的人总会凭才气借东风扶摇直上九万里,钱钟书的东风罗家伦识得这位是旷世奇才,便录取了他,钱钟书才上的清华大学。

钱钟书入学后,总是手不释卷博览群书,没有辜负校长罗家伦的厚爱。他的阅读量之大令清华学子惊叹,在校园内刮起一股旋风,名气大得惊人。别人对钱钟书的描述是“写起文章纵横捭阖,臧否人物口没遮拦”。喜爱文学的杨季康知道《清华周刊》发表他的文章最多。

两人见面后,杨季康向孙令衔打听钱钟书,才知道他已经订婚了。明明从他的眼眸深处读出他爱自己,可他的心却似深入海底无法打捞,为什么他不等她,早早把拥有权交给了别人?杨季康失落、难过、遗憾吗?

钱钟书也向孙令衔打听了杨季康的一切,说她已有了男友。有男友,还没订婚,还有追求的权利,怎能轻言放弃,在相思的驱使下,他给杨季康写了封信,约她在工字厅见面。

一见面,杨季康便说:“我没有男朋友。”

杨季康解释说,别人给我安排的“男朋友”费孝通,是我的好朋友,我们相识多年无话不谈。

小时候的费孝通也和杨季康一样,跟随家人搬到苏州居住。费孝通的母亲与振华女校的校长王季玉是多年的好友,特意安排费孝通到振华女校读书。费孝通知道那是女校,全校都是女生,担心在那上学会被以前的同学笑话。不管母亲怎么说,他死活不去。小孩子怎能拧过严厉的慈母呢?最后,他成为众花中的绿叶,与杨季康一班。

少年的费孝通矮小瘦弱,聪明的他已经知道喜欢女生了。他的目光被谁紧紧吸引了呢?当然是不管长相还是学习都优秀的杨季康。年少的他喜欢她,一直不敢表白,只有把深深的爱意藏在心底。等他们考入东吴大学,费孝通再也无法忍受无数男生追求杨季康了。他公然对追求杨季康的男生说:“我跟杨季康是老同学了,早就跟她认识,你们追她,得走我的门路。”

此后,他才鼓足勇气、壮着胆子追求杨季康。杨季康呢,碍于老朋友这么多年、女校唯一的陪衬、一朵鲜嫩的绿叶这多层关系,没有明显表示拒绝。别的同学认为他们相识多年,门当户对,都觉得他们已经成为男女朋友。费孝通是真心爱杨季康的,可杨季康从未承认这份恋情,她始终把费孝通当朋友对待。

见到钱钟书的那一眼,她知道爱上一个人的感受。她害怕钱钟书误会,见面就急忙澄清了这件事。

钱钟书订婚这件事也不是真的,只是个传说。

钱钟书有个人称“叶姑太太”的远房姑母,她特别欣赏钱钟书的学识,有意将养女叶崇范许配给他。钱家也同意这门亲事,只有钱钟书不同意。

没遇到杨季康,他没有向谁辩解过这件事,遇到杨季康之后,他无时无刻不想向她解释清楚。于是,他鼓足勇气约见杨季康,为的是向她解释,见面后,太急于表白脱口而出:“我没有订婚。外界传说我已经订婚,这不是事实,请你不要相信。”

两人急迫想向对方澄清事实的心情是一样的,杨季康脱口而出的也是同样的话:“我没有男朋友。坊间传闻追求我的男孩子有孔门弟子‘七十二人’之多,也有人说费孝通是我男朋友,这也不是事实。”

说完之后,两人都觉得空气好清爽,顿时风轻云淡,四目相对又忘记了世界,仿佛世间只有他俩存在,所有的顾虑烟消云散。

缘分是多么奇妙啊,钱家同意的“叶崇范叶小姐”和杨季康同在启明上学,她们是同学,杨季康知道这位小姐姐一顿可以吃好多饭,爱惹祸,相貌是可人的。

传说叶小姐随养母叶姑太太买东西,一小会儿的时间吃了很多冰激凌,结果病倒了,由此得了个“饭桶”的绰号。再加上名字“崇范”倒过来的读音和饭桶谐音,大家便公开喊她饭桶。“叶小姐”能吃就算了,她还喜欢做出格的事情,用现在的说法是叛逆,经常偷偷地跑出学校打扮成男孩子的样子,玩够了才回。

杨季康认为凭钱钟书文弱的个性,对这样的女子是不感冒的,更别提喜欢她了。杨季康的推断是正确的,钱钟书不反驳也许是碍于两家的友谊,就像杨季康碍于和费孝通的友谊一样。

钱瑗曾好奇地问过钱钟书,妈妈是如何吸引他的?当时,杨季康到国外访问,钱瑗问:“爸爸,咱俩最‘哥们儿’了,你倒说说,你是个近视眼,怎么一眼相中妈妈的?”

钱钟书回答道:“我觉得你妈妈与众不同。”

钱瑗追问:“怎样的‘与众不同’?”

钱钟书只是笑,不再回答了。有时候,当爱降临时,谁又能说清呢?钱钟书不愿意说给女儿听,也许他真的不知道,当四目相对的那一刻,谁又能说得清爱上一个人需要什么样的理由?谁又能用语言表达出那源自骨髓的、刻骨铭心的爱呢?

幸亏有诗歌,可以表达钱钟书和杨季康初见的美好情感,有诗曰:

缬眼容光忆见初,蔷薇新瓣浸醍醐。

不知贿洗儿时面,曾取红花和雪无。

这就是钱钟书初见时的感觉,面部干净得像白雪,脸庞红润得像盛开的红花,清雅又脱俗,犹如盛开的蔷薇新瓣浸醍醐,带着一丝令人爱怜的腼腆。

当爱来临时,所有的语言都是苍白的,唯愿时光静止,剩下你我在爱的海洋里遨游,无他、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