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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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前言

本书其实是一个叫荒原狼的人留下的手记。这人总说自己是荒原狼。他丢下的这堆手稿是否需要用一些引述性的文字描述一下暂且不说,不过,我觉得需要在荒原狼的手记前加上几页,记录下我对他的回忆。其实,我对他的了解蛮少的,他的过去和出身,我更是一点都不知道。虽说如此,他的个性留给我的印象一直都很深,我也十分同情他的个性。

那是几年前的事吧,当时荒原狼年近五十岁,一天,他来到我姑妈家,说要租间带家具的屋子。他租下的是楼上的那间阁楼和阁楼旁边的卧室,又过了一两天,拎着两个大箱子和一大箱子书来了,跟我们一起住了九到十个月。他就一个人住,很安静的一个人,我们的卧室挨着,常在楼梯和走廊里碰到,但说到熟识还算不上。他这人不善言谈,老实说,他这种不善交际的程度我这辈子都没见过。正如他有时说的,自己真的是一匹荒原狼,又怪、又野、又害羞——是从另外一个世界来的。由于性格、命运使然,他的生活在多深的孤独的深渊飘浮着,他又是如何有意识地把这种孤独看作了自己的命运,这些事我都是在读了他的手记之后才知道的。此前,我们偶尔也说话,也接触,对他也多少有了些了解,我发现,他的手记中所刻画出的他的形象,与我从我们的私人交谈中所获得的那个苍白、不完整的形象,基本上是一致的。

荒原狼初次进到我姑妈家里,成为我姑妈的房客时,碰巧我也在场。他是中午来的。那时,饭桌还没收拾干净,我还有半个小时才回办公室上班。他按响门铃,从那道玻璃门里进来了。客厅里灯光昏暗,我姑妈问他有什么事。然而,荒原狼在说明来意、说出自己的名字之前,却抬起头发剪得短短的脑袋,紧张地抽动鼻子四下里闻了闻。

“哦,味道还不错。”他说,说完就笑了,我姑妈也笑了。我觉得他这么介绍自己未免太可笑,故此有些讨厌他。

“哦,对了,”他说,“你们这里不是要出租房子吗,我来看看。”

我们三人一起上到顶楼,这时我才好好看了看他。他个子并不大,举手投足间却让人觉得身材很高大。他穿着一件冬衣,时髦的款式,看着也很舒服,虽说打扮有些马虎,却还不错,胡子刮得很干净,短短的头发处处显出灰白。起初,我一点也不喜欢他的样子。他的脸那么有棱角,相貌那么引人注意,声音又是那么浑厚,姿态中却透出一股疲乏与犹豫不决。后来我才知道,他的身体并不好,光是走路就够他受的了。他笑得好古怪——当时我也很不喜欢他这一点——总盯着楼梯、墙壁、窗户和楼梯间那些又高又旧的食橱。他好像很受用看这些东西,这些东西也让他感到快活。总之,他让人觉得就像从一个陌生的世界来的,也许是从另外一个大陆来的。他觉得这里的一切十分迷人,还有点奇怪。不可否认,他这人很有礼貌,甚至可以称得上友善。房租、早饭这些事,他当即就同意了,没有任何反驳,但我总觉得他很怪,叫人讨厌或者对人有敌意。阁楼上的那间房子连同隔壁的卧室他都租下了,认真又和蔼地听我姑妈说供暖、热水、服务、租客须知方面的事,反正所有的条件都一口答应下来,并且立即预付了一部分房钱,但在此期间我总觉得他事事都不关心,似乎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很好笑,完全不把自己当回事。租房子、和德国人说话这种事好像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新鲜、奇怪的体验,做这些事的时候他的心里还装着别的毫不相干的事。

他留给我的差不多就是这样的一种印象,若不是有很多细小的特点加以补充、更正,这种印象当然不能说是好的。首先就是他的那张脸,虽说看着有些像外国人,却从一开始就让我欢喜。他的脸有几分古怪,也可以说是有些悲伤,却显得十分警觉、多思、引人注目,且透着高度的智慧。然后,更让我有好感的是他那友善、彬彬有礼的态度,虽说着实费了一番功夫才达到这种效果,却没有丝毫的矫揉造作,反倒有一种近乎打动人、恳求的东西在里面。其中的原因后来我才弄明白,不过我当时马上就更喜欢他了。

两间房子还没看完,一些事宜也没商量好,我的午餐时间就结束了,我该回去上班了。我走了,就让我姑妈应付他吧。晚上我回来后,我姑妈说那人已经把两间房子都定下来了,一两天后就搬进来。他只提了一个要求:他搬来这儿住千万不要让警方知晓,他身体不好,在警局填各种表格,到哪儿都要站着,让他的身体吃不消。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这件事让我大吃一惊,我就警告我姑妈千万不要答应这个要求。在我看来,他怕警察知道这一点刚好对应了他的那种神秘、异国气质,让我觉得此人颇为可疑。我和我姑妈解释,决不能因为这样的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就让自己陷入尴尬的境地,执意这么做可能会带来不好的后果。可我后来才知道,她早就答应了人家的要求,甚至都被这个陌生人的魅力俘获、征服了。我姑妈对待每一位房客无不热情、友善,就像姑妈,更准确地说,就像母亲对待自己的孩子那样对待人家,前面有很多的房客就是抓住了她的这个软肋坑害她。就这样,刚开始的几个星期,我挑了这位新房客的很多毛病,可我姑妈总是想方设法护着他。

房客拒绝通知警方这事让我心里极其不痛快,我就想至少应该知道我姑妈对这人了解多少,他都有什么样的背景,他搬到这儿来的目的又是什么。中午我离开家回去上班后,这人又待了一会儿,可我姑妈只问出了人家的一点信息。他对我姑妈说想在我们这个城市住上几个月,去图书馆看看,再瞧瞧名胜古迹。我想说,他就住这么短短的几个月,我姑妈肯定不大乐意,可他看上去虽然十分怪异,却显然已经俘获了她的心。总之,他把房子租了,我再想反对已经晚了。

“他干吗说这里挺好闻的?”我问。

“这事我知道得最清楚啦,”她用平时的那种态度答道,“咱们这儿又干净、又整洁、又舒服,一看就是正派人家的房子,他指的肯定就是这种气味。他干吗那么高兴,肯定是因为这个了。看样子好像他最近已不习惯这种生活,想过一过。”

我想反正这不关我的事,就大声说:“可是,万一他适应不了舒适、体面的生活呢?万一他并不爱干净,总想把一切搞得脏兮兮的,或者整夜喝酒醉醺醺地回来呢?”

“那我们就等着瞧吧,等着瞧吧。”她说完就笑了,这事也就先搁下了。

其实,我的担心并无根据。这位新房客尽管过的日子倒不那么井井有条、合情合理,却并未给我们造成什么麻烦和担忧,而时至今日我们还是会经常想起他。然而在心底深处,我和我姑妈都受到他的极大困扰,我也承认,直到这一刻,他还萦绕在我的心头。我在夜里经常梦到他,虽说我开始喜欢上了他,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完完全全地搅扰了我的生活,让我的内心彻底变得不安静了。

两天后,一位脚夫把这个叫哈里·哈勒尔的陌生人的行李搬进来了。他的大皮箱子可真不赖,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棒,他还有个浅颜色的大行李箱,分为好多格,一看就是出远门时常常带着的——上面至少贴满了旅馆和各个国家旅行社的标签,有些还是海外国家的。

然后他本人就现身了,从此以后我也就慢慢地和这个陌生人认识了。起初,我并不想和他走得太近。尽管这个叫哈勒尔的人从我见到他的那一刻就让我有了兴趣,可在最初的两三个星期,我既没有碰到过他,又没有和他说过话。老实说,从一开始我就在观察他,他出门的时候,我总进他的房间东看西看,好奇心驱使着我搞了些“侦探工作”。

荒原狼的外表我已是说了一些。看第一眼,会觉得这人了不起,绝非凡夫俗子,且拥有异于常人的天赋。他的脸上透出睿智,表情异常多变,说明此人极度情绪化,异常敏感。别人同他说话时(这种事不常发生),他总不按规矩出牌,老说他那个怪异的世界里的私事,然后,像我这种人,就会一下子被他迷住。他想得比别人多,就睿智这方面来说,他心态平和,说话、问题不偏不倚,既有知识,又有思想,却缺乏热情,永远不想出风头,不想说服别人,也不想自以为是,属于典型的知识分子。

就这件事,我想起一个例子,当时他还有几天就要从这里搬走了,我记得他飞快地瞥了我一眼,刚好形象地表达了我上面说的意思。有位著名的历史学家、艺术批评家,在欧洲很有名气,说要在大学礼堂举办一场演讲。我就想让荒原狼同我一起去,起初他并不想,后来经不住我软磨硬泡,这才答应。我们一起去了,挨着坐下。演讲者一登台说话,很多的听者,本以为他是个先知式的人物,可一见他那打扮时髦、自高自大的模样,顿时失望透顶。他介绍了自己,说了几句恭维听众的话,又说感谢这么多的人前来捧场,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荒原狼飞快地瞥了我一眼,那种眼神既是批评这位演讲者这么说话,又在批评他的整个性格——这富有深意的眼神令我难忘,使我害怕。这眼神不只是在批评这位演讲家,不只是在用它那压倒一切却无比精妙的讽刺毁灭这位名人。根本不是这样。这种眼神更多的是一种悲哀,而不是讽刺,真的是一种彻底绝望的悲哀,表露的是一种心如死灰的绝望,而这种绝望部分源于自信的判断,部分源于习惯性的思维方式。他的这种绝望不但揭开了这位演讲家的真实面目,凭借那讽刺性的眼神唾弃了近在手边的这件事(演讲),唾弃了听众的满怀期待的心情,唾弃了演讲主题下面那个傲慢的头衔——不,不只是这样,荒原狼的眼神更撕碎了整个的时代,撕碎了这个时代中的一切矫揉造作的活动,撕碎了一切的起伏纷争,撕碎了一切的自负,撕碎了一个固执己见的知识分子浅陋、轻薄的表演。还有,哎呀!这眼神还在刺透更深远的地方,深入错误、缺点、我们这个年代的绝望、我们的知识、我们的文化的下面的幽深处。这眼神直抵人心,只用一秒就滔滔不绝地述说出了一位思想者的全部绝望。也许只有他,只有有这种眼神的人,才真正懂得人生的全部价值及活着的全部意义。这眼神像是在说:“看看我们都变成了什么样的猴子!看看,人都变成了这副德行!”就是这么一瞥,什么名气啊,知识啊,成就啊,为了崇高取得的进步啊,人的伟大和忍耐力啊,顷刻间统统坍塌了,变成了猴子般的小把戏!

这番话一出,我就说得太靠前了,已经揭示出了哈勒尔对我的根本意义,这和我最初的想法和意图刚好相反,我本打算说我同他慢慢熟识的过程,借此一点一点地揭示他的形象。

既然都提前说了,我就不再说哈勒尔那令人感到困惑的“怪异之处”了,也不再详述我是如何慢慢地猜测到这种怪异的根源和意义的,也不会再说他的这种叫人害怕的不同寻常的孤独。这么做反倒更好些,因为我想把自己的个性尽可能深地隐藏在故事的背景之中。我并不想写什么忏悔录,不想写一个故事或一篇心理学的论文,只想做个目击证人,写点东西,刻画出这个把手稿丢在身后叫荒原狼的怪人的形象。

他一进我姑妈的家门,我一见他像鸟儿那样伸着脖子探头探脑,说屋里的气味多么多么好闻,就马上觉得这人怪得不行,我的第一个自然的反应就是极端的厌恶。我怀疑(我姑妈不像我,简直就是个大老粗,也觉察出了这人哪里不对劲)——我怀疑这人有病,精神上有毛病,要么就是脾气或性格上有些问题,出于维护健康的本能,我总想躲着他。然而,这种躲避慢慢地被同情取代,我同情他,是因为我觉得他是一个长期遭受深重苦难的人,我也明明看到了他的孤独,还有他内心的缓慢死亡。而此时,我也越来越深地意识到,他遭受的这种痛苦并不是因为某些天生的缺陷,而是因为天赋和能力过于充盈,二者又没有实现和谐统一。我看得出来,哈勒尔是个天才,借用尼采的诸多说法,他就是在自己内心深处创造出了一种耐苦的能力,这种能力他天生就有,无边无际,也叫人恐惧。同时我也看出,他的悲观情绪的根源并不是对世界的鄙视,而是对自己的鄙视;无论他在谈话中多么残酷地攻击各类社会习俗和别人,却从未放过自己。他说的那些刻薄、讽刺性的话语,首先针对的就是他自己,他恨的那个人、否定的那个人就是他自己。说到这里,我禁不住要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他。我对荒原狼的确了解得不多,却有充足的理由相信,他的父母、师长热忱却严厉,且十分虔诚,恪尽职守,认为摧毁学生的意志就是教育、抚育孩子的基石。在荒原狼的例子中,摧毁个性和意志的企图显然没有得逞。他的意志太坚强,为人又太高傲、勇敢。他们没有摧毁他的个性,反倒让他学会了如何恨自己。他纯真又高贵,这辈子却不得不用全部的想象力和思想对抗自己,他把讽刺性的话语、但凡能掌控的愤怒和仇恨统统发泄在自己身上,尽管这样,他却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基督徒,一个真真正正的殉道者。对于别人和周围的世界,他总是无所畏惧地热恋他们,总想公正地对待他们,不去伤害他们,他强迫自己爱邻居,恨自己,有多爱邻居,就有多恨自己,故此他的整个生命就鲜明地揭示出了这样的一个事实:不爱自己,就无法爱邻居,自我憎恨其实和极端的利己主义是一回事,而从长远来看,这种态度又造成了极端的孤独和绝望。

说到这里,让我暂时把思想放到一旁,改说事实。在哈勒尔身上,我最初的发现(一半通过“间谍活动”,一半通过我姑妈的评述)就是他的生活方式。我很快就查明,他一直在思考、读书中过日子,并没有什么实在的职业。他总在床上躺着,一直要躺到上午都快过去了才肯罢休。他中午前起床的时候并不多见,起来后就穿着睡衣从卧室里出来去客厅。客厅在阁楼,又大又舒服,带着两扇窗户,以前有别的租客住过,如今哈勒尔只住了几天,就都不一样了。客厅里都快被东西塞满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里头的东西也是越来越多。图片胡乱挂在墙上,画胡乱拼贴在一起——有时是从杂志中剪下来的插画,往往也都变了模样。有几幅风景画,画的是德国南部的一个小城,显然是哈勒尔的故乡,就垂挂在墙上,这些画的中间是一些色彩艳丽的水彩画,后来我们才发现,这些竟出自他的手笔。然后又是几幅漂亮女人的画像——说女人好像并不合适——说姑娘才对。有好一阵子,墙上一直挂着一幅暹罗佛陀的画像,起初被米开朗琪罗的《夜》取代,后来换上了一幅圣雄甘地的画像。大书柜里的书堆得满满的,别的地方也有,桌子上、古旧的写字台上、沙发上、椅子上、地板上扔得到处都是,这些书里面都还夹着纸条,也总换。书越堆越多,除了从图书馆里借的、被他夹在胳膊底下带回来的那些,还有一包包邮寄过来的。住这种屋子的人可能是学者,屋里弥漫着的雪茄的气味和随处可见的烟蒂、烟灰也验证了这一点。然而,他的这些书大部分并不是学术方面的,多数都是各个时代、各个民族的诗人的集子。有很长一段时间,沙发上一直摆放着一部六卷本的《索非亚梅尔—萨克森游记》——一部十八世纪晚期的作品。《歌德全集》《让·保罗全集》看来是他经常翻阅的,诺瓦利斯、莱辛、雅各比、利希滕贝格的作品他也常读。几卷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中夹满了用铅笔写的纸条。大桌子上的书堆和纸中间常常会看到一盆花。也是在那里,会有个颜料盒子,里头往往积满了灰尘,堆着一层层的烟灰和(我不遗落任何东西,都说了吧)各样的酒瓶子。其中有个瓶身用干草裹着,装着意大利红酒,是他从社区的一个小店铺那里买来的;勃艮第葡萄酒、马拉加葡萄酒常常也会有两瓶;我还看到有一大瓶樱桃白兰地没过几天就快空了,后来就被扔到一个角落里吃灰,再没碰过。我不想为自己的“间谍活动”开脱,尽管我会坦诚地说这种知识分子的生活勾起了我的极大兴趣,却也觉得这个人很邋遢,生活很混乱,让我起初厌恶他、怀疑他。我不是什么中产阶级,我就是一个过着循规蹈矩的生活的人,努力工作,准时上班;我又很自制,不抽烟,因此哈勒尔屋里的那些酒瓶相较其艺术家式的混乱生活的其他方面,更让我厌恶。

他吃饭就和睡觉、工作一样毫无规律、不负责任。有些天他根本不出门,早上喝杯咖啡就算是吃了饭。有时我姑妈只发现了一个香蕉皮,表明他已吃过饭了。然而,别的时候,他总去餐馆就餐,有时去最高档、最时髦的饭店,有时去郊区的小饭馆。他的身体看起来不怎么好。除了走路一瘸一拐的毛病,让他上楼吃尽了苦头,似乎别的方面也有问题。他曾对我说,都好些年了,他的肠胃一直不好,连个好觉也没睡过。我觉得这完全是他爱喝酒闹的。后来,我有时会陪他去经常光顾的酒馆,亲眼见他心情好的时候,常常会喝个不停,但不论是我,还是别人,都没见他喝醉过。

我永远忘不了我们第一次意外相遇的情景。那个时候,我们只是租客间的关系,彼此租住的屋子紧挨着。然后,一天晚上,我下班回家,吃惊地发现他竟然坐在一楼和二楼之间的平台上。他当时坐在一楼最高的那级台阶上,见我上来,就主动挪挪身子,让我过去。我问他是不是觉得哪里不舒服,还主动提出扶他上去。

哈勒尔看着我,我能看出他刚才正发呆,经我这么一说,他清醒了过来。他的脸上慢慢露出了那种和善、惹人怜爱的微笑,这微笑常让我的心中充满悲伤。然后,他邀请我坐在他身旁。我谢过他,说不习惯坐在别人的房门口。

“哦,是的,”他说,笑得更友善了,“你说得很对。不过,请稍等片刻,我真的要对你说说我为什么坐在这里。”

说的时候他用手一指一楼那套房子的门口——里头住的是一位寡妇。楼梯、窗户与玻璃前门之间铺着木地板的狭窄空间内,有个高大的红木橱子,橱体上镶嵌着些白镴饰物,前面的地板上有两株植物,一株是杜鹃花,一株是南洋杉,都栽种在大花盆中,摆放在低处的架子上。这两盆花看着十分漂亮,总是被照料得一尘不染,我每次瞧见都很欢喜。

“看那个小门厅,”哈勒尔接着说,“那盆南洋杉就摆在那里,气味又那么美妙。我多次从那里经过,每次都会停住脚步待上一会儿。我在你姑妈门口也会这样,那是一种有序、极度洁净的美妙气味,但这小片地方,有了一株南洋杉,看上去竟是那么干净,那么亮,那么不染一丝尘埃,真的散发着光。我经过的时候总会深吸一口气,你没这样闻过吗?那地方的气味好香,擦得锃亮的地板的气味,微微混合着松节油的香味,再加上一些红木、洗净的植物的叶子、最高级的布尔乔亚式的洁净、悉心照料以及对于小事物的责任感与挚爱感的香味,这一切真是无比美妙。我不知道住在里面的是谁,但那扇门背后肯定有一个洁净有序、毫无瑕疵的天堂,有一种对于生活中的小习惯、小任务的动人而忧虑的挚爱。”

“求你一会儿都不要想,”见我不说话,他继续说道,“我说这话是在讽刺别人。我亲爱的先生,不管怎样,我都不会笑话中产阶级的生活。我的确是在另外的一个世界中活着,当然不是这个世界,也许在有南洋杉的屋里活一天也做不到,但现在我老了,也变得龌龊了,却依然是母亲的儿子,我母亲也是中产阶级的妻子,她也养花,也悉心照料自己的房子和里里外外的事,尽量把家里收拾得整洁有序。松节油和南洋杉的香味使我想起了过去,我便经常坐在这里,看着这一小片整洁的花园,看到事情还是原来的模样,心里就很快活。”

他本想站起来,却发现做不到,也不介意我搀扶他一把。我沉默着,却像我姑妈曾在我面前表现的那样,被这个陌生男人身上散发出的魅力迷住了。我们走得很慢,到了二楼他的门口,他手里拿着钥匙,又一次用友善的目光注视我的眼睛,说道:“你下班了?哦,是的,我对这种事几乎一无所知。我有些不合群,走的路是别人没走过的,总在边缘游荡,知道吗?不过,我想你对书籍这种事也有兴趣。那天,你姑妈对我说,你念完大学了,又是希腊语专家。今天上午,我碰巧读到了诺瓦利斯写的一个段落。我让你看看,好吗?我知道,你看了肯定会高兴的。”

他带我走进他那间散发着浓烈烟草味的屋子,从一堆书中间拽出一本,翻着,找那个段落。

“这段也很好,真的很好,”他说,“听听这段:‘一个人应该以受苦为傲。一切的苦难都在提醒我们的高贵身份。’写得真棒!比尼采早了足足八十年,却不是我要找的那个段落。稍等片刻,哦,在这儿呢。它是这么说的:‘大部分的人学会游泳前并不想游泳。’这话说得多睿智,是不是?他们当然不会游泳啦!人生下来,不是为了在水中活着,而是为了在坚实的大地上活着。他们自然也不会思考。他们生下来就是为了忙于生活,不是为了思考。没错,还有,思考的人,把思考当作正事来做的人,也许会在思考中走得很深远,却也把坚实的大地送了出去,换来了水,总有一天会被淹死。”

他此刻已把我迷住了。我充满兴趣地听他说话,在他屋里和他待了一会儿,从那以后,无论是在楼梯上还是在街上碰到,我们常在一起聊上几句。每逢这样的场合,我起初总觉得他在讽刺我、笑话我。但事实并非如此。他真的很尊重我,正如他真的很尊重南洋杉。他心里很清楚,他在孤独地活着,在水中游,在四处漂泊,不时瞥一眼周围井然有序的日常生活——比如我按时上班,某个仆人或电车售票员做出的某个表情——对他来说其实就是一种刺激,绝不会激起他的鄙夷心。起初,我觉得这一切可笑又夸张,无非是一位无所事事的绅士的个人偏好,是一种闹着玩的多愁善感的表现。但我慢慢地才看明白,他像匹孤狼那样惨淡地活着,身边一个人也没有,真的很羡慕也很喜欢我们那个小小的中产世界,并把它看作了一种坚实、有保障的东西,就像家和平静,必须离得远远的,使人够不着,而他是没有办法得到这一切的。他每次遇见我们那位心地善良的女佣都会脱帽致敬,真的是打心眼里尊重她,每次我姑妈因为些小事和他说话,比如说提醒他一下他的衬衣裤该修补了,或是他外套上有个扣子快掉了,他总是很认真地听着,已然把这类小事当作了大事看待,就像使出了极大的力气,才强迫自己挤入了我们那个小小的安静的世界中,就算只在那里待上一个小时感觉一下家的温馨也很满足。

我们初次交谈说南洋杉的时候,他就把自己称为了荒原狼,这事也让我感到了一些困惑,让我有些疏远他。他怎么能这样称呼自己!然而,习惯不但让我接受了这个名字,更让我在不久后想起他时再也想不出别的名字,直到今天,我也想不出比这更贴切的描述。一匹从荒原上来的狼,迷了路,在城市里、在芸芸众生中流浪,他羞怯、孤独、野蛮、不安分、思乡、无家可归,还能找到比这更惹人注目的形象吗?

有一回,我得了个机会,观察了他一整晚。那是在一次交响音乐会上,发现他就在我旁边坐着,让我大呼意外。他没看到我。先演奏了几首亨德尔的作品,高贵而可爱。但荒原狼始终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简直就像和音乐及周围的事物隔离开了。他孤独着,保持着冷漠,眼睛朝前看,脸上带着冷酷、悲伤的表情。亨德尔的音乐演奏完毕,接着是巴赫的一首小交响曲,刚演奏了几个音,我就发现他开始笑,让自己沉溺在了这音乐中,这让我大吃了一惊。他退回到自己的内心深处——显然很快活——迷失在如此美丽的用音乐编织的梦中,至少有十分钟,我不再去关注音乐,把注意力都放到了他的身上。曲子演完了,他苏醒过来,挺直身子,做出了一个要走的动作,却又没动,坚持听完了最后一支曲子。那是德国作曲家雷格尔的一首《变奏曲》,很多人都觉得它又长又闷。荒原狼也一样,起初还打定主意要听一听,但没过多久心思就游离了,把手插到口袋里,又一次陷入了沉思,但这次不像刚才那么快活、入神,而是先显出悲伤,最后变为了焦躁恼怒。他的脸又一次变得茫然、灰暗、疲惫,他看上去又老又病,面露着不满。

音乐会结束了,我又在街上看到了他,悄悄跟着他。他用斗篷把身体裹得紧紧的,一路走着,既看不到欢喜,又显得很疲惫,朝着我们那个街区去了,走了一会儿,却在一家旧式的小酒馆跟前停下脚步,看了一眼手表,犹豫了片刻,进去了。我一时心中涌出一股冲动,就追随这冲动,跟着他进去了,女店主、女服务生一见有熟客来,纷纷和他打招呼,酒吧后面有间屋子,他就在里头坐下了。我和他打了个招呼,挨着他坐下。我们坐了一个小时,其间我喝了两杯矿泉水,他呢,先是点了一杯红酒,而后又要了半杯。我跟他说我去音乐会了,可他好像并不想聊这个。他读着我的杯子上的标签,问我想不想来点红酒。我谢绝了他的好意,说自己从不饮酒,他的脸上就露出了绝望的表情。

“不喝酒是对的,”他说,“我自己也曾戒酒多年,也曾处处管着自己,如今却又一次拜倒在了水瓶座下——真是一个黑暗、潮湿的星座。”

然后,我开玩笑地提了一下他刚才说的那句话,又说真想不到他竟然相信占星术,他就慌忙用那种常常刺痛我心的过于有礼貌的语调接着说:“你说得很对。不幸的是,我也不相信星相学。”

我起身向他道别,先走了。他很晚才回来,还像以前那样,没有直接上床睡觉,而是在客厅里又待了一个小时,我就住他隔壁,能轻易听到里头的动静。

还有一个晚上使我无法忘记。当时我姑妈出门了,家里就剩下我一个人。就在那个时候,门铃响了,我开门一看,眼前正站着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她一开口说要找哈勒尔先生,我就认出来了她正是他屋里挂着的那幅画上的那位姑娘。她同他待了一会儿,很快我就听到他俩下楼去了,有说有笑地出了门。我简直惊呆了,真没想到这位修士也有女人爱,而且爱他的女人竟然还那么年轻、那么漂亮、那么优雅,因此,我对他和他的生活的全部推测就又一次被推翻了。可是,仅仅过去了一个小时,就见他一个人回来了,脸上露着悲伤的神色,拖着疲惫的步子慢慢地上了楼。此后的几个小时,就听他在客厅里轻轻地来回踱步,真好像一匹被困在笼子里的狼。整个晚上一直到天都快亮了,他屋里的灯始终没有灭。他和那位姑娘到底是什么关系,我一点也不清楚,只是把这件事提一下。还有一回,我又看到他和那位姑娘在一起。他俩臂挽着臂走着,他瞧上去一脸的幸福,我又一次想看看他那张无忧无虑的脸,他那副孩子般纯真的表情,到底有多大的魅力。我终于懂了那女人为什么那么爱他,我姑妈为什么那么倾心于他。但那天晚上,他回来的时候,我看到他一如既往地那么悲哀、可怜。我在门口碰到了他,他的斗篷底下照例藏着一瓶意大利红酒,半个晚上就窝在楼上的那间屋子里一直坐着喝。这一幕让我很伤心。他怎么就找不到一点温暖?他怎么就那么孤苦伶仃、那么没志气!

此刻,对于他,我算是写得够够的了。对于他,我再不想写什么,也不想再描述他的生活,荒原狼无疑在过着一种自杀式的生活。但与此同时,在他有一天付完拖欠的房钱,一句警示的话也没说,一句道别的话也没说,就离开我们的城市,消失以后,我绝不会相信他是一死了之了。他走的时候,除了一堆手稿,什么也没留下。手稿是他在我们这里住的那段时间写的,上面还留了几句献辞,说任由我处置。

哈勒尔手稿中说的那些事是不是真的,我无法判断。但我认为,大部分的内容为虚构,然而并非胡编乱造。它们更像是灵魂深处发生的事件,而他一直想用有形的经验把它们描述出来。哈勒尔的小说中,幻想出来的那部分的灵感大概源于他在我们这里最后住的那段日子,可即便是幻想,我也毫不怀疑存在着几分真实。老实说,在那段日子里,我们的这位租客,无论是外貌还是行为,都有很大的变化。他常出门,有时出去一整夜,书也不读了。那个时候,我偶尔会遇到他,他表现出的青春活力让我震惊。有时候,他看起来甚至十分兴奋。但这并不说明,兴奋之后就会有新的、沉重的忧郁出现。然后,他会在床上躺一整天,饭也不想吃,那位年轻的女士就又一次现身,俩人来上一次激烈的(甚至可以说是野蛮的)争吵,搅扰得整栋楼都不得安生。为此,在接下来的几天,哈勒尔总会不停地请求我姑妈原谅。

不,我觉得他并没有一死了之。他还活着,正在某栋陌生的房子里拖着疲惫的步子上下楼梯,盯着某处擦得锃亮的木地板和精心照料的南洋杉发呆,一连几天坐在图书馆里,一连几夜坐在酒馆里买醉,要么就躺在出租屋的沙发上,听着窗户底下的那个世界的声响和人类的嘈杂声,他知道自己并不属于那里。但他并没有自杀,因为有那么一道微弱的光仍然使他相信,他喝酒是为了饮尽内心的痛苦,是为了把这种可怕的痛苦消减到最低程度,最后,他必须死在这种痛苦中。我时常想起他。他没有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轻松,他无力让我的心中生出快乐和活力。哦,他做的恰恰相反!但我不是他,我过着自己的日子,过着一种呆板却稳固的中产阶级的生活,肩上有很多的责任。因此,我和我姑妈想起他时心中总是充满了平静和怜爱。对于他,她想说的肯定比我要多,但那些话都被她深藏在了她那颗良善的心中。

现在我们该说说哈勒尔的手记了,这些半病态、半优美多思的幻想性的作品,如果是偶尔落到了我的手中,如果我不知道它们的作者,很可能就厌恶地随手丢掉了。不过,由于我和他认识,从某种程度上讲,他写的这些东西我是懂的,甚至还是欣赏的。如果我在这些作品中看到的只是一个有心理疾病的孤独者的病态的幻想,就不会拿来同别人分享。我看到了更多的东西。我将它们视作对这个时代的记录,我现在已经懂得,哈勒尔灵魂上的病并非单个人的怪癖,而是这个时代的病,是他所属的那一代人的神经症,这种病似乎攻击的并非只有那些疲弱、无价值的人,同样对那些意志最坚强、最有天赋的人下手。

这些手记,无论真实的成分是多是少,都无意掩盖或缓和泛滥于我们这个时代的这种病症。它们想做的是把这种病的真实面目揭露出来。毫无夸张地说,读这些手记宛如在地狱中旅行,有时会让人恐惧,有时又会让人充满希望,这次旅行要穿越的是一个灵魂潜伏在黑暗中的混乱的世界,这次旅行决意要从地狱的一端走到另一端,背负着全部的罪恶,与混乱作战。

我记得正是同哈勒尔的交谈让我有了这番感悟。有一次,我和他在谈论中世纪的恐怖时,他对我说:“其实这些恐怖并不存在。一个中世纪的人会厌恶我们现在的整个生活方式,会觉得它恐怖得多、残酷得多,也野蛮得多。每一个时代,每一种文化,每一种风俗习惯都有其特点、弱点、强点、美丽之处与残酷之处,觉得承受某些痛苦是很自然的事,也会耐心地容忍某些罪恶。只有在两个时代、两种文化、两种宗教重叠时,人类的生活才会堕落至真正的苦难。一个古典时代的人,若生活在中世纪,会在痛苦中窒息而死,同样,一个野蛮人,若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也会落得同样的结果。如今就有这样的时候,整整一代人就这样被禁锢在两个时代、两种生活方式之间,从而丧失了原本应该有的情感、不言而喻的感觉、道德感、安全感与纯真感。像尼采那样的人注定要提前承受比整整一代人都要多的苦痛,因为他要在误解中独行。如今,有成千上万的人正在遭受这样的痛苦。”

我读这些手记时常常不得不想起这番话。哈勒尔就属于那种夹在两个时代之间的人,丧失了所有的安全感和纯真感。他活着就是为了解开已经上升到了个人苦痛与个人苦难高度的人类命运的整个难题。

在我看来,这些手记中揭示给我们的意义就是这个,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才要把它们出版。至于其余的事,我既不赞美它们,也不谴责它们,就让每一位读者凭良心做出评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