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二 现场鉴定
任务一 检查核对证件
一、任务分析
《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中规定二手车评估机构的评估作业按照以下九个工作流程进行:受理评估(明确评估目的)、查验可交易车辆(对不可交易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不需要进行技术鉴定和价格评估)、签订委托书(拟订评估计划,安排评估人员)、登记基本信息(车辆类别、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初次登记日期等)、判别事故车(指出事故的状态、用代码表示)、鉴定技术状况(检查车身及重要部件、计算技术状况分值、描述缺陷、评定技术等级)、评估车辆价值、撰写并出具评估报告(向委托方出具鉴定评估报告)、归档工作底稿。
二手车鉴定评估工作的现场鉴定,对于二手车实际业务的开展十分重要:一方面,检查操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对于获取车辆准确、完整、真实的信息,正确评估车况,提高工作效率产生直接影响;另一方面,规范的操作流程能够建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增加客户的信任度,促进业务的达成。
从工作内容的角度而言,现场鉴定包括核对证件、静态检查、动态检查、仪器检测和车辆拍照五个环节,如图2-1所示。核对证件是现场鉴定的第一个环节内容,该任务要求核查待评估车辆证件和税费,确认待评估二手车的来历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并判定是否属于可交易车辆。
图2-1 现场查勘流程
二、相关知识
(一)二手车的法定证件
法定证件主要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道路运输证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
1.机动车来历证明
机动车来历证明是二手车来源的合法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我国购买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可分为新车来历证明和二手车来历证明,即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者二手车交易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①新车来历证明。新车来历证明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验证(加盖工商验证章)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即原始购车发票),如图2-2所示。通常在购买新车时,可在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动车市场管理分局办理工商验证手续。
图2-2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样本
②二手车来历证明。二手车来历证明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验证(加盖工商验证章)的二手车交易发票,如图2-3所示。二手车交易发票反映了即将交易的车辆曾是一辆已经交易过的合法使用的二手车。2005年10月《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颁布施行,全国统一了二手车销售发票,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都使用了新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而在统一发票之前,各地的二手车交易发票样式繁多,也造成了管理上的难度。
2)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图2-3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样本
3)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继承、赠予、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继承、赠予、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5)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6)国家机关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7)国家机关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8)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保险公司出具的“权益转让证明书”。
2.机动车行驶证
1)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的样式如图2-4所示。
图2-4 机动车行驶证的样式
2)机动车行驶证识伪办法如下:
①查看识伪标记。
②查看汽车彩照与实物是否相符。
③查看机动车行驶证的纸质、印刷质量、字体和字号,与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进行比对,对有怀疑的机动车行驶证可以去发证的公安车辆管理机关核实。最常见的伪造是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的检验合格章。
3)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要特别重视机动车行驶证上的号牌号码、品牌型号、发动机号码和汽车识别码等信息与汽车上标有的相关信息是否相符,依次作为识别真伪的一个信息。另外,还要特别重视机动车行驶证上的注册登记日期,这是鉴定汽车使用年限的依据。机动车行驶证上车辆背景一般为白色,从车辆右边45°拍摄,能较为清楚地看到汽车外形、号牌、品牌标志、汽车颜色和车内座位等。《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汽车所有人改变车身颜色应在1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并重新拍照。
3.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证书同时也是机动车的“户口本”,将所有机动车的详细信息及机动车所有人的资料都记载在上面,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所记载的原始信息发生变化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到车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二手车交易需要过户,过户记录就会登记在“过户、转入登记摘要信息栏”里。这样,机动车登记证书上就有机动车从“生”到“死”一套完整的记录了。机动车登记证书与机动车行驶证相比,它的内容更为详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样式见表2-1。
表2-1 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样式
4.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号牌是由公安车辆管理机关依法对机动车辆进行注册登记核发的行驶标志。它和机动车行驶证一同核发,号牌字码和机动车行驶证号牌一致。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严禁无号牌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严禁转借、涂改和伪造。机动车号牌一般在机动车辆的特定位置悬挂,其号码是机动车登记编号。
当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按规则给机动车确定的编号。机动车登记编号包含:用汉字表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用英文字母表示的发牌机关代号,由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字母组成的序号以及用汉字表示的专用号牌简称。
机动车号牌如图2-5所示,机动车号牌的分类、规格、颜色及适用范围见表2-2。
图2-5 机动车号牌
表2-2 机动车号牌的分类、规格、颜色及适用范围
以上机动车号牌,除临时行驶车的机动车号牌为纸质外,其余均为铝质反光。机动车号牌上字的尺寸大小也都有明确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在安装方面设有固封装置,并规定该装置将由发牌机关统一负责装、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拆卸,并作为车辆检验的一项内容。
5.道路运输证
道路运输证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从事旅客运输(包括城市出租客运)、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核发的随车携带的证件。当运营车辆转籍过户时,应到运营机构及相关部门办理运营过户手续。道路运输证只有运营车辆才有,非运营车辆没有。图2-6所示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图2-6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a)正面 b)反面
6.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公安机关发放合格标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应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如图2-7所示。若无合格标志或标志无效,则不能交易。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图2-7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7.准运证
准运证是广东、福建和海南三省口岸进口并需运出三省以及三省从其他口岸进口需销往外省市的进口新机动车和二手车,必须经国家商务部审批核发的证件。准运证一车一证。
8.轿车定编证
轿车是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之一,轿车定编证是各地政府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通知精神,由各地方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签发的证件。国家为了支持轿车工业的发展,后来又通知决定取消购买车辆控购审批。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所执行控购情况各不相同。
(二)二手车各种税费单据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二手车交易必须提供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和机动车保险费等税费缴付凭证。
1.车辆购置税
(1)车辆购置税的计算 车辆购置税是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的,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由交通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安排使用。其目的是解决发展公路运输事业与国家财力紧张的突出矛盾,筹集交通基础建设资金。车辆购置税的征收标准,按车辆计税价的10%计征,由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它是购买车辆后支出的最大一项费用,即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计税价格按照下列情况确定:
①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也就是说按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费合计金额除以(1+17%)作为计税依据,乘以10%即为应缴纳的车购税。应注意国家对该项税收计税标准的调整政策,如2009年1月20日~2009年12月31日期间,排气量在1.6L及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税率减半征收(5%),而2010年又提高到7.5%。
②纳税人购买进口自用车辆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③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车辆,计税依据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车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并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车辆计税价格低于出厂价格或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
④按特殊情况确定的计税依据。对于进口二手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km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确定计税价格。
(2)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和免征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和免征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所附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表(表2-3)执行。
表2-3 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表
(3)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范围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③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④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⑤对于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载装车、起重机和推土机六种车辆免税。
2.车船税
车船税征收依据是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根据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车船税。
车船税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收,客车按座位数分类计征,载货汽车按净吨位计征。车船税的税目税额表见表2-4。
表2-4 车船税的税目税额表
注: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计税单位及每年税额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税务主管部门参照表2-4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①捕捞、养殖渔船。
②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③警用车船。
④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
3.机动车保险费
汽车保险的种类很多,自2003年1月1日起,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汽车保险的险种和费率不再统一,一辆汽车根据不同的使用者、不同的驾驶人、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不同的险种等,保险费差距很大,从数百元至数万元不等。这对汽车的评估值有着一定的影响。
机动车保险是各种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本身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后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机动车保险费是机动车所有人向保险公司所交付的与保险责任相适应的费用,其目的是在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时,转嫁风险,使自己避免发生较大损失。机动车保险实际上是一种运用社会集体的力量,共同建立规避风险基金进行补偿或给付的经济保障。
我国机动车保险险种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基本险又称为主险,是指不需附加在其他险种之下的,可以独立承保的险种,简单地说,能够独立投保的保险险种称为基本险。附加险是相对于基本险而言的,顾名思义是指附加在基本险合同下的附加合同。它不可以单独投保,要购买附加险必须先购买基本险。基本险和附加险又分别有不同险种。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简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盗抢险(车辆盗抢险是从2007年4月1日起由附加险升为基本险的)。
机动车附加险又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等。如果附加险的条款和基本险条款发生抵触,抵触之处的解释以附加险条款为准;如果附加险条款未做规定,则以基本险条款为准。保险人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1)车损险 车损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的保险。车损险是一种商业险种,车主自愿购买,不能强制购买。
(2)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承保人依法给予赔偿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
第三者责任险是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强制实行的保险险种,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新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发牌证,每年的汽车检验不能通过。目前,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分为商业性的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者险)和公益性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两种。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国务院2006年3月21日公布、2012年3月30日修改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交强险。
交强险与三者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①实行强制性投保和强制性承保。交强险其强制性一方面体现在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依法投保该险种。区别于现行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条例》也要求具有经营交强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和随意解除合同。
②赔偿原则发生变化。目前实行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是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交强险实施后,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③保障范围宽。为有效控制风险,减少损失,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规定有不同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而交强险除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等少数几项情况外,其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与免赔额。
④按不盈不亏原则制定保险费率。交强险不以赢利为目的,并实行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而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无须与其他车险险种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⑤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无论人伤还是物损均在一个限额下进行赔偿,并由保险公司自行制定责任限额水平;交强险由法律规定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即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⑥实行统一条款和基础费率,并且费率与交通违章挂钩。在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不同保险公司的条款费率相互存在差异,交强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交强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现行的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如图2-8所示。
图2-8 现行的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a)正面 b)反面
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车辆盗抢险 车辆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盗抢险是一种商业险,不是强制性购买的。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和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和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和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可见,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和被抢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和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对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4.客、货运附加费
客、货运附加费是国家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向从事客、货营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专项基金。它属于地方建设专项基金,各地征收的名称叫法不一,收取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客运附加费是用于公路汽车客运站点设施建设的专项基金,货运附加费是用于港
航、场站、公路和车船技术改造的专项基金。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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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检查
三、实施与考核
(一)技能学习
1)通过资料阅读和二手车市场调查,描述检查二手车证件和税费的内容和方法。
2)完成二手车的手续检查,识别各种证件的真伪,初步判断是否属于可以交易的二手车。
(二)任务实施与考核
1.实施步骤
准备二手车一辆,小组成员分工协作,利用二手车鉴定评估与交易学习资料,依据工作任务制订工作计划,并通过小组自评或互评检查工作计划。
2.考核
各小组完成二手车证件和税费的检查,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表2-5中。
表2-5 二手车证件和税费检查
注意事项:
1)检查汽车识别码是否有改动的迹象。当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对车辆手续检查时,要认真核对机动车行驶证与汽车识别码是否相符,检查汽车识别码是否有改动的迹象,是否有打磨的迹象,是否有新喷涂的迹象。
2)检查车辆保养维修手续是否齐全。车辆进入使用阶段,将会自然进入保养维修过程,记录这些过程的载体,称为保养维修手续。保养维修手续包含三种,第一种是车辆使用说明书,也称为车辆使用手册。第二种是保养手册,独立成册或者与车辆使用说明书同册,它全面记录了车辆历次保养的时间、公里数和保养项目等,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手续。另外,一些车辆保养机构会将保养记录上传至网上,而不在保养手册上记载,以及年份久远的车不在厂商制订的服务商处进行保养,都会使得保养记录断档。购二手车时,需要多加注意。第三种是车辆附加配置使用说明以及保修卡,如马自达6轿车所使用的音响设备为博世,那么这些设备都会有一些独立的说明以及保修卡等文件,也是车辆必备附件。通过检查车辆保养维修手续,可以发现是否更改了里程表、保养是否及时及维修情况等重要信息。
3)牌证的真假判别。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检查车牌可以通过“望、摸、问、查”四种方法来识别真假牌。
①“望”是观察车牌外形,从形、色、字的角度进行基本判断。正规的车牌经过高科技处理,并采用一次成形技术,给人的视觉感受很好。而伪造的“套牌”在正常阳光下存在颜色偏红或者偏黄、字体较瘦等,只要细加端详就能发现。
②“摸”是用手触摸车牌,尤其是看周边棱角处是否光滑,这是判断一辆车是否存在套牌的重要标志。由于并非一次性成形,“套牌”上的字体边缘会有棱角,即使打磨过也难以掩盖痕迹。拆下车牌,其背面会有敲打过的痕迹。
③“问”是判断是否套牌的重要方法。目前,二手车市场上一些“黄牛党”非法买卖二手车牌,从中牟取暴利。遇上这种情况,购车人只要提出能否过户,“黄牛党”一般会包年检,这时就要立即警觉。
④“查”是最有效的一招。记下车牌号码后,到车辆管理部门上网查询车辆登记档案。挪用牌照的套牌车,有的是“套”不同车型牌照,有的是“套”同种车型牌照,有时还涂改车架号和相关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