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壁
【原文】得文木如豆瓣楠之类为之,华而复雅,不则竟用素染,或金漆亦可。青紫及洒金〔1〕描画,俱所最忌。亦不可用六,堂中可用一带,斋中则止中楹用之。有以夹纱窗或细格代之者,俱称俗品。
【注释】〔1〕洒金:即器物加漆后,用笔将金箔洒于其上。
【译文】选用像“豆瓣楠”这类有纹理的木材来做的照壁,既华丽又雅致,如果不是用有纹理的木材做的,就全部漆成白色,或者金漆也可以,最忌讳用青紫色以及洒金描画。照壁也不能用六面,厅堂可以用长幅的,室内就只在当中设置。有的用夹纱窗或者细木格子代替,这些都流于低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