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造马台之制:高二尺二寸,长三尺八寸,广二尺二寸。其面方,外余一尺八寸,下面分作两踏。身内或通素,或叠涩造;随宜雕镌华文。
【注释】 [1] 马台:古时大户人家门前供上马用的石凳或石台。
【译文】 建造马台的制度:高二尺二寸,长三尺八寸,宽二尺二寸。正面为方形,剩余一尺八寸,分作两踏。马台要么通体素净,要么做成叠涩造型;根据情况雕刻不同花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