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物质文化丛书:营造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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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名有五:一曰墙,二曰墉,三曰垣,四曰,五曰壁)

【原文】 筑墙之制:每墙厚三尺,则高九尺;其上斜收,比厚减半。若高增三尺,则厚加一尺;减亦如之。

凡露墙,每墙高一丈,则厚减高之半。其上收面之广,比高五分之一。若高增一尺,其厚加三寸;减亦如之。(其用葽、橛,并准筑城制度。)

凡抽纴墙,高厚同上。其上收面之广,比高四分之一。若高增一尺,其厚加二寸五分。(如在屋下,只加二寸,刬削并准筑城制度。)

【译文】 筑墙的制度:墙如果厚三尺,那么高就要九尺;墙壁的上端往上斜收的宽度,是其厚度的一半。如果高度增加三尺,则厚度增加一尺;高度减少时情况也一样。

对于露墙,墙每增高一丈,则厚度减为高度的一半。墙上端斜收的宽度是墙高度的五分之一。如果高度增加一尺,则墙的厚度增加三寸;高度减少亦是如此。(其中用草葽、木橛的情况,参考并遵循筑城的制度。)

对于抽纴墙,墙体的高度和厚度同上。墙上端斜收面的宽度,是墙高的四分之一。如果高度增加一尺,则其厚度须增加二寸五分。(如果墙体位于屋下,只增加二寸即可,削减和降低也应遵循筑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