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当代美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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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章炳麟《文学总略》对美文学观念的阻击

章炳麟(1869~1936),字枚叔,因慕顾炎武之为人,改名绛,别号太炎。浙江余杭人。早年参加戊戌维新,1900年起公开反清,曾因宣传革命被清政府勾结外国侵略者囚禁于上海租界监狱三年。出狱后赴日本,主编同盟会机关刊物《民报》,后任光复会会长。辛亥革命后由日本回国从事政治活动,曾任南京、北京临时政府总统顾问等职,因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被软禁三年。1917年任孙中山为首的护法军政府秘书长。此后逐渐脱离民主革命运动,在上海等地讲学。1933年秋定居苏州,主持国学讲习会。1936年病逝于苏州。著有《章氏丛书》《章氏丛书续编》等。章炳麟是清末资产阶级政治家、革命家,同时也是著名的文字学家、国学大师。其在美学上留下的值得注意的篇章是《国故论衡·文学总略》注29

《国故论衡》是章炳麟最后一次在日本从事革命活动时期编撰的一部学术著作,1910年在日本出版,分上、中、下三卷。上卷为《小学》十篇,中卷为《文学》七篇,下卷为《诸子学》九篇。《文学总略》初名《文学论略》,后经修改,易为今名,是《国故论衡》中卷的首篇。这篇论文在美学史上的最重要的意义,是面对西方以感人的美为特征的文学概念的涌进,总结并守卫中国古代以文字为特征的广义的文学概念,通过对“学说以启人思,文辞以增人感”的辩驳,揭示了文学美感活动的复杂性,表现了20世纪之初文学观念由古至今转变中的艰难阵痛。

一、 “榷论文学,以文字为准,不以彣彰为准”

中国古代,向来“文辞”“学说”不分,但自19、20世纪之交西方美文学观念译介进来后,人们争谈“文辞”“学说”之异,“只以彣彰为文,遂忘文字,故学说不彣者,乃悍然摈诸文辞之外”。章炳麟以他深厚的国学根基指出:这是不符合中国古代文学观念实际的。

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实际状况是怎样的呢?就是以“文字”而不是以“彣彰”为标准来衡量文学,文学是包含“学说”与“文辞”在内的一切文字作品:

“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规律、形式),谓之“文学”。凡文理,文字、文辞皆称“文”。言其采色发扬,谓之“彣”。以作乐有阕,施之笔札,谓之“章”。……夫命其形质曰“文”,状其华美曰“彣”,指其起止曰“章”,道其素绚曰“彰”。凡“彣”者必皆成“文”,凡成“文”者不皆“彣”。是故榷论“文学”,以“文字”为准,不以“彣彰”为准。

凡云“文”者,包络一切著于竹帛者而为言。

他举例论证古代并不以“彣彰”、文采为“文”或“文学”“文章”:

董仲舒云:“《春秋》文成数万。”兼彼经传注30,总称为“文”……太史公《自序》亦云:“论次其文。”此固以“史”为“文”矣。又曰:“汉兴,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为章程,叔孙通定礼仪,则文学彬彬稍进。”(《汉书》)《艺文志》言:“秦燔灭文章,以愚黔首。”“文章”者,谓经传、诸子。迁、固所称,半非耦俪之文也。

相反,那些有文饰性的“韵文耦语”古人倒不一定称“文”,而以“辞”名之:

屈、宋、唐(勒)、景(差)所作,既是韵文,亦多俪语,而《汉书·王褒传》已有《楚辞》之目,王逸仍其旧题,不曰“楚文”。斯则韵语耦语,亦既谓之“辞”矣。

“韵文耦语并得称‘辞’”,足见“无‘文’‘辞’之别也”。而“辞”本是对口语的称谓,口语之言辞为便于记诵,可以讲究音谐语俪,也可以称心而言不讲文饰。“文”原本作为对口语言辞的记录的文字,亦因之包括“韵文耦语”和散言单句。足见“文辞”是广义的文学概念:

且“文辞”之称,若从其本以为部署,则“辞”为口说,“文”为文字。古者简帛重烦,多取记忆,故或用韵文,或用耦语,为其音节谐适,易于口记,不烦记载也。……乃如史官方策,有《春秋》《史记》《汉书》之属,适当称为“文”耳。

不仅如此,章炳麟进而指出:既然“文”早先指记“辞”的文字,“文”“辞”合一,则“文辞始于表谱、簿录”,而不一定仅指表情达意、行气载德之文:

文字初兴,本以代声气(指言语之音节),乃其功用有胜于言者。言语仅成线耳,喻若空中鸟迹,甫见而形已逝。……言语之用,有所不周,于是委之文字。文字之用,足以成面,故表谱图画之术兴焉。……文字之用,又有不周,于是委之仪象。仪象之用,足以成体,故铸铜雕木之术兴焉。……然则文字本以代言,其用则有独至,凡无句读文,皆文字所专属者也。以是为主,故论“文学”者,不得以兴会神旨为上。……知“文辞”始于表谱、簿录,则修辞立其诚其首也,“气”乎,“德”乎,亦末务而已矣。

既然“文辞始于表谱、簿录”,“文辞”也就包括“表谱”“簿录”之类的“无句读文”。这“表谱”“簿录”甚至包含会计的账本、算术的演草、地图的名字:

故有成句读文,有不成句读文,兼此二事,通谓之“文”。局就有句读者,谓之“文辞”;诸不成句读者,表谱之体,旁行邪(斜)上,条件(支条)相分,会计则有簿录,算术则有演草,地图则有名字,不足以启人思,亦无以增感,此不得言“文辞”,非不得言“文”也。

古代的“经”“传”“论”也包括在“文”之范围内:

案:“经”者,编丝缀属之称……以竹简成书……“传”者,“专”之假借。……《说文》训“专”为六寸簿,“簿”即手版,古谓之“忽”(今作笏——原注),书思对命,以备忽忘,故引申为书籍记事之称。书籍为“簿”,亦名为“专”。……“论”者,古但作“侖”。比竹成册,名就次第,是之谓“侖”。……引伸则乐音有秩亦曰“侖”,“于论钟鼓”是也;言说有序亦曰“侖”,“坐而论道”是也。《论语》为师弟问答,乃亦略记旧闻,散为各条,编次成帙,斯曰“侖语”。是故绳线联贯谓之“经”,簿书记事谓之“专”,比竹成册谓之“侖”。

于是,“文”就包括“表谱”“簿录”“经传”“诸子”“史论”乃至“会计”“算术”“地图”等一切文字著作在内。那么,古代有无例外的情况呢?章炳麟认为有。比如《文心雕龙》。《文心雕龙》所论之“文”,从篇目上分“经”“史”“诸子”“论说”“章表”“书记”等三十多类,在《书记》篇中又包括“籍”、“簿”、“录”、“方”(药方)、“术”(算术)、“占”、“式”、“律”、“契”、“券”等二十四体,可以说非常宽泛。章炳麟一方面承认它“其容至博”,另一方面又批评它:“犹不知无句读文,此亦未明‘文字’之本柢也。” 注31再如昭明太子萧统的《文选》,以“沉思”“藻翰”为标准选文定篇,不取“史籍”“诸子”,章炳麟认为它“义例不纯”,取径太狭,尤非“定论”:

昭明太子序《文选》也,其于史籍,则云“不同篇翰”;其于诸子,则云“不以能文为贵”。此为裒次总集,自成一家,体例适然,非不易之定论也。……且“沉思”孰若庄周、荀卿?“翰藻”孰若《吕氏》《淮南》?……诚以“文”“笔”之分,《文选》所集,无韵者猥(众也)众,宁独诸子?若云文贵其彣邪,未知贾生《过秦》,魏文《典论》,同在诸子,何以独堪入录?有韵文中,既录汉祖《大风》之曲,即《古诗十九首》,亦皆入选,而汉、晋乐府,反有慭遗。是其于韵文也,亦不以节奏低卬(通“昂”)为主,独取文采斐然,足耀观览,又失韵文之本矣。是故昭明之说,本无以自立者也。

《文选》不收子书、史书,不仅不合古代对“文”的一般看法,而且与它所标举的选文标准相矛盾,亦非当时流行的“文”“笔”观念所能解释。至于“近世阮元,以为孔子赞《易》,始著《文言》,故文以耦俪为主,又牵引‘文’‘笔’之说以成之”,章炳麟认为这“持论偏颇”,“诚不足辩”。

历史上曾发生过以“文采斐然”为“文”之特征的“偏颇”之论,在20世纪之初西方以“美感”为文学特征的美文学观念影响下,就出现了改“文章”为“彣彰”的呼声。而在章炳麟看来,这恰恰是有违文章原为“书契记事”之本的,不符合古代以“文字”为“文学”标准的基本观念:

今欲改“文章”为“彣彰”者,恶夫冲淡之辞,而好华叶之语,违书契记事之本矣。

所以他要一再强调:“是故榷论文学,以文字为准,不以彣彰为准。”

章炳麟的考辨,以大量材料揭示了中国古代广义的“文学”概念。中国美学史上从传统的广义杂文学概念到现代的狭义美文学概念的转化,就发生在清末,其分水岭就是章炳麟。我们应当在这个意义上来审视《国故论衡·文学总略》的美学价值。

二、 “学说以启人思,文辞以增人感”的反思

《文学总略》的另一美学价值是对当时流行的狭义的美文学观念的反思。这种文学观念将“文辞”(或文学)与“学说”区分开来,将“学说”从“文辞”(文学)中剔除出去,提出“学说以启人思,文辞以增人感”。章炳麟从阅读的心理经验出发质疑说,被视为“文辞”的未必“增人感”,被视为“学说”的也不只“启人思”,它有时也会“增人感”:

或言学说、文辞所由异者,学说以启人思,文辞以增人感。此亦一往之见也(指一厢情愿的偏见)。何以定之?凡云“文”者,包络一切著于竹帛者而为言。……诸不成句读者……不足以启人思,亦又无以增感,此不得言“文辞”(此指文饰之辞),非不得言“文”也。诸成句读者,有韵、无韵则分。诸在无韵,史志之伦,记大傀(通“怪”)异事则有感,记经常典宪(法则也)则无感,既不可齐一矣。持论本乎名家,辨章(彰也,显)然否,言称其志,未足以动人;《过秦》之伦,辞有枝叶,其感人顾深挚,则本诸纵横家,然其为“论”一也,不得以感人者为“文辞”,不感者为“学说”。……就言有韵,其不感人者亦多矣。……夫宛转偯隐(忧也),赋之职也。儒家之赋,意存谏诫,若荀卿《成相》一篇,其足以感人安在?乃若原本山川、极命草木,或写都会、城郭、游射、郊祀之状,若相如有《子虚》,扬雄有《甘泉》《羽猎》《长杨》《河东》,左思有《三都》,郭璞、木华有《江》《海》,奥博翔实,极赋家之能事矣,其亦动人哀乐未也?其专赋一物者,若孙卿有《蚕赋》《箴赋》,王延寿有《王孙赋》,祢衡有《鹦鹉赋》,侔色揣称,曲成形相,嫠妇孽子读之不为泣,介胄戎士咏之不为奋。当其始造,非自感则无以为也,比文成而感亦替,斯不可以一端论。

又学说者,非一往不可感人。凡感于文言者,在其得我心。是故饮食移味、居处缊愉者,闻劳人之歌,心犹泊然;大愚不灵、无所愤悱者,睹眇(通“妙”)论则以为恒(常)言也;身有疾痛,闻幼眇之音,则感慨随之矣;心有疑滞,睹辨析之论,则悦怿随之矣。

由此可见:“以文辞、学说为分者,得其大齐(限),审察之则不当。”章炳麟通过实例的辨析,说明将“文辞”“学说”区分开来并不准确,以此来证明他的广义文学概念。而他由此揭示了有些今人认为属非文学作品的论说文却可能具有“感人深挚”的美,有些属于文学作品的有韵之赋则未足“感人”,并指出文章是否感人不只取决于文章自身的因素,还取决于审美主体的心态等复杂的不确定因素。这些为人们在接受新的美文学观念时提出了有价值的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