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顺势随流 适时而变
(《两界书》卷七 承续)
【导读】
文明的演进是一个承前续后的过程,也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核心内容。
从婚俗嫁制、民习民俗,到族规道统、治家理世等等,恰似一条望不尽的长河,源远流长、曲折蜿蜒。
不同部族的发展,犹如大树的枝蔓、大河的支流,既有各自一脉相承地生发、延展和壮大,也有相互间的吸纳、采借和融合,整体上呈现出一种顺势随流、适时而变的历史大势。
此处选取《两界书》卷七“承续”部分中的婚俗嫁制、祭婴、割礼等内容,都是文化承续中的重要事项和典范案例。
【文选】
智 师 创 符
雅曲派智师分类清点,计数汇总。智师乃族中超慧之人,得天启悟,可上观天象,下识地理。智师初以刻痕为记,或以石版刻之,或以竹木刻之,或以牛骨龟甲刻之。后以画符为记,男女有异,老幼有分,多寡有别。智师创符,众人仿效,逐族相传,遂约定俗成。
凡日月星辰、天地河川、牛马鸡犬、屋舍耙镐,皆有符图具表,各有音声相对。至于衣食劳作百工诸事,喜怒哀乐七情六欲,亦各有符表。天地事项,以连符而表征,连数而推演,经年演进,及至精深。有智士专事数理之术,数数相累,增减依序,律位上阶,可至无穷。
(承1章2节)
(智师创符)
雅 人 婚 制
雅人九族脉传有序,婚制谨严。雅人规定:
不可与外族人通婚。凡与外族人通婚者,必从族内剪除,其父母亦必从族内逐出。
不可与父母通婚。凡与父母通婚者,无论父母、儿女,皆要遭乱石击杀。水不可倒流,女不可嫁父,子不可娶母。
兄弟姐妹不可通婚。凡通婚者必遭棒打一百下,棒打不死者,可救治疗伤。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可通婚。表兄弟姐妹可以通婚。
男人不可与男人通婚,女人不可与女人通婚。男人不可做女人所做之事,女人不可做男人所做之事。凡男人同男人通婚,女人同女人通婚者,须棒打三百下,棒打不死者可救治疗伤。日后如若再犯,加倍棒打三百下,棒打不死者不可救治疗伤。男人与男人通婚,女人与女人通婚,必致阴阳失序,此例若开,日后泛滥,人孙必亡。
人不可同牲畜禽兽通婚。凡与牲畜禽兽通婚者,必遭乱石击杀。牲畜禽兽未经天帝涮洗,人若与之通婚,必染异病,必生怪胎。怪胎既生,必乱伦序,遗害大矣。
人不可同自己通婚。无论男人女人都不可与自己通婚。凡与自己通婚者,必棒打五十下,不可打死。棒打五十下者,可致作祟之物从体内逐出。
如属阴阳之人,就是身有男女两性之人,亦不可与自己通婚。阴阳之人身有两性,实为初人影现,未经天帝再造。可以石刀铁刀割切,割切存活者,同天帝所造男人女人一样,适为中人,可男女通婚。
(承2章1节)
函 人 婚 制
函人规定:
男人可娶多个女人,女人不可嫁多个男人。男人娶多个女人,后裔子女繁衍增多,父源延续,像貌可辨,族伦有序。若女人嫁多个男人,所生之子父源不分,族脉不清,必致混乱。
函族男子可娶外族女子,函族女子不可嫁外族男子。函族男子娶外族女子,必给函族繁衍后代,传函人血脉,长函人模样。如所生之子像貌类同异族之人,函人祖业就不可传他,必再生产,祖业必传函人像貌者。
若函族女子同异族男子私奔,须将女子从函人中剪除,要往女子父母身上泼倒污水三十天,以承照管不尽之责。如女子有姐妹未嫁,须将姐妹看管起来,脚缚石锁,以防仿其姐妹私奔。
男人如果亡妻,要选妻子平日喜好之地,安葬妻子。待妻子坟墓长满青草,青草一尺之高,即可再娶新妻。
女人如果丧夫,要选丈夫平日喜好之地,安葬丈夫。待丈夫坟墓长满青草,新栽小树长出两次新芽,方可再嫁。
再嫁男人须是先夫同胞兄弟。如果先夫没有同胞兄弟,可嫁先夫堂兄堂弟。如果先夫没有堂兄堂弟,只可再嫁先夫同姓同门男人。因女人已跟先夫之姓,就不能再嫁外姓男人。
(承2章2节)
希 人 婚 制
希族规定:
希族女人嫁至男家,若一年四季过后仍未怀子,男人就可另娶女人,女人也可另嫁男人。希人在雅人、函人周边人数最少,要多多繁衍,使族人布满全地。
希族女人不可同时嫁多个丈夫。
女人改嫁新夫后,不得再留恋前夫,不可再进前夫家门。如果进了,前夫须将她赶走。如果收留,像原先夫妻一样,现夫有权棒打她。也可棒打妻子前夫,前夫现妻也可棒打她,或棒打自己丈夫,被打者不可反抗。
布人、撒人各有婚俗嫁制,与雅、函、希各族有同有异。
各族婚俗嫁制多经沿袭流变,破戒违规者时有其例,然大统延续,千年不变。
(承2章3-4节)
祭 婴 之 礼
【归族之抉】
雅希两族交恶,百姓往来渐少。然两族联姻多年,后嗣杂裔为数不少,归雅归希并不易决。有欲归雅,有欲归希,有欲雅希不归而自立族门者。因雅人强盛,物产丰裕,自以归雅者居多。
【月夜献婴】
雅瑞立规,凡欲归雅者,均须牺牲头生之婴,祭拜雅神,以表心诚。凡不从者,轻者逐除不得入族,重者灭门。
每至月圆之时,族人聚于高台之上,祭司长率众面南而跪,行三祭三拜,方可礼成。
头祭头拜者,祭物为粮果,有高粱、谷粟、红枣、石榴之类。次祭次拜者,祭物为牛、羊、鸡之类。
后为三祭三拜,即重祭重拜,入族之家以头生之婴,无论男女,捧来置于祭台之上。先有婴儿父母绕婴一周,后自报名号,由祭司长刻于族册族牌。族册存留,以备稽考传续,族牌留于入族家人。
行祭之时,祭司长向族神高声禀告三遍。琴师伴乐,歌者吟唱,烛香缭绕,众人一起叩拜。祭司长将婴儿逐一置于祭台垒穴,垒穴东西有序,南北成行。族长率先,族人随后,以香木香土覆于祭婴之上。覆香木在先,覆香土在后。始时可闻婴儿啼声,后啼声渐微,婴儿归天而去。
(雅瑞祭婴)
明月高悬,浮云游过,族人逐一拥慰祭婴家人。凡祭婴之家,均获族领允应,可得雅地居耕,可世代传袭。再过两年,举家可得族首册封。册封之家可门第升阶,高者可及爵侯。
此俗延续百多年,后渐废。
(承10章1-2节)
割 礼 之 俗
【希人忧患】
自与雅宁、雅瑞交恶,希晋族人后裔亦与周边异族有交恶。异族之间争多和少,鲜有平息。雅、函两强多以蚕食之势扩展领地,希人边抵抗边避让,四处迁徙流离。
天历二百九十三年,希人连遭十年大旱,土石灼人,草木生烟。几经天灾人祸,八族希人止剩三族统传有序,余五族消失匿迹,不知所去。
希晋年事高迈,忧哀成疾,晚年双目失明。然经世事沧桑岁月陶炼,老王肉眼闭合,天眼渐开。天眼之下,无物不可视,无事不识晓。惟希人天灾人患不绝,希族何去何往,常令老王费心思揣,终日不安。
【族神告谕】
一日夜深人静,人畜皆已沉睡。忽有雄鹿啼鸣,希晋心中一惊。希晋静闻似有脚步御风而来,由远及近。希晋起身挪至庭院,心知族神已在面前。希晋跪伏在地,倾心聆听。族神道:
希晋,希晋,希人所经之事我皆看到。
道统有传,授受久矣。虽经磨难,然希人族宗未改,似风吹顽石,去沙存磐。有泥沙附石随风吹散,岂不顺其自然?
族运多劫难,实为沧桑世事,族道正途。惧不在族运有难,惧在族人心石不坚,心意邪偏。祖统道传,至要者在正族心。欲正族心,先正人心。欲正人心,先正人身。
族人须有约定,凡希人之后,男婴割阳皮,女婴割阴皮,以此为识。如是以往,可除藏污纳垢之所,可洁族人之身,可正族人之心。如是以往,可行千里而不失,可汇异族而不迷,可延希人族统,可正希人族道。
希晋正欲举头探问,雄鹿啼鸣再起。东方泛白光,族神御风而去。
【割礼之规】
希晋得启悟,依族神晓谕,严立族规。凡希人所生婴孩满月之时,男婴须割除阳皮,女婴须割除阴皮。男婴由男术师施礼,女婴由女术师施礼。施礼之先,由族内老者率众祈福。男婴祈福六遍,女婴祈福三遍。
(满月礼庆)
祈福之后,术师以高崖灵草榨出清汁,涂抹于男婴阳皮、女婴阴皮,半个时辰之后,方可施术。术刀为锋利石刀,薄如柳叶,锋如利剑。术刀用前须经滚水清洗,再经灵草清汁浸泡。
施术之时,婴儿多有哭闹。亦有不哭不闹者,或有嬉戏玩乐者,此类婴孩成人之后,男子必有造就,女子必贤淑美丽。
术毕之后,族人喜悦庆贺。家人须宰杀禽畜,众人同享同乐。因割礼施于婴儿满月之时,故割礼亦为希人满月礼。
希人族规明定,凡希人之后无论男女,均须行割礼。男不行割阳,女不行割阴,不可成为希人。有拖延割礼者,日后可成逆子,多遭族人邻里嗤笑,且须补行割礼。
施行割礼之婴,亦有礼后哭闹不止者,持续数月有余,直至气绝身亡。此为暴戾之婴,成人之后多为悖逆之人,亡不足惜。婴尸须埋于僻远无人处,以防暴戾之气弥散族人。
希人割礼之俗延续千年,未曾间断。
(承11章1-3节)
顺 势 随 流
嘉弗百岁之际,嘉乌、嘉里、嘉妥、嘉向、嘉果、嘉未六家族人会聚嘉弗本地,典行嘉弗族会。各家奉佳美粮果牲畜,致贺祝寿,敬祖祈福。嘉弗告族人曰:
嘉弗蒙天帝之恩,承嘉祖福荫,享生百年,死而无憾。日月流转世事沧桑,然万变不改其宗。嘉弗后人遍布嘉地,循天帝之道,承嘉祖遗规,顺势随流,必将源远流长。
族人如流,起自早古,去向远方,前途未可定知,然可预矣。嘉乌、嘉里、嘉妥、嘉向、嘉果、嘉未各家各族,务须立心如山,行道似水,族人必将光大昌盛。
嘉弗百岁之喜,亦为百年之际,西归之期不久远矣。嘉弗百岁之生,始悟顺势随流之族道,务望族人记牢。
高水向低,谓之顺势。东南西北,谓之随流。何人曾见低水向高,水可逆流?亘古未曾见,天道不可逆。然世人随见水流东南西北,皆因水有定势而无定向。依势依力依风雨,顺势而随,其自为然也。
嘉人顺势随流,可合天道,余百年之后,可欣然而闭目。
嘉弗言毕,目显祥光,驾鹤而去。嘉乌、嘉里、嘉妥、嘉向、嘉果、嘉未六家族人依嘉人族礼祭拜嘉弗,满月始礼毕,各返居地。
(承14章3节)
(顺势随流)
【解读】
一、智师创符(承1章2节):文字和数理之术的创造
《两界书》卷七“承续”1章2节,讲述了人类文明演化中的两个重要事项:一是文字符号的创造,二是数理之术的创造。文字符号经众人仿效而逐渐约定俗成、流传开来,最初的聪智之人专事数理、擅长计算,以致将数理之术推至精细极致。这两项创造在人类文明史上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
二、雅人婚制(承2章1节):雅人的婚姻大法
《两界书》卷七“承续”2章1节,讲述雅族对族人婚姻问题的规范,相当于雅族人的“婚姻法”。其内容相当全面,包括六个方面:不可与外族人通婚,不可与父母通婚,兄弟姐妹不可通婚,男人不可与男人通婚、女人不可与女人通婚,人不可同牲畜禽兽通婚,人不可同自己通婚,同时还说明了“阴阳两性之人”的婚配问题该如何处理。
雅人婚制的各项规范十分严谨,反映了雅人所处时代、民族生存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社会环境对雅族发展的深刻影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它十分强调雅人不可同外族人通婚,这在古代民族中是一种有代表性的婚姻制度,也反映了其时雅人与异族人的族群关系。
这里除了不可同父母通婚、不可兄弟姐妹通婚等一般的伦理规范之外,还强调了不可同性通婚、人兽交配的问题,甚至还强调了“不可同自己通婚”!
三、函人婚制(承2章2节):函族人的婚姻规范
《两界书》卷七“承续”2章2节,讲述了函族人的婚姻制度。函人的婚制与雅人婚制有所不同,它规定男人可娶多个女人而女人不可嫁多个男人,函族男子可娶外族女子而函族女子不可嫁外族男子,以及男子亡妻、女子丧夫的有关规定,显示出的重要特点是:一是与异族通婚的限制主要控制在女方,对男方没有限制;二是十分强调种姓的规范,即把种姓的延续放在突出的位置。可以说这是一种典型的种姓制婚姻制度。
四、希人婚制(承2章3-4节):大统延续,千年不变
《两界书》卷七“承续”2章3-4节,讲述希族则不像雅族、函族人的婚姻制度那样严谨繁复。其他各族婚俗嫁制有同有异,沿袭流变、大统不改。
婚姻习俗与婚姻制度是一个民族传承发展中的重要历史文化内容,不仅反映了特定民族自身的文化特性、历史处境,也反映了不同民族之间的族群关系和关系状况。
五、祭婴之礼(承10章1-2节):入族的门票
《两界书》卷七“承续”10章1-2节,讲述雅族与希族两族之间联姻多年,繁衍了众多杂裔后人,又因两族交恶,于是产生了杂裔后人究竟归属雅人还是归属希人的问题。由于雅族之人比较强盛,物产丰裕,故以意愿归属雅人者居多。
但意愿归属雅人者是否心诚呢?于是雅人制定了一个“进入族门”的检验规则,这就是“凡欲归雅者,均须牺牲头生之婴,祭拜雅神,以表心诚”,通过了这个检验才能获得入族的“门票”,否则不得入族,甚至还要灭门!
以婴儿作祭品,检验对族神、族王的忠诚,这项规俗今天看来相当残忍,但反映了早期人类文明演进过程中的一种重要现象。有考古学家曾在一些地区的古代祭台上发现“婴坟坑”,或可作此一解。文中表述“此俗延续百多年,后渐废”,亦表明了文明的进化趋势。
六、割礼之俗(承11章1-3节):身份的约定与标识
《两界书》卷七“承续”11章1-3节,讲述希晋族人的割礼习俗。割礼(Circumcision)之俗在古代埃及、巴比伦、迦南等地的部族中多有流行,可分割阳(Subincision)、割阴(Clitoridectomy)两种,前者施行在男性身上,后者施行于女性。其涵义多有不同解说,有的解释为成人礼的一部分,为婚前准备;有的解释为警示族人不得滥交;有的赋予更多的文化符号意义。
此处具体描述了希晋族人割礼之俗的形成、涵义、方法、仪式等内容,其涵义有二:一是被作为希人同族神的约定,以此保持希人对族神的忠诚;二是希人身份的标识和象征。与人类文化学发现的一般情形不同,此处希人的割礼习俗既对男婴有要求,也对女婴有要求,而非仅仅对男婴或女婴的一个方面有施割礼的要求。
七、顺势随流(承14章3节):可合天道
《两界书》卷七“承续”14章3节,讲述嘉人族长嘉弗百岁之际,召集后人告谕“顺势随流,可合天道”之古今大律。
“高水向低,谓之顺势。东南西北,谓之随流。”顺势,就是顺应高水向低之势,这是不可逆转的大势;随流,就是东、西、南、北皆有可能,这须依时依势依风雨而为。所以嘉弗教诲后人:顺势随流,可合天道。此处令人想起《孟子·告子上》:“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此处旨在强调无论族群的生息还是道统的延续,万事万物均需顺应大道规律、适应时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