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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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社会

在克钦山区这一语境下,使用“社会”这个概念时会出现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随后几章中会愈见明显。我考虑暂时沿用拉德克利夫布朗的那个无法令人满意的界定,即把“社会”诠释为“任一合适的地区”。 [13]

相比之下,我更愿意接受纳德尔的观点。所以提到“社会”,我实际上指的是任何一个独立自主的政治单元。 [14]

在克钦山区,政治单元在规模上差异巨大,而且本质上不稳定。在一个极端,有的村寨只有四家住户,但坚持自己有权利被当成一个完全独立的单元。另一个极端是兴威(Hsenwi)掸邦,在1885年前包括49个小掸邦(sub-sates,möng),其中某些小掸邦又各下辖一百多个独立的村寨。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有着无数种规模各异的“社会”。这些不同的政治系统不仅规模不同,而且也在社会形式的组织规则上各不相同。这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在克钦山区的某些地区,真实的历史记载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初。这些记载清楚地说明,在这过去的130年间该地区的政治组织一直都很不稳定。自治的小政治单元经常倾向于集合成更大的体系;而大规模的封建等级制则分裂为小单元。在政治权力的总体分配上,变更是激烈和快速的。因此,如果把该地区当今存在的各种不同政治体系当作独立的类型,那就犯了方法论上的错误;它们明显应该被当作更大范围内一个不断变动的整体系统中的组成部分。但我的论点强调的是:这种进程,即小单元合并成大单元以及大单元分裂为小单元,并非只是结构性延续进程的组成部分;这不仅仅是一个分裂与扩张的进程,更是一个涉及结构变迁的进程。我们主要关注就是这种变迁过程的机制。

无疑,在普通的人类学语境下进行社会变迁的研究和描述困难很大。实地研究持续时间短,历史记载中又很少包括所需的资料,详尽程度也不够。实际上,虽然人类学家经常地宣称对社会变迁问题有着特殊的兴趣,但他们对这个主题的理论探讨到现在为止仍然成果有限。 [15]

尽管如此,在我看来至少有些困难似乎部分源于人类学家对自己的资料性质所持的错误假设。

英国社会人类学家倾向于从涂尔干,而非从帕累托或韦伯那里,借用他们的基本概念。因此,他们非常偏好带有“功能整合”、“社会团结”、“文化一致性”、“结构均衡”特征的社会。这种被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视为行将消失的社会,却被人类学家普遍地看作健康和最为幸运的。与此相对,如果有些社会表现出这样的特征:存在导致急剧变迁的分裂和内在冲突,这样的社会则被疑为“失序”和病态衰退。 [16]

这种爱好“均衡”诠释的偏见,源于人类学家所获资料的性质以及他们从事田野工作的条件。社会人类学家通常是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研究一个特定地区的人群,他们并不关心以后什么时候其他人类学家是否会再次研究此地。结果是我们看到的是有关特罗布里恩德社会、蒂科皮亚社会、努尔社会的研究,而非有关“1914年的特罗布里恩德社会”、“1929年的蒂科皮亚社会”、“1935年的努尔社会”的研究。当人类学家笔下的社会以这种方式从时空中被抽离出来,对经验材料的诠释也就必然是一种均衡分析,因为若非如此,读者就势必认为他们的分析不完整。8但除此之外,由于在大多数情况下研究工作是一次性完成的,根本没有考虑到后续研究的问题,所以研究报告就是稳定均衡的一个报告;在作者的笔下,好像特罗布里恩德人、蒂科皮亚人、努尔人就是现在这个样子,而且永远如此。实际上在人类学文献中,均衡与稳定性这两个概念之间的相互混淆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使用它们中的任一个都会导致误解。它们当然是有区别的,我的观点如下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