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第一部分 序幕
一
至今四十多年[1]了,这幅画景,犹然清清楚楚地摆在脑际:
天色甫明,隔墙灵官庙刚打了晓钟,这不是正好早眠的时节?偏偏非赶快起来不可,不然的话,一家人便要向你做戏了;等不及洗脸,又非开着小跑赶到学堂——当年叫作学堂,现在叫作私塾——去抢头学不可,不然的话,心里不舒服,也得不到老师的夸奖。睡眠如此不够的一个小学生,既噪山雀儿般放开喉咙喊了一早晨生书,还包得定在十早晨中,必有八早晨,为了生书上得太多,背不得,脑壳上挨几界方,眼皮遭纠得生疼;到放早学回家,吃了早饭再上学时,胃上已待休息,更被春天的暖气一烘,对着叠了尺把厚的熟书,安得不眉沉眼重,万分支持不住,硬想伏在书案上,睡一个饱?可是那顶讨厌,顶讨厌,专门打人的老师,他却一点不感疲倦,撑起一副极难看的黄铜边近视眼镜,半蹲半坐在一张绝大、绝笨重的旧书案前,拿着一条尺把长的木界方,不住地在案头上敲,敲出一片比野猫叫还骇人的响声,骇得你硬不敢睡。
还每天如此,这时必有一班载油、载米、载猪到杀房去的二把手独轮小车——我们至今称之为叽咕车,但一般都写作鸡公车,不免太歪曲了——从四乡推进城来,沉重的车轮碾在红砂石板上,车的轴承被压得放出一派很和谐很悦耳的“咿咿呀呀!咿呀!咿呀!”
咿呀!只管鸣声单调,但在这时候简直变成了催眠曲!老师的可憎面孔,似乎离开了眼睛,渐远渐远,远到仿佛黄昏时候的人影;界尺声也似乎离开了耳朵,渐细渐细,细到仿佛初夏的蚊子叫,还一直要推演到看不见听不见的境界。假使不是被同桌坐的年纪较大的同学悄悄推醒,那必得要等老师御驾亲征,拿界方来敲醒。
虽只是一顷时的打盹,毕竟算过了瘾。夫然后眼睛才能大大睁开,喊熟书的声音才能又高又快,虽是口里高喊着“天地元黄”“粗陈四字”,说老实话,眼里所看的,并不是《千字文》《龙文鞭影》,而清清楚楚地是一片黄金色的油菜花,碧油油的麦苗,以及一湾流水,环绕着乔木森森,院墙内,有好些瓦屋的坟园。
至今还难以解释,那片距城约莫二十来里的坟园,对于我这个生长都市的小孩子,何以会有那么大的诱惑!回忆当年,真个无时无刻不在想它,好像恋人似的相思,尤其当春天来时。
在私塾读书,照规矩,从清早一直到打二更,是不许休息的,除了早午两餐,不得不放两次学,以及没法禁止的大小便外。一年到头,也无所谓假期,除了端阳、中秋各放学三天,过年放半个月,家里有什么婚丧祝寿大事,不得不耽搁相当时日。倘要休息,只好害病。害病岂非苦事?不,至少在书不溜熟而非背通本不可之时。但是病也不容易,你只管祷告它来惠顾你,而它却不见得肯来。这只好装病了,装头痛,装肚子痛,暂时诚可以免读书之苦,不过却要装着苦相,躺在床上,有时还须吃点不好吃的苦水,还是不好!算来,唯有清明节最好了,每年此际,不但有三天不读书,而且还要跑到乡下坟园去过两夜。这日子真好!真比过年过节,光是穿新衣裳,吃好东西,放泼地玩,放泼地闹,还快活!快活到何种程度,可是说不出。
只记得同妈妈坐在一乘二人抬的,专为下乡,从轿铺里雇来的鸭篷轿里,刚走出那一道又厚又高的城门洞,虽然还要走几条和城里差不多同样的街,才能逐渐看见两畔的铺店越来越低、越小、越陋,也才能看见铺店渐稀,露出一块一块的田土,露出尘埃甚厚的大路,露出田野中间一丛丛农庄上的林木,然而鼻端接触到那种迥然不同的气息,已令我这个一年只有几度出城,而又富有乡野趣味的孩子,恍惚起来。
啊!天那么大!地那么宽平!油菜花那么黄香!小麦那么青!清澈见底的沟水,那么流!流得地响,并且那么多的竹树!辽远的天边,横抹着一片山影,真有趣!
二
这一年,坟园里发见了奇事。
自从记得清楚那年起,每同爹爹、妈妈、大姐、二姐到坟园来时,在门口迎接我们的,老是住在旁边院子里的一对老夫妇。看起来,他两人似乎比外公外婆还老些,却是很和蔼,对人总是笑嘻嘻的一点不讨厌,并且不像别的乡下人脏。老头子顶爱抱着我去看牛、看羊,一路逗着我玩,教我认树木,认野花的名字,我觉得他除了叶子烟的臭气外,并没有不干净的地方。老太婆也干净利落,凡她拿来的东西,大姐从没有嫌厌过,还肯到她院子里去坐谈,比起对待大舅母还好些。
这一年偏怪!我们的轿子到大门口时,迎着我们走到门口来的,不是往年的那对老人,而是一个野娃娃——当时,凡不是常同着我们一块玩耍的孩子,照例给他个特殊名称:野娃娃——同着一个高高的、瘦瘦的、打扮得整整齐齐的年轻女人。那女人,两颊上的脂粉搽得很浓,笑眯了眼睛,露出一口细白牙齿,高朗地笑道:“太太少爷先到了!我老远就看清楚了是你们。妈还说不是哩!”
妈妈好像乍来时还不甚认得她,到此,才大声说道:“啊呀,才是你啦,邓幺姐!我争点儿认不得你了。”
妈妈一下轿子,也像回外婆家一样,顾不得打发轿夫,顾不得轿里东西,回身就向那女人走去。她原本跟着轿子走进了院坝,脚小,抢不赢轿夫。
妈妈拉袖子在胸前拂着回了她的安道:“听说你更好喽,邓幺姐!……果然变了样儿,比以前越好了!……”
“太太,不要挖苦我了,好啥子,只是家务事忙些,难逢难遇才回娘家来住几天。太太倒是更发福了。少爷长高了这一头。还认得我不?”
我倒仿佛看见过她,记不起了,我也不必去追忆。此刻使我顶感趣味的,就是那个野娃娃。
这是一个比我似乎还大一点的男孩子。眼眶子很小,上下眼皮又像浮肿,又像肥胖。眼珠哩,只看得见一点儿,又不像别些孩子们的眼珠。别些人的都很活动,就不说话,也常常在转。大家常说钱家表姐生成一对岩眼睛,其实这野娃娃的眼睛才真岩哩!他每看一件什么东西,老是死呆呆的,半天半天,不见他眼珠转一转。他的眉毛也很粗。脸上是黄焦焦的,乍看去好像没有洗干净的样儿。一张大嘴,倒挂起两片嘴角,随时都像在哭。
那天,有点太阳影子,晒得热烘烘的。我在轿子里,连一顶青缎潮金边的瓜皮小帽,尚且戴不住,而那个野娃娃却戴了顶青料子做的和尚帽,脑后拖一根又短又翘的发辫,有大指粗细。身上没有我穿得整齐,是一件黄绿色的洋缎棉袄,倒长不短地齐到膝头,露出半截青料子夹裤。再下面,光脚穿了双钢青布朝元鞋。
三
两个房间都打开了,仍是那样地干净。这点,我就不大明白,何以关锁着的房间,我们每年来时,一打开,里面总是干干净净的,四壁角落里没一点儿灰尘蛛网,地板也和家里的一样,洗得黄澄澄的,可以坐,可以打滚,卍字格窗子用白纸糊得光光生生。桌、椅、架子床都抹得发光。我们带来的东西,只需放好,铺好,就各适其宜了。不过每年来时,爹爹妈妈一进房门,总要向那跟脚走进的老头子笑道:“难为你了,邓大爷!又把你们累了几天了!”
堂屋不大,除了供祖先的神龛外,只摆得下两张大方桌。我们每年在此地祭祖供饭,以及自己一家人一日两餐,从来都只一桌。大姐说,有一年,大舅、大舅母、二舅、三姨妈、幺姨妈、钱表姐、罗表哥,还有几个什么人,一同来这里过清明,曾经摆过三桌,很热闹。她常同妈妈谈起,二姐还记得一些,我一点都记不得了。
堂屋背后,是倒坐厅。对着是一道厚土墙。靠墙一个又宽又高的花台,栽有一些花草。花台两畔,两株紫荆,很大;还有一株木瓜,他们又唤之为铁脚海棠,唤之为杜鹃。墙外便是坟墓,是我们全家的坟墓。有一座是石条砌的边缘,垒的土极为高大,说是我们的老坟,有二百多年了。其余八座,小些,但坟前全有石碑石拜台。角落边还有一座顶小的,没有碑,也没有拜台,说是老王二爷的坟。老王二爷就是王安的祖父,是我们曾祖父手下一名得力的老家人,曾经跟着我们曾祖父打过蓝大顺、李短褡褡,所以死后得葬在我们的坟园里。
坟园很大,有二三亩地。中间全是大柏树,顶大的比文庙,比武侯祠里的柏树还大。合抱大楠树也有二十几株。浓荫四合,你在下面立着,好像立在一个碧绿大幄当中。爹爹常说,这些大树,听说在我们买为坟地之前,就很大了。此外便是祖父手植的银杏与梅花,都大了。沿着活水沟的那畔,全是桤木同楝树,枝叶扶疏,极其好看。沟这畔,是一条又密又厚又绿的铁蒺藜生垣。据说这比什么墙栅还结实,不但贼爬不进来,连狗也钻不进来。
狗,邓大爷家倒养有两只又瘦又老的黑狗。但是它们都很害怕人,我们一来,都躲了;等到吃饭时,才夹着尾巴溜到桌子底下来守骨头。王安一看见,总是拿窗棍子打出去。
坟园就是我们的福地,在学堂读书时,顶令人想念的就是这地方。二姐大我三岁,一到,总是我们两个把脸一洗了,便奔到园里来。在那又青又嫩的草地上,跳跃,跑,打滚。二姐爱说草是清香的。“你不信,你趴下去闻!”不错,果真是清香的。跳累了,就仰睡在草地上,从苍翠的枝叶隙中,去看那彩云映满的天,觉得四周的空旷感,好像从肌肤中直透人脏腑,由不得你不要快活,由不得你不想打滚。衣裳滚皱了,发辫滚毛了,通不管。素来把我们管得比妈妈还严的大姐,走来给我们整理衣裳发辫时,也不像在家里那样气狠狠的,只是说:“太烦了!”有时,她也在草地上坐下子,她不敢跳,不敢跑,她是小脚,并且是穿的高底鞋。
这一年到来,与往年有点不同,因为凭空添了一个邓幺姐,同一个野娃娃——她的儿子。
四
野娃娃被我看得不好意思,一根指头塞在嘴里,转到他妈的背后,挽着她的围裙。我偏要去看他,他偏把一张脸死死埋在他妈的围裙上。他妈只顾同我们的妈妈说话,一面向堂屋里走,他也紧紧跟着。
爹爹的轿子到了,大姐二姐一同坐着的轿子也到了,王安押着挑子也到了。人是那么多,又在搬东西,又在开发轿夫、挑夫,安顿轿子。邓大爷、邓大娘同他们的媳妇邓大嫂又赶着在问好,帮忙拿东西,挂蚊帐,理床铺。王安顶忙了,房间里一趟,灶房里一趟。一个零工长年也喊了来,帮着打洗脸水,扫地。邓幺姐只赶着大家说话。大姐也和妈妈一样,一下轿就同她十分亲热起来。
野娃娃一眨眼就不见了。
我告诉二姐:“今天这儿有个野娃娃,邓幺姐的儿子,土头土脑的多有趣。”
二姐把眼睛几眨道:“邓幺姐的儿子?我像记得。……在哪里?我们找他耍去。”
我们到处找。找到灶房,邓大嫂已坐在灶门前烧火,把一些为城里人所难得看见的大柴,连枝带叶地只管往灶肚里塞。问我们来做什么。我们回说找邓幺姐的儿子。
她说:“怕在沟边上吧?那娃儿光爱跑那些地方的。”
沟边也没有。邓大爷在那里杀鸡,零工长年在刮洗我们带来的腊肉。
我们一直找到邓大爷住的那偏院,他正憨痴痴地站在厢房檐下一架黄澄澄的风簸机的旁边。
我们跳到他身边。二姐笑嘻嘻地说道:“我都不大认得你了。你叫啥名字呢?”
没有回答。
“你也不大认得我了吗?”
没有回答。
“你几岁?”
还是没有回答。并且把头越朝下埋,埋到只看得见一片狭窄的额头,和一片圆的而当中有个小孔的青料子和尚帽的帽顶。
我说:“该不是哑巴啦?管他的,拖他出去!”
我们一边一个,捉住他的手腕,使劲拖。他气力偏大,往里挣着,我们硬拖他不动。
邓大娘不知为找什么东西,走进来碰见了。我们告诉她:邓幺姐的儿子不肯同我们一块去耍。她遂向他吆喝道:“死不开眼的强[2]东西!这样没出息!还不走吗?……看我打你几耳光!”
二姐拦住她道:“不要打他,邓大娘!他叫啥名字呀?”
“叫金娃子。……大概跟少爷一样大吧?……还在念书哩!你们考他一下,看他认得几个字……”
到第二天,金娃子才同我们耍熟了。虽然有点傻,却不像昨天那样又怯又呆的了。
我们带来了几匣淡香斋的点心。爹爹过了鸦片烟瘾后,总要吃点甜东西的。每次要给我们一些,我们每次也要分一些给金娃子,他与我们就更熟了。
就是第二天的下午吧,他领我们到沟里去捉小螃蟹。他说,沟里很多,一伸手就捉得到的。我不敢下水,他却毫不在意地把朝元鞋一脱,就走了下去。沟边的水还不深,仅打齐他的膝盖。他一手挽着棉袄,一手去水里掏摸,并不如其所言:一伸手就捉得到。他又朝前移两步,还是没有。他说,沟的那畔石缝里多。便直向那畔踩去,刚到沟心,水已把他的夹裤脚打湿了。二姐很担心,叫他转来。他一声不响,仍旧朝前走去,才几步,一个前扑,几乎整个跌到水里,棉袄已着打湿不少。二姐叫唤起来,他回头说道:“绞干就是啦!”接着走上沟来,把棉袄夹裤通脱了,里面只穿了一件又小又短的布汗衣,下面是光屁股。
二姐道:“你不冷吗?”
“怕啥子!”
“着了凉,要害病,要吃药的。”
“怕啥子!”
二姐终究担心,飞跑去找他的妈。他妈走来,另自拿了件衣裳,一条布裤,也不说什么,只骂了几句:“挨刀的!短命的!就是你顾家老子把你惯坏了!”照屁股就是一顿巴掌。我帮着二姐把他的妈拉开。他穿衣裳时,眼泪还挂在脸上,已向着我们笑了,真憨得有趣。
五
两天半里头,邓幺姐很少做什么事。只有第二天,我们在坟跟前磕头礼拜时,她来帮着烧了几叠钱纸;预备供饭时,她帮着妈妈在灶房里做了两样菜。——我们家的老规矩:平常吃饭的菜,是伙房老杨做;爹爹要格外吃点好的,或是有客来,该大姐去帮做;但凡祭祖宗的供饭,便该妈妈带着大姐做,大半是大姐动刀,妈妈下锅。妈妈本不肯的,她说:“太太,我还不是喜欢吃好东西的一个人?你们尝尝我的手艺看,若还要得,以后得便到两路口来,我们也好当东呀!”
大姐已洗了手,也怂恿妈妈道:“不要等爹爹晓得就得了。让邓幺姐把鱼和蹄筋做出来试试。我们也好换换口味,你也免得油烟把袖子熏得怪难闻的。”
妈妈还在犹豫道:“供祖宗的事情呀!……”
她已把锅铲抢了过去,笑道:“太太也太认真了,我身上是干净的,我们顾家敬祖宗的菜,还不是我做?”
除此两件事外,她老是陪着妈妈、大姐在说话。也亏她的话多,说这样,说那样,一天到晚,只听见她们的声气。
她是小脚,比妈妈、大姐的脚虽略大点,可是很瘦很尖,走起路来很有劲。妈妈曾经夸奖过她的脚实在缠得好,再不像一般乡下女人的黄瓜脚。邓大娘接口述说,她小时就爱好,在七岁上给她缠脚,从没有淘过大神;又会做针线,现在她脚上的花鞋,就是她自己做的。
她不但脚好,头也好,漆黑的头发,又丰富,又是油光水滑的。梳了个分分头,脑后挽了个圆纂,不戴丝线网子,没一根乱发纷披;纂心扎的是粉红洋头绳,别了根碧玉簪子。别的一些乡下女人都喜欢包一条白布头布,一则遮尘土,二则保护太阳经,乡下女人顶害怕的是太阳经痛。而她却只用一块印花布手巾顶在头上,一条带子从额际勒到纂后,再一根大银针将手巾后幅斜别在纂上;如此一来,既可以遮尘土,而又出众的俏丽。大姐问她,这样打扮是从哪里学来的。她摇着头笑道:“大小姐,告诉了你,你要笑的。……是上前年冬月,同金娃子的这个顾家爹爹,到教堂里做外国冬至节时,看见一个洋婆子是这样打扮的。……你说还好看吗?”
她的衣裳,也有风致。藕荷色的大脚裤子,滚了一道青洋缎宽边,又镶了道淡青博古辫子。夹袄是什么料子,什么颜色,不知道,因为上面罩了件干净的葱白洋布衫,袖口驼肩都是青色宽边,又系了一条宝蓝布围裙。里外衣裳的领口上,都时兴地有道浅领,露出长长一段项脖,虽然不很白,看起来却是很柔滑,很细腻。
她似乎顶喜欢笑,从头一面和妈妈说话时,她是那么地笑,一直到最后,没有看见她不是一开口便笑。大概她那令人一见就会兴起“这女人还有趣”的一种念头的原因,定然是除了有力的小脚,长挑的身材,俏丽的打扮,以及一对弯豆角眼睛外,这笑必也是要素之一。她自己不能说是毫不感觉她有这长处,我们安能不相信她之随时笑,随地笑,不是她有意施展她的长处?
她的脸蛋子本来就瘦,瘦到两个颧骨突出来。可是笑的时候,那搽有脂粉的脸颊上,仍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儿。顶奇怪的就是她那金娃子的一双死鱼眼睛,半天半天才能转一转,偏她笑起时的弯豆角眼眶中,却安了两枚又清亮、又呼灵的眼珠。儿子不像妈,一定像老子了。当时令我不解的,听说这儿子有两个老子。一个亲生老子,一个后老子,亲生老子还在。他姓蔡,他的老子姓顾。真怪!
她的眉毛不好,短短的,虽然扯得细,却不弯。鼻梁倒是轮轮的,鼻翅也不大。嘴不算好,口略大,上唇有点翘,就不笑时,也看得见她那白而发亮的齿尖,并且两边嘴角都有点挂。金娃子的嘴,活像她。不过他妈的嘴,算能尽其说话之能事,他的哩,恐怕用来吃东西的时候居多了。
她的额脑窄窄的,下颏又尖,再加上两个高颧骨,就成了两头略尖中间较大的一个脸蛋子。后来听妈妈她们说来,这叫作青果脸蛋,是比较受看的一种脸型。
她不但模样不讨厌,人又活动,性情也好。说起话来,那声音又清亮又秀气,尤其在笑的时节,响得真好听。妈妈喜欢她,大姐喜欢她,就连王安——顶古怪的东西,连狗都合不来的,对于我们,更常是一副老气横秋讨人厌的样子——也和她好。我亲眼看见在第二天的早饭后,她从沟边洗了什么东西回来,走到竹林边时,王安忽从竹林中跑出,凑着她耳朵,不知说些什么,她笑了起来,呸了一口,要走;王安涎着脸,伸手抓住她的膀膊,她便站住了,只是看着王安笑,我故意从灶房里跑出去找金娃子,王安才红着脸丢开手走了,她哩,只是笑。
只有爹爹一个人,似乎不大高兴她。她在跟前时,虽也拿眼睛在看她,很和蔼地招呼她,却不大同她说话。那天供了饭,我们吃酒之际,爹爹吃了两箸鱼,连连称赞鱼做得好,又嫩又有味。他举着酒杯道:“到底乡下的活水鱼不同些,单是味道,就鲜多了!”妈妈不作声,大姐只瞅着妈妈笑,二姐口快,先着我就喊道:“爹爹,这鱼是邓幺姐做的。”
爹爹张着大眼把妈妈看着,妈妈微微笑道:“是她做的。我要赶着出来穿褂子磕头,才叫她代一手。我看她很干净。”
爹爹放下酒杯,顿了顿,也笑道:“看不出,这女人公然有这样好本事。……凡百都好。……只可惜品行太差!”
爹爹所说的“品行太差”,在当时,我自然不明白指的什么而言。也不好问。妈妈、大姐自然知道,却不肯说。直到回家,还是朦朦胧胧地仅晓得是一句不大好的批评。一直到后来若干年,集合各方传闻,才恍然爹爹批评的那句话,乃是有这么一段平庸而极普遍的故事。
故事虽然明白,而金娃子业已飞黄腾达,并且与我们有姻娅之谊,当日喊的邓幺姐,这时要尊称之为姻伯母了。爹爹见着她时,也备极恭敬,并且很周旋她。“品行太差”一句话,他老人家大约久已忘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