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年》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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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提倡学术与垄断舆论

就像前面提到的,《新青年》之以“运动”的方式推进文学事业,讲究策略,追求效果,相对忽略细致入微的学理分析;而在具体栏目设置上,又创造性地采用作为“思想草稿”的“通信”,以及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随感录”,刻意营造桀骜不驯的形象。思想方式与文体创新,二者配合默契,共同挑战根深蒂固的传统中国。撇开孔教之是非、古文之死活,单是这种激进的反叛姿态,便引起很大的争议。前面略为提及陈独秀“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蓝志先批评《新青年》的骂人文章,以及胡适对此问题的反省,基本是在“运动策略”的角度思考;这里换一个角度,借助于《学衡》派的抗击,重新解读《新青年》中关于“革新家态度问题”的辩难。

《新青年》与《学衡》的对抗,主要体现在对于传统中国及欧西文明的不同想象,同时也落实在知识者言说的方式上。眼看着新文化运动得到青年读者的热烈响应,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学衡》诸君奋起反抗,首先针对的便是这种诉诸群众运动的策略。按照吴宓的说法,提倡新文化者,其实是“以政客之手段,到处鼓吹宣布”[1];胡先骕则批评新文化人“利用青年厌故喜新,畏难趋易,好奇立异,道听途说之弱点”,发为不负责任的惊人之论[2]。梅光迪的批评最为狠毒,挖掘“今人提倡学术之方法”背后的功利目标:

彼等既以功利名誉为目的,作其新科举梦,故假学术为进身之阶。昔日科举之权,操于帝王,今日科举之权,操于群众;昔日之迎合帝王,今日之迎合群众。其所以迎合者不同,其目的则一也。故彼等以群众运动之法,提倡学术,垄断舆论,号召徒党,无所不用其极,而尤借重于团体机关,以推广其势力。[3]

《新青年》同人以思想启蒙为目标,必然面向广大民众,所谓“以群众运动之法”,没有什么不对。关键在于“提倡学术,垄断舆论”八个字。任何一个杂志,都有自己的宗旨;任何一场运动,都有自己的主张。“提倡学术”,此乃题中应有之义,为何《学衡》诸君那么反感?看来问题出在“垄断舆论”上。

就像人心向背一样,“舆论”其实是很难被“垄断”的——除非采用军事或政治的暴力。《新青年》同人只有纸墨而没有枪炮,如何能够“垄断舆论”呢?其实,梅光迪追究的,不是结果,而是动机,即《新青年》同人希望通过“肆行谩骂”而达到“垄断舆论”的目标:

彼等不容纳他人,故有上下古今,惟我独尊之概。其论学也,未尝平心静气,使反对者毕其词,又不问反对者所持之理由,即肆行谩骂,令人难堪。……往者《新青年》杂志,以骂人特著于时。……其尤甚者,移学术之攻击,为个人之攻击。[4]

如此立说,近乎诛心之论。但《学衡》诸君确实认准《新青年》同人不纯粹是思想问题,而是哗众取宠,说话不负责任,只求一时痛快。胡先骕的《论批评家之责任》,就是这样给钱玄同、胡适等上课的:

又如钱君玄同,中国旧学者也,舍旧学外,不通欧西学术者也,乃言中国学术无丝毫价值,即将中国载籍全数付之一炬,亦不足惜。此非违心过情之论乎!胡君适之乃曲为之解说,以为中国思想界过于陈旧,故钱君作此有激之言。夫负批评之责任者,其言论足以左右一般青年学子,岂容作一二有激之言乎?[5]

其实,在一个风云变幻的变革年代,很难真的像胡先骕所设想的,“以中正之态度,为平情之议论”——《学衡》上的文章,论及新文化时,同样充满怒气与怨气;但胡君最后提出的“勿谩骂”戒律,还是发人深省的。就像胡君所说的:“今之批评家,犹有一习尚焉,则立言务求其新奇,务取其偏激,以骇俗为高尚,以激烈为勇敢。此大非国家社会之福,抑亦非新文化前途之福也。”[6]

时光流逝,沧海桑田,后人重读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遗迹”的《新青年》,不免有些隔膜。单从文本看,陈独秀、钱玄同等人的偏激,可谓一目了然。学者们希望用“了解之同情”的心态,来面对这些报刊史上的“经典文献”。赖光临在《中国近代报人与报业》中,专列四章(外加前言、结论)讨论《新青年》的功过,尤其关注其“言论态度”:

谈论《新青年》人物的言论态度,大致可用八个字归纳:议论激昂,态度刚愎。

至于《新青年》同人为何采取如此偏激的姿态,赖君提供的答案有三:“一是这些人物的思想中,都含有‘尼采层’,因之最不能对他们认为‘不合理’的事物因循妥协。”“二是新青年人物之言论激烈,主要目的是在于破除旧说。”“三是他们对国家危亡的处境,感受特别敏锐,以‘烈火焚居,及于眉睫’,因而‘急不择言’。”[7]

时人及后世史家之感慨《新青年》“态度刚愎”,主要不是指第三卷第三号(1917年5月)上胡适、陈独秀的“通信”——在提倡白话文学这个问题上,到底是“容纳异议,自由讨论”,还是“不容他人之匡正”,关系不是很大。《新青年》“激起众怒”的,其实是刘半农的《答王敬轩书》。《新青年》第四卷第三号(1918年3月)上,以《文学革命之反响》为题,刊发钱玄同戏拟的“王敬轩来信”,以及刘半农的答复。正因王敬轩实无其人,乃虚拟的箭垛,刘半农将其作为旧势力的象征,极尽挖苦之能事。其语调之刻毒,让旁人看不过去,于是引发了一场关于“革新家态度问题”的争论。

先是在《新青年》第四卷第六号(1918年6月)的“通信”栏中,以《讨论学理之自由权》为题,探讨“有理”是否就可以“骂人”。那封署名“崇拜王敬轩先生者”的来信,真假莫辨,或许又是个圈套:

王先生之崇论宏议,鄙人极为佩服;贵志记者对于王君议论,肆口侮骂,自由讨论学理,固应又是乎?

接下来陈独秀的答辩词,带有纲领性质,在日后的争论中,曾被钱玄同引用,可见其大致代表《新青年》同人的立场:

本志自发刊以来,对于反对之言论,非不欢迎;而答词之敬慢,略分三等:言论精到,足以正社论之失者,记者理应虚心受教。其次则是非未定者,苟反对者能言之成理,记者虽未敢苟同,亦必尊重讨论学理之自由,虚心请益。其不屑与辩者,则为世界学者业于公同辩明之常识,妄人尚复闭眼胡说,则唯有痛骂之一法。讨论学理之自由,乃神圣自由也;倘对于毫无学理毫无常识之妄言,而滥用此神圣自由,致是非不明,真理隐晦,是曰“学愿”;“学愿”者,真理之贼也。[8]

既然是同人刊物,完全可以拒绝刊载毫无常识的驳难,就像鲁迅《渡河与引路》说的[9]。可《新青年》为何偏要登载那些“毫无学理毫无常识之妄言”——找不到合适的“妄言”,甚至杜撰出一则“王敬轩来信”——然后再加以痛骂?大概只能归结为,此乃吸引读者目光的编辑策略。刘半农的复信,开篇就是:

记者等自从提倡新文学以来,颇以不能听见反抗的言论为憾,现在居然有你老先生“出马”,这也是极应欢迎,极应感谢的。[10]

这可不是作为修辞手法的“反话”,而是《新青年》同人制造“王敬轩事件”的真实意图。还是在“通信”栏,第五卷第一号《新青年》上发表的,一是汪懋祖和胡适的《读新青年》,二是戴主一、钱玄同的《驳王敬轩君信之反动》。汪懋祖的来信主要批评称中国人论战时喜欢将对方妖魔化,甚至还要“食肉寝皮”,足证其凶暴与偏狭。接下来话锋一转,指向《新青年》文章之“如村妪泼骂”:

文也者,含有无上美感之作用,贵报方事革新而大阐扬之;开卷一读,乃如村妪泼骂,似不容人以讨论者,其何以折服人心?此虽异乎文学之文;而贵报固以提倡新文学自任者,似不宜以“妖孽”“恶魔”等名词输入青年之脑筋,以长其暴戾之习也。

胡适富有涵养,面对这样尖锐的指责,复信依然很客气,显示其一贯的绅士风度。不过,对于自家立场,没有丝毫动摇;需要改进的,只是“舆论家的手段”:

此种诤言,具见足下之爱本报,故肯进此忠言。从前我在美国时,也曾写信与独秀先生,提及此理。那时独秀先生答书说文学革命一事,是“天经地义”,不容更有异议。我如今想来,这话似乎太偏执了。我主张欢迎反对的言论,并非我不信文学革命是“天经地义”。我若不信这是“天经地义”,我也不来提倡了。但是人类的见解有个先后迟早的区别。我们深信这是“天经地义”了,旁人还不信这是“天经地义”。我们有我们的“天经地义”,他们有他们的“天经地义”。舆论家的手段,全在用明白的文学,充足的理由,诚恳的精神,要使那些反对我们的人不能不取消他们的“天经地义”,来信仰我们的“天经地义”。所以本报将来的政策,主张尽管趋于极端,议论定须平心静气。一切有理由的反对,本报一定欢迎,决不致“不容人以讨论”。[11]

戴主一致《新青年》编者的信,直接点名批评刘半农的《答王敬轩书》,更指出“通信”一栏多“胡言乱语”,失去了“辨难学术”的本意:

“通信”一门,以为辨难学术,发舒意见之用,更属难得。尚有一事,请为诸君言之:通信既以辨论为宗,则非辨论之言,自当一切吐弃;乃诸君好议论人长短,妄是非正法,胡言乱语,时见于字里行间,其去宗旨远矣。诸君此种行为,已屡屡矣;而以四卷三号半农君覆王敬轩君之言,则尤为狂妄。……足见记者度量之隘。

钱玄同可没有胡适那样的涵养,估计是一读此信火冒三丈,不觉得有认真理论的必要,于是以杂文笔法作答。先请戴君读读陈独秀发表在《新青年》第四卷第六号上的答辩辞,即所谓“答词之敬慢,略分三等”,对于“妄人”之“闭眼胡说”,“则唯有痛骂之一法”。接下来反唇相讥,倒打一耙:“来书中如‘胡言乱语’,‘狂妄’,‘肆无忌惮’,‘狂徒’,‘颜之厚矣’诸语,是否不算骂人?幸有以教我!”[12]

这还没完,大概社会上对于《新青年》之“好骂人”微词颇多,陈独秀觉得还有澄清的必要。第五卷第六号的《新青年》上,又以《五毒》为题,发表爱真与独秀的通信。爱真讥笑钱玄同的主张自相矛盾,既废灭汉文,又何须改良?而《新青年》“每号中,几乎必有几句‘骂人’的话。我读了,心中实在疑惑得狠”。陈独秀的答书很有意思,除强调《新青年》同人辩论时所取“除恶务尽”的立场,还隐含着对于胡适绅士腔调的嘲讽:

尊函来劝本志不要“骂人”,感谢之至。“骂人”本是恶俗,本志同人自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以答足下的盛意。但是到了辨论真理的时候,本志同人大半气量狭小,性情直率,就不免声色俱厉;宁肯旁人骂我们是暴徒是流氓,却不愿意装出那绅士的腔调,出言吞吐,至使是非不明于天下。因为我们也都“抱了扫毒主义”,古人说得好,“除恶务尽”,还有什么客气呢?[13]

显然,在陈独秀眼中,《新青年》之“声色俱厉”,不只并非必须改进的缺点,而且是“性情直率”的表现。

前面几次“通信”,因对手乃无名之辈,且说不出什么道理,只是表达不满而已,《新青年》同人的答辩未免轻慢了点。《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上蓝志先、胡适、周作人三人的问学与辩难,没有依惯例收入“通信”栏,而是另设“讨论”栏,显然认定此回的“讨论”非同一般。一方面是蓝志先的学术地位,另一方面此信谈及“贞操问题”“拼音文字问题”“革新家态度问题”,有很强的学理性。当然,也与这期杂志归胡适编辑有关。蓝君先是感叹中国人之不喜欢也不擅长辩论:

在欧美各国,辩论是真理的产婆,愈辩论真理愈出。而在中国,辩论却是呕气的变相,愈辩论论旨愈不清楚,结局只能以骂人收场。

接下来讨论“革新家态度问题”,对《新青年》的论辩风格颇有微词:

讲到《新青年》的缺点,有许多人说是骂人太过,吾却不是如此说。在中国这样混浊社会中讲革新,动笔就会骂人,如何可以免得。不过这里头也须有个分别,辩驳人家的议论说几句感情话,原也常有的事,但是专找些轻佻刻薄的话来攻击个人,这是中国自来文人的恶习,主张革新思想的,如何自己反革不了这恶习惯呢?像《新青年》通信栏中常有这种笔墨,令人看了生厌。本来通信一门是将彼此辩论的理由给一般人看的,并不是专与某甲某乙对骂用的,就便骂得很对,将某甲某乙骂一个狗血喷头,与思想界有什么好处呢?难道骂了他一顿,以后这人就不会有这样的主张了么?却反令旁观者生厌,减少议论的价值。吾敢说《新青年》如果没有这几篇刻薄骂人的文章,鼓吹的效果,总要比今天大一倍。吾是敬爱《新青年》的人,很望以后删除这种无谓的笔墨,并希望刘半农先生也少说这种毫无意思的作揖主义。[14]

胡适在回答“革新家态度问题”时称:“先生对于这个问题的议论,句句都是从自己经验上来的,所以说得十分恳切,我们读了很感激先生的好意。”接下来引录自己在第五卷第一号《新青年》上的说法,即所谓“主张尽管趋于极端,议论定须平心静气”,算是呼应蓝君的批评,并代表《新青年》同人作自我反省。[15]

值得注意的是,《新青年》同人中,对“骂人”公开表示不妥的,只有胡适。而且,就连胡适本人,后来也承认陈独秀之“不容他人之匡正”自有其道理。在叙述文学革命进程的《逼上梁山》中,胡适引述了他与陈独秀关于是否允许批评的通信,然后加了个按语:

这样武断的态度,真是一个老革命党的口气。我们一年多的文学讨论的结果,得着了这样一个坚强的革命家做宣传者,做推行者,不久就成为一个有力的大运动了。[16]

这里突出陈独秀作为“宣传者”“推行者”的作用,可如果是“思想家”或“探索者”呢?至于争议最大的“谩骂”,胡适后来也倾向于欣赏。晚年口述自传,提及“陈独秀竟然把大批古文宗师一棒打成‘十八妖魔’。钱玄同也提出了流传一时的名句‘选学妖孽’和‘桐城谬种’”,胡适再也没有指责的意味,而是承认:“这几句口号一时远近流传,因而它们也为文学革命找到了革命的对象。”[17]

即便当年“主张欢迎反对的言论”,胡适也是从如何完善“舆论家的手段”的角度着眼,而不是像他的前辈章太炎那样,主张“文化多元”[18],或者基于“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民间智慧。在这一点上,胡先骕的批评是有道理的:

夫他人之议论,不能强以尽同于我也,我之主张,恐亦未必全是也。故他人议论之或不当也,尽可据论理以折之。且彼与我持异议者,未必全无学问,全无见解,全无道德也。即彼所论或有未当,亦无容非笑之、谩骂之不遗余力也。……甚有人谓世无王敬轩其人,彼新文学家特伪拟此书,以为谩骂旧学之具。诚如此,则尤悖一切批评之原则矣。流风所被,绝无批评,但有谩骂。[19]

胡适表示愿意接纳批评,是一种绅士姿态;至于《新青年》其他同人,连这点姿态都免了。那么,为什么陈独秀等“革新家”明知“‘骂人’本是恶俗”,却偏要采取如此“偏激”的言说姿态?

这里牵涉到陈独秀等人对于文化传统、民众心理以及改革事业的基本判断,并非只是个策略选择的问题。在《文学革命论》一文中,陈独秀有段十分沉痛的话,很能显示那时改革者的心理状态:

吾苟偷庸懦之国民,畏革命如蛇蝎。故政治界虽经三次革命,而黑暗未尝稍减。其原因之小部分,则为三次革命皆虎头蛇尾,未能充分以鲜血洗净旧污;其大部分,则为盘踞吾人精神界根深蒂固之伦理道德、文学、艺术诸端,莫不黑幕层张,垢污深积,并此虎头蛇尾之革命而未有焉。[20]

对时局、对国民性、对文化传统的深刻怀疑,使陈独秀等人对于按部就班、温文尔雅、和风细雨的改革能否奏效很不乐观,因而倾向于采用激烈的手段,“毕其功于一役”。这种时代风气,从晚清谭嗣同的“烈士心态”,到刘师培的“激烈主义”,再到五四新文化人大都默认的“矫枉必须过正”,都是假定改革必须付出代价,唯有“鲜血”能够“洗净旧污”。

考虑到群众的麻木以及对抗中必不可少的损耗,革命家于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故意将问题推到极端,在警醒公众的同时,也保留折中回旋的余地。在《无声的中国》中,鲁迅曾论及这种革命家的思维方式:

中国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没有更激烈的主张,他们总连平和的改革也不肯行。那时白话文之得以通行,就因为有废掉中国字而用罗马字母的议论的缘故。[21]

这废掉汉字的“极端言论”,正是出于思想“偏激”“所主张常涉两极端”,说话“必说到十二分”的钱玄同先生[22]。作为一种政治/思想运动的策略,极端思维自有其好处。郑振铎在叙述五四新文化运动进程时,专门强调:

好在陈独秀们是始终抱着不退让,不妥协的态度的,对于自己的主张是绝对的信守着,“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遂不至上了折衷派的大当。[23]

但另一方面,过于讲求“策略性”,追求最大限度的“现场效果”,未免相对忽视了理论的自洽与完整。至于由此而激发若干原本不必要的凶猛对抗,尚在其次。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新文化人的这一自我期待,使其言谈举止中,充溢着悲壮感。这一方面使其具有道德上的优势,论争中难得体会对方言论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注重勇气而不是智慧,认准了路,一直往前走,从不左顾右盼。唐德刚整理《胡适口述自传》时,在“文学革命”那一章加了条有趣的注释:

搞文学革命和搞政治革命有许多相同的地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革命家一定要年轻有冲劲。他们抓到几句动听的口号,就笃信不移。然后就煽动群众,视死如归,不成功则成仁。至于这些口号,除一时有其煽动性之外,在学理上究有多少真理,则又当别论。[24]

“提倡学术”犹如唐德刚所说的“搞革命”,同样需要“笃信不移”,而不是不断的自我反省。经过一番艰苦卓绝的上下求索,五四新文化人大都有了坚定的信仰——不管是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马克思主义,还是兼及文学的托尔斯泰主义、尼采主义、易卜生主义。有信仰,有激情,加上知识渊博,五四那代人显得特别自信。更何况,作为各种“主义”基石的“现代性想象”,其时正如日中天,没像今天这样受到严峻挑战。这种状态下,新派人士难免有点先知先觉者的“傲慢与偏见”。

傅斯年在回顾其追随《新青年》师长,创办《新潮》杂志,挑战传统势力时,有这么一段自我批评:

我们有点勇猛的精神,同时有个武断的毛病。要说便说,说得太快了,于是乎容易错。观察研究不能仔细,判断不能平心静气,——我不敢为我自己讳。[25]

说到“平心静气”,不只《新潮》做不到,《新青年》做不到,晚清以降众多提倡革新的报章,全都没有真正做到。一是国势危急,时不我待;二是大家都还没掌握好大众传媒的特点,说话容易过火。批评《新青年》好骂人的《学衡》诸君,其论辩文章又何尝“平心静气”。胡先骕挖苦胡适的文章,也够刻薄的,难怪人家很不高兴——旁征博引、洋洋洒洒三万余言,论证《尝试集》“无论以古今中外何种之眼光观之,其形式精神,皆无可取”,唯一的价值是告诉年轻人“此路不通”。[26]

晚清及五四的思想文化界,绝少真正意义上的“辩论”,有的只是你死我活的“论战”。这与报刊文章的容易简化、趋于煽情不无关系。真正的“辩论”,需要冷静客观,需要条分缕析,而且对参与者与旁观者的学识智力有较高的要求。还有一点,这种真正意义上的“辩论”,很可能没有戏剧性,也缺乏观赏性。大众传媒需要吸引尽可能多的读者/受众,因而,夸张的语调,杂文的笔法,乃至“挑战权威”与“过激之词”等,都是必不可少的佐料。所谓“吾敢说《新青年》如果没有这几篇刻薄骂人的文章,鼓吹的效果,总要比今天大一倍”,蓝志先显然不太了解大众心理以及传媒特点。单就对“报章之文”的掌握而言,《新青年》同人明显在《学衡》诸君之上。只要稍微翻阅鲁迅的《估〈学衡〉》[27],以及胡先骕的《评〈尝试集〉》,二者文章的高低,以及争论时之胜负,几乎可以立断。

从思想史角度切入“文学革命”,《新青年》同人容易显得“高瞻远瞩”——道德优势、整体主义思维特征、泛政治化倾向,再加上以杂志为阵地,其发起的文学革命,必定是理论先行,声势浩大。至于说如此“提倡学术”,是否必定导致“垄断舆论”,这取决于反对派的实力。

当初创造社崛起时,打的也是“对抗垄断”的旗帜。《时事新报》1921年9月29日刊出的《纯文学季刊〈创造〉出版预告》,很能代表郭沫若、郁达夫等人的志气与意气:

自文化运动发生后,我国新文艺为一二偶像垄断,以致艺术之新兴气运,澌灭将尽。创造社同人奋然兴起打破社会因袭,主张艺术独立,愿与天下之无名作家共兴起而造成中国未来之国民文学。

这里所说的“垄断文坛”,指的是此前成立的文学研究会。创造社之挑战文学研究会,有文学理想及创作方法的分歧,可意气之争也是重要因素。好在创造社很快凭借实力,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新天地。

这是新文学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各方都无法回避。茅盾《〈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一集〉导言》以及郑伯奇《〈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三集〉导言》,分别叙说文学研究会和创造社的崛起,一个说“这决不是‘包办’或‘垄断’文坛,像当时有些人所想象”,隐指创造社的无事生非;另一个接过话头,“然而久而久之,文学研究会的成员渐渐固定了,变成了一个同人团体,那却是不容否认的”,继续为创造社之反抗“垄断”辩解。

《新青年》之迅速崛起,不可避免地对他人造成压迫。不管是否有意“排斥异己”,《新青年》的走红,打破了原有的平衡,其占据中心舞台,确有走向“垄断舆论”的趋势。因此,《学衡》的奋起抗争,有其合理性。而《学衡》诸君学有根基,其文化保守主义立场,也自有其价值,值得充分理解与同情。倘若能像创造社那样,在中国思想文化界“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新天地”,形成双峰对峙的局面,未尝不是一件大好事。可惜《学衡》诸君不只道德及文化理念与时代潮流相左,其表达方式也有明显的缺陷——胡先骕等文之引证繁复,语言啰嗦,加上卖弄学问[28],哪比得上《新青年》同人之思维清晰,表达简洁,切近当下生活,而且庄谐并用,新诗、小说、通信、随感一起上——因此,其“打破垄断”的愿望,没能真正实现。

[1] 吴宓:《论新文化运动》,《学衡》第4期,1922年4月。

[2] 胡先骕:《论批评家之责任》,《学衡》第3期,1922年3月。

[3] 梅光迪:《评今人提倡学术之方法》,《学衡》第2期,1922年2月。

[4] 同上。

[5] 胡先骕:《论批评家之责任》,《学衡》第3期,1922年3月。

[6] 同上。

[7] 参见赖光临《中国近代报人与报业》532、535页,台北:商务印书馆,1980年。

[8] 崇拜王敬轩先生者、独秀:《讨论学理之自由权》,《新青年》第四卷第六号,1918年6月。

[9] 鲁迅在《渡河与引路》中建议:“只须将诚恳切实的讨论按期登载,其他不负责任的随口批评,没有常识的问难,至多只要答他一回,此后便不必多说,省出纸墨移作别用。例如见鬼、求仙、打脸之类,明明白白全是毫无常识的事情,《新青年》却还和他们反复辩论,对他们说‘二五得一十’的道理,这功夫岂不可惜,这事业岂不可怜?”

[10] 王敬轩、半农:《文学革命之反响》,《新青年》第四卷第三号,1918年3月。

[11] 汪懋祖、胡适:《读新青年》,《新青年》第五卷第一号,1918年7月。

[12] 戴主一、钱玄同:《驳王敬轩君信之反动》,《新青年》第五卷第一号,1918年7月。

[13] 爱真、独秀:《五毒》,《新青年》第五卷第六号,1918年12月。

[14] 《蓝志先答胡适书》,《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1919年4月。

[15] 《胡适答蓝志先书》,《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1919年4月。

[16] 胡适:《逼上梁山》,《胡适文集》第1卷163页。

[17] 参见《胡适口述自传》第七章,《胡适文集》第1卷322页。

[18] 参阅拙著《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第六章,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19] 胡先骕:《论批评家之责任》,《学衡》第3期,1922年3月。

[20] 陈独秀:《文学革命论》,《新青年》第二卷第六号,1917年2月。

[21] 《无声的中国》,《鲁迅全集》第4卷13—14页。

[22] 周作人《钱玄同的复古与反复古》(《文史资料选辑》第94辑,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4年)提及,“玄同所主张常涉两极端”,而且这种思想“偏激”,“是他自己所承认的”。据黎锦熙在《钱玄同先生传》中追忆:“从前鲁迅批评他:十分话最多只须说到八分,而玄同则必须说到十二分。”(见曹述敬《钱玄同年谱》173页)

[23] 郑振铎:《〈中国新文学大系·文学论争集〉导言》5页,《中国新文学大系·文学论争集》,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

[24] 参见《胡适口述自传》第七章注释6,《胡适文集》第1卷324页。

[25] 傅斯年:《〈新潮〉之回顾与前瞻》,《新潮》第二卷第一号,1919年10月。

[26] 胡先骕:《评〈尝试集〉》,《学衡》第1、2期,1922年1、2月。

[27] 鲁迅:《估〈学衡〉》,《鲁迅全集》第1卷377—379页。

[28] 胡先骕的《论批评家之责任》(《学衡》第3期,1922年3月)说理清晰,但称“欲以欧西文化之眼光,将吾国旧学重行估值,无论为建设的破坏的批评,必对于中外历史、文化、社会、风俗、政治、宗教,有适当之研究”,接下来从屈原到赵熙,一口气开列近八十家诗文集,再加上希腊、拉丁、英、德、法、意等五十几家的著作,最后告诉你,“以上所举,几为最少甚且不足之程度”。言下之意,如没读过这些诗文集,免开尊口。又不是哈佛大学的博士资格考试,如此设立门槛,明显地卖弄学问,极易让人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