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年》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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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研究会简章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文学研究会。

第二条 本会以研究介绍世界文学、整理中国旧文学、创造新文学为宗旨。

第三条 凡赞成本会宗旨,有会员二人以上介绍、经多数会员之承认者得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 本会之事业分为左列二种:

(甲)研究 (一)组织读书会;(二)设立通信图书馆。

(乙)出版 (一)刊行会报;(二)编辑丛书。其他事业临时酌定举行。

第五条 本会每月开常会一次,以讨论会务进行之办法。如有特别事故,得临时召集特别会。读书会集会之办法另定之。

第六条 本会设书记、干事各一人,任期皆为一年。于每年十二月前后选举之。会址所在地外之会员,得以通信选举职员。但为办事便利起见,被选人以与会址在同一地点者为限。

第七条 本会的费用,由会员全体分担之。其募集方法分为两种:

(甲)常年费 其款额为两元。

(乙)临时费 无定额临时募集之。

第八条 本会为稳固基础并创办图书馆起见,拟筹募基金若干元。其募集方法有二:

(甲)募集会员或非会员的特别捐。

(乙)由本会出版的书报所得的版税中,抽取百分之十。此项基金存放于指定的银行中,除购买图书或特别用款外不得取用。

第九条 本会会址设于北京,其京外各地有会员五人以上者得设一分会。分会办事细则由分会会员自定之。

第十条 本简章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正之。

发起人:

周作人 朱希祖 耿济之 郑振铎

瞿世英 王统照 沈雁冰 蒋百里

叶绍钧 郭绍虞 孙伏园 许地山

附告:凡赞成本会宗旨,愿加入本会者,请照简章,与下列诸人接洽,俟后择期开成立会时,商量章程,临时再行布告。

周作人 北京西直门内八道湾十一号

孙伏园 北京大学新潮社

郑振铎 北京东城西石槽六号

瞿世英 北京盔甲厂燕京大学

沈雁冰 上海宝山路商务印书馆编译所

(原载《新青年》第八卷第五号,19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