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北大学子讲海淀治违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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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拆之拆

接到举报、进行立案、调查走访、准备材料、限期拆除乃至强制拆除,城管执法人员总是在这几个环节间来回奔忙。面对这些违法建设,就只有拆除这一条路吗?是否还有其他更有效的方式?执法人员们常常在思考这样的问题。

不妨算这样一笔账:搭建一间十几平方米的违建,建筑材料的成本加起来也不过几万元,如果出租,无论是住宿还是商用,不到几个月就能收回成本。即便被人举报要求拆除,等到复杂冗长的流程结束,房主早就收够了房租并实现盈利,此时再拆除违建也不会有太大损失,更不会对房主本身有其他影响。

如此低的违法成本,让许多人心安理得地钻空子,“反正拆了再盖、盖了再拆嘛”。但是,这给城管执法人员带来的麻烦不止一点,让他们总陷入猫捉老鼠的循环中,对周边的居民来说也是影响巨大。

治理违法建设的方法是否也可以与时俱进呢?除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否能够对搭建违建的责任人有相应的措施加以惩戒呢?

美国2013年的一则新闻曾经令许多人惊诧不已。纽约布鲁克林区有一户人家在自家三层楼房边增建了一座两层小楼,被市规划局要求限期拆除。房主不听劝告被告上法院,法院三次下令要求房主在30天内拆掉违法建设未果后,市政府强制执行法院判决。最终,房主为此自掏腰包请一家建筑公司将违法小楼拆除并清理,还要接受罚款5万美元、监禁60天的处罚。

“盖违建还会坐牢”,尽管这样的判决是特例,但其警示作用则是具有普遍性的。我们是否可以采取温和一些的手段,例如与信用体系挂钩,来提高责任人违法成本、作为提醒和警示呢?

现实中,一边是无奈的执法者,一边是委屈的被执法者。如果双方都有苦难言,那么此时就是改变策略、转换思路的最佳时机。先拆除人们心里的侥幸和误解,真实的违建也将随之轰然倒塌。

采 写 随 笔

王璐,北京大学中文系2015级硕士研究生

2017年7月的一个周末,我从西直门地铁站里出来,打开手机导航软件,开始探访北下关街道整治过的小区。从地铁13号线到交大东路,从五塔寺到青云社区,我骑着车,拍着照片,几乎忘了自己此时是“记者”,反而如同一个愉快的游客。这一路上,有车水马龙的主干道,也有千回百转的小胡同;有商场冷气吹送的香水味,也有外卖小哥扎堆聊天时升腾的烟草味;既有文质彬彬的学问家,也有守着西瓜和冰棍的小卖部老板。城市百态朝我扑来,有些看上去不那么美丽,却真实得浪漫。一路下来大汗淋漓,然而我心里十分畅快。

我想,城市本无所谓“应该”的样子,城市的管理和规划也没什么模板可言。无论是拆是建,终归是要围绕着城市里的人。无论是最富有的商业巨鳄,还是最市井的贩夫走卒,一个美好的城市都应为他们提供真诚而有尊严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