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与艺术之争
要回答艺术史的根本问题,首先需要澄清艺术概念,尤其是要澄清艺术与美术的区分。在现代汉语中,艺术指的是“用形象来反映现实但比现实有典型性的社会意识形态,包括文学、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曲艺等”[1]。美术指的是“造型艺术,专指绘画”[2]。 《辞海》对于艺术和美术的解释,与《现代汉语词典》基本一致。在艺术词条中,突出了艺术的分类:“由于表现的手段和方式不同,艺术通常分为:表演艺术(音乐、舞蹈),造型艺术(绘画、雕塑),语言艺术(文学)和综合艺术(戏剧、电影)。另有一种分法为:时间艺术(音乐)、空间艺术(绘画、雕塑)和综合艺术(戏剧、电影)。”[3]在美术词条中,突出了它与工艺美术的区别,美术具有美学意义,工艺美术具有实际用途。[4]由此可见,在现代汉语中,艺术指包括美术在内的所有艺术门类,美术专指造型艺术,这已经是约定俗成的用法。
在今天约定俗成的用法中,艺术与美术的区别一目了然。然而,艺术与美术之间的清晰区分,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有的。换句话说,现代汉语中的艺术和美术概念,经历较长时间的混乱才逐渐澄清。比如,在王国维和蔡元培等人那里,美术包含音乐、绘画、诗歌等等在内,并不是专指造型艺术。这种意义上的美术,以审美为目的,主要与以实用为目的的工艺美术或者技术相区别。从19世纪末西方传教士的译介开始,到五四时期中国学者自己写作的文本,我们都可以看到美术与艺术混用的现象。直到五四运动之后,美术才专门指造型艺术。比如,1919年吕澂与陈独秀在《新青年》杂志就“美术革命”发表各自的看法时,就明确用美术指称绘画、雕塑、建筑之类的空间艺术或造型艺术,而将音乐、绘画、文学、戏剧等等归结到艺术的名下。[5]汉语中美术与艺术从混用到区分,与日语的情形类似。[6]在考察艺术一词在日语和汉语中的演变之后,王琢得出这样的结论:
“艺术”和“美术”是日本明治初期人文学者在译介西欧哲学思想术语时所选择的与“art”和“fin arts”相对应的汉字词汇。在数十年的西化过程中,“美术”和“艺术”的用法相当混乱,直到20世纪初才逐渐形成了类似于今天的“艺术”概念。王国维从日本移植这两个概念时,也经历了这样的过程,最终几乎与日本同步形成了现代的“艺术”概念。[7]
既然日语和汉语中的艺术和美术都是对西语的翻译,它们之间的混乱必然与西语中的混乱有关。保罗·克里斯特勒(Paul Oskar Kristeller)对艺术在西语中的发展历史做了详细的考证,发现它的用法也有不断发展的历史。简要地说,在18世纪之前,艺术指的是人的技艺。只要是人的活动,都可以归入艺术之中,无论活动的目的是审美还是实用,无论活动的形式是脑力还是体力。到了18世纪,开始出现了以审美为目的的艺术。为了将以审美为目的的艺术与以实用为目的的艺术区别开来,有了“美的艺术”(fine arts)这个概念。日语和汉语中的美术,实际上就是美的艺术的缩写。这个时期的美的艺术或美术包括绘画、音乐、诗歌等所有艺术门类,而不是专指造型艺术或者视觉艺术。[8]随着美的艺术或美术的用法固定下来,“美”这个前缀就逐渐被省略了,于是有了今天的艺术概念。今天的艺术实际上就是18世纪的美的艺术,专指以审美为目的的艺术,以区别于以实用为目的的手工艺。在西语中,混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包含手工艺的古代艺术概念与不包含手工艺的现代艺术概念之间造成的混淆,这种混淆体现在词语相同而含义不同;另一方面是包含前缀的美的艺术与省略前缀的艺术之间造成的混淆,这种混淆体现在词语不同而含义相同。
不过,在西语中,这种混淆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因为现代美的艺术概念的盛行,就意味着古代艺术概念的终结;省略前缀的艺术概念的盛行,就意味着包含前缀的美的艺术概念的终结。但是,在汉语和日语中,省略前缀的艺术概念的盛行,并没有终结包含前缀的美的艺术或美术。美术一词继续保留下来,专指造型艺术。由此,在日语和汉语中,不仅有了两个不同的艺术概念,而且有了两个不同的美术概念。古代艺术概念包括手工艺在内,现代艺术概念将手工艺排除出去了。之前的美术概念包含所有艺术门类,之后的美术概念专指造型艺术。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汉语和日语中的两个美术概念造成的混乱,甚至胜过两个艺术概念造成的混乱。不过,无论经历了如何混乱的过程,今天约定俗成的艺术和美术概念的含义已经相当明了,美术专指造型艺术,艺术通指全部艺术门类。
然而,西语中有另外一个混乱更为严重。当包含前缀的美的艺术发展为省略前缀的艺术时,它不仅通指全部艺术门类,而且可以单指造型艺术,于是西语中有了两个现代艺术概念,就像汉语和日语中有两个现代美术概念一样。西语中现代艺术概念的混淆,比汉语和日语中现代美术概念的混淆要严重得多,因为汉语和日语中的两个现代美术概念不是同时出现的,后一个概念的盛行意味着前一个概念的终结。但是,西语中的两个现代艺术概念至今并行不悖。幸亏西语构词有单复数的区分,通常会用单数的艺术专指造型艺术,而用复数的艺术通指各种艺术门类的集合。比如,芝加哥艺术学院(School of the Art Institute of Chicago)中的艺术是以单数形式出现的,相当于中国的美术学院,侧重造型艺术或视觉艺术的研究和教学。哥伦比亚大学艺术学院(Columbia University School of the Arts)中的艺术是以复数的形式出现的,相当于中国的艺术学院,其教学和研究领域包括电影、戏剧、音乐、视觉艺术、写作等等。由于汉语中没有单复数区分,西语中的这种混淆在汉语中就是灾难性的,它会造成同一个词语既可以专指造型艺术,又可以同指全部艺术门类。今天汉语中艺术一词约定俗成的用法遭到了挑战,其中的原因就在于西语中并行两个艺术概念,它们之间有时候用单复数的形式区别开来,有时候甚至连单复数形式的区分也省略了。由于汉语构词没有单复数的区分,也没有首字母大小写的区分,于是就出现了两个词语相同而含义不同的艺术概念。事实上,汉语和日语中的美术与艺术的区分,比西语中单数艺术与复数艺术的区分要明确得多,当我们将芝加哥艺术学院翻译为美术学院,将哥伦比亚艺术学院翻译为艺术学院时,就可以避免这种混乱。
为什么不愿意避免这种混乱?除了要与西文对接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美术领域近年来的发展变化导致它有些名不副实。今天的美术越来越不美了,或者说不再以审美为目的,于是加上美这个前缀就有点自相矛盾,因此要放弃美术概念,而采用艺术概念。在西语中,我们可以看到用视觉艺术来取代美的艺术或美术的现象。如果汉语也用视觉艺术来代替美术,也不会造成术语上的混乱,因为视觉艺术的用法就表明它是艺术大类中的一个成员。出现混乱的原因,是用艺术来取代美术,同时又保留了艺术原来的用法,于是就出现了艺术既单指视觉艺术,又通指全部艺术门类的情形。
美术研究者之所以热衷于去掉美的前缀,除了美术的发展已经让它远离了美这个原因之外,还有一个相关的原因,就是美术史研究与美学研究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不友好或者不合作的关系。比如,美术史家埃尔金斯(James Elkins)在参加1996年美国美学年会时,就发表了一个颇有挑衅性的演讲,题为:“为什么美术史家不参加美学会议?”他指出,这两个领域的学术活动没有任何共同的地方,它们的学术会议、学术期刊和院系设计都保持互不相关。[9]我无法确定这种关系起源于何时,但是在19世纪美术史和美学兴起的时候,它们之间的关系还是相当友好的。比如,在19世纪的黑格尔那里,艺术哲学与艺术史还能够携起手来相互印证。在20世纪初德索等人建构艺术学的时候,艺术史和艺术哲学似乎也能相安无事。在中国,前辈学者邓以蛰、宗白华、滕固、马采等等,也都是既研究艺术哲学又研究艺术史,他们的研究在总体上都可以归入艺术学的范围。所谓艺术学,在马采看来,“就是根据艺术特有的规律去研究一般艺术的一门科学”[10]。它可分为特殊艺术学和一般艺术学。特殊艺术学包括各种艺术史(建筑史、音乐史、戏剧史及其他)、各种艺术博物馆学(建筑博物馆学、音乐博物馆学、戏剧博物馆学及其他)、各种艺术学(建筑学、音乐学、戏剧学及其他)。一般艺术学包括艺术体系学、艺术心理学、艺术社会学、艺术哲学。[11]尽管在马采构想的一般艺术学中,并没有出现艺术史或者一般艺术史,只有特殊艺术学中存在各种艺术史,但是既然可以存在属于特殊艺术学的各种艺术学和属于一般艺术学的艺术哲学等,我们就有理由设想一种属于一般艺术学的一般艺术史,以区别于属于特殊艺术学的各种艺术史。我们随后回到这个问题上来。现在我想指出的是,即使不设想一种属于一般艺术学的艺术史,在马采的艺术学系统中,属于美学领域的一般艺术学与属于特殊艺术学领域的各种艺术史也可以保持友好关系,它们是从不同的角度对艺术问题的研究。
美术史与美学的决裂,最近可以追溯到70年代末至90年代末在北美和西欧美术界中盛行的反审美运动,福斯特(Hal Foster)编辑的《反审美:后现代文化论文集》汇集了这场运动初期的重要观点。福斯特等人将现代美术与后现代美术对立起来,现代美术遵循的是美学叙事,后现代美术遵循的是社会学叙事。[12]尽管现代美术不反对审美,但是现代美术与美的决裂早已有之。现代美术对美的拒斥,被称为“美学的麻木化”(anaesthetization of aesthetics)。对于“美学的麻木化”现象的社会背景,舒斯特曼做了这样的分析:
到了20世纪,尤其是在经历了两次可怕的世界大战之后,艺术家开始对美和审美经验的作用和价值产生怀疑,因为能够给人提供美和令人愉快的审美经验的艺术,对于终止战争的丑恶毫无作为。最有文化的和在审美上最发达的欧洲国家,在战争中也是最邪恶的和最具破坏性的。那些在战争中毫无怜悯和同情心的人,正是在审美经验中被感动得潸然泪下的人。美和审美经验与文明社会的恐怖之间的合谋,使得艺术家们开始拒斥审美经验中的愉快情感。我们在达达主义运动中已经可以看到这种倾向。达达主义运动的重要人物特里斯坦·查拉(TristanTzara)曾经说:“我有一种狂热的念头要杀死美。”马塞尔·杜尚(MarcelDuchamp)曾经写道:他的现成品艺术以及其他一些艺术创新,跟审美经验、愉快、感受、趣味等等毫无关系。近来的当代艺术家喜欢在艺术中发表政治主张,他们也有这样的担心:如果他们的作品过于优美,过于令人愉快,人们就有可能被作品中的美和所产生的愉快经验所吸引,而不能充分关注作品中的政治信息。诸如此类的原因,再加上学者们通常强调要对作品进行理性的分析,使得美、情感和愉快经验等在美学研究中的地位不断降低。高雅艺术越来越关注观念、解释和智力游戏,而不再关注感觉感受和感觉经验。我将这种现象称之为“美学的麻木化”。[13]
美术史与美学的隔膜,与美术领域中的反审美和反美运动有关。尽管现代艺术已经远离了美,后现代艺术又远离了审美,但是这些都不能成为将美术更名为艺术的理由,因为作为学科的名称一旦约定俗成就应该保留。当年黑格尔曾经指出,美学这个学科的恰当名称应该是艺术哲学或者美的艺术哲学,但是他还是沿用了美学这个名称,“因为名称本身对我们并无关宏旨,而且这个名称既已为一般语言所采用,就无妨保留”[14]。更何况,上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美术界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出现了美的回归的现象,尤其是审美的回归。美、审美和美学等又重新回到当代美术话语中来了。[15]总之,美术与美和审美的疏离,美术史与美学的疏离,都不应该成为美术更名为艺术的理由。维持现代汉语中约定俗成的美术与艺术的区分,可以避免因为术语问题造成的不必要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