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侦查讯问关系到被追诉人权利保障和政府权力的运作,是刑事诉讼中极为关键的环节,即便在侦查手段越来越发达的今日,侦查讯问的重要地位仍不可撼动。侦查讯问的结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后续侦查方向的确定和侦查措施的采取,而在我国这样实质的侦查中心主义的刑事诉讼模式下,侦查讯问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了案件的最终结果,不能不让人对其有充分的重视。然而,我国学者对侦查讯问程序的热忱似乎未能与侦查讯问程序本身的重要性相匹配,虽不乏对侦查讯问中某些具体制度的研究,但仍缺少对侦查讯问整体制度的完整论述,而这正是促成本书选题和写作的原因。
本书分为上下两编,共九章:上编为通论,共五章;下编着眼中国,共四章。
上编第一章为侦查讯问概述。首先,论述侦查讯问的概念,分析侦查讯问的基本要素和特征,提出讯问背后隐含着一种追诉主义的倾向。而后,按照不同的标准对侦查讯问作不同的分类,认为侦查讯问的实体功能主要体现在其对于发现案件真实上,但其在程序方面亦有重要意义,甚至其重要性不逊于实体功能。最后,对侦查讯问的研究状况进行阐述,认为中国学者对侦查讯问的研究主要有侦查学和诉讼法学的两种视角,并在对美国侦查讯问的研究状况进行系统论述的基础上将中美侦查讯问的研究方式进行比较,这种比较在国内尚属首次。
第二章论述侦查讯问程序的基本理论问题。首先,分别从犯罪控制和人权保障的刑事诉讼价值观着眼,论述侦查讯问在不同价值观主导下的特征和差异,提出强行割裂两种价值的极端化表述方式只是一种研究方法,在现实中是找不到对应的,因而对于侦查讯问而言真正的问题在于两种价值的取舍,需协调二者并努力取得平衡。其次,在价值平衡论的视角下,分别阐述安全与自由兼顾、实体与程序平衡、以及综合效率论下的侦查讯问的基本状态。
第三章论述与侦查讯问程序相关的证据原则和规则,认为其中最为重要的为一原则三规则: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自白任意性规则、口供补强规则、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从对各个原则与规则的历史、理论基础、含义、内容等方面的分析着手,探讨其在侦查讯问中的适用和对侦查讯问的意义。在论述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时,还讨论了沉默权问题,认为沉默权是侦查讯问中被讯问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四章在刑事诉讼模式的视角下分析侦查讯问程序。首先讨论西方侦查讯问的演进,分别研究欧洲大陆、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讯问制度发展状况,提出西方讯问制度的发展实际上有两条支脉,欧洲大陆为大支,英伦孤岛为小支,但英国这一小支在讯问制度方面对世界的影响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欧洲大陆。其次论述当事人主义模式下的侦查讯问,主要介绍英国和加拿大侦查讯问的基本立法和司法实践现状,分析当事人主义模式下侦查讯问的基本异同之处。而后论述职权主义模式下的侦查讯问,以法国、德国为基本模板,提炼出职权主义模式下侦查讯问极端重视发现案件真相、讯问主体多元化、强调讯问权力内部制约等基本特征。最后,讨论混合式主义模式下的侦查讯问,认为以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为例的混合式模式下的侦查讯问程序有颇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之处。
第五章首次完整地论述了当代美国的侦查讯问程序。笔者利用留学机会,通过随警察巡逻、访谈当事人、观看讯问录像等手段,利用一手资料,系统论述了美国侦查讯问的法律规则和现实运作情况。该章从美国侦查讯问程序的宪法基础、成文规定和判例规则入手,概述美国法律对侦查讯问的基本规定。其后以较大篇幅论述对侦查讯问影响最大的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分析米兰达案和米兰达规则,论述米兰达案衍生的问题如监禁与讯问概念的厘清、警告的充分性、放弃米兰达权利等,并介绍后米兰达时代对该案的争议、限制与发展,而后阐述米兰达案的意义和影响,认为研究米兰达规则是研究美国侦查讯问最重要也是最便捷的路径。本章分析美国侦查讯问程序的新发展:从事关“监禁”状态的进一步厘清、放弃权利的方式、主张权利后的讯问重启的相关案例着手,介绍联邦最高法院新判例对讯问制度一般规则的影响;从关系米兰达警告内容、后续权利放弃、“毒树之果”的相关案例分析,介绍新判例对米兰达及相关规则的影响;从对与律师帮助权范围、律师帮助权放弃相关案例介绍新判例与侦查讯问中律师权利的关系。本章还介绍美国当前反恐斗争对侦查讯问的影响,论述现实中因反恐而衍生的酷刑在侦查讯问中的实际运用。最后,论述美国执法实践中侦查讯问的真实情况,认为美国警察使用的讯问技巧常常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上,诱供、欺骗并不少见,甚至酷刑也有所发生,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应当正视法律与现实的鸿沟。
第六章起是全文的下编部分,该章论述中国讯问制度的历史沿革。首先论述西学东渐下变革中的中国讯问制度,从清末修法的讯问改革谈起,论述民国时期的侦查讯问及1949年前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地区废除刑讯的法律规定。而后论述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的侦查讯问,叙述侦查讯问的立法和时间状况,从历史研究的角度论证侦查讯问制度的沿革。
第七章论述中国侦查讯问程序的现状。首先,介绍现行法律对侦查讯问的规定,论述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侦查讯问程序的规定,并讨论修改后刑诉法其他规定对侦查讯问的间接影响,并论及包括司法解释、部门规定在内的其他法律法规对侦查讯问的规定。其次,对现有关于侦查讯问的法律规定进行评价,肯定其进步之处,指出仍有不足。最后,探讨侦查讯问在实践中的困境,认为目前实践中侦查讯问主要存在三方面的大问题:刑讯屡禁不止、律师辩护受损、监督机制失效。
第八章探讨中国侦查讯问理念的转变和改革方向。首先,论述侦查讯问理念的转变,探讨我国侦查讯问的现实困境背后的深刻理念根源,提出观念转变的必要性和目标。随后提出在中国侦查讯问道路的选择问题上,应当既以欧美为鉴,又重视中国实际,认为中国侦查讯问的改革方向无外乎二者:一曰保障权利,一曰限制权力。最后,提出应当确立侦查讯问的基本原则,除了反对强迫自证其罪之外,最为重要的是无罪推定原则、程序法定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
第九章提出了中国侦查讯问程序的具体构建建议。首先,提出侦查讯问的程序性规定意见,在侦查讯问的启动性规定方面涉及进行侦查讯问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等三方面问题;针对侦查讯问的过程,应明确权利告知、杜绝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行为、录音录像与实时监控、安全保障、侦查讯问持续时间、制作讯问笔录等相关规定;针对侦查讯问的监督和制约,应当重视侦查机关内部监督、检察机关监督制约、法院的事后合法性审查三者。其次,论述侦查讯问中被讯问人权利的保障,提出针对生命权、人身安全权、健康权等基本权利,自行辩护权、律师辩护权、沉默权和程序控制权等防御性权利,申诉、控告权和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等救济性权利均应当有明确的保障性规定。最后,提出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建议,主要有立案、法律援助、特殊对象保护、法庭科学、证人作证制度等几项。
全文最后一部分是结语,在这部分中总结全文基本内容和观点,再次强调改革我国刑事侦查中的讯问制度的核心要点在于增权和限权两点,应当根据这两个要点进一步完善我国侦查讯问制度,以实现侦查讯问的现代化和文明化,契合宪法和刑诉法关于保护人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