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讲座精华集(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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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价值观的渊源与比较——家—国—天下[1]

辜正坤

[演讲者小传]

见第1页。

一、文化概念:一切文化都是合理的,但在相当的层面上也有高低优劣之别

文化主要包括价值观、生活方式、语言文字、宗教、艺术、政治体制及知识技艺等。但是文化的核心成分是价值观,尤其是道德价值观。尽管有的学者认为文化与文明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大多数学者仍然趋向于认为,文化与文明是有区别的。对这些区别的界定相当繁琐,但是其主流观点是:文化更多的指人类的精神性成果,而文明更多的指人类的物质性成果。

所有的文化都是合理的,都应该得到尊重。但是合理的文化不等于都是同等优秀的文化。文化中的有些层面并无高低优劣之别。例如就审美趣味而言,喜欢达·芬奇的画和喜欢齐白石的画这两种趣味是很难有高低优劣之分的。但是相对而言,文化的别的若干层面或其总体是有高下优劣之分的。例如从价值观层面来看,崇尚利他主义精神优于崇尚利己主义精神,这是不言而喻的。或者从器物层面来看,电子计算机技术优于古老的算盘技术,也是不言而喻的。

二、判断一个文化先进与否的标准

那么如何判断一种文化的先进性呢?注意,我这里用的“先进”,指的是相对好,“落后”指的是相对落后。“落后”不等于坏或完全负面的东西。亚军比冠军落后,但是亚军也是不错的。判断一种文化先进与否的标准有很多,这里列出的九点,主要偏重于精神性质的层面。物质性的层面更多的属于文明范畴,可以另列判断文明先进与否的标准。在此不赘。

第一,看其是否能够教化、熏陶出善良的人民。一个使民众变得狡诈(智谋)、卑鄙或好斗的文化不是好的文化;一个使民众变得朴直、诚恳、不争、谦让的文化当然是好的文化。好的文化有助于熏陶出高尚的人格。如果你在某个地方生活一段时间之后,由于那个地方文化的影响而变得狡诈了,那么这种文化能说是好的吗?倒过来说,如果一种文化能够使得民众变得谦逊,那当然是好的文化。你如果问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指标,我认为可以看一个国家国民的犯罪率,犯罪率越高说明文化的品质越低,犯罪率越低则说明文化的品质高。这里也要看看具体的情形,有的时候执法太严厉了也可能导致犯罪率很高。但同时我们也会说,你为什么量刑这么严厉呢?量刑太严厉也是不人道的啊!例如,有的国家的父母一怒之下,打了孩子的耳光,于是就有可能被邻居告发,受到监禁。尽管时间也许短,但也算是蹲监狱啊!这在中国,是不可思议的。父母有错,应该进行谴责,但由于打了孩子一下就要坐牢,这就是量刑太严厉。犯罪率高的第二个原因也有可能是民众本来就不太善良,有太多的犯罪倾向。所以两种结论都证明这样的文化品质低下。美国的犯罪率相应说来比较高。尤其是美国某个族群的人,据说有一半都是蹲过监狱的。所以这个比例让人感到很不安,这说明这种文化中有某种增强犯罪率的机制,使得人们蹲监狱的机会增多了。因此,这样的文化不是很好的文化。

第二,看其重大师还是重大贤。只重大师而不重大贤者落后,重大贤且重大师者先进。有的学者将大学定义为“大师之学”,这只是说对了一半。大师往往指的是学术方面、学问方面或技能方面。而大贤更多的是指道德方面。所以,中国传统文化更侧重圣贤之学。什么是圣贤之学?什么是大学?《大学》一开首就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大学》这篇经典和我们说的学校意义上的大学当然不是对等的两个概念。但是在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方面,《大学》所宣扬的理念与传统大学(太学)的理念是相通的。什么才是大学最重要的东西?首先是重德、重修养、重视培养出可供社会仿效的最高尚的人格;其次才是培养知识性、技能性的专家。按照这个标准,我可以说,全世界的大学都称不上是大学,现代社会已经没有真正的大学了,都只不过是培养知识性、技能性专家的专门学院。全世界所谓的大学其实都是学院,比如说哈佛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等,都是典型的专科学院综合体。那里产生出许多优秀的工程师、教授、学者。只要在那里拿到文凭,将来吃饭的问题就解决了。这些所谓的大学基本上不管你是不是会成为圣人,他们主要关心你是不是会成为专家。全世界都是这样,中国现当代的大学也这样,北京大学也是这样。大家都在嚷嚷要培养出大师,从来没有听说过要培养出圣人、贤人。大学的传统已经失落。真正的大学在古代,比如东汉时期的太学,招收人数最高时达3万人,无论是教育理念、所设置的教学科目及教学规模,都是全世界第一!简言之,大学培养的应该是圣贤式的大师、德才兼备。所以一种文化如果推崇这样一种教育理念的话,它一定是好的文化。

第三,看其重义还是重利。只重利而不重义者落后,既重利更重义者先进。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2]孟子对于义利之辩方面做了很多论述。所谓重利还是重义,不是说利就不该重,也是可以重的,但是二者有主次关系。在一般情况下,义比利更重要。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在经济特别落后的某个时期,可以适当地强调利的重要性。但是总的说来,只重利者落后,既重利又重义者先进。这是很容易判断的。

第四,看其法律的繁琐程度。繁琐过分而重利者,文化落后;繁简适中者,文化适中,也挺好的;但如果简括而又高度重德,则其文化就称得上是很先进。因为法律条文太多了,老百姓就容易受到蒙蔽。法典一出来几万条规则,就成了那些法学专家的饭碗了,谁也记不住。平时生活时,人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犯罪没有,生活过得不踏实。本来自己的良知、良心就是善恶、好坏的裁判,但是现在由于法令太多、太繁琐,在判断善恶好坏时,良心已经难以为凭。法律条文过多对于老百姓来说,其可操作性就降低了。越往古代走,法令越简单,甚至简单到没有法律。越是德行高的地方,法律的作用就递减。在人际关系真正和睦的地方,是用不上刻板的法律的。例如在家庭里,家庭成员之间就比较谅解,亏一点或占点便宜,对所有成员而言,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所以家庭里约法三章的现象相对说来就少得多。法律最盛行的地方,往往是矛盾最多的地方。社会上的许多矛盾就比家庭成员间的矛盾要尖锐、复杂得多,所以必须有一定的法律规范。一般说来,特别重法律的国家肯定是比较重利的国家,好斗的国家,或人与人之间斤斤计较的国家。比如说罗马,典型的好斗国家,法律体系就非常完备,这与其说是文化发达的表现,倒不如说是文化落后的表现。在我国尧舜禹时代根本就不需要繁琐的法律。那时的法律很简单,据说连监狱都不要,画地为牢。罪犯自觉地蹲在地上一个画好的圈子里,在规定的惩罚时间内不许出圈儿。因为那时的人德行通常都比较高。《旧唐书》《新唐书》上都记载着这样的一件事。唐太宗不顾大臣的反对,主张行仁政,将300多个死囚犯放回去把家里面的事情处理好了,来年秋天再来京城受死。结果,第二年秋天,这些死囚居然一个不拉下地全部自动回来。有感于死囚的守信义,唐太宗赦免了这些囚犯。这件事在历史上曾引起过争论,有的学者并不赞同太宗皇帝的这种做法。例如欧阳修就写了《纵囚论》,表达了不同观点。观点谁是谁非,此不论,但是,我们就此知道唐朝确实发生过这样的事!古代人能够守法到这种程度,现代人就很难了。别说是纵囚一年,三天都不行。你不放他,他自己还要千方百计地越狱呢!

第五,看其尚武精神的强弱及相应的军事工业的发达与否。强者落后,弱者先进。尚武者落后,尚文者先进。罗素说过,西方的工业发展是以军事工业技术作为火车头带动的。如果一个国家竭尽全力发展军事工业,相对说来肯定是文化落后的表现。这有点像有的人在家里不读书、不学习,成天磨刀。请想想,你老磨刀干什么?刀磨快了,你不就是想让它派上点用场?没有用武之地,你难受,结果就很可能干出坏事甚至伤天害理的事情。前两天的《参考消息》上报道说,英国一个学童用枪杀了23个学生。别人问他为什么杀人,他说,好玩,并且说还打算再去一所学校多杀几个人。如果连学童都有这么强的好斗倾向,喜欢看到残忍的场面,他生活于其中的那种文化怎么可能是先进的呢?所以,同理,一个国家特别注重军事工业,就意味着它的文化的进步因素被抵消掉了相当的成分。有同学质疑,你说中国的文化先进,那么为什么鸦片战争一下子就把你中国打败了呢?他们认为在军事上被打败了就是落后。我说你现在打我吧,我肯定被你打倒在地。因为我现在的角色是老师,你用武力来解决我,作为老师的我肯定退让啊。君子动口不动手。这喜欢动武力的才是没有文化。这儿的没有文化不是说你没有知识,而是说你的德行没有上去。鸦片战争时,西方人是用军事武装征服中国,并非用的是文化。文斗和武斗的区别如此巨大,而一般人竟然分不出来,老是把武斗因素算作文斗因素。文斗是讲道理,讲德行,讲公理和正义。武斗则是用刀枪炮火,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是极为残暴的行为。又有人会说,武器的制造过程里有知识啊,战争过程中有人的组织能力等因素啊,这些因素是不是文化因素?当然也算文化因素。但是文化里内蕴着一个核心的价值系统,这就是道德价值系统,它表征着人的德行。德行必须统帅其他的文化因素。如果没有德行,一个人的知识和技能不但不能行善,反倒更有助于作恶。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之所以在鸦片战争中失败,主要在于其文化太先进。换句话说,那时的中华民族作为人类来说,进化得太充分,仁义礼智信之类的价值观念太完美了。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太文了,真正的文质彬彬。而文质彬彬同时意味着霸悍性格的缺失,意味着这个民族变得太文弱了。相对于西方人来说,它缺乏强悍的兽性。试想一个两千多年来一直推崇“不争”“处柔”“和睦”“礼让”等价值观的民族,怎么可能和推崇竞争、崇尚勇敢乃至于认为“战争是神圣的”(古希腊哲人赫拉克利特语)这样的民族进行武力对峙和抗争?像中华民族这样道德高尚的民族手里即使有尖端武器,使用起来的杀人效率也很难和那些生性就崇尚好勇斗狠精神的民族相比。中华民族当然也可以最终打败自己在军事上的敌人,其条件就是降低自己的文化的道德先进性,增加民族的兽性,培养起面对强敌的大无畏的抗争精神。但那样一来,中国文化的道德先进性就势所必然地会有所降低、甚至大大降低。在特定的时期,这种降低是必要的。当对手是狼时,我们就要变为狼。当对手是羊时,我们就恢复为羊。但是切忌当狼当久了之后,就久假而不归,以至于豺狼成性,那就有违初衷了。何为久假不归?五四时代的鲁迅、陈独秀等人对于中国人抱有一种“怒其不争”的怨愤,呼吁中国要变成野兽,因为那个时候对手就是野兽,所以中国人必须退化成为野兽。我们对付扩张成性的列强可以这样,但是不能弄假成真,久假不归。刘备到孙权那里娶了孙权的妹妹,实际上是诸葛亮的统战政策,通过联姻联吴抗曹。但是刘备居然沉溺于爱河,久假不归,连帝业也忘了,差点坏了大事。清末民初的许多中国学者也有点类似刘备,忘了借鉴西方只是临时性的,目的是为了以夷制夷,借西方的一张狼皮,把我们自己扮成狼和西方进行同类抗争。但是我们不能够披狼皮披久了,回到家里也不愿意脱下狼皮,还是习惯于好战性斗争精神,把这种斗争的精神一直延伸到整个中华民族大家庭内部,斗啊、斗啊,那就不好。

尚武精神往往与好战精神是关联的。因此,进一步说,文化的先进与否也可以看其是爱好和平还是爱好战争,前者先进,后者落后。当然发动战争的人总是能够找到一些理由说明发动战争的必要性的。但是战争夺取人的性命。天地之间人为贵。战争夺取这么多宝贵的东西,当然是犯罪,犯的是弥天大罪。战争当然也有正义与邪恶的区别,但是在大多数的场合,多半是借口而已。因此,在一个好的文化状态中,反战、非攻、博爱、和平,是极为突出的价值观。

第六,看其重自由还是重对他人的义务。重自由轻义务者落后,重义务而不舍自由者先进。我不是说自由不重要,而是说义务更加重要。实际上自由是非常空虚的一个概念。全世界的人都在叫喊着要自由,尤其是青年人,糊里糊涂地需要自由。他们并不一定知道什么是自由。那个术语本身意义不大。自由应该是一个更加具体的东西啊。如果你真想获得自由,你应该非常明确地界定你要实现的具体目标究竟是什么?比如说,你想获得跳舞的自由。那么,在你确认这种行为是正当的、无害于社会和他人之后,你就可以执着地要求获得这种具体的自由。倒退30多年,那时在家里举办一个舞会,都会成为一个新闻。有关方面当时进行限制,甚至出动警力进行监控。这可以理解。民众的正当需求和行政管理方面的理解有一个互动互构互相理解的过程。行政方面的限制是一定社会条件,尤其是特定文化环境制约下的产物,也并非毫无道理。但是大家还是坚持不懈地争取。经过一段时间的互动,理解沟通了,跳舞行为获得认同,人们的努力终于成功了。此外还应该注意到,自由是在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当中才会体现出来的,没有某种限制,你根本就感觉不到自由。比如你到了太空当中什么都没有了,孤零零地就你自己,你似乎可以为所欲为了。其实你没有自由,随便什么太空垃圾或一个什么星体撞了你一下,你就永远朝某个方向运动。你没有着力的地方,你找不到约束你的东西。只有有了一个着力点,你的自由才能够发挥出来。

第七,看其重利己还是重利人。前者落后,后者先进。看其严于律己还是严于律人。前者先进,后者落后。利己难道比利人还好吗?在大部分情况下我们还是认为律己利人比律人利己更应该受到尊重。那些鼓吹自私自利是好品德的人,无论怎么辩护都难以自圆其说。尽管在改革开放的初期,为了适应开放的需要,尤其是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中国知识界中的一部分人曾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张扬过西方式的个人主义,嘲弄过极左思潮下的所谓大公无私精神,这种做法是特定历史时期的战略要求,可以理解和接受,但是,如果一个有良心的知识分子居然真的以为自私自利的德性要比大公无私的德性更好,他就无异于是在鼓吹中国人必须重新变成禽兽。

第八,看其重善还是重真。重善且重真者先进,重真而不重善者落后。这个标准有点容易引起争议。重善肯定是好的,但是真呢?真就不该注重吗?当然该注重。其实许多文化都是把真放在前面的,往往排列成真、善、美这个顺序。然而求真就无可置疑的好么?我看未必。有的真好,有的真不好。蛆虫、大便、艾滋病,也很真,好不好?我们这个世界有太多的真东西或真理,当然也有很多假东西和假道理。反对假东西或假道理(歪理邪说),大家好像没意见,但是说真东西和真理也有应该反对的,有的人就不能同意了。其实,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真东西或真理是坏东西,至少是需要被漠视或巧妙掩盖起来的。例如原子弹制造技术原理就是应该加以掩盖或消灭的东西。由于爱因斯坦的E=mc2这个著名公式,物质和能量之间的关系搞清楚了。这本来是好事,可是根据这种原理,原子弹造出来了。爱因斯坦对自己的知识居然会在另外的条件下造成如此巨大的毁灭性后果十分后悔。所以,有些真理是有很大的潜在性破坏作用的。它们的好处和坏处,有时相互抵消,还不如没有的好。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古代中国人在传授精妙技术的时候,往往极为谨慎,在择徒授艺时要考察再三。凡是德行不高的徒弟,绝不能传授。当然这样做有时又过头了,造成相当的科学技术成果后继无人。传统中国人把善排在第一位,在重善重德的前提下来重真。在善与真两者的关系和比重方面,把握得十分到位,这是很值得研究的。但是我们现在的很多人,都是片面宣传要追求真理,把真理看得高于一切。有的时候这种宣传也很好,正面效果大,但是有些时候则适得其反,甚至让人变成兽。当代世界实际上有太多的真理垃圾,很多技术实际上有极为巨大的潜在的破坏性。尤其是生物技术、核技术、网络技术、机器人技术……它们正被日新月异地不加控制地发展。人类在最终灭亡时究竟是亡于天灾还是人祸,很难预料。有的学者认为人类能够控制技术带来的负面效应,这是一种假设,但愿如此。但是你真能够控制吗?如果可以的话就不会有两次世界大战了。两次世界大战死了那么多人。美国前国家安全顾问布热津斯基写了一本书叫做《大失控与大混乱》,说两次世界大战因为科技杀死的人数超过了历史上所有战争死亡人数的总和。战争凭借的是什么?就是技术。技术杀人,科技杀人。在别的场合别的时代,例如在古代,要想夺去一个人的生命,相对比较困难些。两个人拿着大刀砍来砍去,砍了几十个回合,都不分胜负。当然那时的一场大战也会夺去很多人的生命,可是其杀人效率跟现在比,简直原始得让人发笑。现在的战争一打,将帅都不用亲自抡刀上阵了,躲在地下室里特别安全的地方,按按电钮就可以夺去千人、万人的性命。由于杀人者无须和被杀者面对面交锋,死亡的残酷性被淡化,激起杀人者同情心的因素大大减少,因此,现代战争很容易使人变成麻木的、纯粹的杀人机器。

第九,看其重人多势众者还是重德高望重者。前者落后,后者先进。现在西方重视人多势众。人多势众者可以推选自己的头领做总统,英文叫做Democracy,来自古希腊语的Democratia,在汉语中被误译成了“民主”。汉字里面的民主指的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个没有人反对。但是Democracy的实际意义是“没钱没势的大多数人选举他们的头领执政”,不是所有的人都来做主,主只有一个。和专制寡头政权相比,人多势众者说了算毕竟要好一些。但是和另外一种政体,例如由德高望重者、圣人、贤人执政,所谓的“民主”制相比就显得很落后了。在“民主”制度下,绝大多数人由于切身利益关系,都会选举对自己最有利的人或至少跟自己的利害冲突最少的人作领导。他们为了达成这个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地拉帮结派,搞阴谋诡计,以便把自己利益的代表推上政治舞台。有德者一般都比较清高,往往对选民敬而远之,缺乏种种故意讨好选民的伎俩,因此他们被选举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国家大事有些是可以靠普通人民来决策的,比如说可不可以在天安门前建一个摩天大楼这种具体的事情,就可以由人民来投票,因为这样大的建筑物的实际欣赏者、应用者是人民,而绝不是个别专家、工程师。但是另外更多、更复杂的国家大事,包括外交方案、军事对策、经济整体策划等,就需要一些有德性、有智慧的人来进行决定。这不是人数多就可以做主的。传统中国为了获得这样的有德行、有智慧的人进入统治集团,采用了科举取士的办法。这是世界上最先进的遴选官员的办法。总之,一个国家最好由德高望重者当政。德高望重者当政优于人多势众者当政。

三、中西地理环境与中西社会结构的契合关系

只要我们所在的地球给出了生命、生活、文化所必需的基本的相关条件,各种相关因素一旦不同程度地汇集到一起,就会产生互动、互构活动,产生种种相互协调、适应、组织的现象,促成种种演化现象,于是文化、文明就相应地繁衍生发开来了。关于文化发展的驱动因素,我一共概括了九大类,此不赘述。这里只介绍其中的第一种,即地理环境因素。

地理环境对人类文化会产生影响的观点是一个古老的观点。对它的阐述非常庞杂,这里不去一一缕述。我只谈我在这个问题上的新观点。

我认为,只强调地理环境会对人类文化产生影响,是空洞的说法。关键在于要确认地理环境是如何在具体条件下对人类文化产生影响的。首先,我把地理环境诸多因素中的地形、气候与资源三大因素看成是人类文化发展最关键的初始因素。其次,我的研究发现,环境影响分为纵向和横向两大类。总的说来,对人类文化整体而言,横向环境影响多一些。所谓横向,是指它在历史发展的特定阶段影响很大,但从总的、纵向的历史发展来看,它所起的作用是逐渐减小的。也就是说,它与历史发展的时间进程是成反比的。越往古代方向追溯,环境的影响就越大;越往近代、现代、当代方向追溯,它的影响就越小。当然,说影响因素减少,不是说影响最后完全消失,而是说其程度在总方向上来说大体上是递减的。最后,具体到中西有代表性的文化发源地(如中国传统文化发源地中原和西方古希腊罗马文化发源地地中海一带),不同的文化地理环境产生了不同的社会结构和文化形态。中原一带的地形、气候、资源等因素势所必然地鼓励、滋生出以农耕形式为主的生产方式及与此紧密联系的家族社会结构。而西方文化的代表性文化古希腊罗马文化所处的地形、气候、资源等因素则势所必然地鼓励、滋生出以商贸形式为主的生产方式以及与此紧密联系的利益集团(军事集团)社会结构。

四、家族社会结构是人类最伟大、最理想的社会结构

由于适应不同的地理环境而滋生的不同的中西社会结构与中西不同的文化结构之间相应具有血肉般的契合关系,因此,中国的家族社会结构是解释中国传统主流文化的关键因素之一,而西方的利益集团(军事集团)社会结构是解释西方传统主流文化的关键因素之一。换言之,中国的家族社会结构和中国传统的哲学、政治、经济、伦理、审美、法律、建筑、医疗、体育、礼仪……甚至军事等诸多方面具有盘根错节的渗透性联系。例如儒、道二家学说就是中国家族社会的必然产物。即便是外来学说,例如佛家的学说(尤其是大乘派学说)之所以在传统中国能够获得很大程度上的认同,也是因为其根本原理契合了传统中国的家族社会结构及其文化结构。同理,西方的利益集团(军事集团)社会结构和西方的哲学、政治、经济、伦理、审美、法律、建筑、医疗、体育、礼仪……甚至军事等诸多方面也具有盘根错节的渗透性联系。例如理性主义学说和对科学技术的崇拜就是西方利益集团(军事集团)社会结构的必然选择。即便是外来学说,例如基督教学说本是东方学说,之所以在传统西方社会能够获得很大程度上的认同,也是因为其根本原理略经修正后契合了传统西方利益集团(军事集团)社会结构及其文化结构的根本需要。

我和别的学者的观点有根本区别的地方还在于:此前的许多学者虽然都不同程度地讨论过中国社会的家族社会结构问题,但是却往往把中国古代的家族社会结构看做是落后的社会结构,而且常常给予负面性批判。我则刚好相反,我认为中国古代传统家族社会结构是世界古代传统社会结构中极伟大的社会结构。我并且进而认为,在人类的一切社会结构中,家族社会结构是最伟大、最理想的社会结构。其实,马克思之所以称原始社会为共产主义社会,正在于其社会形态几乎无一例外地是家族社会结构。

五、家族社会结构是解释文化先进与落后的最关键的谜底

人类的一切关系中,血缘关系是最亲密的关系,因此由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家庭是最合天理、最自然的人际关系。尽管在家庭关系中也会存在不可避免的利益摩擦,但是,相对说来,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无间、家庭成员间的真诚关爱与无私奉献精神,毫无疑问是一切别的人际关系比不上的。因此,家庭中产生的价值观是最自然、最合天人伦理道德,也是最理想的价值观。从逻辑上说来,我们的结论就是:和这种家庭结构同构的家族社会结构也必然产生最理想的价值体系。因此,我们可以说,家族社会中酿造出来的价值体系是全人类最理想的价值体系,是全人类最高的价值追求和归宿。这种追求用最通俗的话来说,就叫“天下一家”,或“亲密得像一家人”。

只就正义或公道而言,在别的人际关系中,也能够产生某种程度的正义或公道,但是只有在家族社会结构中,产生公正(公道)的可能性才会达到最大值。因为在家族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从道义上来说,都承认所有的其他家族成员是亲人、是自己人。在亲人和自己人中的利益分配在通常情况下是比较公正的。更何况家族结构中的最高权威往往是父母或最年长者或德高望重者,他们在家庭或家族成员间进行财产分割、权力分割、矛盾调解方面,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比之别的成员或别的社会结构的成员显然具有更大的公正性。

必须注意到,随着社会情况的复杂化,更大规模的家族社会结构在具体进行权和利分配时的公正性肯定会逐步降低。但是,只要这个社会的社会成员还承认自己是一个大家族,那么,原来在家庭关系中产生的先进的价值观就能够在这个社会结构中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只有在家族社会结构中,产生和谐、和顺、和睦、和协、和衷、和畅、和平、中和、融合、祥和、调和、温和等效果的可能性才会达到最大值。

中国传统社会是典型的家族社会结构,所以,这个社会结构必然产生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忠、孝、廉、耻、勇这样举世无双的价值体系。这个价值体系并非是孔子一个人的贡献,它是中华民族至少五千年来的大家族社会结构在解决利益分配、权力地位、弥合纷争等方面时应对种种问题而产生的种种对策后凝聚而成的必然结晶。

我们转而看西方利益集团(军事集团)社会结构在这方面的特点及局限性。在以若干利益集团构成抗衡格局的所谓拉帮结派式的多数派掌权(民主)社会中,公正只局限于各利益集团的实力:谁的势力(权、财)大,谁就能够限定公正的基本形态。在利益集团社会结构中,各个集团必然强调各个集团的利益。各个集团的利益冲突必然导致相应的弥合纷争的办法。这些办法中最主要的,是通过战争或竞争来取得政权,然后利用政权方式制定有益于或至少能够保护自己集团利益的法律。把法律神圣化,是利益集团为了争利和保利而相互抗衡、冲突、妥协后产生的必然的文化后果。同理,这个社会结构必然产生重勇敢、智慧、节制、正义、谨慎、自由、民主、自立、个人主义的价值系统。

如果孤立地看中西两大价值系统,我们承认它们都是合理的、美好的,因为它们都是两大社会结构分别应对其所处具体环境而产生的对策性价值观。但是,如果我们将它们依次进行比较,它们是有优劣高下之分的。首先,在对于不同价值项的强调上,中国家族社会把“仁”放在首位,并且以之统帅其余的价值项。而仁的本义是:(1)人;(2)爱。仁就是人,就是爱。所谓“博爱之谓仁”“仁者爱人”“仁者人也”。因此,“以仁为本”其实就是“以人为本”或“以爱为本”的意思。这是真正的人本主义思想。把仁爱作为治理一个国家的最高原则,这不用说是最人道的原则。不管统治者能否完全做到,但这无疑是最合理的最自然的原则。这个原则之所以能够在中国的家国政体中得到强调,恰恰是因为这个家国是一个家族构成的。家是国的缩影;国是家的扩大。因此,家庭中父母兄弟姐妹之间的亲情之爱就演变或者说升华为整个大家族社会成员中的爱。所以,孔子呼吁大家族成员“泛爱众,而亲仁”,这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我们转而看西方利益集团社会结构中信奉的价值系统。西方社会曾经流行过四种最重要的道德价值观(cardinal virtues:Prudence,Courage [or Fortitude],Temperance and Justice),即审慎、勇敢(或译坚毅)、节制、公正。基督教则在这四种价值观后面加上了信、望、慈(faith,hope,charity),谓之七大德行(Seven Cardinal Virtues)。其中的望,指希望。孤立地看,这些德行要求当然都是好的。但是,当和上述中国传统价值观相比较的时候,我们不得不说中国传统价值观更胜一筹。例如审慎和勇敢常常被西方人看做是最重要的品德,放在前面。而在中国文化中,最重要的道德价值观是仁和义。如前所述,把仁爱作为普遍价值由血亲成员而推广到一切人,这和西人的把智慧和勇敢作为最重要的品德标准相比,无疑要更符合全人类的道德追求。西方人强调的审慎当然也是一种很重要的价值,但是,只有在善良意志统帅下的审慎才是值得推崇的。此外,没有条件的勇敢是不值得提倡的。在中国,匹夫之勇甚至受到嘲弄。在中国道家的学说里,勇敢这种品格甚至受到排斥。老子认为“勇于敢则杀”,断言好勇斗狠者多半没有好下场。当然,中国传统价值观也并不都排斥勇敢,例如儒家还主张忠、孝、廉、耻、勇五种品格。但只有出于正义的勇敢才是得到肯定的。要注意儒家把勇敢放在五种品格的最后,而不像西方人那样把勇敢放在四种品格的前面。西方基督教增加的三种价值观信、望、慈,也是很好的,可惜它们未被强调。其中的“慈”和中国传统的“仁”很相近,可是“慈”很少在西方社会成为主流价值。有一段时期,一些西方学者甚至批判这个价值观,认为经济上的济贫行为或慈善行为会鼓励懒惰之风。

同样的,将中国人曾普遍主张的利他为第一原则、利我为第二原则的以他人为中心的原则与西方人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原则相比较的时候,前者的优越性是毋庸置疑的。把中国传统价值观中主张天下一家、和为贵,主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主张抑强扶弱、非攻反战的行为教条与西方传统价值观中的主张竞争为贵,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好战成性的信条与德性做一比较,传统中国文化的优越性也是不言而喻的。

由此可见,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价值体系尽管在新的时代也存在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的方面,但是它却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所产生的一切价值体系中相对说来最先进的价值体系。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在传统中国社会中产生的道德价值体系,就其总的取向而言,是目前全人类最理想的价值追求和归宿。如前所述,马克思主义之所以称原始社会为共产主义社会,正在于其社会形态几乎无一例外地是家族社会结构。在这个社会结构中,大家族成员集体生产、集体管理、集体消费,没有私有财产。美中不足的是,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无法创造出足够丰富的物质财富。根据这个原理,当社会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足够大,大到能够使物质财富涌流的时候,人类就应该重新考虑回归到共产主义形态中去,也就是回归到天下一家、共同富裕的社会形态中去。

六、中西焦点价值观个案比较:义务与自由

西方的价值系统中后来渐渐得到更多强调的是关于自由的观念。西方世界几乎人人熟悉卢梭的“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的提法。卢梭在他的闻名遐迩的《社会契约论》中提出这个观念后,有成千上万的学者不加分析地引用。对自由的强调在当今世界几乎成了神圣的信条。把自由本身作为一种理想追求,这当然是美好的。但是,人们往往忘记这个事实:理想归理想,人类的现实就像卢梭所断言的那样其实正是限制自由的枷锁。如果只是强调自由,却不强调如何实现自由的相关条件,自由就是一个空洞的没有意义甚至显得是欺骗性的口号。所谓相关条件,我指很多方面,例如社会如何能够确保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占有维持其生存所需的基本的物质财富?如果一个人经常面临失业的危险、有病却上不起医院的危险、有正常智力却无法享受较好教育机会的危险、拖家带口却并无相应住房的危险……那么,尽管他有在大街上骂街的自由,有在媒体上批评权力机构的自由,这样的自由又有什么实惠?对于空空的肚子来说,面包比自由更重要。当然,就与自由相关的另外一些价值观而言,现代西方社会在人权方面的许多举措还是值得借鉴的。

与传统的西方个人自由观相比,中国传统的价值观更强调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的义务。义务与自由这一对价值观并非完全矛盾,但是人们却常常感到难以兼顾。换言之,人生而负有义务的重任,但却总想毫无义务地放纵自由。卢梭提出的命题实际上并不严密。对此,我们只要简单地问一下:何以见得“人生而自由”呢?在我看来,由于人无法在出生前自由选择自己出生的地点、时间,人就注定是不自由的。如果生在官宦显贵之家,则终身好运的机遇大;如果生在平民百姓之家,则一个人忍饥挨饿、颠沛流离的机遇大。在中国农村,人一生下来,就几乎注定成为农民,只有不到百分之几的人有可能会有机会摆脱自己不终身做农民的命运。出生在美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命运,也是截然不同的。哪里有多少自由可谈?人其实不是生而自由,而是生而不自由,生而被赋予履行义务的重任!人有义务适应人所出生的环境,人必须奉行人所出生的环境所赋予的必要义务:例如赡养自己的父母,服从尊长,关爱老幼,完成整个社会委托的必要的社会义务,既能够自力更生又能够为自己的兄弟姐妹做出贡献,等等。只有一个自私自利的人才会把家庭和社会赋予他的必要的义务看作无往不在的枷锁,总想毫无义务地放纵自由。自由,就是想尽量摆脱自己对整个世界应尽的义务。是的,自由是一种享受,但它是有条件的,它的条件就是限制。只有限制,能够赋予自由以真正的含义。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才会明白,何以古代中国人有一整套礼仪来规范我们的行为。每个个人的必要义务都非常系统地规定在传统的“礼”的规范中。人们的自由只有在合于高尚的“礼”的条件下,才显得特别有价值和意义。多少西方文学作品,例如西方诗歌,所讴歌的摆脱一切羁绊的自由,其实和一个淘气而又倔犟的小孩试图不顾一切地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玩具或食物之类没有多大的差别!只有适度的义务和适度的自由才是可取的,放纵自由不但毁人也会自毁,就连林中的禽兽也知道义务抚育自己的幼仔呢!当然,应该指出,物极必反,当一个社会结构过分强调义务时,它有可能变得过于僵化和严厉,从而有意或无意地损害公民起码的人权。这是有关方面特别值得警醒的。

七、中西政治专制与经济专制同轴反向互构论

西方政治权力建构形式不论在历史上还是在当代,都具有明显的民主倾向,但是,人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关键的问题,即这种政治上的民主倾向却并没有带来相应的经济财富占有形式的民主化,而是恰好相反,由于强调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从而势所必然地在经济财富的分配形式或占有形式上强化了个人经济专制制度。于是这就导致西方社会中非常奇特的现象: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镶嵌的却是经济专制制度。专制现象与民主现象共生同轭、互补互动互构互保互生。表面的政治民主形式确保经济专制效果达到相应的临界值。经济竞争行为的民主性质掩盖了更为关键的经济财产产权专制现象。

但是在传统中国乃至现代中国,我们刚好看到反向的类似现象。中国传统政体数千年来都具有表面的专制倾向,但是,这种政治上的表面专制倾向却并没有带来相应的经济财富占有形式的同等程度的专制化,而是恰好相反,由于强调家族式农耕社会结构中的均田必要性,结果表面的政治专制形式反倒常常在促成经济财产分配形式相对民主化方面起了关键的保障作用。这样,我们就看到一种非常奇特的中西政治经济方面的专制与民主同轭共生镜像格局。专制与民主同轭共生,中西两种政治经济关系表现为同轴反向、互补互动互构互保互生。

当代西方在政治上还有利益集团性权力(例如党派权力)世袭化的趋势,但基本实现了个人权力非世袭化,因为竞选形式打破了这种世袭的可能性。然而当代西方在经济上却仍然在强化个人经济专制制度,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和无限制的经济自由竞争,使每一个经济领域的老板都成了天然的专制君主(想开除谁就开除谁)。世界进一步生活在人人自危的境地。

经济财产专制和经济竞争行为自由,二者何者为重?显然前者,即所有权问题更重要。然而人们却似乎无视经济财产专制现象,只看到经济竞争行为的自由性质。换句话说,经济竞争行为的自由性质掩盖了更为关键的经济财产产权专制现象。近三十年来,中国专事经济学研究的若干经济学人谈起西方的经济自由主义眉飞色舞,也从来没有点破经济自由主义后面掩盖的财产专制主义。所谓的经济自由竞争,其实并非是真正的自由。这就好比让斯巴达克与另外的奴隶或野兽进行平等地搏斗,胜利者活命,失败者死亡,优胜劣败,看起来挺自由又公正,但是人们却忘了将二者置于奴隶状态并使之冒着可能被对手杀死的风险本身就是极大的不公正。让人和野兽搏斗更是野蛮和不公正的。让穷人和富人所谓公正地在市场经济的格斗场上竞争,看起来是平等的,实际上一开始就是不平等,因为能够拥有多大的启动资本来参与竞争,这才是关键问题。这就是西方有钱阶级和有权阶级的学者们精心炮制出来的经济自由竞争理论,它让搏斗形式本身的公正形式掩盖造成搏斗发生的根源的极大的不公正。而个别经济天才确有靠少量的资本赢得暴利的,但是这在经济领域毕竟只是个例,而非通例。占人口最多的社会成员是不可能在这种自由经济竞争中获得冠军或亚军的。

八、家国主义与邦国主义

如果说农耕文化倾向强的中国势所必然地会重农抑商,会强调安居乐业、天下太平的价值观,则商业文化倾向强的西方势所必然地会重商抑农,会强调进取尚武、掠夺、好战的价值取向。安居乐业的农耕形式势所必然地导致小家庭发展为大家庭,大家庭发展为大家族,大家族发展为国,因此家国形式成为水到渠成的政体形式。同理,流动性、冒险性强的商贸形式势所必然地导致原始家族部落的解体,而代之以利益帮派,利益帮派发展为更大的利益集团,若干利益集团发展为国,因此邦国形式成为水到渠成的政体形式。

家国政体是家族主义价值观的体现。这种政体与西式党派政体是格格不入的。孔子的“君子群而不党,小人党而不群”的思想实际上是中国古代家国政体的自然反映。在一个大家族中,以仁爱价值观为家族成员间维系纽带的行为规则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结晶为一整套称为“礼”的行为规范,故传统中国的这种政体亦可称为礼教家国政体。家族因素在不同的条件下具有二重性特点:第一,在礼教家国政体中,由于其社会成员普遍认同大家都是一家人、都有远古血亲关系这种理念,故在心态上天然地具有较强的平等心态。过分的平等心态则又反过来使国人容易产生人人自以为是的心态,人人自以为是的心态会在某些层面上消解政体的凝聚力,使社会在和平时期呈一盘散沙的状态。第二,在民族危机的时候,正是同一种家族观念又会使这个大家族呈高度的民族团结、产生强有力的民族主义。为了防范一盘散沙状态,这种政体有必要强化其凝聚力,这体现为强化王权。同时,受制于政体本身的家族特点,为了防范王权过分集中,社会自我调节机制必定在道义上强调家族成员(民)的作用,因此“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思想会被传统中国知识分子精英集团加以宣传,这具体表现于诸如孟子之类知识分子的民本思想。这种民本思想在一个层面上看,是一种中式民主。只不过它的实现,不是靠竞争性选举,而是要靠执政集团的较高的德行来实现。因此,也可以把这种中式民主称为德主政体。

邦国政体是利益集团价值观的体现。这种政体与中式家族政体是格格不入的。邦国政体是若干帮派、若干利益集团相互抗衡的妥协结果。在这样一个利益相互冲突的政体中,以个人主义价值观(个人本位)为社会成员间维系纽带的行为规则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结晶为一整套维护个人利益的称为“法”的行为规范,故传统西方的这种政体亦可称为法治邦国政体。个人本位因素在不同的条件下具有不同的特点。在邦国政体中,由于大家族社会结构早已解体,故家族观念被淡化,其社会成员不再拥有较强的对于家族结构的归属感,而是更多地强调个体的独立性、自主性。这种强调在极端的意义上会把自私自利看作人的最自然的价值观。人人自私自利的心态会使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合理化。合理化进而需要合法化。合法化要求法制的健全,以保障竞争的公正性。因此,邦国政体不得不强调法治而非德治。同时,普遍的竞争,尤其是商贸类利益竞争使整个社会的人际关系处于过分紧张的状态,由于缺乏家族社会中的相应的人人是亲人的伦理观念,西方的普遍竞争型社会不得不引入宗教性的伦理观念来缓解这种紧张状态。故基督教的“人人皆兄弟”的观念以一种宗教形式被灌输给邦国社会成员,在相当的程度上,起到了协调人际关系的作用。故西方的重商主义与耶教联姻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个体本位在扩大的形式上构成利益集团社会或帮派主义、党派主义。个人间的竞争投射为集团、党派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最终萌发出契约分权制。契约分权的目的是在保护各利益集团(包括王权利益)的同时也限制王权。这种由于利益冲突而呈抗衡格局的政体具有弥合各邦利益的作用。执政的一方其实并非是民而是帮(党派),可谓之帮主,而非像西方人称呼的民主。“民主”(Democracy)是一个外来语的误译。它的真正意思是“人多势众的一方选举执政者”,并非是说由全体人民来执政。

九、人类文化的最高追求(最先进文化)及实现方式

英国著名学者汤因比曾清晰论述了中华文明精神遗产的优秀资质,预言今后中国是融合全人类的重要核心。他说:“世界统一是避免人类集体自杀之路。在这点上,现在各民族中具有最充分准备的,是两千年来培育了独特思维方法的中华民族。”他还说:“从两千年来保持统一的历史经验来看,中国有资格成为实现统一世界的新主轴。”“中国今后对于全人类的未来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3]

汤因比的观点无疑是非常重要的。而我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汤因比先生所谓的中华文明精神遗产的优秀资质的真正来源,其实是和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族社会结构这一点紧密联系的。如前所述,这个大家族社会结构中产生的一系列价值观的先进性,便注定是未来人类文化的最高追求。

全人类应该是一家人。而现代基因研究也正在日益使我们相信,人类本来就是一家人。如果本来就是一家人,那么,使用产生于一家人中的价值观也势所必然地是最好的选择。当代中国人应该像古代中国人那样具备世界主义,又谓之天下主义。中国人要把炎黄子孙论、亚当夏娃论和当代科学上的人类基因论结合起来,将传统中国人的华夏民族是一家的观点进而扩充为全人类是一家的观点。

至少在目前,人类应该用天下一家论来代替利益集团论。而这样一种对古代家族社会结构和家族价值观的回溯,其实就是让我们刷新了对马克思关于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构成的理解。共产主义价值观和原始家族主义价值观是有深刻的渊源关系的。而中华民族的传统价值观正好提供了最可宝贵的借鉴,足以让人类回归美好社会结构和美好价值体系。这个美好的社会结构和价值体系可以用三个词纵向贯串起来,它们是:家—国—天下。

(2008年5月11日)
(原载《北大讲座》第二十辑)

[1] 2008年5月11日星期日晚上7:00-9:00,作者应北京大学团委和学生工作部邀请在北京大学2教301以《中西先进文化与落后文化消长现象揭秘》为题做了一次演讲。这里刊登的是该演讲内容的部分摘要,根据内容命名为《中西价值观的渊源与比较:家—国—天下》。讲座其余内容尚待进一步整理后发表。

[2] 《论语·里仁》。

[3] 参见池田大作、汤因比:《展望二十一世纪》,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