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转型的系统困境与改革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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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型期恶的膨胀

在剧烈的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中国人的价值观陷入混乱之中,各种“恶”的膨胀和泛滥成为突出的社会文化症候。这虽然是一种主观的价值评判,却展现了社会转型期的矛盾事实。

善与恶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命题,扬善抑恶也是任何社会和文化坚持的准则。社会转型时期价值观面临激烈的冲突,各种价值观交织在一起导致善与恶的复杂境况。为此,需要认识善与恶的边界与内涵,对转型期之恶作出合理判断。恶是一种道德评价,对恶的认识和评价带有时代的印痕。人是不完善、有缺陷的,受制于人的天性而必然会做错事;人类社会也是不完美的、有矛盾的,永远会存在滋生恶的土壤。一份恶的减少意味着善的增加,因此首要的不是增加更多的善而是尽可能减少恶。对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来说,恶是一个突出的伦理主题,善与恶的较量是社会生活矛盾的集中体现。传统价值观念、信仰体系和意义世界受到剧烈冲击,经济发展驱动了人的逐利与享乐本能的释放,在诱惑与压力面前道德底线遭遇挑战,恶以各种方式展现出来并呈现新的特点。首先,从人们的主观感受上看,恶的数量和范围陡然增加与扩大。人性善的一面从来没有中断过,不论是在偏远的山村还是繁华的闹市,都随处可见中国人美好的品格;同时,恶在转型时期变本加厉地扩张,坑蒙拐骗、假冒伪劣、贪污腐败、黑社会猖獗,各种潜伏在人性中的恶陡然爆发出来。其次,转型期的剧烈冲突导致传统秩序和价值的颠覆,社会行动陷入混乱之中,众多恶也取得了合理性,作为交换媒介的金钱和控制资源的权力成为社会行为的评判准则。再次,转型期的恶表现出快速演变的状态。一切都在动荡与变化之中,价值观的急剧转变让人无所适从。恶作为一种否定的力量毁灭着社会秩序和价值体系,也消解了生活的意义让生命陷入黑暗之中,这是“道德滑坡论”的一个理由。反对的声音则认为那些被消解的价值观其实令人怀疑,转型期的善恶转变是道德进步的表现。

人性的弱点与恶有深刻的渊源,对恶的反思需要从对人性的体察与批判中寻找根据。人的智慧和德性存在局限,对自我利益的维护是生存的本能。英国生物学家道金斯提出了自私的基因理论,认为基因主宰着生命的行动,基因的唯一目的是复制自己,自私成为一种本能。人也可以借助于德性的培育增强利他性,但是利他行为背后还有利己的动机,即便是看似完全无我的利他行动也是如此。作为生物的一种,人所具有的这种自私和占有欲望是一种本能,一旦有适当的条件这种本能就会释放出来。作为个体的人是社会变迁的载体,社会的矛盾也集中体现于人自身遭遇的内在冲突。性恶说主张人的本性中存在恶的成分,社会制度的功能在于约束人性的弱点从而尽可能地减少恶。性善说或者性恶说都是一种理论假设,虽然它们导致的结果不同。从马基雅维里到霍布斯对人性弱点的揭示都没有损害人性的光辉,现实主义的态度反而推动社会阻止恶的泛滥。生命本身充满了内在的矛盾,善与恶作为一个铜板的两面存在于人内心深处,或者说是人具有的两种可能的潜质。因此,既要对人性的光辉有充分的肯定和热切的期许,否则人就无法超越动物的层面;又要对人性的弱点有充分的估计,否则就会因无视事实而陷入矛盾境地。世界上大部分罪恶都是人制造的,人性的恶在适当的条件下会爆发出来将人间变成地狱,对人性的恶保持足够的警惕可以限制恶。应该正视现实而不是用虚假的道德谎言自欺欺人,掀开道德的面纱去透视人自身所可能犯的恶。不能奢望每个人都成为圣贤,当然也不必把人都看作恶魔,人类社会文化的成长力量就是扬善抑恶、用光明照亮黑暗。恶既是阻碍社会进步的消极因素,也可能是推动社会进步的积极力量。如黑格尔提出的,恶作为一种动力推动了历史的进步。善恶之间的界限总是很模糊,彼此的转换更是普遍的事实。没有永恒的善也没有永恒的恶,转型期社会的变革也带来善恶观的转变,善与恶因时而异的情形十分普遍。所以,既需要坚守对善的信仰和对恶的排斥,同时也应该对善与恶保持开放的心态。在评判善恶之时需要从个人与社会两个方面予以认识。社会掌握着话语权、善恶评判权和暴力制裁的权力,因而总是以强势面孔支配着道德的评判,在此面前个人更多的是被动地接受与服从。可是历史告诉人们,社会把持的强势善恶观念常常是虚伪的。虽然恶总是体现于个体身上,但是究其根源,如尼布尔所主张的,更应追溯个人背后的不道德的社会。[1]

社会转型期的恶为何凸显?许多恶都有着深刻的社会体制和文化根源,因而是制度性和社会性的恶,不能简单归结为个人的因素。现代性的成长本身是充满矛盾的双刃剑,技术、资本、官僚制度等工具理性既可以推动社会的进步也可能制造新的恶。转型是传统制度和文化的瓦解过程,制度的不完善为恶的出现提供了条件。当金钱和权力成为支配社会生活不可抗拒的核心力量时,整个社会就会依照资本和权力的逻辑重新构筑。资本支配劳动的关系成为社会关系的基础,权力控制资源形成对权力的膜拜,社会关系更赤裸裸地以金钱和权力作为交换与合作的基础,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都为这些力量所控制和支配,由此演化出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资本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力量,认同市场经济意味着对资本的认同和肯定。资本的天性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和自我复制,这种天性导致它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而敢于冲破一切道德法律的束缚。资本的扩张推动了经济的增长也让社会付出了代价,缺少约束、引导的资本为了增殖常常损害公共利益,各种恶伴随着财富的生产和集聚爆发出来,对利润的疯狂追逐让整个社会陷入亢奋之中直至踏破种种道德与法律的底线。国家掌握有组织地合法地使用暴力的权力,它包含了防止和制裁社会的恶的目的和功能,但也可能成为恶的根源。权力是一种“必要的恶”,历史上的大恶都与权力相关联。转型期的混乱更让权力处于各种矛盾的焦点。[2]在发展进程中,资本和权力不仅掌握着社会最重要的资源而且拥有制定社会规则的能力。在强大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力量驱动下,文化价值观也处于急剧的裂变之中,复杂的社会矛盾和转型期的价值迷失使人性偏离善的轨道,“笑贫不笑娼”便是价值颠倒的一个典型例子。

道德是在政治、经济生活中存在和生发出来的,道德体系的建构需要与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变革统一起来。在好的制度与社会生活中,人性的善得以培育和成长并成为一种积极的因素,这种道德氛围维护、巩固和强化了社会的善。同时,群体道德的提升也维护着制度的正义性,从而实现了社会的善治并巩固了文明的根基。相反,在不好的制度和文化机制下,社会道德呈现负向的恶性循环,人性的恶得以滋长,人们之间的信任、友爱等被摧毁,盛行的是本能驱动下对财富、权力的贪婪与争夺,整个社会陷入“狼与狼”的生存竞争中。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将道德建立于个体的修行之上,相信人都有“良知良能”的基础,通过修养可以彰显人性的善,由个体道德的升华而达至治国平天下。个人的内省、自觉是道德进化的基础,但是个体总是受制于社会文化系统的深刻影响,具有难以克服的人性弱点,在特定的制度与文化条件下人性的恶会膨胀、爆发,充分估计和承认人性的恶而非掩耳盗铃地夸大人性的善更可能避免恶。毕竟,公民道德是在社会文化的真实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而非在远离生活的象牙塔里所灌输而成。

在过去一个世纪里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发生了深刻的转变,这种价值重估和重建的工作还在进行之中。对于善与恶的认识不可过于固执,而应有一种历史的眼光和宽容的心态,对于绝对的善要有坚定的信念和自觉的坚守,这是人立于此世的道义根基。对道德理想的追求是传统中国人的生命支撑,可是在现实的冲击面前这种追求逐渐淡远。比较而言,中国文化对于人性恶的现实缺少诚实的态度和足够的勇气,在仁义道德的口号下遮蔽了现实的残酷,结果却滋生了更多的恶。事实并不能直接推演出合理的原则,但它是提出先验原则的基础。生命是不断追逐食物、性、尊严和自我实现的过程,战争和暴力曾经是漫长时代的财富分配法则,市场经济则提供了一个较为文明的竞争秩序。为了避免在相互残杀中同归于尽,人类需要合作和协调并建构合理的秩序。因为只有善的道义召唤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制度的约束去限制人性之恶,让人性的善得到最大程度的张扬。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成果是制度的创新,通过制定合理规则使人的行动不偏离社会的主流价值。追求善治要求从制度上约束人性的弱点,防止权力与资本带来的恶,民主和法治则是现代社会的基本选择。

[1] 〔美〕莱茵霍尔德·尼布尔:《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蒋庆等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2] “与政府作对就是恶”“抗拒拆迁大大的坏”,有官员这样说道。“恶”“坏”是一种价值判断。与政府作对、抗拒拆迁者中可能存在“坏”和“恶”的人,但是总体而言,民众、被拆迁者大都处于弱势,其利益更容易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