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行动·合作:汶川地震中NGO参与个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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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间组织联盟的尝试

汶川地震发生后,外地的一些民间组织甚至比四川本地的机构更快做出反应。在地震第二天,即5月13日,全国各地的50多家机构共同发布了《中国民间组织抗震救灾行动联合声明》。北京、广州、深圳、上海等地的不少民间组织迅速赶到成都,准备开展紧急援助工作。此前民间组织并不十分活跃的成都成为各地参与救援的民间组织在四川的自然集结地。

从巨灾的袭击中惊醒过来,简单安顿一下亲友,四川NGO人士很快以巨大而持久的热情投入到紧急救灾之中。大家发现,由单个的NGO去独立回应救援需求存在很大困难。除了少数几个有一定规模的国际NGO外,其他机构几乎没有可以紧急调用的投入地震救援的资源。[1]另外,灾区极其分散,气候和地质情况复杂多变,而很多机构主要在城市开展工作,没有在灾区工作的经验,也没有相应的本地政府关系——而这是在灾区顺利开展工作的重要条件。基于以上这些考虑,通过多方合作形成资源互补是一个必然的选择。借助于过去三年合作而建立的本地网络(青年志愿者项目对于这个网络的建设发挥了良好的功能,这一点后面还将提到),大家很快形成了联合实施紧急救援的基本共识,并决定召开一次集体会议来讨论具体的联合工作方案。

5月15日上午在成都市河流研究会举行的会议是一个重要的节点。来自四川本地、北京、贵州、陕西等地的20多家公益机构以及志愿者决定实施联合行动。根据后来的通告[2],参加联合行动的机构和志愿者组织达到34家,其中驻四川的机构17家(其中8家是四川青年志愿者项目的成员机构),外地机构14家,互联网公益组织3个。从与会机构性质来看,本土机构18个,国际发展机构6个,基金会及NGO支持型组织4个,志愿者组织3个,互联网公益组织3个。由以上构成可以看到,参与联合行动的民间公益组织类型和背景各异。

会议的最重要结果就是直接催生了在抗震救灾阶段作为民间公益组织合作服务平台的“5·12中心”,与会者一致同意将“5·12中心”功能定位为“为民间公益组织和志愿者有序地参与四川抗震救灾活动提供有效的救助信息服务”,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收集和发布“5·12中心”成员及合作伙伴参与救灾的活动信息;

(2)提供志愿者供需信息与协调服务,探索志愿者管理实践及经验推广;

(3)提供救灾物资供需信息、库存信息和运输信息,以及必需的帮助支持。

在当天的会议上,与会者决定将联合行动分成两个领域:市内救助和野外援助。[3]经过分组讨论,市内救助将在成都市内开展,主要工作有:(1)在救助站和灾民集中点实施心理辅导;(2)在武侯区、青羊区和金牛区的救助中心提供物资管理、灾民照顾等服务;(3)建立物资筹募的信息平台,为“5·12中心”成员机构筹募救援物资提供支持;(4)继续支持华西医院志愿者管理工作;(5)为成员机构交流救援信息提供支持。

野外工作主要是为在成都以外的灾区开展紧急救援的机构提供支持,内容包括:(1)搜集灾区灾情信息、援助进展及物资供需信息;(2)为“5·12中心”成员机构的灾区援助提供资源调度服务,例如运输车辆、通讯设备、食宿供给等;(3)代理其他援助机构的物资采买;(4)志愿者管理。

两块工作都推选出了各自的协调小组来负责具体的运营。然后,所有与会者共同推选了一个三人协调小组负责联合行动的协调和“5· 12中心”行政事务管理。这三人分别是来自四川省社科院的郭虹(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同时是四川青年志愿者项目的“金牌讲师”)、河研会的田军和PCD的何德贤。三位协调人也有一些大致的分工。例如郭虹重点负责政府和NGO的联络,田军负责政府及媒体的联络,何德贤负责“5·12中心”的日常管理、协调。

在财务方面,两家基金会——香港曙光慈善基金会和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为“5·12中心”的运作提供了运作经费,分别为4万元和1万元。因“5·12中心”属于临时设立的志愿性团体,没有独立账户,财务委托河研会管理。其办公室亦设在河研会。

至此,“5·12中心”的基本架构形成了。

在随后的几天,这个架构在规章制度不断制定和完善的基础上得到相应的调整和补充,使之更加符合成员机构实际工作的需要。其中的一个重要措施是在“5·12中心”下建立四个工作小组,承担具体的服务。[4]

(1)信息小组:负责信息采编、发布;维护专用网页、博客和邮件组;

(2)物资小组:收集物资信息,协助点对点供给;物资仓库管理和物流管理;

(3)志愿者小组:接待、登记志愿者;协调志愿者工作;协助志愿者培训;

(4)财务小组:管理“5·12中心”财务,包括行政支出、物资采购支持等。

工作小组在协调人小组直接领导下工作,其主要成员来自两部分:NGO职员(主要来自四川青年志愿者项目成员机构)和参加该项目的长期志愿者。例如,王玲珍主要负责接待和协调来访人员和志愿者,薛启婵负责带领物资小组工作,陈杰负责志愿者管理,杨帆负责信息组。协调小组与工作小组以及工作小组成员之间的熟悉和信任减少了临时团队容易出现的内部冲突,形成良好的团队合作,实现了较高的工作绩效。

另外一个重要行动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自5月16日起,每天早晨有半个小时是例会时间。来自“5·12中心”成员机构的人士会聚集在河研会会议室,介绍自己的工作进展,寻求支援或合作;分享各方面的信息,交流工作经验。工作小组也会在例会上报告工作进展,跟进成员机构的需要。除了成员机构或工作小组外,经常还有外部慕名而来的援助机构或人士参加这个例会。参会者来来去去,但例会制度保留了下来,一直持续到5月末紧急救援阶段几近结束的时候。

图5-1 四川“5·12”民间救助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经过三位协调人的努力,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得以建立,涵盖了“5·12中心”基本工作的所有方面,包括志愿者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小组的主要成员接受过志愿者培训或工作培训,有良好的能力承担本职工作,并表现了出色的团队精神。在协调人的带领下,他们为成员机构的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支持。总的看来,“5·12中心”的工作成效显著。[5]

1.志愿者管理:登记志愿者报名1 187人次;向灾区派出2支志愿者小队共19人;安排市内救助志愿者84人,在“5·12中心”服务的志愿者35人,为成员机构协调志愿者14人;

2.物资管理:接受及回应成员机构的需求34个,为10余个团队或个人提供物资支持,搭建供给方和需求方的联络平台,建立救援物资物流管理流程;

3.信息管理:通过博客、网页和邮件组发布和维护“5·12中心”主题信息约200条。

通过“5·12中心”的支持,成员机构的震灾援助也取得显著成效。他们在8个重灾区的15个乡镇重点开展工作,建立了4所救助站,资助建设3所小学或开展帐篷小学工作,成立了3支志愿者小队开展受灾社区的救助服务,并为受灾人口提供了大量急需生活物资。

在外部关系方面,由于驻四川的众多知名NGO参与了本次联合行动,从规模和成员结构两个方面看,“5·12中心”在参与赈灾救援的民间力量中引人注目。外地援助组织将其视为重要的四川NGO基地。他们在进入四川开展震灾救助工作时,常常从“5·12中心”获得信息、物资或者志愿者方面的支持。媒体也对“5·12中心”有大量关注,先后有9家境内和境外媒体机构来访,包括《南方周末》、网易和《华盛顿邮报》等媒体。此外,通过协调人的沟通,政府也对它的工作表示了赞赏和肯定。

应该说在短暂的时间内,“5·12中心”在成立运作的同时也理顺了三个方面的关系——第一是确定行动的方向,我们注意到“5· 12中心”一个显著的行动策略就是首先确定“不做什么”,然后在经过慎重讨论后将重点放在了为在灾区开展工作的民间公益组织提供信息、志愿者以及其他方面的支持作为重点。第二个方面是在确定行动方向之后,理顺参与联合行动的组织之间应该如何相互协调,如何进行配合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5·12中心”既是服务方(为其他组织服务)又是协调者(协调各组织之间的连接)。第三个方面是“5·12中心”理顺了自己的内部运作机制。

这里如果我们要稍微将“5·12中心”的联合网络与另一个同时期在当地的民间组织联合体——NGO四川地区救灾联合办公室[6]进行横向比较的话,会发现两者存在着一定的区别。这里我们只扼要地提几个主要的区别:首先“5·12中心”的成员单位原先有一定的合作基础,这主要是依托在与“5·12中心”的几位核心发起人有密切联系的“四川青年志愿者项目”之上,正如上面提到的,有8家组织都是这个项目的合作方,再加上“5·12中心”几位推动者本身活跃在四川民间公益组织的社会网络中,所以可以说“5·12中心”具有一个地方化的合作网络基础。其次,在成员构成上,“5·12中心”的合作方包括了一些国际组织和基金会,这与联合办相对更加“草根化”的背景也形成了对比。第三,联合办在运作中更强调组织与组织之间的直接对接,横向配合,共同运作。而“5· 12中心”则更类似于一个建立在合作网络之上的服务平台,换句话说它更像是脱胎于网络而形成的一个独立的节点,这个节点起到的是枢纽和沟通作用,不等于组织之间共同开展项目的“指挥协调机构”。我们可以简单地将这一特点归纳为“枢纽、沟通、连接服务”。所以某种意义上,我们既可以把“5·12中心”理解为一个网络,也可以把它理解为一个独立的服务平台。这里我们需要留意以上三个区别,因为这些区别本身也是围绕“5·12中心”所建立的公益联盟的特点,而这些特点与其在地震紧急救助阶段结束后,继续开展安置及灾后重建工作时所延续的行动有着直接的联系。

“5·12中心”的工作在初获成效之后并没有就此停止自己的步伐。在接下来的日子里,“5·12中心”的合作框架还在延续,而“5·12中心”自身也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这一点我们将在接下来的第二节中具体考察。

[1] 即使在这些机构中,由于机构战略领域的多样化,也只是那些具有紧急救援功能的组织能够迅速调配充足的资源投入救灾,例如乐施会、宣明会等。同时,根据南都基金会统计的一份参与地震紧急救援NGO的不完全名单,具有专业灾害紧急援助功能的NGO不足10个(不包括官方NGO)。

[2] 参见《四川“5·12”民间救助服务中心简介》。

[3] 参见“5·12中心”5月15日会议记录。

[4] 参见《四川“5·12”民间救助服务中心简介》。

[5] 参见《“5·12”民间救助服务中心应急救灾阶段工作总结》。

[6] 在本书中有关于该联合体的具体案例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