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统计制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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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小结

新中国成立之初,一方面,全国统计工作的开展缺乏统一的领导,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较为混乱。这一时期,主要由中财委下设的统计处开展关于我国经济的一些粗略的统计工作,后改名为统计总处,这是国家统计局的前身。另一方面,东北人民政府成立的东北统计局,统一领导东北区的统计工作的开展,为我国其后统计机构管理制度的发展提供了经验。

从1952年开始,以国家统计局成立为契机,在《关于充实统计机构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的指导下,我国开始逐渐建立起了“统一领导”的统计机构组织体制。“统一领导”的统计机构管理体制符合我国当时的基本国情,为当时我国开展“一化三改”的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统计管理制度支持。

“大跃进”后,我国的统计事业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在“大跃进”动荡后,以周恩来总理提出“中国这么大,情况复杂,要真正搞好统计工作是不容易的,要尽量总结经验,尽快制定自己的章法”的指示作为标志,国务院陆续发布和通过了“四四决定”以及《统计工作试行条例》,而后国家统计局印发了《十三年来我国统计工作经验总结》。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代表着我国政府开始着手建立更加强有力的“一垂三统”的统计管理体制。

但是,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爆发,“一垂三统”的统计管理体制还未完全建立就被扼杀在了摇篮之中。以“香山会议”作为标志,国家统计局的干部陆续遭到下放,中央到地方的统计局大多被撤销,统计工作几乎陷入停滞。